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
1.成立组织机构。要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切实巩固核心领导地位,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村支两委班子其他成员和“两代表一委员”为组员的村(社区)代办工作领导小组。
2.筑牢平台基础。一是加强硬件建设。村级便民服务站原则上应设置在村部,按照“一个场所、一支队伍、一套制度、一本台账、一份服务指南”的“五个一”标准实施建设。二是完善软件管理。制定完善《××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管理制度》、《××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评价制度》等制度,制作规范的代办工作流程图,并将代办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向辖区内人民群众公示,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
3.规范代办方式。建立健全村(社区)帮代办机制,根据“因地制宜、科学设置”的原则,最大程度实现便民利民。一是村干部轮流在村部统一代办。各村(社区)要制定村支两委班子成员代办工作值班表,按照值班安排表上的顺序在村部统一代办,确保每天有一名村干部在村部开展代办服务。二是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能在村办理的事项,要求一次性办结;不能办理的事项,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收集代办事项的相关材料,及时送到乡镇办理。三是主动上门代办。对孤寡、伤病(残)、五保及外出务工等特殊群体,实行主动上门代办、全程服务。
(六)优化服务项目和流程
全面梳理面向群众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规范服务内容,优化办事流程,建立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二级联网同步的服务运行模式,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xx%以上。
1.统一规范政务服务内容和项目。对于各级职责范围内面向基层群众的政务服务事项,凡符合条件的,均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办理和便民服务中心(站)集中办理,实现“应进必进”。
2.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根据“x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事项清单,全面梳理面向基层群众的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逐步实现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
3优化规范办事流程。围绕进驻事项制定的包括事项名称、政策依据、申报材料、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的办事指南,实行“一套业务告知单、一套申报材料范本、一套审批流程图”的公示方式,在公示公开区设置“群众办事引导图”,让群众一看就懂、一问就会、一听就明。提高网上办理率,对网上办理的服务事项,力求减少办理环节,争取群众办事“只跑一次”。村(社区)代办员要为群众代办不能在网上办理的事项。对于可以在网上办理的事项,群众有需要的,要帮助群众在网上办理,并帮助递交书面材料。
(七)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建立政务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乡镇便民服务大厅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不断增加线上办理和不见面审批事项,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1.加强县、乡、村三级网络平台管理维护。在现有电子政务外网基础上,按照“平台下延,服务前移”的原则,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系统的延伸,拓展网络覆盖面至全县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电子政务股要加强对全县电子政务外网管理维护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采取统一管理、购买服务方式,将全县电子政务外网维护服务打包交由第三方专业服务商负责。全县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县直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电子政务外网使用的规范化管理,严禁私拉乱接,保障电子政务外网平稳、高效、安全运行。
2.优化政务服务系统和网上政务大厅。不断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平台功能和设置,借助触摸屏、移动终端、第三方APP等新兴媒介,扩展服务渠道。逐步实现县、乡、村办事指南网上查看、办件进度网上查询、办事材料(表格)网上下载以及党建工作、廉政建设、政策宣传于一体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
3.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部署。在全县范围部署“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包括综合管理、电子证照、商事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数据交换共享和电子监察等相关子系统,具备行政审批事项网上运行的实时监察、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统计分析、绩效评估、督查督办和风险防控等功能,满足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多维度监察。
(八)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干部帮代办、首问责任、预约服务、限时办结、投诉举报、责任追究、AB岗工作制、节假日轮流值班制、窗口人员服务规范、考勤考核等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在便民服务中心(站)设立群众诉求服务台、为民服务意见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开展群众满意率测评,接受社会监督。要把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全年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并做为重要考核参数。乡镇党委、政府对各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代办情况、台账情况等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对我县基层政务服务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县级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把基层政务服务建设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部门各负其责,并制订相应工作机制。
(二)明确职责,整体推进。县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责,县财政部门负责统筹经费保障。x月底前,凡是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放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县直单位要负责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并纳入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并与乡镇办理好权限下放移交手续。各乡镇x月底前负责组织好场地建设和窗口设置,并组织人员到位、编制入驻事项办事流程、办事指南,搞好审批事项承接工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基层政务服务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组织人员培训、负责网络设备维护工作。
(三)创新机制,改进服务。结合各级平台业务的特点,进一步拓展延伸政务服务内容,减少办事环节,按“便民、利民、阳光、高效”的宗旨,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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