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办(2024)3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经(3)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5-09-09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uecool-com或QQ:370150219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安徽 改制 政策皖政办(2000)3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

产监管。

三、发挥土地资产效益,采取优惠措施,促进国有企业减债脱困和职工安置

(一)企业改革、改组、改造中,可将企业原划拨使用土地中的非经营性用地剥离出来,并继续保留划拨方式使用,以降低企业改革成本。

(二)对改革转制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原使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企业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由同级财政作为新增资本金注入企业,当企业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不属本意见规定可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时,应补交该土地出让金。

(三)对采用成熟技术进行产品更新和技术改造的国有改组、改制企业,可将原使用的划拨土地按出让方式处置,土地收益作为应付财政帐款暂留企业,全额用于技术改造,并参照技改贷款方式进行管理。

(四)企业易地搬迁改造,原使用的划拨土地由政府收回招标拍卖的,招标拍卖所得扣除有关税费后,财政部门可将其一部分作为新增资本金注入企业。对资不抵债或已停产企业的划拨土地及连同房屋出租给他人经营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给予减免 。

(五)对资不抵债、扭亏有望的改革企业,在改革时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用相当于企业净负资产的土地资产抵补,抵补的土地资产按出让方式处置,抵补后应缴的土地出让金作为同级财政新增资本金注入企业。

(六)非国有资本购买、兼并、参股原国有企业时,可将企业原划拨土地评估作价后,同其它国有资产一并转为国有股,逐步通过股权转让变现;也可分割出与企业负债额相当的土地转为出让土地,参与企业整体拍卖和兼并,剩余土地,购买方或兼并方有优先受让权和承租权。

(七)非上市国有企业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将原使用闲置的划拨土地,通过土地交易场所转让变现,其所得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项用于企业增资减债和结构调整。

(八)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股票配售的,经省土地行政和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可将原使用的划拨土地作价后注入企业,作为国有资本,用于认购配售的股票。

(九)国有企业破产时,其原使用的划拨土地可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出让,变现资金上缴财政,首先用于破产企业未参加养老、医疗社会保险的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其次用于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其中对破产企业中自谋职业的职工,可按规定从出让收入中拨付一次性安置补助费。

四、依法行政,规范操作,切实做好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土地资产管理

百度搜索“70edu”或“70教育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70教育网,提供经典教育范文皖政办(2024)3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经(3)在线全文阅读。

皖政办(2024)3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经(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本文链接:https://www.70edu.com/fanwen/1188856.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20-2025 70教育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370150219 邮箱:370150219@qq.com
苏ICP备16052595号-17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单篇付费下载
限时特价:7 元/份 原价:20元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xuecool-com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