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省与市州、县各级非税收入征管机构之间、非税收入征管机构与代理银行、执收单位之间的联网,做到非税收入信息共享。其次,统一征管平台,通过联网,实现“统一项目、统一票据、统一核算、统一编码、统一接口”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建设目标,上级财政可以随时掌握各级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征管机构、代理银行的非税收入收缴、结算、划解信息,实现交*稽核,从根本上解决各级财政间收入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五)建立以上下联动、重点稽查为核心的分成收入监督机制
明确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在非税收入分成结算中的责任和义务,采取强有力措施,督促各级政府实施与执行非税收入规范管理制度,维护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同时,参照税收稽查的办法,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监督、稽查的工作制度,将分成结算列入非税收入稽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加大对非税收入分成结算违规行为的惩治和处罚力度。
(六)建立以奖代补的分成结算考核机制
省非税局在2006年、2007年分成收入划解稽查中发现,地方政府擅自减免、主管部门随意抵减、执收单位应解未解分成收入的现象普遍存在,尽管通过三番五次督办和重点稽查等办法,但仍有相当数量的分成收入没有及时足额解缴。加上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本位主义”的思想,也使得市县财政部门和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缺乏及时结算划解的动力。为充分调动市州县及时足额划解分成收入的积极性,建议建立以奖代补的非税收入分成结算考核机制。即省财政每年按照市州县应分成上解收入的5%安排其征收经费,根据各市州县分成收入实际划解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分成收入及时足额划解的市州县补助适当的代征经费,确保省级分成收入及时足额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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