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公开重点,确保政务公开内容主动全面。
我局主动把政务公开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一是突出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广泛宣传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大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和社保费减负政策,帮助企业熟悉和运用政策。二是突出公开税收优惠政策。主动公开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促进文化体制改革、扶持下岗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国家新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到位。三是突出公开纳税人权利义务。加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的宣传解读,向纳税人明确其享有的14项权利和10项义务,帮助企业及时、准确完成纳税事宜,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四是突出公开税收执法权。继续清理、审核行政权力,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职权流程图,并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发布;广泛推行税控装置,全面实施电子评税,公开双定户定税情况;大力实施阳光稽查、稽查预告制度、稽查建议制度和稽查约谈制度,依法对大、要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曝光。
(四)丰富公开形式,确保政务公开载体不断拓宽。
一方面,坚持不断创新载体,提升公开质量。完善一个体系。完善纳税服务体系,推进涉税事项同城通办,完善限时办结制、延时服务制、预约办税制、行政领导带班制等制度,发挥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全面推行一窗式办理,通过职能前移、授权到位,前台受理事项由原先的5种拓展到51种,全面覆盖纳税人申请办理的所有涉税事项。二是开发一个系统。将行政综合信息系统作为推进对内政务公开的主途径,多次组织精干力量参与研发,并于年前成功上线运行,确保重大决策让群众监督,重要情况让群众知晓,重点工作让群众参与。三是引入一个制度。我局率先在全省地税系统引入听证制度。8月17日,与建委、财政、物价等部门联合举行了宣城市-xx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四项成本扣除标准听证会,公开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四是用好一个平台。大力开展网络问政,与宣城政府网合作举办在线访谈、组织接听百线热线等,介绍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调整、营业税起征点调整等最新税收政策,征求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另一方面,紧紧依托传统形式,扩大公开范围。一是继续深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用。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为契机,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按时完成了数据迁移及上传工作,并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各类相关信息,已累计发布各类信息近3000条。同时还积极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发布工作。二是持续推进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及时更新维护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网上办税便民功能,已累计接受网上咨询建议监督350余件,网站累计浏览量已突破83万次。加强12366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咨询热点问题定期收集和报送制度,完善人工接听、投诉举报、短信发送等功能,已受理各项业务咨询千余人次。三是携手联动各类新闻媒体。8月17日-19日,由宣城市委宣传部牵头,《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台等10家驻宣媒体走进宣城地税,联合开展‘三和’地税·助宣崛起采风行活动,并在各大媒体开展了系列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四是深入开展征纳互动。结合三级局长大走访活动,对重点企业实行一对一联络服务制度;以纳税人学校为载体,举办专题辅导班,有针对性地进行税收政策辅导和解读。各地纳税人学校已累计开班20余次。宣州区局还于6月份开始,创办了《纳税人之友》月刊,摘录刊登最新税收政策等,进行定点投递和在办税服务厅取阅。
(五)深化政务公开内涵,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深入人心。
一是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权公开。将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向干部职工公开,涉及重大基建改造等招投标项目,事先广泛征询意见,并及时公开结果。如旌德县局新办公楼基建工作,从土地征用、图纸设计到工程招标,直至工程建设进度、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都通过会议的形式向全体税干通报。加强财政经费管理,对超过标准的'大额支出,实行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规范内部审计程序,推行内部审计公示制度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涉税事项集体审理制度,确保执法公开、公正与公平。如郎溪县局开展了基层分局财务公开示范点活动,分局食堂财务定期公开,实行采购和账务双线管理,分局重大事项经分局局务会议研究。二是全面推进政务中心地税窗口建设。通过智能触摸查询屏、设立现场人工查询点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职能、权限和工作流程。深入推进涉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依规精简审批项目,全部取消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收取,并及时告知纳税人。推进限时审批,在落实好原时限规定的同时,进一步提速增效,缩短审批时间。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征纳和谐度进一步增加。
强化市局领导公开接访制度,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登记,件件有回音;加大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700余件,按时办结率100%,实现零差错、零投诉,群众满意度100%;积极参与市政府政民互动平台,接受相关税收政策咨询、建议、投诉累计29起,限时办结率100%。连续四年组织55个分局逾300名基层税干,向纳税人进行了述职述廉,纳税人总体满意度逐年提高,xx年仅市本级就已达到99%。
(二)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通过设立局长信箱、举报电话等各种形式,加强内外部监督。对全市地税系统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行公开透明操作,大力推进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化,全面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将捐款、党员承诺等全部公开、公示,让群众关心的事权、财权、用人权得到实质性的透明,促进了依法行政,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信息与公众需求契合度有待进一步改进。工作中实践中有待进一步准确把握公众需求,更好地将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需求零距离结合。二是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操作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
四、xx年政务工作打算
xx年,我们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对系统财务管理、人事任免、重大采购事项全面公开、定期公开,强化依法行政监督考核。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涉税信息的梳理,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二)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形式。继续充分发挥网络、报刊媒体作用,落实新闻发布会、网络发言人制度。完善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突出征纳互动,健全政策法规库,设立公众参与版块,使网站功能更加高效快捷。
(三)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水平。加大培训力度和工作创新意识,进一步提高系统上下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自觉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审核和考核通报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广泛性。
按照州地方税务局二00一年度营业税、资源税、地方“八税一费”、两个所得税工作安排意见和我局**年度工作安排意见,我市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从而做到各项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督促、有检查、圆满完成了**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实现了“两个确保”,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年,我市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帮助以及各企业汇算户的积极配合下,通过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到四月十五日全面结束。通过企业汇算申报和地税机关审查,在468户应汇算的户中盈利企业190户,亏损企业278户,应补企业所得税户数328户,应补缴企业所得税634万元,应退税户数55户,应退税额72.8万元,税前列支纳税调整净额为负396.3万元,审批企业资产损失132份,批准资产损失在税前列支1221万元,审批税前弥补亏损45户,补亏金额459万元。通过税务稽查重点汇算10户,查补各项税罚款20.85万元,其中,查补企业所得税16.5万元,其它地方各税1.76万元,罚款2.29万元,加收滞纳金0.33万元。
二、完成了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工作
**年企业所得税纳税人1053户,我局一季度结合一年一度的税收定额核定工作,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进行了征收方式鉴定。通过鉴定,确定查帐征收户468户,其它585户采取按纯益率或征收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全市行政事业收费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工资工资薪金所得进行源泉控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第三批)及《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不征营业税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第二批)下发后,我局对全市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认定,并与行政事业单位的工薪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一并交由市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代扣代缴,实现了全市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税收源泉控管。
四、组织了**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
**年,我局在对金融、保险、邮政、电信、电力、医疗、科研等重点单位实施重点税源监控和征收管理的同时,对上述行业及党政机关进行了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此次共检查应缴个人所得税人员4932人,查补应缴未缴个人所得税84.7万元。
五、完成了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的预征工作
根据省州有关精神,我局在10月份对纳税人四季度的企业所得进行了测算预征,涉及预征纳税人134户,预征企业所得税510万元,其中省级4户,入库219万元,州级29户,入库27万元,市级101户,入库263万元。
六、完成了企业所得税改征个人所得税的改征工作
12月份,我局通过调查、结合征管情况和企业实际情况对部份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进行了改征个人所得税工作,全市涉及166户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改征后有67户认定为按附征率征收个人所得税、99户按生产经营所得征税。
七、完成了**年以前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冲抵营业税的调查上报工作
**年全市上报州工行营业税、州建行营业税、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市城市信用社五户**年以前年度已交营业税应收未收利息1202万元,经州局上报省局批准分五个年度冲减应税营业额,应在**年度冲减的274万元已在**年度四季度纳税申报时处理完毕。
八、认真开展鹿城辖区房屋出租应缴地方各税的清理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鹿城辖区房屋出租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年7月,市局从机关、坝区所抽调了14名业务骨干配合鹿城征管分局对鹿城辖区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地方工商各税进行清理检查,通过1个半月的检查,共清理管户3599户,查补税款92万元。
九、积极开展农村屠宰税的清理扫尾工作
由于受农村税费改革的影响,今年的农村屠宰税收入进度较慢,针对这一情况各基层单位加大了各村公所、办事处屠宰税的政策宣传,并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取得共识,加强了代征代扣工作的领导,同时加强市场屠宰税的`征管、清理以前年度尾欠,从而使本年度屠宰税收入达到199.1万元,比上年增长18%,增收30万元。
十、完成了投资方向调节税停征后的税款清算工作
**年,我局对投调税停征以前开工的至今尚未进行税款清算的工程进行了竣工税款清算,共清理工程项目38个,入库投调税76万元,投调税纳税保证金已全部清退完毕。
十一、搞好调查研究,为上级决策及税制改革提供政策依据
今年我们根据上级安排并结合日常工作,对下列各项课题进行了调查:
1、对自制建筑材料并负责施工的行为征收流转税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2、对电力“两网”改造涉税情况进行了调查;
3、对**年营业税税收资料进行了调查;
4、对楚雄市房地产企业的税负检查进行了调查;
5、对全州建设主管部门向施工单位收取的劳保基金情况进行了调查;
十二、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扶持企业及下岗职工发展
**年,我局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扶持企业及下岗职工发展。一年来,依法办理各类减免税242件,减免税款总计566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减免27户,减免税款163.6万元,个人所得税减免117人次(其中下岗职工42人次),减免税款3.5万元,土地使用税减免42户,减免税款338.5万元,房产税28户,减免税金56.2万元,营业税28户,减免税金4.2万元。
十三、健全科内各项管理制度
本年度我们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税收政策的同时,健全科内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会议有记录、政策学习有记录,并认真登记了减免税台帐、退税台帐、企业资产损失台帐、弥补亏损台帐,做到来信来访有记录、政策辅导及处理有记录,并按时完成一年一度的归档工作,及时上报各种报表资料,完成州局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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