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执法人员身份混乱,队伍素质不高。由于历史、体制等原因,在我们队伍中,有行政编制的,有事业编制的,还有聘用的等人员,他们的经费开支渠道有财政核拨的,有财政拨补的,还有自收自支的。居于这些原因,造成进人渠道混乱,把关不严,进而影响整个队伍的素质。目前我们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较低,主要表现在:一是政治素质低,有的工作员不注重世界观的改造,不加强政治学习,宗旨观念淡薄。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等现象。甚至个别人在执法中搞“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严重损害了国家行政机关的形象,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业务素质低,有不少的执法人员没有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自身又不注重学习,造成不能胜任行政执法工作。如有些执法机构人员连基本的执法程序都搞不清楚,以致行政诉讼屡屡败诉。三是执法水平低。行政执法,既要严格依法办事,更要讲究工作方法,而一些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野蛮执法,僵化了同管理相对人的关系,降低了行政效率,引起了社会的不和谐,使行政执法活动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此外,个别单位有个别领导为了解决经费问题,给执法机构和人员下达罚没款指标,致使执法人员为完成指标,而把罚没款作为行政执法的主要目的,这无形当中也影响了行政执法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进而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加大了行政执法的难度。
5、监督制约不力,行政违法难以追究。一是监督法律不健全,虽然《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暂行条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我们行政行为进行了规定,但是规定不够系统,可操作性不强;二是监督责任不明确。对我们行政执法人员监督的渠道虽然很多,有人大的法律监督、纪检监察的纪律监督,还有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但是绝大多数监督都软弱无力,人大的监督实际运用很不够,所发挥的效力极为有限;人民群众的监督名不符实,实际效力极低;舆论监督受制较多,难以放手发挥作用;行政监察等内部监督和纪检监察的纪律监督,由于受复杂情况和人际关系等因素的影响,虽然发挥一定的作用,但力度仍不够;三是责任追究不到位。由于没有明确的行政违法追究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又没有责任权利相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主体,致使许多行政违法案件无法严肃处理,造成行政违法人员有恃无恐,乱检查,滥收费,乱罚款现象屡禁不止。
二、促进和完善基层工商所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
1、摒弃人治思想,树立法治观念。法治就是依法治理,一切管理活动都必须按照法律来进行,不能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市场经济要求我们必须树立依法治理社会和依法治国的观念。我们要树立法治观念,一要树立法律支配权力的观念,纠正权力支配法律的错误思想。我们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活动,必须遵守法律准则。这样才能做到法大于权,法律支配权力;二要革除法律治民不治官的错误思想,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使我们的行政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行政效率,使行政管理走向“法治”轨道。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强化法律意识,这是依法行政的必备条件之一,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显得更为重要。只有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才能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才能做到依法行政。因此,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方面,对公民来说,通过普法宣传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对于我们行政执法人员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执法干部队伍的法律知识培训。只有建立起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干部队伍,才能做到依法行政,只有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增强了,法律素质提高了,依法行政才能有保障。当前要注重抓好“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人员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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