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半封。分季节性封和活封2种。季节性封是有封育期内,在不影响森林植被恢复的前提下,可在一定季节(一般在冬季休眠期)让群众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樵牧和开展多种经营,同时加强管理,坚持只准砍柴割草,务必保护目的树种。活封就是只封禁目的树种,不封禁非目的树种,注意保护幼苗幼树。适用条件:适用于封育用材林。
(3)轮封。根据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把具备封山育林条件的整个封育区划分片段,进行轮流封育。在不影响育林要求和水土保持的前提下,再逐段定期开放,实行轮封轮放。适用条件:适用于封育薪炭林。
3封育类型和成林标准
3.1封山育林的类型划分
(1)根据封育目的和林地类别,可分为:封山育林和封山育灌2大类型。
(2)根据封育树种和林地条件,可大致分为:阴坡薄山灌丛型、阳坡中厚土阔叶林型、阴坡中厚土阔叶林型、阳坡中厚土杂木林型,或者直接以封育主要树种的名称划分。
(3)按照封育技术措施主要实施内容,可分为:采伐利用型、抚育间伐型、幼林抚育型、抚育补植型、林分改造型、封山育林型、封山育灌育草型、封禁保护型。 3.2封育成林的标准
封育成林的合理株数与苗木质量标准,应根据不同封育树种、期限和类型有所不同[4]。根据要求封育成林的每公顷平均株树应达到单位面积上理论有效株数且合理分布的60%以上。即针叶树平均有效株数1 800株/hm2以上,且分布均匀;阔叶树(包括混交林)平均有效株数1 650株/hm2以上,且分布均匀;乔灌混交林平均有效株树2 400株/hm2以上,且分布均匀,其中乔木占50%以上。
更新株数的查定方法是采取随机抽样的样方调查。乔木树每4 m2内有苗算1株,灌木1 m2内有苗算1株(丛)。苗木高度要求针叶树0.5 m以上,阔叶树1.5 m以上,灌丛1.0 m以上。
4封山育林的工作内容与实施
4.1封山育林的工作内容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制定乡规民约和护林防火制度,建立健全管护组织,确定承包岗位责任制。二是在封山区主要路口树立标示牌与护林牌,明示护林公约、奖惩规定、封山界线,面积、类型、期限及责任者等。三是因地制宜设立护林岗哨与巡逻员,易燃林地需设置自然或人工防火线,或隔离带及其他防火设施。四是加强对母树和幼树的管理及病虫害的防治工作等。五是根据林木生长情况,及时进行必要的抚育管护及有关营林措施。如封育初期,进行林间空地的断根促萌、补植补播、林分改造、平茬清林等促进更新措施;初步成林后,进行抚育、定株、修枝、去萌、割灌、除去非目的树种、清除杂灌木等营林管理措施。
4.2封山育林工作的实施
一是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封山育林工作的领导,林业主管部门要做好调查设计与技术指导工作。二是封山育林调查设计材料,以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为单位统计汇总,上报审批后,分2级鉴定合同,并颁发封山育林证,承包者要按调查规划设计要求实施。三是封育期间,要做好检查和指导工作,并做好封山育林检查验收和使用好封山育林补助费。四是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认真总结经验,做好奖惩兑现工作。五是调查设计材料要妥为保存,以便建立林业资源与经营技术档案,为科学营林、促进更大封育效果打好基础。
5封山育林的调查规划与检查验收
5.1封山育林的调查规划
在开展封山育林之前,应首先对育林区的自然条件进行了解,并参照过去调查规划的材料,科学确定是否具有封山育林的条件,并了解社会经济条件能否保证封育工作正常进行。
在规划封山育林地区时,首先要区划出封育区的适当范围,并根据需要选留出放牧地、樵柴和其他用途的山场,然后对封育区进行地域面积勾绘和小班调查,并设计出相应封育类别、类型、方式、期限、树种、成林标准及相应的技术措施等。然后在调查设计的基础上编制说明书、统计表、设计等文件和材料,以作为上报审批、指导施工和存档备查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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