绊倒无数人的“四级台阶”只是表象,被绊倒的每一个人都有着各式各样的必然。绊倒老斯蒂文斯的不是“四级台阶”,而是自然规律,72岁的老人必须要接受能力衰退这个现实。绊倒斯蒂文斯的是他心甘情愿丧失自我,完全把自己依附于所谓的伟大绅士,完全丧失自我,作为爵爷的管家,眼看着爵爷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却选择视而不见,自己当然也就没有了影响世界的机会,更不用说把握命运和选择方向的机会。如果说斯蒂文斯忠于雇主,也只是“愚忠”而已;对于自己的情感斯蒂文斯也是一直谨小慎微,为了所谓的“伟大的”管家这个事业,放弃了亲情、错失了爱情,当见到肯特小姐后反复确认肯特小姐是否不幸福,特别是听到当肯特小姐那句“开始想象一种本来可以跟你一起生活”,以及“毕竟,时光不能倒流”时,斯蒂文斯“心都碎了”。爵爷被绊倒的根源在于,太绅士、太注重“荣誉”以至于忘记了国家间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恒的友谊,没有看清楚德国纳粹的本质和发展趋势,以至于成为纳粹帮凶、民族的罪人。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善良的人有时不得不面对这种现实。
中国和中华民族延续的道路也不平坦,四大古文明中只有中华文明是唯一延续下来的,也是几次被绊倒险些爬不起来,历史上中原王朝两度被北方少数民族取代,因此有“崖山之后无中国,明朝之后无华夏”的说法;近代中国更是受到西方列强和日本的摧残蹂躏,付出了重大的牺牲。近代衰落的根源在于抱残守缺、没有跟上时代,多亏国家幅员辽阔、人员众多,几次大灾大难都扛过来了。中国建设“小康社会”,做到吃饭穿暖有几个闲钱,会得到其他国家的理解和支持,但要“伟大复兴”就要面临“四级台阶”这样的挑战,现有国际秩序的领导者不会拱手出让已经固化的战略优势和既得利益。一战前德国的崛起在英国眼里,就是“对世界形成巨大威胁”。
我们拾级而上,可以到达新的高度,乃至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我们不具备与台阶相应的能力或者疏忽大意或者受到外力的干扰,台阶就成为绊倒我们的一道坎。明知有摔倒的风险,我们还是在不断地登高望远,这也是人类不断探索未知领域的天性吧。英国就是通过成功攀登“工业革命”这个台阶,达到世界之巅的。
《长日留痕》寓意了日不落帝国的没落,也寓意了斯蒂文斯生命和事业走向没落。其实,无论是迟暮的英雄,还是一直苟且求生的小老百姓,可能都将面临绊倒自己的“四级台阶”,有的台阶是看得见的,更多的是看不见的。要避免摔倒自己的“四级台阶”,就要认清外部形势和自己的变化,既要避免违背历史规律又要避免违背自然规律。然而知易行难,有时能够幸免,有时就像宿命和诅咒一样难以避免。真到了这般地步也不必在“四级台阶”前久久陷入沉思,失落的“珍宝”肯定是找不回来了,很多事情是受到各种局限的,包括我们发现真相的局限和认知自身的局限,因此盲人摸象、一叶障目都会发生。另外,很多时候解决老问题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新问题,如秦始皇焚书坑儒,但是刘项不读书;赵匡胤政变夺权,防范其他人政变,杯酒释兵权、长期压制军队,结果被外面的蒙古人灭掉;明朝人吸取宋朝人的教训,重点防范蒙古人,而明朝给予贸易优惠政策扶持的建州女真却灭亡了明朝。
最后再说说我老家流落到大英博物馆的壁画。行唐县清凉寺壁画始绘于1424年、完工于1468年。民国时期,在警察的支持下文物贩子将这一壁画被分割成12块,连墙皮一起抠下来,用两扇老式窗户一夹,一捆,就运走了。我们在遗憾的同时也要想到,如果不是大英博物馆的精心保存,或许我们现在都看不到,甚至不知道有这个艺术瑰宝。据采访者采访村中老人提供的情况,上世纪代阎锡山和张作霖部队打仗,把大殿炸塌了,剩下了这面墙和壁画,按当时的状况,如果连下几场大雨的话,那墙有可能就会塌了,壁画也就不存在了。其实,即便是大殿没有被炸塌,也不一定能保得住,会不会被偷被抢,会不会被红卫兵破坏掉,防火的措施行不行,会不会被“建设”掉,等等。我们县城西门护城河上还有一个唐代建成的“升仙桥”,小时候很多次从上面走过,后来扩路打掉了一遍的护栏并将整个桥埋到了地下。说来说去,还是自己不争气。人弱的时候,别人扶你都扶不住,别说跨越台阶了;人强的时候,珠峰都能踩在脚下。
小说的主人公史蒂文斯是一位深受英国传统熏陶的典型的男管家,冷漠无情、曲意逢迎、造作虚伪,随着大英帝国帷幕的落下,史蒂文斯也看清了,曾经他追逐的事业、理想,原来都是一场空。在英格兰的乡村美景的熏陶下,夕阳西下,史蒂文斯开始了反思,最终在大海边幡然悔悟,痛哭流涕,然而他的人生也近日暮。
作者以史蒂文斯开车度假、追溯往事的描述,通过倒叙手法,告诉人们应该停止无休止地追溯往事,应该采取积极的人生观去享受自己剩余的时光。借着史蒂文斯的追忆,突出表现了大英帝国的落幕,既对个人心理进行了令人折服的分析与深究,也细致入微地描绘了败落的社会秩序。
正视现实,释放内心,保持觉知,活出自己,过去已然过去,我们只有正视现实,才可以迎接未来。
看这样一本叙述冗长,语言琐碎,故事情节缓慢又几乎没什么荡漾的感情的书,着实需要找个无聊的时间点来看这本乍一看满篇都在议论男管家这件和现代人生活八辈子打不着关系的书。你不能期待读到简爱里面那种古典情怀,也不能奢望有简.奥斯丁那样的机智幽默,甚至你也不能看到蒂凡尼早餐里字字句句中克制的爱意,这是一本现代人回顾英国刚刚走过的昨天,以其文化特有的男管家文化为切入点 ,从小人物的视角来看整个时代变迁和对人内心世界情感的一次探寻。
小说开头怎么说比较好,恐怕会令许多崇尚说走就走的爽快人呼吸不畅,“怎么能这么纠结!?”不就是主人建议他外出旅行,先是回顾美籍主人到来产生的变故,一再强调合格的男管家对于精简的人员是如何尽心尽力地制定员工计划,却也流露出其职业生涯顶峰的过去,岁月无情地变迁,将地位尊贵的达林顿勋爵带离人事,府邸的雇员数量急剧下降,往日盛大的宴会不再 ,个人精力的不支。由于男管家与主人明显的依附关系,传统上男管家的自尊很大程度上有依赖于主人身份的尊贵,而这些变迁无可避免地给史蒂文斯带来不适应却又无可奈何的感受,可他依然尽忠职守地在这幢已变化了主人的屋子里。
当然了,小说要进行下去,这旅行是一定要成行的,然而随着离开府邸越来越远,史蒂文斯越来越来发现自己不过是处于一个瞬息变化的环境中的匆匆过客 ,他失去了归属感而变得无所适从,而正是这样才开启他探寻生活意义之旅。旅行由一路上史蒂文斯对过去往事的追忆和略有小小波折的旅行经历所组成。回忆里人物不多 ,有作为雇主的达林顿勋爵,有共同工作的肯顿小姐,及他的父亲老史蒂文斯。对于往日身处英格兰名流显贵聚集的豪宅里光荣服务的追忆无不是在显示现状的惨淡。对于肯顿小姐的感情,史蒂文斯即使是在自述中也需要躲在严肃的职业需求后面——府邸需要像肯顿小姐那样能干的人才能解决燃眉之急,可是他对于肯顿小姐信中情况的过度忧虑和翻来覆去的揣测,细读其中的字句希望得到更多印证自己想法的证据,当他回顾那些事后可被称为转折点的事件,读者或许会惊讶于其冷酷和不近人情,对于肯顿小姐的示好近乎无感情的回应,一个男管家的身份把他所有活生生的感情都禁锢住了。即使是面对肯顿小姐的离去,竟然不肯哪怕一点点挽留,将本该美好感情变成人生长痕里无可挽回的遗憾。
男主人公在旅行中沉溺在对往事的追忆中,企图在长长岁月留下的痕迹中寻找自己生活的意义,不断让自己相信,自己作为一位男管家是如此无可挑剔,却在清晰的回忆里逐渐发现自己人生的虚无,井然有序的生活下是情感的剥离和快乐的丧失。最后的结尾处 ,男主人公难的敞开心胸 ,和陌生人说了几句坦诚的话 ,而不再是以那种拿腔拿调的口吻,并最终决定“采取积极的人生观去享受自己剩余的时光”,这样的领悟无疑可算是其虚无人生的一个春天的开始,虽然已来的太晚。
这部小说也可看做是日裔作家的英国情怀,英日文化中压抑克制的文化习惯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日语中烦的要死的敬语和英文中冗长却无实际意义的迂回对话是如此相似又有着自己独特之处。
总的来说,这部小说给我的感觉是裹着保鲜膜来看发生在眼前的一幕幕,没有强烈的喜怒哀乐的回忆,抽干了水分却还保持着原样。
合上书页后,我试图去揣摩石黑一雄写这本书的过程。《长日留痕》于1988年出版,那时候他才34岁,也就是说,在写作这本书的过程中,他不过是三十岁上下的年轻人。作为一个日裔,他是如何将男管家,英式的隐忍写得如此贴切;作为一个年轻的作家,他是如何写出一本语言优雅、结构紧凑、人物鲜活、引人入胜的小说的?他一定特别努力,以及具有无庸置疑的才华。
不提法德日俄了,如果简单把先后两个世界霸主--美国小说和英国小说相比--我只想说说小说带给我的感觉。美国小说,不管是写的哪个年代美国人的生活,不管语言是粗鲁的,还是精细的;情节是离奇的,还是平淡的;都是美国人的生活。这句话好像是废话,但是怎么说呢,美国人的生活很好描述,他们的历史不过几百年时间,可以是“垮掉的一代”,可以是盖茨比,可以是二战后郁郁寡欢的失意者,但无论是谁,他们好像是一把就可以拔出的胡萝卜,快乐也好,忧伤也罢,即使是愤怒,都是如此一目了然而无从琢磨。
英国却不同,这个时刻把腰板挺得笔直的国家,有着称霸的历史,也有落寞的现在,英式庄园里有奥斯丁笔下绅士与小姐的你来我往,也有伍尔芙和她的达洛维夫人,有毛姆,有狄更斯,他们的历史上有过波澜壮阔,但更多的是先生太太们看起来无趣,但是那些小腔调和自负下面展开的层层细节。我喜欢英式的隐忍多过美式的一览无余,喜欢精致计算好的节奏胜过意识流和喷涌而出。
所以《长日留痕》的第一章便让我惊喜不已。从史蒂文斯有些偏执的絮叨里,我们知道了他的性格,他的职业,他前后两个雇主,他这一本小说将要展开的旅程,他对肯顿小姐竭力掩饰却十分显然的感情。从英式男管家的角度来讲一个故事再好不过了,还有谁比一个永远得体、克制情感、带着旧日风华的男管家更能贴切地描述英国?从他短短几天的旅途中,我们看到了他对自己职业的自信和自卑,对主人盲目的听从,一战二战间的历史动荡,还有他对肯顿小姐引而不发的爱情,自始至终都能保持言不由衷的能力。
隆重推荐这本精心制作,看完了只会觉得心旷神怡。相比较我国的小说作品,那些无论怎样调配却仍然挥之不去的戾气和山药蛋味,《长日留痕》美妙得让人陶醉。
史蒂文斯是达林顿勋爵府的男管家,他以成为最杰出的男管家为毕生的追求,致力于为主人及宾客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小说以史蒂文斯的旅行为线索,用插叙的方式回忆了他侍奉达林顿勋爵长达三十五年时间里发生的大事小情,其中包括一些足以“影响”历史进程的国际会议。达林顿勋爵府也因此成为了那些绝对“不能公开的”来访者们制定决策前的重要场所。透过那些闭门讨论和各国代表的言行举止,可以窥探到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充满警惕与防备的国家关系,特别是战后英法德三国的关系。小说展现出上到以达林顿勋爵为代表的上层贵族人物对时政的或敏锐或迟钝的判断,下到普通民众对参与政治表现出的或积极或淡漠的态度。小说以标准的英国男管家式的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旁观者角度,见微知著,描绘出20世纪上半叶英国的政治、历史、文化以及些许地理风光。
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男管家,是史蒂文斯无时无刻不在思考的问题。文中强调的一要素,“尊严”被认为是“最至关重要之标准”。史蒂文斯的父亲是早一辈的男管家,他可以做到责任感与使命感完全抑制住非理性的情感,即便面对因严重失职,致使亲生儿子牺牲的将军,也以最佳状态提供了最完美的高水准服务。当醉醺醺的宾客无理嘲弄父亲时,他不予理睬;而当客人转向攻击父亲雇主时,他当即停车,用目光谴责用高大的身体发出警告。父亲临终前的牵挂是“楼下的一切顺利吗”,“我为你感到骄傲”。史蒂文斯尽管悲痛,但将当晚国际会议的圆满举办看作事业转折点,每每提起,难掩自豪与骄傲之情。尊严意味着“男管家必须具有不叛离所从事的职业本色的才能。”这无疑也是史蒂文斯一生的追求。
而在他偶然留宿的村庄,有人却道出关于尊严不同的定义,“尊严是这个国家每一位男女都可以为之奋斗而获得的,”“尊严并不只属于绅士。”村里的大夫更是直言“社会主义将让人活在尊严下。”不难看出,作者在聚焦只有上层社会参与的具有重大意义的国际会议的同时,也着墨于底层社会。这些人的声音虽然微乎其微,甚至内部意见还尚不统一,如“村里没有任何人想看到激烈的改变,即使这激烈的改变很可能会给他们带来益处。” 但确预示着社会变革已势不可挡。达林顿勋爵解雇犹太人的做法将他推至被人利用的风口浪尖。他曾经确实为维护战后欧洲的和平作出过巨大努力,但世界形势变化莫测,这种“业余性质”的参政随着时间的推移展示出局限性的一面。他歆羡于德国意大利强权下的统一,对普选制度嗤之以鼻。一方面,当民众的受教育程度差距过大时,这种过度民主的弊端可想而知,古希腊的民主选举和苏格拉底之死即是最好例证;另一方面,达林顿勋爵长期以来处于统治者地位,其观点就不可避免地倾向于维护既有的统治秩序。处于旧秩序中的管家的地位不言自明,他们必须去做也是唯一能做的就是服从命令。如此一来,统治阶层的服务者眼中的“尊严”和企图变革的工人阶级(文中未提及哈里的身份,只说“完全不像务农的”)口中的“尊严”自是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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