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文化比较之家族本位与个人本位
中国文化是重农文化,这是因为中华民族的生存环境最适宜农业生产。几千年来,农业生产也一直是中国经济的主要形式。重农文化是使得中国人民有“安土重迁”,“老死不出乡”的民族心态,使中国的大多数家族往往在同一地区时代繁衍,聚族而居,形成“家国同构”的社会结构,因此,家族本位在中华传统文化中根深蒂固【1】。西方文化的发源地之一古希腊爱琴海地区,由于多山且不适宜农业生产等生存环境的限制,人们很早就从事手工业和商活动,并生活在城邦中,经常迁徙和流动。城邦制打破了以家族、血缘为基础的氏族社会形式【1】。并且,西方文化强调重商主义,重商主义是个体本位的温床。个体本位以个体为本位,强调个体利益高于一切,即使在家庭关系中也是以个体利益为中心。
在日常行为习惯中,中国的家族本位与西方的个人本位差异比较明显。例如姓名,中国人习惯姓氏在前,名字在后,姓氏即代表家族,放在第一位,而西方人的姓氏,先是自己的名字,再是父姓,然后才是族姓,放在首位的是自己;再如,日常中对亲人的称呼,中国人格外注重家族,其语言表现是亲属称谓系统的繁杂精细,不仅辈分上,而且平辈之间也区分明显,如“大哥”,“二哥”。但英语中一个词“uncle”,就代表了伯父、叔叔、舅父、姑父等与父母同辈的所有男性,“aunt”代表了中国姨母、姑母、伯母、婶母、舅母等所有女性,并且平辈之间不会出现“first brother”这样的词。
从传统婚姻观念来看,在西方,婚姻是男女青年爱情的归宿,缔结婚姻的目的是为了让双方长相厮守,是为了更好的生活在一起,是个人的私事,婚姻要符合自己的利益【2】,所以,西方人在选择伴侣时,注重的是感情的有无,而不是家庭的利益,家族的声望。恰恰相反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中国传统婚姻的首要要求,它反映古代社会家长制度的价值观,这不仅在礼俗上得到肯定,而且也在政治、法律上得到认可和巩固,中国古代的婚姻是“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礼记·昏义》”,所以,婚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广家族、繁子孙,同时用来维护并提高家族名望及地位。由于婚姻会为家族增加一名外姓女子为成员,所以男家在选择媳妇方面特别严谨,以免有辱家声,家族娶媳妇远比个人娶妻子来得重要。婚姻被视为家庭的要事,而非个人的私事,所以男女间的爱情并不能作为婚姻的首要依据,这主要也是受家族本位思想的影响。
从家庭观念来看,中国人家庭观念非常强,父母对子女的付出也是最大的,这一点令西方人无法想象。而在西方,一旦成年,都会自食其力,不需父母过多付出。中国人一般都与父母住得比较近,即使到外地工作,一般也要把父母接到身边。孔子认为:“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孔子不赞成父母健在时儿子离家远游,如果因故非远游不可,必须有明确的方向。孔子这种思想是怕老人无人照顾。西方人一般不这样,几乎找不到“四世同堂”,甚至连二世同堂也不多见,子女以脱离家庭独立生活为荣,一旦有了固定的收入就购买房屋从家里搬出去,父母对子女的态度都是平等和尊重,而不是要求绝对服从。这种父母与子女之间互相付出的差异,也部分地解释了中西方在财产继承方面的不同。在中国,父母的财产是由子女继承的,这可以不需要任何书面的证明,子女也认为这是理所当然。而西方人则通过遗嘱决定财产的归属,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把自己的财产给任何人或机构,甚至给自己的宠物,而他们的子女也不会觉得不可接受。中国人的家族本位观念注重以亲子关系为主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造就了丰富的孝文化,而西方个体本位使西方人更加看重个体的价值,有些社会学家甚至称西方人尤其是美国人为“离群”,在家庭中也不像中国人那样在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上花大量的精力。中国人强调不能绝先祖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时至今日这种传统的观念依然根深蒂固,这是数千年来形成的一种民族心理【3】。西方人强调自由,为了自由可以选择DINK(double income, no kids)家庭,甚至独身。一位上听说
课的外教曾探讨过一个问题:“为什么中国社会养老体系那么薄弱,比如养老院都不多见?”我当时的回答就是:“中国人十分讲究‘孝’,除孤寡老人外,一般都是子女赡养,所以社会养老体系并未迅速发展。”
中国传统文化中家族本位观念的核心是重家族轻个人,重群体、轻个体,强调个体在群众中的义务和责任【1】。这种观念要求父严、母慈、子孝、兄友、弟恭。通过尊祖敬宗,天伦和谐达到整个社会的安定和有序。从家庭本身而言,家族本位表现出的家庭成员间的天伦之乐,尊老爱幼让许多西方人羡慕不己。如果从把这种思想推而广之,从家族到民族、从国家到世界,乃至广阔的宇宙空间,如果都能强调团结和协作,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这对人类的并生共存、和平与发展都是极有现实意义的。西方的个体本位思想,强调以个人为主,强调自由、平等,强调个体的独立意识和创造意识,这对个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和个体创造价值的实现是有积极意义的。
当然,二者均有缺点。中国家族本位思想不利于甚至严重地制约了个体主观能支性的创造和发挥,个人的个性受到压抑,甚至摧残;其次,在家族血缘的群体关系中,不平等关系被自然亲情的面纱遮掩,中国传统法律体系缺乏私法内容,疏于对私权保护,在群体利益面前,个人利益可忽略不计【1】;再者,在以家族为本位的社会中,法律制度根本无法贯彻执行,随即出现人治。在中国,“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现象非常普遍,造成一系列腐败问题。而西方明显地淡化了家族亲情和集体精神,不利于民族的凝聚力的强大,也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和国家的统一。
中西方各民族都有自己优秀的文化传统,不同的文化中的相同点就是这些都为人类的文化发展历程,东西文化的差异不能说谁优谁劣,这是客观形成的,它们的存在必将引起人类文化的继续发展。在当今世界,任何民族和国家都不可能丢掉或摆脱自己的传统文化。在跨文化交流的今天,中西方的文化正在彼此影响、互相吸收。中西方文化比较的目的更多的在于通过比较,从而更好的借鉴古今中外的优秀文化,并加强中西的沟通和理解,推动中华民族乃至全人类文明的进步。
参考文献:
【1】课堂笔记
【2】薄洁萍.《上帝作证——中世纪基督教文化中的婚姻》,学林出版社2005年版 【3】肖群忠.《中国孝文化研究》介绍与摘要[J].《伦理学研究》,2004年第3期 【4】阎江,肖妮妮.《中西方文化比较》,上海辞书出版社,2008年版 【5】刘海鸥.《天儒冲突—中西方家庭伦理的初次冲撞》,《伦理学研究》,200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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