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太原市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的目标与方法是:从城市供水的水源、水量、水质出发,对各类水资源统一规划,使之与城市各发展阶段需水量相适应,并实现多种水源联合调度,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增设供水设施,提高城市供水能力,扩大城市供水范围,确保供水水质符合使用要求,促进太原市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II太原市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
太原市自来水公司ISO9000质量体系的建立,为城市安全供水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水源安全保障体系
1.城市供水水源
山西省省委、省政府及太原市市委、市政府站在宏观发展的高度,从城市发展长远利益出发,启动了黄河水源城市供水工程(引黄济并工程)。该工程已于2003年10月28日建成了首期供水能力40万m3/日的呼延地表水厂并顺利通水(远期可达120万m3/日),基本缓解了我市目前水资源紧张的状况。由此,太原市形成了以地表水、地下水联合供水的双水源供水系统,从根本上解决了城市供水水源不足的问题。
2.水源保护
在新一轮的城市供水规划中,明确了地下水按照《山西省泉域边界范围及重点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纲要》进行划分及保护;地表水饮用水水体依据国家环保局制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纲要》进行划分及保护。并提出了水源安全保障措施:重要的输水线为单线的改建为复线以保证供水的安全可靠,并在设计中考虑地质灾害因素以及次生灾害因素; 水资源保护结合城市污水排放综合治理与回用,以及雨洪调蓄,规划大型的景观水利工程。加大对水环境污染治理的投资与管理的力度,对不具备符合国家水质检验、检测标准及供水消毒的自备水供水系统要坚决加以取缔;在重要的水源地及上游,大兴植树造林,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在重要的水源地周围建设调蓄水库,以保持涵养与防护水源。
各级政府非常重视水源保护工作,对汾河上游的楼烦、静乐等县区实施了取缔土法炼焦、禁止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兴建污水处理厂等一系列措施,从源头上对太原市地表水源进行了保护。兰村和枣沟是太原市城市供水的主要地下水源地,其周边无污染企业,多年来保障措施切实有效,地下水源水质良好。对于为配合引黄关井压采所关停的西张等地下水源地,太原市自来水公司每年仍投入相当的资金对其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管理维护,以保证其作为备用水源的安全可靠性。
3.水源输水线保障体系
目前,太原市自来水公司对所属各水源地输水管线的保护有一整套完善的体系。首先,通过近些年不断的努力各水源地输水管线基本实现了双线输水,应对事故能力大大提高;其次,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寻线及日常维护制度;再其次;通过政府立法及大力宣传,提高了老百姓自觉维护城市生命线的意识。但是应当指出,黄河水源由万家寨供至太原呼延水厂的输水管线受资金制约,仅为一条,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太原市水源输水线保障体系的建设仍将任重道远。
4.关井压采
2003年10月31日太原市建管委、市水务局制订的《太原市引黄供水关井压采实施方案》,对地下水系统进行分区管理,划定了市区范围内为禁采区和市区周边为限采区,由太原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发布公告。
关闭城市禁采区内自备井及限制开采城市限采区内自备井,对水源的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有重大的意义。关井压采的实施,使得城市地下水源开采由无序转为有序,城市地下水资源可以得到充分的涵养,为城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自备水源一律停止开采后,由城市供水企业统一供水,并提供一定的政策鼓励。大型自备水源在“关井压采”工作实施后,可作为城市战备及应急水源并纳入城市供水水源的监管体系范围内,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可随时开启。
截止到2004年12月底,太原市引黄供水区关闭自备井219眼,置换水量8.47万m3,只完成计划水量的32%,与2004年底完成全部关井压采项目26.4万m3/日的目标相去甚远,主要是由于引黄水价偏高及其它多种原因所致。今后“关井压采”仍将是构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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