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示范工程”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市政府决定 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示范工程”的组织领导工作由已成立的 市品牌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调整后的 市品牌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鼓励引导企业不断将活动推向深入。各示范企业要切实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成立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组织机构,针对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表,确保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分工负责合力推进。开展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示范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级各有关部门。市发改委是此项工作的总牵头部门,负责全市企业“示范工程”实施的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负责推进示范企业的技术创新等相关工作;市质监局负责示范企业争创中国名牌、 名牌和 优质产品等相关工作;市工商局负责示范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 省著名商标等相关工作;市工信局、市旅游局等品牌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示范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工作。上述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于今年 月 日前制定出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示范工程”的具体工作方案,并报市品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电话: )。各职能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品牌办和省相关部门报告,市品牌办根据要求向省有关部门和市政府报告。各省、市级示范企业要按月将推进情况上报市县各主管部门和市品牌办。
(三)强化政府宣传引导。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采取在政府及部门网站开设品牌展示专栏,在交通枢纽和城区内主要地段设置户外广告牌或品牌宣传一条街等灵活有效的形式,加大对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示范工程”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创新和品牌意识。各级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发挥宣传和舆论导向作用,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的宣传策划,采取专栏、专题节目或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实施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的意义,报道实施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示范企业的经验和做法,提高各类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意识。各有关县区要按照示范企业属地管理原则,确定工作目标和推进方法,加大督导、服务和考核奖惩力度,努力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培育、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行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激励政策,对获得各类品牌建设成果的示范企业,按照市政府制定出台的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和支持。对于技术创新项目和企业,特别是对列入省、市级“示范工程”的企业,在项目立项、金融信贷、土地供给、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和推动 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的发展。
(五)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各县区政府、市直各职能部门要结合 实际,依法推进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的保护和立法工作,加快品牌经济的法制化进程。相关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技术进步法》、《商标法》、《产品质量法》、《专利法》、《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假冒知名品牌和侵犯技术创新和品牌生产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名牌标志、商标标识、质量标志、产品标准标志等的印制管理,有效遏制冒用名牌标志、恶意抢注商标和域名等现象,加快建立知名品牌数据库。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与协调,建立健全执法联动保护机制和维权网络体系。鼓励企业成立品牌保护组织,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形成企业自我保护、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等“三位一体”的保护体系,切实维护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企业的合法权益。
深化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办法陈老师百度搜索“70edu”或“70教育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70教育网,提供经典工作方案深化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办法(2)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