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情在理先还是理在情先参考资料
现在是一个法制的社会,依法制国也一直是我国的中心政策之一,那些说中国政治腐败的也就是抓住了官员讲情不讲理的问题,可见,理应该在情先,才能让社会公正.
回顾中国古代三千年,君主帝王凡是重私情而轻事理的,有几个得而善终?再看仅有的几位闪耀着光芒的大帝,可不都是以理为先么?
再回到现在,纵观世界强国,有哪个是遇事以人情为解决之道的?外国人连吃饭都是AA制,从这样普通的事中都表露出他们公私分明,决不因情废理的行为准则
所以说:理在情先
对于情理孰先孰后之论,我认为关键在于:谁才是人们行为处世的真正准则。 我认为,情是由人类心中的想法所直接决定的,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同时也因人而异,使人们行事带有很多偏颇。 反观之,理是人们综合了社会经验和以往成功失败的教训而获得的准则,是最能够体现社会公平公正性的指导性准则,依情行事会走向偏颇,而依理行事就能够让事情沿着成功之路前行。 同样一个人,情绪化的人行为就远不如理智的人行为来的正确,虽然情能给人行为的原动力,但是理才是人行为的指示器、风向标。 如果一直把理归为情的衍生物,这是不正确的,理是综合了社会公理和人类情感共性而形成的一种准则。有理指导的世界将能够走向更完善更稳定的方向,而以情为主导的世界却只会有更大的分歧和矛盾,这是由于理的唯一性,而情的差异性:理是唯一的,不可辩驳的,人人都只拥有一种理;而情是各异的,人与人之间有可能因为情的不同而产生不同,进而发生摩擦产生矛盾。 因此,理在情先........
这样可以吗?我将判断标准分为两层次“先知,先行”首先从先知来讲,先知就是对待事物和关系时,一方出现在一方之前。而“理”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规律,“情”是因感知外界事物引起的感情,情绪。所以以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只有当客观规律,道理客观存在的时候,人才由此去感知,去认识,从而产生个人的主观情感,情绪。《原道》中说道“性是于生具来的,情是接于物而生,没有凭空而出的情,也没有不引起情的理”因此从先知的角度看理在情先。
其次从先行来看,先行就是面对事物的及关系并将判断和选择时对之首先进行考虑。既然理是事物的规律和及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情是主观的个人情感,那么有理性的人在做事时,必定以理来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固然情在生活中启到非常重要的角色,但这并不代表情支配了我们的生活,我们不会恣意放纵我们的性情,我们用理去决定。在“情”和“理”中人选择了理,所以才有今日人类的繁荣稳定同时满足这两个标准,所以“理在情先”!
人从开始以来就是有情感的,而这种情感是先于理性的,请问各位有何见解,同时请问如果你是正方你会问什么问题,做为反方了,不仅如此,还请你们给我一些建议,因为明天我就要开始辩了,我今天才得到题目,谢谢落楼上的提出的是一个问题,尽量不要往这方面去辩好了,再说人之所以是人,是因为人具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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