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引亿万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行动纲领。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实践,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这些新观点新举措,对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决定》中的这一判断,深刻揭示了社会和谐与社会主义的内在联系,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境界。
●“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决定》中的两个“前所未有”,表明中国共产党人对形势的把握更加准确、更加科学。
● “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决定》第一次把“和谐”与“富强民主文明”一起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与奋斗目标的有机统一。
●“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决定》中的两个“更加注重”,表明我们对区域、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更加重视,提出的政策措施也将更为有力、更有针对性。
●“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决定》中的这一表述,旗帜鲜明地明确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深刻揭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核心、发展道路、实践主体和根本目的,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各级政府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决定》首次明确要求把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表明了农村将成为社会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目前,各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例偏低。随着《决定》精神的落实,广大农民将从政府土地出让收益中分得更大的比例,用于失地农民和被征地农民的资金将更加充足。
●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如果劳动关系不和谐,不仅不利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也不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决定》提出,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和劳动争议调处仲裁机制,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这意味着广大劳动者的权益将得到更好地维护和保障。
● “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前普通城市市民享受到的公共服务,对于绝大多数农村居民来说,是十分遥远的事情。《决定》提出要“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意味着各级政府将致力于逐步缩小城乡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决定》的这一要求,表明我们将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
●“建设和谐文化”——《决定》从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的高度,首次提出了“和谐文化”这一概念,并对和谐文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
百度搜索“70edu”或“70教育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70教育网,提供经典心得体会六中全会《决定》中的新观点新举措在线全文阅读。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