关于电子税务局上线版本说明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为配合金税三期(优化版)2021年1月8日在安徽国、地税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统一规范,安徽地税新电子税务局(http://dzswj.ah-l-tax.gov.cn/dzswj)做了以下版本更新。
一、申报类
(一)分税种申报
原系统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印花税等都是通过综合申报表申报。
新系统营业税、资源税、烟叶税、印花税、增值税(消费税)及其附加税等通过分税种申报表申报,营业税的附加税(费)则通过附加税(费)子表申报(营业税申报后随主税自动带出)。
(二)营业税分项目申报
原系统建安、房地产项目的营业税及其附加申报通过建安项目申报和房地产项目申报。
新系统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营业税申报,有两种情况,对于未做项目(建筑业项目登记或不动产项目登记)登记的,营业税通过营业税申报表进行申报;对于已做项目登记的,必须通过营业税分项目申报进行申报,两种情况下附加税都通过附加税(费)子表申报(随主税自动带出)。
(三)通用申报
原系统为综合申报,可以申报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地方基金规费等。
新系统通用申报,可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房产税申报和土地使用税申报(仅限于2021年1-3月份申报使用)、地方基金规费申报(水利建设基金、城市垃圾处理费、蔬菜价格调节基金、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四)扣缴个税明细申报
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缴款、初始化文件下载、申报反馈等功能,已在新版个人所得税扣缴客户端软件中联网实现,新电子税务局中不实现此功能。新版个人所得税扣缴客户端软件下载地址:(portal/bsfu/xzfw/rj/1450800001450398.htm)。
(五)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申报
2021年1-3月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暂使用“通用申报表”进行申报,2021年4月1日起,将正式启用“房产税申报(优化版)”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优化版)”进行申报。
(六)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A、B、C表)的适用对象是个体工商户(不包括定期定额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及合伙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原系统,以被投资单位或合伙单位的银行账号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单位用户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以单位为纳税主体,填写投资人或合伙人信息后,进行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A、B、C表)的申报、缴款。
新系统,投资人或合伙人必须先在地税机关进行自然人信息登记,然后以登记的自然人的身份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同时申请开通电子税务局,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以投资人或合伙人为纳税主体,进行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A、B、C表)的申报、缴款。
二、补充业务
(一)申报数据更正
原系统对已申报数据,未缴款、未跨月的可以直接进行申报数据修改。
新系统对已申报数据,无论是否缴款、是否跨月,均不支持数据更正。对于当期未缴款的,可以对申报表进行作废,然后重新申报。如需更正申报数据,请到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二)逾期申报
原系统对于逾期申报纳税人,支持网上确认简易处罚和文书送达,同时完成申报缴款和罚款。
新系统对逾期申报纳税人仅提示已逾期,需要到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接受违章处理后,才能进行网上申报,或直接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
(三)补税申报
原系统补税申报是通过纳税评估补税申报功能进行的。 新系统暂无法支持自行补税申报,需要纳税人到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四)预登记业务
原系统支持税务登记预登记、纯社保户登记预登记。 新系统由于税务登记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管理,现已关闭税务登记预登记、纯社保户预登记功能。
(五)委托代征业务
委托代征单位代征税款申报有三种途径,但都要求进行明细申报:一是使用安徽省地方税务局最新开发的委托代征软件进行委托代征税款明细申报(http://60.166.54.53:7703/dzswj/);二是通过电子税务局委托代征申报表进行委托代征税款明细申报;三是委托代征单位到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委托代征税款明细申报。采取上述任何一种方式进行委托代征税款申报,都必须要与主管地税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
三、其他业务 新电子税务局于2021年1月8日正式上线,因部分业务功能需要升级完善,以下业务暂时不能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需要纳税人到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申报(预计2021年2月1日上线)。
(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2021版;预计2021年3月1日上线)。
(三)财务报表报送(预计2021年2月1日上线)。 对于2021年12月份和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请于2021年2月1日新功能上线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报送。
(四)网上审批备案(预计2021年4月1日上线)。
(五)纳税证明开具、社保费缴费证明开具、电子缴款凭证打印(预计2021年4月1日上线)。
(六)短信订阅(预计2021年2月1日上线)。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21年1月6日 附录:
新电子税务局上线申报表清单
1、营业税申报表
2、营业税分项目申报表
3、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1年版)
4、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1年版)
5、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6、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纳税人适用)
7、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非从事房地产纳税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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