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新考评机制,确保学法工作有保障。在全国率先形成了脉络清晰的述法考评体系。出台了《关于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开展述法的工作意见》,明确述法的内容、程序,要求领导干部分别从确立法治理念、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司法为民、遵章守纪六个方面述法,考核结果与单位责任制考评定级、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等级认定、干部选拔任用、目标责任制考核奖金发放相挂钩。述法工作在如皋市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该市实现重大决策零违法,规范性文件零撤销,执法案件零错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下降23%,信访量下降25%。司法部、省委领导对我市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先后予以重点报道。
(三)创新问责机制,确保学法工作有力度。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列入法治、平安建设主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制定《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把因法律意识不强,不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导致决策失识、违法管理、效能低下等三大类九种具体情形列入行政首长问责内容。针对其违法违纪的情形,视情给予责令整改、诫勉谈话、停职反省、责令引咎辞职等处理。3年来,全市有5名领导干部因未能依法行政受到问责处理。
三、注重法治实践,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深入
由于注重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治理紧密结合,与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我市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和驾驭全局的能力明显提高。
(一)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市、县两级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团,对政府大额投资建设项目、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决策进行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确保政府依法决策。3年来,政府法律顾问团共列席市、县两级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582次,完成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283件,出具法律咨询建议书226件。2008年,我市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同比下降62.5%,依法行政工作正在从外在强制下的被动行为向内在自发下的主动行为转变。
(二)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意见》和10项制度,明确行政首长必须出庭应诉的四种情形,将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使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有力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目前,我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到83.5%,位于全省第一。海安县县长单晓鸣出庭应诉入选“江苏省2007年依法行政十大新闻”。
(三)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提高依法管理能力。深入开展“法治县(市)区、法治合格乡镇、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贯穿于创建考核之中,实行“一票否决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实行网上办公、网上监督,将公开情况纳入年度机关作风建设考核内容。在南通电视台开设“局长访谈”栏目,组织60个部门的“一把手”走进直播室,介绍主要职能、工作情况,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与此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依法行政示范点制度,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8家单位被省政府确定为依法行政示范点。
下一步,我们将以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为契机,紧密结合南通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丰富普法内容,注重学用结合,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全力推进南通法治化进程,为“扎实保增长、全面达小康”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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