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考评上,实行能力考核与业绩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能力考核强调解决实际问题,业绩评定突出实际贡献,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并根据行业实际,细化为技能鉴定和综合评审两部分开展评定。
二是在鉴定考评内容上,知识考核重点涉及专业技术理论和新技能知识,操作技能考核按高级技术等级标准,侧重现场分析、判断、处理和解决疑难问题的实际技能与工艺。同时,对工作业绩考核和潜在能力考核也作为重要鉴定依据,使考评更加客观、公正,反应实际素质和能力。
三是要求各单位根据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设置范围和电力行业的特点,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技师、高级技师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应向技术密集、工艺复杂、设备先进、责任重大的生产技能岗位倾斜,解决企业结构性缺员的问题。
四是在聘任方式上实行评聘分离“双轨制”,即用人单位对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实行资格认定与聘任分开的评聘原则。同时实行按岗聘任、优胜劣汰的动态机制,用人单位对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应职业作业的人员,实行聘用上岗,并签订聘约,聘约内容包括聘期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辞职、解聘、违约责任等。用人单位对受聘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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