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暂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1999年1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召开的全国研究生培养工作会议精神,为了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位论文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应能反映博士生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研究成果,应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科技发展或社会发展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应表明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硕士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论文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该专业(行业)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条 论文选题与选题报告
1.论文选题必须从本学科出发,应当是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或高新技术或重大的工程技术开发研究,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选题应尽量与指导教师或教研室(研究所)教师或本人所承担科研任务相结合,选题应在理论上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接触学科前沿。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尽量结合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必须能在学科理论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具有较大的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或科学价值。选题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要恰当,既考虑题目的先进性,也要考虑经费、研究条件、论文工作时间、指导力量等条件的限制性。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
工作量,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一个完整的项目策划、项目设计或技术改造项目,可以是技术攻关研究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的研制与开发。
2.选题报告应包括课题来源(国家、部委、省、市、自选)、选题的理论依据、实际应用价值、国内外的研究动态、前人的工作基础、资料来源、实验材料、调查研究方法、主要分析测试项目、技术路线或方案、计算方法、需使用的仪器设备、药品试剂、经费预算、其他研究条件、研究进度、可能遇到的困难或问题及解决的方法和措施、预期结果等。
3.硕士生选题报告最迟在第三学期末、博士生选题报告最迟在第三学期初提出,并在专家组或研究生班讨论课上公开论证。经论证修改后的选题报告必须经3-5位相关专家(硕士生选题3位以上;博士生选题5位以上,且必须含1名以上有博士生指导经验的专家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家)签名认可、写出综合评审意见,方有资格参加中期考核,进入论文工作实施阶段。因故推迟选题报告时间者,应办理延期报告手续。选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2-3个月内补做一次,仍未通过者,应终止学籍,作退学处理。
4.经论证修改和专家认可后,硕士生的正式选题报告最迟在第四学期初、博士生的正式选题报告最迟在第三学期末交研究生工作处。选题报告确定后,原则上不应随意改题,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改题者,须由研究生本人写出书面报告,经指导教师和教研室签署意见,院(系)主管领导审批后,报研究生工作处备案,并应及时补作选题报告。
第三条 论文研究工作
1.选题报告确定以后,研究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一步查阅国内外文献和了解国内外有关科技情况,对搜集的资料做出分析和评述,指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可能途径,提出论文工作计划。
2.研究生的论文工作提倡采取指导教师为主、专家指导小组集体
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个论文研究工作应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博士研究生论文一般由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如确实需要,并通过批准,可聘请1-2名副指导教师。
3.论文工作期间,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要加强对研究生的指导和定期检查,研究生亦应主动进行阶段性汇报,虚心接受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的检查和指导。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论文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生应坚持至少每2周向指导教师汇报一次论文研究进展情况,并于第五学期在指导小组或教研室(研究所)专家组会上进行一次论文工作阶段汇报,对已经取得的结果和存在的问题、是否能达到相应学位的论文要求,以及后一阶段的工作重点与努力方向,广泛听取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阶段报告经专家组和院系审核后一周内,交研究生工作处备案。报告未通过者,视情况责成其改进论文研究,或修定选题延期毕业,或终止论文工作,作退学处理。
第四条 学位论文撰写
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以后,研究生即可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格式和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论文字数要求:博士学位论文字数一般控制在3-5万字以内,硕士学位论文字数一般控制在1.5-3万字以内。
2.封面:封面是论文的外表页,提供应有的信息,并起保护作用。博士学位论文底色为深红色,硕士学位论文底色为深蓝色。封面上应包括下列内容:
a.标明“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硕士、农业推广硕士、中等职业教师在职攻读硕士、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论文”;
b.中文论文题目: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题名。题目要求简单、明了、引人注目,应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所用每一词语必须考虑到有助于选定关键词和编写题录、索引等。题目应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字
符、代号和公式等;
c.研究生姓名;
d.注明论文完成时间(年、月)。 封面格式按附件1排版。
3. 扉页:扉页中的各项除另有说明外,其余要求与封面一致。 a. 分类号:在左上角注明分类号,便于信息交换和处理。一般应注明《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的类号,同时应注明《国际十进分类法UDC》的类号;
b. 密级:在右上角注明密级;
c. 单位代码:指学位授予单位代码(本校为10537),标明在右上角密级的下方;
d. 标明“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e. 中英文论文题目:英文题目应与中文题目对应,并写在中文题目下方;
f. 研究生姓名;
g. 导师姓名与职称:列入论文扉页的导师人数不多于3名,必要时可标明副导师姓名和职称,副导师的排名应按被聘任的时序进行;
h. 学科专业名称; i. 研究方向;
j. 论文提交时间,论文答辩日期(答辩后由研究生补填),学位授予日期(授予学位后由研究生工作处补填),答辩委员会主席、论文评阅人(硕士论文2名,博士论文3名);
k. 注明论文完成时间(年、月)。 扉页格式按附件2排版。
4.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
5. 摘要(中文、英文)与关键词:中英文摘要内容应一致,英文摘要放在中文摘要之后;硕士论文摘要不超过500汉字,博士论文摘要
不超过1000汉字;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语言应力求简明精炼,内容应能反映学位论文的主要信息(包括工作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即不读论文全文也能获取必要信息,不能与前言相互混淆;摘要应避免使用图、表、化学结构式、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博士论文摘要要突出本论文的创造性成果或新的见解。摘要下方另起一行注明本论文的关键词3-5个(限13个汉字以内),中文关键词应尽可能用《汉语主题表》等词表提到的规范词,以便检索;在英文摘要的下文应对应注明英文关键词。
6.目录:列出论文各组成部分(含各章节)的大、小标题,分别层次,逐项标明页码。附录、附件也应列页码。目录页另页排在摘要的后面,按附件3排版。
7. 论文正文:
⑴前言(绪论):包括该研究工作的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阐述,研究工作的目的、范围、规模、相关领域的前人工作和知识空白、理论基础和分析、研究设想、研究方法和实验设计、实验设备条件、预期结果和意义等的简要说明。一般在教科书中有的知识,在前言(绪论)中不必赘述;
⑵实验材料与方法,或计算、调查方法,或社会实践阐述; ⑶结果与分析,数据与数据处理; ⑷结论或讨论。 按附件4排版。 8. 参考文献。 9. 附录。 10. 符号表。 11. 致谢。 12. 作者简历。
13. 在读期间科研学术成果目录,注明成果名称、发表刊物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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