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要讲了黑奴汤姆常渴望自由,但因为不愿意连累别人,几次放弃了逃跑的机会。最后因拒绝变打其他黑奴,不肯说出逃跑黑奴的下落,受到主人的鞭打,最后遍体鳞伤的离开人间。而另外两个黑奴乔治和伊莉莎夫妇勇敢的与奴隶主作斗争,最后获得了自由。作者利用这部小说表达了自己的理想:解放黑奴,为他们争取自由。
书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汤姆,他忠诚、善良、能干,为黑奴受了很多磨难。我对她充满了同情,但也感觉很义愤,汤姆的忠诚太盲目,可称之愚忠,明明可以逃走却顾虑重重不行动,面对奴隶主的暴行逆来顺受,不会积极抗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多想帮他做出抉择啊!如果他勇敢一点,积极为自由作斗争,他的命运也就不会与乔治夫妇命运截然不同了吧。
通过全书,可以看出黑奴们大都向往自由,总是千方百计想挣脱奴隶的牢笼。是啊,谁不爱自由呢?“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我们生活在幸福自由的新中国。这是一大批革命先烈前仆后继、浴血奋战争取来的。从孙中山推翻满清建立民国,到毛主席带领共产党建立新中国。我们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用民主自由的理念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
十九世纪,美国盛行着一种毁灭人性尊严的奴隶制度,十九世纪中叶,斯托夫人也向我们展示了一部感人泪下的悲情故事,那就是《汤姆叔叔的小屋》。
暑假,我读了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故事从一个奴隶与奴隶贩子之间的谈话开始。奴隶主谢尔比为了还债,决定卖掉汤姆好伊莱扎的儿子小哈利。汤姆和伊莱扎做出了不同的选择,便有了不同的结果。伊莱扎为了心爱的儿子,带着他连夜逃跑,一路上遭到无数追杀,但母爱可以战胜一切,她们最终到达加拿大。而汤姆,则是另一种遭遇,他被奴隶贩子卖给了一个善良的奴隶主圣·克莱尔,他有一个女儿,有着天使般的面容,纯洁的心灵,可上帝还是带走了她。后来,汤姆因特殊原因,被卖到了地狱,受着地狱之火的折磨,但他仍然坚信上帝会来救他,他依然奉行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
想想吧!可怜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切只属于主人,本来应属于他的欢乐变成了折磨,一双原来应闪亮的双眼变得浑浊,青年人,他们被南方吸血般的奴隶主,吸干了他们的血。奴隶主们,习惯了有奴隶,习惯了对奴隶呼来喝去,习惯了对奴隶非打即骂。他们一旦失去奴隶,就像鱼儿离开了水一样,失去了活力。当一个又一个受尽折磨的奴隶倒下去,当一次又一次看到骨肉分离时,我不经呐喊,公平在哪儿?
读完这个故事,我很同情可怜的汤姆叔叔,同情他的身份,同情他的悲惨命运;我也很憎恨残忍卑鄙的奴隶主们,憎恨他们的冷酷无情,憎恨他们的心狠手辣;我也对奴隶制度感到气愤,气愤它的黑暗,气愤它的不公平。
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奴隶制度终于倒下了。
我希望,生活中人人都要有爱,爱可以剥去嫩芽外枯黄的东西,爱可以化解一切伤痛。“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我不禁唱起这首动人的歌。
最近,我拜读了美国作家比切?斯托夫人的作品《汤姆叔叔的小屋》,此书语言简洁,情感细腻,文中的一字一句都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不禁,我提笔写下了所想所感。
书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章主要讲述了美国黑人奴隶的悲惨命运,没有人生自由的生活又算些什么呢?!然而,在这样的环境下,汤姆叔叔凭借他的正直、勇敢、善良……一次又一次的帮助落难的人们,一次又一次的解救落入狼口的不幸人民,一次又一次的掩护她们逃走……最后却被活活打死!我不禁为汤姆叔叔悲惨的命运感到伤心,这样无私的人为什么会如此不幸呢?同时也感到愤怒,为什么白人就能过着不愁吃穿、雍容华贵的生活?而黑人就要过颠沛流离的悲惨生活?因为势利!她们蛮横不讲理,残暴丝毫没有人性!可是,哪怕是这样也无法感染那样正直的人!他是人民的榜样!
汤姆叔叔最后不幸丧命,我不禁自问:“为什么?他应该被善待啊!”正是这样,令我更加怜悯那个无私的人,同时我认为他应该是不会后悔的!因为他是为了人民而牺牲的!他就是这样的善良!
回看现在,这样的生活多么的来之不易啊!没有压迫,没有势利,舒适的令人不敢想象。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啊!
点评:文章真情流露,文思敏捷,意愿纷呈。字里行间流露出思想感情的细腻让老师感到惊讶。希望你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写作中形成一道属于自己的风景线!
这是一本非常震撼人心的书,它是美国女作家毕彻。斯托夫人的著作。书中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不同:性格开朗、善良淳朴的基督徒汤姆;善良聪慧,充满母爱的伊莱扎;博爱宽容,所有人都喜欢的天使——伊凡吉琳。圣克莱尔;凶狠残暴、贪婪狂放、冷血无情、自私专横的雷格里;善于反思自省,富有同情心的……
这本书反映了当时黑奴是怎么样被那些像黒格里和黑利的人残暴的训练。当时黑利看上了伊莱扎和汤姆两个人来替老爷还债。汤姆让伊莱扎和她的孩子逃跑,自己虽然害怕但还是坚定的一个人留了下来。汤姆宁愿自已多受点罪,也不会让老爷家再有一个奴隶来和自己做伴。他一次又一次的被棍子打得疼痛难忍,就一次一次的忍受着,依然没有屈服,最后死在了雷格里的乱棍之下。此后,在被凯茜设计的“闹鬼”事件惊吓不久,雷格里患了怪病而逝世,这群黑奴被解放了。
汤姆是一个有理想的人。“理想是一种责任,一种事业,一种用献身精神为动力的人类的共同追求。”这是冯骥才老爷爷说过的一句话。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不管是什么人,都有各自的理想,汤姆就是这样的人。理想小到一件鸡毛算皮的小事,大到为国家为民族的牺牲,我们都要为之坚持,为自已的理想面奋斗。
汤姆是一个善良的人。他不想让谢比尔老爷家再有一个人受苦,舍已为人,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别人。他这样善良的举动是为了让其它的黑奴有更好的生活,有幸福的明天。
汤姆是一个没有自由的人。看看当时他的情况,有人看管,有人鞭打,他完全没有自已的生活。和我们现在情况相比,现在我们拥有自由、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的感受到,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生活,不向命运低头,永远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努力学习,为国家的富强,为民族的强盛而奋斗。
靠在书桌上的《汤姆叔叔的小屋》,散出着淡淡的暖意与浓浓的揪心。其中蕴含着黑人追逐自由的执着,母爱的力量,白人买卖奴隶残暴他们的可恨,好心人的救助,与忠心耿耿的汤姆的下场。
原先汤姆与其他黑奴同伴生活在一个好心人希比尔主人家里,汤从小跟着主人。忠心耿耿,他喜欢读《圣经》,与主人的儿子感情甚好。汤姆与一个漂亮的女人的孩子被选中,那个女人带着儿子连夜逃跑。她听到女主人求主人别卖他们,但确实因为要破产了,不得不做出这个决定,即使知道这个原因,但她决不能与孩子分离,因为丈夫乔治已经被他残酷的主人卖到新奥尔良去,路上,他们一路狂奔,她几天不吃东西,省下来给孩子,当最后奴隶主追上来时,母性的力量达到了极限,她跳过了一条河,让人大跌眼镜。他们逃去了另一个地方又遇上好心人收留他们,那时,她老公的聪明才智也得到发挥,他与另一个黑人逃
了回来,经过乔装改变,他又回到原来地方,几乎没人认出他,得知消息后,与妻子孩子接应,准备一起去加拿大这个安全的地方,一路上,都是好心人的帮助与恶人的追捕,有同伴演了一场戏组织恶人。最后成功抵达。汤姆在运送的船上,因救了一个女孩而被那户好人家买走。他十分温顺,从未想过逃跑。可好景不长,女孩病死了,男主人被杀害了,他被自私的女主人卖到一个残暴人手里,他帮两个女人逃跑,却不肯说去向,被主人打死,乔治少爷赶来救他时已晚了。
汤姆给人一种憨厚善良的老好人印象,就想我们的爷爷,能钻入他怀抱中感受温暖,体会他曾受到的伤害,他经历的一起,感受那颗结实的心,宽厚的肩膀,总觉得他能担起一起。然而与他性格截然,不同的乔治·哈里斯夫妇选择了拼搏,却走向了光明。有时,我们被欺压时,需要向命运抗争,这样才能重获新生。
看了那么多,尽显了黑人与爱人的不平等,多么希望汤姆能活在马丁露的那个年代,至少比当时好些。我也与马丁一个梦想,我为汤姆惋惜,梦想黑人拥有平等、自由、与白人的团结!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精选5篇600字
读完《汤姆叔叔的小屋》我的心灵被震憾了,我觉得人与人之间没什么分别,你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你该做的事!但我不明白,难道黑人就一辈子是奴才吗?
对书中的人物,我有爱有憎。
我喜欢汤姆,因为他是个善良的人,他总是奉献自己,快乐别人。我喜欢勇敢的乔治,因为他勇敢的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我更喜欢伊娃,因为她的心犹如天使一般纯洁。
我恨海利,因为他无时无刻不在摧残一个又一个完整的家庭。我恨赛门,因为他把好心的黑奴训练成坏黑奴,如果不听话就打他们。我更恨统治了黑人灵魂的奴性,因为他常常控制黑人,让他们觉得自己原本就是个奴人。
我同情伊娃,因为她小小年纪就越过死亡进入永生,我想伊娃到了天堂一定会做一个纯洁的天使;我同情汤姆,因为他经常去帮助别人,宁愿自己吃苦,也不愿意殴打那混血女人。为什么好人不能永生,而坏人却能长活于世。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什么是黑奴制?它就是控制黑人自由的法律。不过值得欣慰的是汤姆说过这么一句话:“主人能控制我们的自由,但他们却不能控制我们的灵魂。”是的,只有勇敢去追求想要的东西,你才有可能得到它,一味屈服只能任人蹂躏。汤姆是个善良的人,可他死了。因为他只知道屈服而没有反抗。乔治在加拿大和伊丽莎幸福的生活着,还去英国学知识,因为他勇敢地和黑奴制作了斗争。勇敢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努力就有希望!
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 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赛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他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权,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黑白混血种女奴莉莎的儿子霍雷,当莉莎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往加拿大逃奔。她的丈夫乔治伺机逃跑,与妻子汇合,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成功地抵达加拿大。 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莉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宗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哈力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吉林克利亚的命,孩子的'父亲尚德克利亚从哈力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而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尚德克利亚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它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尚德克利亚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尚德克利亚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它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西蒙手中。西蒙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在这种植场有两个女奴为了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西蒙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表现出了他对奴隶主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赛尔比的儿子裘奇赶来赎买汤姆,但是汤姆已经无法领受他过去的小主人迟来的援手,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裘奇就地埋葬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裘奇就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清楚的让我了解美国两百年前的黑奴制度。其中描写人性的部分特别深入,不管是白人黑人都一样有感情、有思想,也有善良或邪恶。作者用心刻画出忠诚的黑奴汤姆,表现出他不屈服威胁,坚持自己良知和信仰的精神。故事中对于黑奴在拍卖站所受的凌辱,以及遭受种种不人道的对待,都描述得极为生动。黑人和黑人之间的相互扶持,也显现出人性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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