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宁城县工商局、宁城县消费者协会组织召开了消协三届六次理事会暨200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会议总结2007年消协工作情况,布置2008年工作。研究制定了2008年“3·15”活动实施方案。对被评为县级诚信单位的宁城县移动通信分公司长青路营业厅等23家单位颁发牌匾和证书。移动公司经理于长军代表诚信单位做了服务承诺等方面发言。
今年“3·15”宣传活动得到了各有关媒体的大力配合,在“3·15”活动前后连续报道有关“3·15”活动的专题和新闻,宁城电视台3月8日晚新闻播出“消协三届六次理事会暨3·15新闻通报会”报道;宁城电视台3月14日中京博览栏目播出3·15专题“消费与责任”;赤峰广播电台3月14日社会广角栏目连线“消费与责任”;宁城电视台3月15日播出刘万东副县长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电视讲话;赤峰电视台3月17日直播生活栏目播出“宁城县消协3·15假货销毁现场。”
六、继续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与责任”年主题,营造我县和谐的消费环境,加大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宁城县消费者协会继续开展了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在创建县级诚信单位的基础上,对未发生“三诉”即消费者投诉、申诉、起诉,并能妥善处理的诚信单位,经过评审后进入“一星级”诚信单位。各诚信单位积极参加,体现了对创建和谐消费环境的积极参与。
七、开展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十大消费维权难点、十大不良消费习惯、十大消费维权建议活动
宁城县消协根据市消协的工作要求,开展了征集十大消费维权难点、十大不良消费习惯、十大消费维权建议活动,共发放调查问卷200份,广泛征求消费者在消费领域中哪些问题出现纠纷后得不到合理解决;消费者存在哪些不良消费习惯,如有违社会公德、污染环境、浪费资源、有损身体健康等;对消费维权工作以及侵权现象向执法部门或相关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
通过征集,共收到消费维权建议30多条,不良习惯60多条,其中包括维权难点:购买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网上、电视购物陷阱多,维权难;垃圾短信陷阱多,维权难;手机质量问题投诉难;干洗服务纠纷多,鉴定难;电动车维修服务难。不要轻信广告,盲目购买药品。
维权建议:不要轻信直销商品的宣传,盲目邮购;质检部门应阶段性的抽查化妆品市场,并公布结果;把消费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非常必要;关于商品房取暖应按使用面积收取的建议。
消费不良习惯:购物使用塑料袋;使用一次性筷子;不经医嘱看药品说明或销售人推荐购药;吸烟消费行为;不要陷入购物返券陷阱。
八、消协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
在县政府、县政协、县工商局的大力支持下,县财政在拨付消协工作人员工资的基础上,在县财政紧张的前提下,为县消协拨付办公经费2万元,充分体现了县政府对消费维权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为消协更好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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