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法律法规各章节练习与答案
均写明投保的流动资产包括产成品、原材料和产品存放在本厂库房,并标明了位置。投保后,制衣厂先后于2007年7月8日、12日两次将保险产成品发往其驻南京的销售部,共计2 000件,价值35万元。2007年8月10日,南京气温连日持续高温,引起南京库房的货物自燃,全部被毁。对此损失,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问题:
1.本案物流保险合同关系中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分别是什么?
2.本案中引起物流保险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么?
参考答案:
1.主体是投保人上海某制衣厂和保险人中国某财产保险公司; 客体是上海某制衣厂投保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内容是投保人的权利:当投保的标的发生保险合同中承保的保险事故而造成损失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给予补偿;
投保人的义务: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保险人的权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收取保险费的义务; 保险人的义务:当投保人的财产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损失时而承担补偿的义务。
2. 产生:保险合同的签订;
变更:保险标的转移储存场所;
终止:保险标的转移储存场所而未取得保险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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