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预制(SH3501-2002)
1. 管道预制加工应按现场审查确认的设计单线图或依据管道平、剖面图绘制的单线图进行,预制加工图上应标注管线编号、现场组焊位置和调节裕量,现场组焊的焊缝应便于施焊与检验。 2. 管道预制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均应核对管子的标识,并做好标识的移植。不锈钢、低温钢管道,不得使用钢印做标识。 3. 管道预制加工后,应清理内部,不得留有砂土、铁屑及其他杂物,封闭两端并妥善存放。管道预制加工合格后,应做好检验标识。 4. 管道采用螺纹法兰连接时,螺纹和密封面的加工、检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5. 管子调直、切割及坡口加工
5.1.钢管在使用前应检查其外观,对于弯曲度超差的钢管,应在加工前进行调直。碳钢管、合金钢管可冷调或热调;不锈钢管宜冷调,自应力钢管不得进行调直处理。
5.2.钢管冷调在常温下进行,适用于公称直径不大于50mm的管子,宜在管子调直机上调直。手工调直时,用锤击弯曲部分,但锤击点不得与支承点重合,对簿壁管子应在锤击处加垫,以防凹瘪。 5.3.热调时应将钢管的弯曲部分加热到:合金钢、碳素钢
800-1000℃,平放在平台上往复滚动,使其自然调直。钢管调直后,经目测成一直线则为合格。
5.4.钢管切割前应按审查确认的管道单线图和设计施工图进行号料,如还需要加工时,应留有调节余量。
5.5.管子切断前应移植原有标记。不锈钢管、低温钢管、钛管严禁使用钢印。
5.6.钢管按下列方法切割:
5.6.1.镀锌钢管和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50毫米的碳素钢管,一般用钢锯或机械方法切割;
5.6.2.不锈钢管、有色金属管应采用机械或等离子方法切割。不锈钢管及钛管用砂轮切割或修磨时,应使用专用砂轮片,严禁与碳素钢管混用;
5.6.3.碳素钢管、合金钢管宜采用机械方法切割。当采用氧乙炔火焰切割时,对于有淬硬倾向的管子必须将切割表面热影响区除去,其厚度一般不小于0.5毫米,并且保证尺寸正确和表面平整。 5.7.钢管的焊接坡口按下列方法加工:
5.7.1.有淬硬倾向的管子,必须用机械方法加工;
5.7.2.合金钢、不锈钢管可采用机械方法加工。用等离子切割时,应彻底修磨其表面;
5.7.3.采用氧乙炔焰加工的坡口,必须将其表面打磨平整。 5.8.用砂轮机切割时,砂轮片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5.8.1.砂轮片的材质、质量符合要求; 5.8.2.砂轮片与磨架间隙以3毫米左右为宜; 5.9.采用等离子切割时,切割电极应采用铈钨棒。 5.10.钢管的切口及坡口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5.10.1.切口表面应平整,无裂纹、重皮、毛刺、凸凹、缩口;
5.10.2.熔渣、氧化物、铁屑等应予以清除;
5.10.3.切口端面倾斜偏差不应大于管子外径的1%,且不得超过2毫米;
5.10.4.坡口形式应按照焊接工艺进行加工。坡口斜面及钝边端面的不平度应不大于0.5毫米。
5.11.用氧乙炔焰或其它热切割方法切割或加工坡口时,环境温度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应进行预热与缓冷。 5.11.1.碳素钢不低于-20℃; 5.11.2.低合金钢不低于-10℃。
5.12.管道坡口加工后,如设计有要求时应对坡口进行磁粉或渗透探伤。 6.弯管制作
6.1.制作弯管可采用冷弯和热弯两种工艺进行,钢管应在其材料特性允许范围内冷弯或热弯:
6.1.1.钢管冷弯宜采用机械法,。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25mm时,宜用电动或液压弯管机、顶弯机弯制;当管子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25mm时,可采用手动弯管器弯制。
6.1.2.钢管热弯可采用中频加热法弯制,奥氏体不锈钢管可采用电炉加热弯制。
6.1.3.不锈钢应冷弯,碳素钢和合金钢可冷弯或热弯。
6.2.SHA、SHB、SHC、SHD级管道的弯管不得用焊接管弯制,其他管道若用焊接钢管弯制时,其纵向焊缝应置于弯管两侧45°的中
性面区域内。当设计允许用焊接钢管弯制弯管时,焊缝应避开受拉和受压区
6.3.弯管制作后,弯管处的最小壁厚不得小于管子公称壁厚的90%,且不得小于设计文件规定的最小壁厚。弯管处的最大外径与最小外径之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6.3.1.SHA级管道应小于弯制前管子外径的5%;
6.3.2.SHB、SHC及SHD级管道应小于弯制前管子外径的8%。 6.4.弯管有螺纹的钢管时,为防止螺纹损坏,起弯点离螺纹的距离不应小于管子外径的1.3倍,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6.5.合金钢管热弯时严禁浇水,热弯后应在5℃以上的静止空气中缓慢冷却。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保温缓冷措施。
6.6.不锈钢管若需装砂弯制时,应使用木锤、铜锤或不锈钢锤振敲管子。
6.7.SHA级管道弯制后,应进行磁粉检测或渗透检测。若有缺陷应予以修磨,修磨后的壁厚不得小于管子公称壁厚的90%,且不得小于设计文件规定的最小壁厚。
6.8.SHA级管道弯制加工、检测合格后,应填写SHA级管道弯制加工记录。
6.9.弯管宜采用壁厚为正公差的管子制作。当采用负公差的管子制作弯管时,管子弯曲半径与弯管前管子壁厚的关系应符合表一的规定。
表一
弯曲半径(R) R≥6DN 6DN>R≥5DN 5DN>R≥4DN 4DN>R≥3DN 注:DN—公称直径;Tm—设计壁厚
6.10.下列钢管热弯后应进行热处理:10、20号钢和16Mn钢的终弯温度若低于900℃,且壁厚等于或大于19mm的热弯管;公称直径大于100mm或壁厚大于13mm的合金钢管的热弯管。常用钢管的热处理温度应符合表二的规定。
表二
钢号 热处理温度 10、20 15Mn 16Mn 600-650 回火 Cr5Mo 钢号 热处理 温度 875-850 完全退火 16Mo 12CrMo 15CrMo
920-900 正火 750-725 0Cr18Ni9 12Cr1MoV 钢号 热处理 温度 1020-980正火加 760-720回火 1100-1050 固溶化 弯管前管子壁厚 1.06Tm 1.08Tm 1.14Tm 1.25Tm 高温回火 0Cr18Ni12Mo2Ti Cr25Ni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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