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坚决开展打击传销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市工商机关共检查市场45个,检查出租房309户,检查宾馆125个,检查茶楼23个,设咨询台2个,接待咨询服务493人,共发放宣传材料7277份,张贴宣传画520张,制作宣传布标4幅。3月初,针对“世界通”传销案件涉及全市各县(区)且参与人数不断增多的情况,市工商局通过电视台制作有关宣传片、标语,在电视上反复进行播放宣传,让群众认清传销的本质和危害性,劝说参与人员尽快脱离“世界通”传销活动。
全市工商系统还全面组织开展了反走私、扫黄打非、“两节”、“两会”期间出版物市场检查、严查少儿版人民币、少儿八卦玩具及卡通类非法出版物、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烟花爆竹市场监管、禁塑、甲型h1n1流感防控、活禽和活体鸟类经营市场专项整治等工作。全市上半年共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322件,案值604万元。
(七)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提升12315服务效能。市工商局制定了《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规程》,明确了全市工商系统12315工作机构名称、工作机构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
二是推进“一会两站”建设。 “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已建立消协分会14个;按规范化要求需要变更名称的批发市场、专业食品市场70个;在营业面积500—10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商场、宾馆、酒店等消费场所60中,已建立两站32个。
三是突显“3·15”维权和宣传活动。今年“3·15”活动中,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出动工作人员450人次,出动宣传车辆230辆次,在城市和农村共设立宣传咨询点58个,悬挂宣传标语160条,展出假冒伪劣商品30多种,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标值89万元,现场发放各种宣传材料60000余份,消协、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烟草专卖、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等有关部门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1900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2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000元。
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有关商品和服务消费的投诉207件,调解消费投诉成功率达9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8966.4元,接待来人、来电咨询2075人次。
(八)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以科学监管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市各级工商机关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了职责分工,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工作机构具体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制定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方案和活动日程表,明确了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参与对象、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并按照《方案》和市委、省局要求积极组织实施。按照省局党组工作部署,把全员培训作为工商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自选动作,做到市、县、所分局,一级抓一级,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员培训工作,采取全文学习、聘请党校老师讲课、观看光碟、先进经验交流、讨论、观摩学习等形式,掀起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热潮。全市系统共参加学习培训1223人次,举办专题辅导25场次,参加骨干培训214人次,邀请系统外专家学者授课21人次,组织系统内先进典型介绍经验14人次,干部职工撰写学习体会698篇。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普洱市工商系统从强化行政责任、规范行政行为、优化政务环境、改善服务态度、提升工作效能入手,积极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全力打造普洱“阳光工商”。明确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组织、协调和推进的责任科(室),营造了责任明确、各司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并紧密结合普洱工商的实际,以“阳光许可、阳光执法、阳光服务”为切入点,把如何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如何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作为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出发点,积极探索拓展听证、公示、通报、查询的途径和方式,努力实现“重大决策让人民群众参与,重要事项让人民群众知道,重点工作让人民群众了解,政务信息让人民群众查询”的目标。上半年全市工商系统共制定“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细则、办法33个,制定措施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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