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抽查阶段(11月-12月)。四季度省、市都要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的考试,着重考查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掌握的程度,每一名司法行政干警都要参加考试。考试不合格的,要离岗培训补课。年底前,市局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行集中抽查,看活动组织是否得力,学习培训是否扎实,清理思想是否深刻,解决问题是否彻底,执法质量是否提高,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抽查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限期进行改正和补课。
四、具体要求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当前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务必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领导重视。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关键在于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要把法治理念教育作为重要内容,领导干部要带头接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带头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市局和区县局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都要确定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切实推动教育活动的开展。
(二)责任落实。市局成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执法规范化建设暨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活动工作班子合署。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政工部门牵头组织,各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切实加强对教育活动的检查和指导,重点抓好基层单位教育活动的落实,及时掌握情况,解决问题。
(三)宣传到位。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局域网等媒体,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密度的集中宣传,为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积极认真的态度投身到学习教育活动中去。要注意树立和宣扬先进典型,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四)注重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内容丰富、贯通渗透性强。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统筹安排,处理好教育活动与各项工作的关系。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两个教育一起抓。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正在开展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暨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活动”和落实“双六条禁令”结合起来,促进这两个活动的健康发展。要把社会主法治理念教育与正在开展的律师队伍建设和公证岗位培训活动结合起来,确保法律服务工作的正确方向。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改革发展中,使教育活动成为开创南京司法行政事业新局面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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