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一中中层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一、党群岗位职责 (一)党支部职责
党支部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支部的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主要职责是:
1、日常党务。负责支部日常管理工作,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研究安排本支部日常党务。
2、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教育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3、党员学习。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4、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征求群众的批评和意见。
5、组织发展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
6、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民主监督工作,做好稳定工作,防止发生严重违纪事件。
7、群团工作。领导本部门的共青团、学生会、工会等群众组织开展思想教育、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8、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支持、指导、保证、监督行政工作和教育教学活动,参与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事项。
9、档案管理。收集整理和保存好党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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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工会工作职责
工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工会组织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思想政治教育。协助党组织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教育等。
2、群众工作。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维护教职工利益。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关心教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4、教代会工作。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组织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5、校务公开。督促、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定期、及时进行校务公开工作。
6、老干部工作。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丰富其文化生活,组织好重大节假日慰问工作。
7、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定期组织女教职工体检等工作,确保计划生育率达到100%。
8、女工工作。做好女教职工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9、职工文体活动。负责管理教职工活动中心,大力开展教职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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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体育活动,增进教职工的身心健康。
10、档案管理。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工会资料。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三)团委工作职责
学校团委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共青团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是:
1、思想政治教育。做好青年团员、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2、组织建设。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及时发展新团员;负责办理团组织关系,负责收缴团费和团员档案管理等常规工作;负责对团员的奖励和纪律处分,组织对团员的民主评议。
3、社会实践活动。负责学生社团的管理,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及主题教育活动。
4、团校、预备党校工作。负责团校、学生预备党校工作,积极培养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5、指导学生会。指导、督促并检查各团支部和学生会的工作,负责选拔、培训学生会干部。
6、宣传工作。负责团的宣传工作,负责学校的升旗仪式,负责校园电视台、校园广播、宣传栏的管理工作。
7、学生管理。协同学生处、保卫科和级部做好学生管理、德育、艺术活动组织等工作。
8、上级团委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团委布置的各项任务,定期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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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团委和校党委作好工作汇报。
9、档案管理。负责全校团员档案管理,规范团员档案工作,做好团委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行政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是校党委、校纪委和校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发挥参谋助手、督办检查和综合协调作用。主要职责是:
1、党务工作。负责日常党务工作,组织落实党委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安排党委重大活动、会议,负责党务督办、党费收缴、党务档案等工作。
2、文秘工作。负责学校公文制发,来文收发、批阅、经办及归档等文书处理工作;起草有关的报告、讲话、工作总结、计划、规划等文字工作。
3、信息宣传。负责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管理校内相关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安排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
4、人事工作。负责学校人事管理、考核等工作,管理人事档案及各种统计报表。
5、档案管理。负责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文书、教学、财会、基建等档案。
6、印章管理。负责印章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使用学校及党委书记、校长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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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校史资料。负责学校重大事件的记录、整理和校史编写工作。 8、接待信访。负责接待、派餐等工作,负责来访、信访和一般纠纷的处理工作。
9、活动会议。负责组织安排全校性的重大会议和活动。 10、车辆管理。负责学校车辆调度、维修、燃油管理等工作。 11、协调督查。协调、督查学校、各部门的重要工作。
12、日常事务。处理学校领导交办的通知、信件、上报文件、材料及其它工作。
1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教学处工作职责
教学处是在校长领导下,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的职能机构,代表学校组织开展教学和教育科研工作。主要职责是:
1、教学管理、督导和考核。负责学校全局性教学管理,制定落实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对年级、教师实施课改方案、落实教学工作计划等进行督导和考评;制定教学考核评估标准,建立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2、教育科研。负责教育科研和教学改革工作,制定和指导实施教育科研规划、计划,积极推进教学改革。
3、教育培训。负责教师培训、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4、课程管理。制定和指导实施课程改革方案,负责校本课程建设,制定校本课程开发计划,组织研发、管理校本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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