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企业管理研究生课程班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始建于1979年。成立30年来,学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目前,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正按照以“建一流学院,创一流学科,办一流专业,育一流人才”为目标,争取在规模扩张、结构调整、水平提高三个方面齐头并进,实现跨越式发展,将学院办成国内一流的商学院。
一、招生专业
★ 工商管理学 :企业管理专业
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不仅是技术的竞争,资金的竞争,人才的竞争,更是管理水平的竞争。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竞争将日趋激烈,企业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需要更多高素质的管理人才。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较扎实的经济理论和管理理论基础,了解国内外管理理论和实践发展动态,掌握经济、管理、企业管理及法律方面专业基础知识和现代经济管理技能,能较熟练地运用外语和计算机,具有创新精神和协调能力,能在研究机构从事项目研究工作和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调研、咨询工作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课程设置
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研究、财务管理、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管理心理学、公司治理研究、组织文化与领导、金融市场与证劵投资、财务会计、社会主义经济理论、邓小平理论、专业外语
三、招生对象
报名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学历)的在职人员或者同等学力的相关专业人士。
四、报名及费用
1、 报名:经学院资格审查后择优录取,由本人填写报名表并签名确认,提交一寸照片四张、两寸照片两张、 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费100元。发放研究生课程班录取通知书;
2、学费为20000元,一次性交清;预收书费800元,多退少补;开课两周后一律不退学费,中途退学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颁发已经结课的单科学习证明,但不退学费。交通、食宿费自理(由学校协助安排)。
五、颁发证书
1、考试成绩合格,并提交一篇与硕士水平相当地论文者,由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研究生课程班证书(附成绩单、入学登记表和相关档案材料),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的规定,根据学员提供的详实材料,建立学员档案,存放于北京师范大学档案馆。
2、欲申请学位者,请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员硕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向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费用自理。通过国家及学校考试和论文答辩者,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1
六、学制及授课方式
1、 业余学习,不脱产。上课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2、上课时间为隔周双休日,每月两个周末,共四天。
七、开学时间
1、开课时间:人满开课(每班限额40名),节假日均有值班老师接待咨询和报名。
2、报名地址:北京师范大学
3、联系方式:18911558811 尤老师
北京师范大学企业管理研究生课程班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始建于1979年。成立30年来,学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目前,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正按照以“建一流学院,创一流学科,办一流专业,育一流人才”为目标,争取在规模扩张、结构调整、水平提高三个方面齐头并进,实现跨越式发展,将学院办成国内一流的商学院。
一、招生专业
★ 工商管理学 :企业管理专业
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不仅是技术的竞争,资金的竞争,人才的竞争,更是管理水平的竞争。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竞争将日趋激烈,企业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需要更多高素质的管理人才。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较扎实的经济理论和管理理论基础,了解国内外管理理论和实践发展动态,掌握经济、管理、企业管理及法律方面专业基础知识和现代经济管理技能,能较熟练地运用外语和计算机,具有创新精神和协调能力,能在研究机构从事项目研究工作和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调研、咨询工作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课程设置
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研究、财务管理、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管理心理学、公司治理研究、组织文化与领导、金融市场与证劵投资、财务会计、社会主义经济理论、邓小平理论、专业外语
三、招生对象
报名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学历)的在职人员或者同等学力的相关专业人士。
四、报名及费用
1、 报名:经学院资格审查后择优录取,由本人填写报名表并签名确认,提交一寸照片四张、两寸照片两张、 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费100元。发放研究生课程班录取通知书;
2、学费为20000元,一次性交清;预收书费800元,多退少补;开课两周后一律不退学费,中途退学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颁发已经结课的单科学习证明,但不退学费。交通、食宿费自理(由学校协助安排)。
五、颁发证书
1、考试成绩合格,并提交一篇与硕士水平相当地论文者,由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研究生课程班证书(附成绩单、入学登记表和相关档案材料),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的规定,根据学员提供的详实材料,建立学员档案,存放于北京师范大学档案馆。
2、欲申请学位者,请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员硕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向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费用自理。通过国家及学校考试和论文答辩者,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1
六、学制及授课方式
1、 业余学习,不脱产。上课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2、上课时间为隔周双休日,每月两个周末,共四天。
七、开学时间
1、开课时间:人满开课(每班限额40名),节假日均有值班老师接待咨询和报名。
2、报名地址:北京师范大学
3、联系方式:18911558811 尤老师
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700人左右,专业目录上各学部(院、系)、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点击此处查询接收办法),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及考试成绩等进行微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属于专项计划,招生名额单列,详情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学术学位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5)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国防生及现役军人报考,还应遵守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5.专业学位报考条件详见相关招生简章。
6.我校单独考试报考条件详见各单独考试专业招生简章。
三、报名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17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于规定时间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以下初试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其他科目由我校自命题。 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
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
二、301数学
一、302数学
二、303数学
三、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3.准考证请于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18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面试、专业笔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实验操作等,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以及初试和复试成绩权重等由各学部(院、系)根据本学科特点、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与调剂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除单独考试外,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学习形式详见相关招生简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学习年限为2-3年,具体以各学部(院、系)规定为准。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2、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
自2014年起,我校不再向调入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专业学位和特殊招生项目的研究生按照各类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
2.从2014年起,我校实行新的奖助体系,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
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七、住宿
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专业学位硕士,由学校安排住宿,其他方式录取的均不安排住宿(简章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硕士研究生不解决住宿。
八、出国培养和硕博连读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在读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可以在二年级时申请硕博连读,通过我校规定的考核后即可在第三年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九、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8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700人左右,专业目录上各学部(院、系)、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及考试成绩等进行微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属于专项计划,招生名额单列,详情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学术学位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5)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国防生及现役军人报考,还应遵守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5.专业学位报考条件详见相关招生简章。
6.我校单独考试报考条件详见各单独考试专业招生简章。
三、报名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17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于规定时间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以下初试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其他科目由我校自命题。
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
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
二、301数学
一、302数学
二、303数学
三、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文学院资料购买扣扣壹玖肆陆壹壹玖伍壹贰。
3.准考证请于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18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面试、专业笔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实验操作等,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以及初试和复试成绩权重等由各学部(院、系)根据本学科特点、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与调剂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除单独考试外,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学习形式详见相关招生简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学习年限为2-3年,具体以各学部(院、系)规定为准。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2、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
自2014年起,我校不再向调入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专业学位和特殊招生项目的研究生按照各类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
2.从2014年起,我校实行新的奖助体系,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
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七、住宿
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专业学位硕士,由学校安排住宿,其他方式录取的均不安排住宿(简章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硕士研究生不解决住宿。
八、出国培养和硕博连读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在读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可以在二年级时申请硕博连读,通过我校规定的考核后即可在第三年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九、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若教育部在 2018招生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布。 4.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文学院资料购买扣扣壹玖肆陆壹壹玖伍壹贰 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区212室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咨询http://blog.sina.com.cn/s/blog_e7616c6c0102xbtz.html
(2)北京师范大学查号台:(010)58806183 (3)北京师范大学各学部(院、系)联系方式
(4)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bsdjjb@bnu.edu.cn。
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通过丰富多样的教学方法,系统化的训练与理论学习,帮助已经或希望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开阔视野,把握宏观环境的变化,更新现代管理理念,掌握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树立创新思维,全面提升综合管理能力和领导才能,同时为广大学员构建人脉平台。
? 办学宗旨
1、 为各类企事业、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的广大在职管理人员提供进修现代管理知识的机会与平台;
2、 为已取得学士学位并有志以在职人员身份申请硕士学位者提供进修研究生课程的机会。(免试入学,在职学习,符合条件可申请硕士学位)
? 课程价值
1、 系统学习企业管理理论知识,提升学员综合管理素养;
2、 了解企业管理前沿动态,开阔学员企业管理运作思路;
3、 丰富的案例教学及互动式交流,提高学员实战运营能力。
? 教学方式
1、 副教授以上职称资深教师授课;
2、 教师讲授与学员参与的案例教学;
3、 多样化的前沿热点知识讲座。
? 增值服务
1、 拓展训练:课程班开班前封闭拓展训练,增强学员之间的了解和团队意识;
2、 学员企业之间的互访,以及其它知名企业访问;
3、 重修机会:四年之内免费重修课程班未通过课程。
? 课程设置
1、核心课程8门:
管理学 管理经济学 会计学 市场营销学
人力资源管理 企业理财学 企业战略管理 组织行为学
2、其它课程4门:
国际金融 风险管理 现代公司治理 商务谈判与沟通
非核心的4门课程,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微调。
3、专题讲座2次。
4、需申请学位的同学需修满指定课程,《管理学》、《市场营销》、《企业理财学》和《企业战略管理》且成绩需在70分以上。
报名地址:厦门大学MBA福州教学基地(福建飞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福州市五一北路129号榕城商贸中心6楼
(五一路与福新路交叉口、厦门国际银行正对面、鼓楼医院侧对面 )
公交路线 乘坐
19、
51、
52、80、10
6、1
29、301路公交在龙华天桥站下;
乘坐60、10
2、1
22、303路公交在水部门兜站下。
咨询热线:0591-87110176;87110175;87110173
唐老师:18950299730; 曾老师:18950299736; 李老师:18950299735
吴老师:13720825147 QQ群号:142119769
详情查询请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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