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行多渠道社会救助稳定就业。在千方百计扩大劳动就业的同时,积极实施多渠道的社会救助,为暂时不能就业和就业有困难,以及就业后生活依然困难较大的家庭提供救济和帮助,保障群众生活,稳定就业形势。2004年,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累计达到42559户次、113854人次,发放保障金936.8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城市低保对象教育、住房、医疗“三项救助”制度,累计救助500多人,为低保居民解决实际困难5600余件,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全市唯一一个“三项救助”试点区。姚家镇在全市率先实行了农村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1800元,在全省最高。该镇还实施了大病医疗救助,发放救助资金20万元,帮助72名因病返贫的困难群众度过了生活难关。同时,发挥部门作用,形成救助合力,区慈善总会拿出40万元救助低保对象中1024名贫困学生和贫困居民,区残联、工会、妇联等单位投入20余万元用于贫困群众的解难济困。
五、加强监管力度保障就业。加大合法用工宣传,对求职者和用工者双方,加强劳动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求职者的维权意识和用工者的依法用工意识。积极引导规范各类社会经营性职介机构发展,依法严格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严厉打击黑中介,形成了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主体、社会职业介绍机构为补充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办案负责制和回访制,实现了仲裁无积案、监察随时办的工作目标,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六、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区委常委会、区长办公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就业工作,及时进行指导部署。主要领导经常关注和过问劳动就业工作,定期听取就业工作情况汇报,重大问题亲自参与研究解决;分管领导同志靠上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协调解决劳动就业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为确保市里下达的登记失业率和就业人数两项硬指标的完成,实行了就业工作责任制,细化指标,逐级分解,级级有压力,层层抓落实。要求各办(镇)和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能转变,腾出更多的精力研究落实就业工作。财政投入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做到专款专用。深入开展了“社区无失业,就业无盲点”无失业社区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了关心、支持就业安置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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