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协议,会后复印,并经各联建单位盖章齐全后再分发各共建单位; 4.4.4.揭牌仪式。由隧道股份领导与主要联建单位的上级领导为“工地社区党
建联建”、“农民工业余学校”铭牌揭牌; 4.4.5.颁发聘书。由项管部领导向“文明施工义务监督员” 颁发聘书; 4.4.6.代表发言。由主要联建单位代表发言,谈发展,谈联建。(3~5人) 4.4.7.领导讲话。由隧道股份、联建街道、市重大办等领导讲话、提联建要求。 5.党建联建的长效机制 5.1.文明施工告示制度。
在工地大门口张挂施工铭牌、文明施工告示等6牌,公布监督电话和联系人,向社会告知承诺,并接受社会监督; 5.2.社区居民接待制度。
开设文明施工联系箱或社区居民接待制度点(室),定期、及时分析社区矛盾和扰民因素,多解释,少扯皮,慎承诺。使社区居民有言可发,有怨可解,有求可应。 5.3.工序转换告示制度。
工地围场、翻交或主要工序转换前,应及时通报工程的进展并告知可能的扰民因素和对策措施。使社区居民能提前调整好生活、学习环境。 5.4.文明施工征询制度。
定期召开“文明施工义务监督员”征询会和居民代表通气会,了解社区的热点,掌握居民的难处,以便更好的优化施组,调整工序。对居民反映的意见,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回复,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群众。 5.5.重点家庭走访制度。
对社区孤老、特困家庭和影响严重的家庭,会同当地居委会建立定期走访制度,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在适当、必要的时候,开展党员“结对帮困”活动,凝聚一个人,感动一幢楼。 5.6.走进地铁观摩制度。
工程竣工前,为感谢他们多年来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应组织一次“走进明日地铁”观摩活动,邀请周边社区、居民代表参观即将竣工的地铁工程,看看地铁的真面貌,总结双方的真情意。篇5:上海市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共建)协议书
上海市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
协 议 书
甲方华东政法大学党委组织部
乙方: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渔洋浜村党支部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中共上海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化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沪委组[2021]发字46号)精神和要求,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充分酝酿,在自愿、平等基础上签订如下结对共建协议:
一、原则目标
坚持把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作为重要工作平台,立足各自实际和特点,有效整合结对双方在人才、智力、教育、科技、文化、信息、阵地、经费等不同方面的资源优势,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以“互惠互利、双向受益、共同提高、合作共赢”为目的,全方位、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结对共建活动。要通过城乡党组织之间的互帮互助、共建联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和基层党建工作统筹协 调发展。
二、主要内容
1、党建联建:双方要在党建阵地、支部建设、党员活动等各方面统筹资源,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互动学习、教育培训、专题讲座、经验交流、扶贫帮困等党建联建活动,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2、智力帮扶:甲方要充分发挥自身特有优势,根据乙方要求,通过信息支持、技术支撑、人才支援等方式,积极向乙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管理、外语方面的培训讲座或课程。
3、新农村实践:乙方要结合新农村的发展,根据甲方要求,积极为甲方师生提供社会实践、服务群众等新农村实践活动。
三、工作要求
结对双方要加强结对共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部门。甲方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在协议期间至少走访1次,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部门每年走访不少于2次,加强双方的交流和沟通,并明确工作联络员,不定期进行总结和分析,协调和督促双方结对单位积极落实协议内容。乙方要主动为甲方参与结对共建活动的有关同志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
本框架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至2021年 12月。协议未尽事宜,由结对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双方应认真做好结对共建活动记录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进展情况。本框架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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