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以工代赈的公众性,要求我们在组织实施中,把能否同时促进多数群众增收作为衡量建设效益的基本标准和项目立项的基本条件,坚持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真正做到面向多数贫困人口和困难群众。
(三)明确的适用性
以工代赈是扶贫济困与工程建设的统一和有机结合,缺其一则不能称之为以工代赈。二者的统一性,决定了以工代赈具有明确的适用条件:其一,赈济对象必须有一定的劳动能力。无劳动能力而又需要救济者,如鳏、寡、孤、独、残疾人等,只能通过民政或社会保障体系进行救济,不是以工代赈的范畴。其二,以工代赈一般只适用于修建一些以劳务投入为主的基础性、公益性工程,一般劳动力需求量大。其三,以工代赈建设工程必须适合于广大受赈济对象的劳动技能水平,一般为施工技术要求不高的工程项目。按照这些要求,适合以工代赈建设的工程主要有:中小型灌溉和供水工程、农田水利、基本农田建设、河道整治、农村公路、植树造林等。
以工代赈有限的适用性,要求我们在计划管理、政策把握、关系协调中,保持清醒的头脑,避免不顾条件地过高定位。要从以工代赈的基本特征出发,认真研究以工代赈究竟适合做什么,不适合做什么,避免包办一切、包打天下。同时,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精神,把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政策执行得更好,在资金安排上,宁可少做一点工程,也要保证群众能够及时领取报酬,得到实惠。这对于要增加贫困农民的现金收入是十分有效的。贫困地区工作千头万绪,方方面面都需要扶持。以工代赈的任务就是要努力完成好自身的任务,实现自身的工作目标。并与其它相关的政策措施整合、匹配好,而不是替代其它政策。
三、对巧家县以工代赈工作创新的思考
以工代赈在巧家县实施了24年,国家投入了以工代赈资金1.1亿元,建设内容涉及公路、农业、林业、水利、人饮、草场、小流域治理、易地扶贫、农村通讯、商业网点修复等方面,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有效地推动了广大农村脱贫致富的进程,扶贫的作用和效果得到了充分显现。在认真总结巧家以工代赈24年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认清发展形势,创新以工代赈工作理念,努力实现以工代赈工作的新跨越。
我们认为,要搞好新时期的以工代赈工作,就要不断地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制订与此相适应的新措施。推进以工代赈工作创新,重要的是熟悉、掌握新时期以工代赈的新政策和当前农村建设的新情况,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勤奋努力的工作,把以工代赈工作推向新阶段。
(一)要善于发现问题、反思问题、围绕问题做工作
我县作为国家级的贫困山区农业县,由于农村基础建设薄弱,农村产业化水平低下,农民增收缓慢,返贫现象十分突出,不但绝对贫困人口没有根除,反而,相对贫困人口在不断增加。一些区域内“十年九旱,十年九涝”的现象难以遏制,农村公路晴通雨阻一时难以完全改变。一些地方土地资源有限,生产生活用水困难,基础建设条件差,文化卫生程度低,生存环境恶劣。这就要求我们在以工代赈工作中,一是要实事求是地向上级反映情况,争取上级的理解支持。二是要将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在项目实施中,把改善生产条件与发挥资源优势相结合,加快资源优势向商品优势转化,加快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把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先进的科学技术普及相结合,使贫困地区的农民不但得到物质上的帮助,还不断提高自身脱贫致富的能力。
(二)要善于吃透政策、了解内情、掌握行情
上头的指示精神是工作创新的依据,内部情况是创造性地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的依托,行情就是落实工作的进程和质量。要实现以工代赈工作创新,就必须吃透政策、了解内情、掌握行情。
在吃透政策上,一要认真研究年度以工代赈的政策变化,及时掌握国家、省以工代赈项目投向,研究国家以工代赈政策近期支持什么,鼓励什么,项目资金投向的重点在那里,项目工作有那些新要求。二要根据本地实际,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县内贫困地区的具体情况,结合国家以工代赈政策走向,积极主动储存相关项目,在项目争取的深度上下工夫;三要多到省市机关走动,及时了解项目资金信息,掌握上级项目安排动态,加强与上级机关的联络,沟通感情,在项目争取的广度上做文章,力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本县贫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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