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扎实抓好班子建设。建立健全廉政建设责任制、接访责任制、信访包案责任制、挂钩基层责任制、调研指导责任制等制度,促进班子作风转变,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目前,市中院共有班子成员9名,其中,本科以上学历7名(博士1名),占班子成员总数的77.78%,同比提高21.78个百分点。规范干部使用管理工作,全年提拔任用处级干部5人,任免科级干部29人。
2、扎实开展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各类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培训、举办讲座、学术研讨、岗位练兵、鼓励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等多种途径,着力提高法官五种司法能力。同时,狠抓“五个严禁”规定的落实,通过开展党纪政纪专题辅导课、组织到惠州监狱参观等警示教育活动,促进队伍公正廉洁。市中院全年组织集中培训5期161人次,选送参加国家、省法官学院各类培训班283人次。目前,全院141名干警中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的共103名,占干警总数的73%,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
一年来,在办案任务日渐繁重、司法要求越来越高的形势下,全市法院干警始终保持了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市中院一线法官全年人均办案75件,同比增加16件,基层法院人均办案93件,多的达到531件。全市法院共有20名干警、9个集体分别荣记二等功、三等功;博罗法院园洲法庭法官黄植忠被授予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市中院被中共中央政法委、解放军总政治部评为“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龙门法院和博罗法院园洲法庭荣获“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名法官被评为“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调解能手”。
五、狠抓基层基础工作的推进落实,基层建设再上新台阶
坚持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支持,推动基层法院公正高效司法,实现全市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1、强化监督指导。加强审级监督,通过举办业务培训、制定统一裁判标准、实行案件发回及改判的通报、加强检查考核等方式,注意发现、总结审判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努力提高基层司法公正水平。六个基层法院全年受理案件21626件,办结21142件,同比分别上升13.15%和20.38%;结案率为97.76%,同比提高5.87个百分点。市中院共审结上诉案件2718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530件,发改率为19.5%,同比下降4.65个百分点。
2、加强人财物保障。在地方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继续推进基层法院审判综合楼建设。2009年底,惠东法院审判综合楼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龙门法院审判综合楼已开始动工建设,惠阳、大亚湾、博罗法院审判综合楼正在规划设计中。完成法院三级专网建设和开通全市法院视频会议系统,部分基层法院将局域网建设覆盖到所辖人民法庭,信息化水平逐步提高。市中院将新招录的4名已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分配给龙门、惠东法院使用,有效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招录人才、审判资源短缺的困难。
六、狠抓内外监督工作的推进落实,司法形象呈现新变化
加强内部管理监督,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主动争取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1、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完善案件质量监督体系,加强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裁判进行纠正,维护司法权威。市中院全年共办理申诉案件233件,决定再审88件,同比下降39.73%,其中依法予以纠正的22件。从审判、执行、评估、拍卖等容易发生违法违纪的岗位和环节入手,对部分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交流,对来信来访反映存在违法违纪现象的干警进行不良反映告知,加强监督,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市中院全年对2名干警进行不良反映告知谈话,同比下降40%。全年没有发现违法违纪事件。
2、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完善联络工作制度,不断丰富联络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内部监督、执行工作等检查活动,认真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并根据审议意见进行整改。积极办理督办案件、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开展“百庭观摩”、“百场见证执行”活动。市中院全年受理并办复督办案件、建议等15件,开展旁听庭审活动3次。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全市陪审员全年共参审案件682件。积极参与“惠民在线”宣传活动,首次实行院领导上网与群众交流,拓宽民意沟通渠道,为社会各界监督法院工作提供更广阔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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