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
20xx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我区安全生产状况从持续稳定好转,向着实现“十一五”目标规划迈进的关键之年,也是建区后新一轮十年的开端,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做好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我区安全生产依然严峻的形势,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抓实。
(一)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预防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个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个建设”,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以煤矿、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为重点,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化专项整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以安全发展促进科学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安全生产的工作目标
全面实现市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考核控制指标,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力争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在上年的基础上下降1%;较大事故控制在2起以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2.3以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3.5以内;全社会亿元GDP死亡人数控制在0.8以内;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控制在16以内。(概括起来就是要实现“三个压下来”:坚决把较大事故压下来;坚决把事故总量压下来;坚决把伤残人数压下来。)
(三)主要措施和要求
1、以“安全生产年”为主题,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年”的各项措施,以“三项行动”作为20xx年工作载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以“安全生产体制法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这“三项建设”为基础,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坚持反腐倡廉,切实履行职责,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强化安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2、加大安全生产监察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监察力度,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对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发挥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依法严肃查处瞒报、谎报事故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镇、乡(街道)要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定期调度制度。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部门要作好各自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审批、谁发证、谁管理、谁受益,谁就负责任的原则,切实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能;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投入主体,各企业要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任务落实到生产经营对每一环节和岗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好一把手负责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激励约束机制,结合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3、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把隐患排查排除作为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和制度性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要求,立足治理隐患、防范事故,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力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做到整改资金、整改期限、责任人员、整改内容、应急预案的“五落实”,并按规定逐项整改销号,对整改不力或不及时整改的监管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从重处罚;对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严格按照停产整顿要求进行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继续在各行各业深入、持久、广泛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违规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背《安全生产法》关于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的行为,重点查处各种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超载、超速、超限、超负荷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全社会的安全保护意识和安全法制意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防各行业、领域在增加投入扩大建设规模的同时,造成新的安全隐患。
4、突出重点,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1)继续做好煤矿安全督促监管工作。要继续深化瓦斯攻坚、巩固整顿关闭成果。按照“系统可靠、装备先进、管理到位、素质提高”的总体要求,加强煤矿基础管理,使煤矿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加大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力度,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督促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突出煤层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认真落实《市煤矿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三年规划(20xx年—20xx年)》和《区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规划》,所有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瓦斯抽采系统,实现抽采达标,推进综合利用;完成所有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完善监测监控系统的联网工作,完成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市场化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完成钟山一矿、东风煤矿瓦斯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利用新技术、新装备推进煤矿防治水工作。加快支护材料改革,促进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加强顶板管理,认真落实“顶板管理与支护改革年”的各项措施。推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和产量监控系统,严防超定员、超强度、超能力生产。以“提高门槛,严格准入,提升档次,提高水平,严格监督”的工作思路抓好资源整合矿井的建设,推进煤矿产业优化升级、技改达标、本质安全。对非法采煤窝点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坚决取缔私挖滥采,决不手软。对造成事故的将从重处理。
(2)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按照《非煤矿山整合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非煤矿山清理整顿,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合理布局,切实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依法取缔和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淘汰和关闭安全隐患严重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和对人文景观有较大破坏的矿山,依法关闭市区可视范围内的小型露天采石场;继续推行台阶式开采和中深孔爆破技术,同时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工作。加强尾矿库(坝)、煤矿矸石山、排土场、工业排渣场等的日常监管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查出的隐患登记造册,进行督促整改措施;强化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管理、监控、闭库的各项措施,抓好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防止尾矿库安全事故发生。
(3)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交通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道路交通安全的预防和监控;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的各项措施,严厉打击超速行驶、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违法超车、货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对7座以上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进行逐车检查登记,做到“逢车必查、逢危必纠、逢患必除”;加大对运输车辆的源头管理,严格执行经营运输的“三关、一监督”,严格责任倒查和追究;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和考核体系;加强道路交通客运企业安全监管,督促公路客运企业、客运汽车站场和客运车辆二级维护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二级维护企业资质关,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积极开展铁路运输道口安全整治;加强危化运输企业及车辆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和预案制定。
(4)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整治。要坚决取缔各类非法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从业单位,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化企业实施动态监管。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资质和运输活动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与监控,有效控制和防范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分装、充装企业和冷冻、冷藏等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换发工作,加大烟花爆竹日常监管和检查执法力度,强化治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和改变工房用途生产)和“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做好“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生产、批发、零售、运输、燃放等安全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非法入境的烟花爆竹制品销售及私自制造土烟花爆竹的行为,严防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正常秩序。
(5)深化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继续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歌厅、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消防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整治,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对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跟踪监管,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举办大型聚集活动的,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做好森林防火减灾工作。
(6)深化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农业机械、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和特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施工现场各项防护措施,减少高处坠落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突出抓好一线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公安机关要对地下非法生产、销售、窝藏和使用爆炸物品进行专项治理;对关停或列入整顿范围的煤矿、非煤矿山等爆炸物品使用单位进行检查,消除事故隐患。质检部门要做好压力容器、游乐设施等各类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严禁未经检测检验、无证、不合格产品投入使用。教育、卫生、农机等部门要结合本系统实际,搞好安全防范工作。??
5、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手段。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监管支撑体系建设、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奖励等工作。要抓住国家增加投入扩大内需保增长的机遇,充分利用好这一时段,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企业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三项基础工作,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提高科学技术对安全生产“双降”的贡献率。
6、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预测和预警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合理优化配置各类应急救援资源,按照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一旦发生事故,要迅速联动、快速施救,把损失降到最低,把影响降到最小。矿山企业要认真吸取因施救不当引发扩大事故的教训,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切实加强对有害气体中毒和贫氧窒息事故的预防。
7、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力度,强化安全发展意识。一是要拓宽舆论渠道,发挥主流媒体主阵地作用,运用多种方法途径,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年”和“本质安全年”活动的意义、要求和各类先进典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组织开展好“5·12”防震减灾日、“6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学生安全教育日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促进安全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加强安全培训机构的建设,整合优化安全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对镇、乡(街道)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的安全培训,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加强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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