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参与转移的劳动力具有明显的地域性。总体来看,我县北部地区转移劳动力比南部地区多。其中马迹塘、泗里河、武潭、大栗港、乌旗山等乡镇是劳务输出的重点地区,泗里河乡外出劳动力占该乡总人口的三分之一,武潭、马迹塘、乌旗山等乡镇外出务工者均达到各乡镇农村劳动力总量的18%;灰山港、河溪水、石牛江等乡镇的一些偏僻村也有部分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而县城周边乡镇出县务工者相对较少。
(六)转移的劳动力文化素质以初中及相当初中文化程度为主。我县外出劳动力的文化素质整体较高,大部分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 有初中文化的占59.2%,高中文化的占18.4%,大中专或中等职业技术以上文化的占7.1%,小学文化的占15.3%。
我县劳动力转移情况
(据县农调队对100户农户抽样调查推算)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对促进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农村剩余劳动力实行转移,是“不冒烟的工厂”,投资少,见效快,是一种隐形经济。农民外出劳务不仅给自身带来了可观的收入,而且对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促进我县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一)增加了农民收入。在各产业中,农业的比较效益低下,劳动力从农业转移到非农产业所获得的实际报酬往往要大于农业,产业之间的这种收入差异,成为劳动力转移的直接动力。近年来,我县一产业收入在占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1995年为52.7%,1998年下降到39.1%,2004年降至28.4%,而农民人均纯收入2002年增加88元,达到2349元,其中外出务工收入857元,占36.5%,在增加额中劳务输出的工资性收入就占75%;农民外出务工收入远高于从农业获取的收入,如2004年在家从事一产业的劳平纯收入仅1827元,而转向省外劳动力的劳平收入达到4736元,二者相差1909元。因此,我县农民收入在农业比较效益低下、农业收入减少的情况下仍有所增加,主要是劳务收入的增长。据推算,我县仅转移到县外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收入每年在6-8亿元之间,剔除在外消费,每年回流县内的资金在5亿元左右。武潭镇劳管站与北京中国建筑设计院中建总公司联系输出劳动力127人 , 每人月工资达1800-2500元 , 除留足务工人员基本生活费外,该公司2002年直接汇入武潭镇劳管站的劳动力工资共达128万元(由镇劳管站再分发给劳动力家属)。
(二)加速了经济结构调整。劳务经济来源于二、三产业,劳动力转移的程度越高,对二、三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就越大,对经济结构调整的拉动效应就越明显。从县内转移看,劳动力从比较效益低的第一产业转移到比较效益高的二、三产业,促进了二、三产业的发展;从县外转移来看,转移的劳动力在完成资本积累后,纷纷返乡创业,投身二、三产业,扩大了产业规模。同时,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一方面转移劳动力带回的资金为加大农业投入提供了保障,提高了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力,从而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扩大再生产能力。另一方面,大批的农民外出劳务,可提供大量的耕地转包给种养能手和大户,为加速土地的流转、促进农业的规模经营、增加农业竞争力创造了条件。
(三)促进了民营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不仅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促进了农民思想观念的转变。在外出务工者中,一部分人员完成了资金的原始积累,同时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带回了先进的管理理念、技术及市场信息,为返乡创业发展“回流型”经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近几年来,我县相继涌现了一批回乡创业发展民营企业的农民老板,如武潭镇农民蒋国文在东莞打工几年赚回80多万元,先在深圳办起了电子厂,后回乡投资100万元开办了桃花江纯净水有限公司,成为当地民营企业的典型。大栗港镇何介中打工完成资金积累后,建起了湘中皮件厂,安置本地劳动力120多人。据县农调队调查统计,2004年我县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达3.4亿元,其中用于发展企业的投资1.55亿元 , 占当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45.9%,其中有半成以上为转移劳动力返乡创业的投资。武潭镇2002年外出劳动力返乡创业投入资金550多万元,创办企业37个,安置劳动力10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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