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诚信问题。通过对国债回购风险的反思可以发现,在交易所市场上,无论是融资方还是国债托管方乃至默认国债被挪用的国债提供方,都缺乏最起码的诚信。可以说,虽然国债回购制度存在缺陷,同时国债交易环境也不稳定,但是导致国债回购风险的还是市场参与者具体的违规行为。这些市场参与者试图利用制度上的漏洞寻找融资获利的空间,每一笔产生风险的回购交易,至少存在一方或几方的违规操作,制度的漏洞和监管的缺失,使得种种违规行为长期化、公开化和系统化,风险的集中爆发成为必然。
五、结论和对策
从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看,交易所国债回购风险度之高,已经远远超出了当初设计产品时的估计,并且波及到了国债现券市场、股票市场乃至资金市场。不少证券公司、上市公司因深陷国债回购风波而导致了重大损失,有的甚至因此停业或被托管。为此,有关部门在防范及化解国债回购风险方面作出了大量努力。如证券交易所原来每季度调整一次国债回购的标准券抵押比例,现改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随时调整;另外,一些证券公司也强化了对客户国债资产的管理,并且制定了相关措施来防止被挪用。但是,如果要从根本上控制和化解国债回购风险,需要在交易规则上进行大的改变。
首先,应该借鉴银行间市场托管经验,将国债主席位下的二级托管改为账户托管,以账户清算制取代席位联合制,单一席位各个子账户分别进行交易和清算; 凡是进行债券回购融资,均应该按标准券折算率计算的等值现券提交登记结算机构,实施转移占有,堵住制度上的最大漏洞,从理论上和实务上杜绝证券公司挪用客户国债的可能。
其次,进一步完善标准券计算办法,确定合理的国债回购质押比例,控制好融资杠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联合拟定的《标准券折算率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元月1日实行;该办法将原来每季度发布一次标准券折算比例改为每周发布一次。新的国债标准券折算率公式如下: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1-波动率)×97%÷(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2)÷100
新的国债标准券折算率公式引入了两个关键性的因素:一是引入97%的折算系数,从而降低了质押比例,该系数虽然牺牲了国债的部分使用效率,但却可以增加融资方的成本,回避抵押不足的风险,降低盲目融资的冲动;二是引入了波动率因素,考虑到了市场波动对回购融资造成的风险[2]。今后管理部门应该在实践的基础上继续对标准券计算的细节问题作进一步的研究,在实践中继续完善管理办法和计算公式。
第三,提高债券回购市场透明度,建立债券查询系统。考虑到目前立即实行一对一的账户清算制有一定困难,应该尽快建立债券查询系统,让投资者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网络服务及时查询自己证券账户中的债券余额以及质押券余额情况,从而有效防范个别证券公司挪用债券进行回购融资的行为。从2004年9月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所发的《关于发布实施<标准券折算率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看,管理层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而如何尽快实施、如何尽量避免市场的震动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3].
第四,在解决国债回购问题的同时,还应该尽快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建立多样化的券商融资模式。建议完善同业拆借市场,让合格的证券公司与银行一起享受同等待遇,放宽拆借期限;同时,逐步开设证券承销业务贷款,引入商业银行等大型的机构投资者,以做大做强交易所国债市场。
参考文献:
[1]巴曙松,高伟。国债回购为何成券商毁灭导火索[N].新京报,2004-10-18.
[2]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标准券折算率管理办法[Z].2005.1.
[3]中国国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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