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形考作业1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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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形考作业1答案

一、不定向选择题

1.最先把国际法著作系统的译成中文的是(C)。 A.林则徐B.严复C.丁韪良D.张之洞

2.在国际法上,互不侵犯原则是指(B) A.禁止一切战争B.禁止侵略战争

C.禁止不宣而战D.在任何情况下禁止使用武力

3.下列行为中,属于国际罪行的是(D)

A.侵害他国侨民的合法权益B.侮辱他国的外交代表 C.侮辱他国的国旗D.贩卖奴隶

4.船舶在公海上航行只服从于(B)

A.国际法B.船旗国本国法C.外国法D.国际私法 5.公海是指不包括下列哪些部分的海域(ABD) A.内水B.领海C.大陆架D.毗连区 6.国际法的渊源主要包括(AB)

A.国际习惯B.国际条约C.国际法学家的学说D.联合国大会的决议

7.按照国际惯例,下列条约应予继承的是(BD)

A.和平友好条约B.边界领土条约C.中立条约D.道路交通条约

8.国际法律责任的主体有(A)

A.国家B.政府间国际组织C.民族解放组织D.法人

9.依国际实践,下列哪种情况不能免除国家责任(B)。 A.同意B.国际组织授权C.不可抗力D.自卫行为

10.国家为防止和惩治违反其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等事项的法规,可设立(ACD)

A.专属经济区B.渔区C.毗连区D.领海 二、名词解释

1.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是以条约或习惯及其他形式协议都表现了国家的意志协调,也可以说国家的同意。P.4

2.国际法的主体:是国家,国家是有主权的,因此国际法是平等者之间的法。这是国际法的基本特点。P.24

3.复合国: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州、邦或(加盟)共和国等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合国家。P.58 4.国家管辖豁免:又称国家及其财产的管辖豁免或国家主权豁免,或国家豁免,主权豁免.他泛指一国不受他国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的管辖,其中主要是指不受他国的司法管辖,即除非经过一国同意,他国司法机关不得受理针对该国或该国的行为和财产提起的诉讼,也不得对该国的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和强制措施。P.61

三、简述题

1.国际法有哪些特征?P.3它的效力依据是什么?P.4-8

答案要点:国际法的特征包括: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间的法律关系。2、国际法的创立方式是国际法主体间,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3、国际法的强制执行依靠国家采取单独的或集体的措施。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是各国的意志之间的协议。

2.如何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P.46

答案要点: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国际法理论与实践问题。从理论上讲,国际法和国内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它们在主体,调整对象,渊源,效力根据和性质等方面都是不同的,但它们之间又是有密切关系的。这种关系首先表现在国家处理二者关系上应遵守国内法必须执行国际法的义务的原则。其次,从国际法看,它的许多原则,规则和制度是借用国内法概念的,并且各国的国内立法实践对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起着重要促进作用。再次,从国内法看,它也受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影响。在不少场合,国内法也采纳了国际法的概念,并且在将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转化为国内法的同时,促进了国内法的建立和发展。从处理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的实践讲,国家可采取采纳或转化的方式使国际法诠诘玫绞视?并对它们的地位作出规定。

3.国家承认有哪些法律效果?P.65

答案要点:国家承认意味着承认国对新国家的国家地位以及由此产生的上述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认可和接受,还可以在承认国与被承认国之间确立起正式、稳定和全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建立外交、领事或其他具体的条约关系。

四、论述题

1.试述国家的基本权利。P.60

答案要点:国家的基本权利是国家固有的、不可缺少的、根本性的权利,是国家主权的直接体现。国家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独立权。即国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本国内外事物而不受他国或国际组织的支配和干涉的权利。

2平等权。是指国家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以平等身份和资格进行国际交往并承受国际的权利。

3自卫权。即有以武力防卫外国对本国的武力攻击和协助他国防卫武力攻击的权利。包括单独自卫和集体自卫。

4管辖权。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手段对特定的人、物、事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权利。他包括属地管辖,即有权对位于本国领土范围之内的一切不享有管辖豁免的人、物、和行为进行管辖;属人管辖,即有权对无论位于何处的一切具有本国国籍的人进行管辖;此外还可以对本国领土以外犯有危害本国安全、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和其他重大政治、经济利益的罪行的外国人进行管辖;还可以根据国际习惯规则或国际条约的规定,对在本国领域之外对本国人犯有某些罪行的外国人进行管辖;或对不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在本国领域以外所犯的某些国际罪行进行管辖。

2.如何认识一国从事了国际不法行为?P.75-82

答案要点:一国国际不当行为是指该国从事的违背国际义务的行为.一国国际不当行为的要素包括两方面:一是存在一国的国家行为,我们所说的国家行为是指根据国际法规定以及有关的国际实践可以归因于国家的行为。二是该行为违背了国际义务。一国的行为如果不符合它所承担的有效国际义务对它的要求,则属于违背国际义务。一国排除行为不当性的情况一般包括六种:同意、国际不当行为的对抗措施、不可抗力和偶然事件、危难、紧急状态和自卫。

五、案例分析

案情:光华寮案(见教材第426页)

分析:

(1)台湾当局是否具有独立的国际地位?它能否代表中国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

(2)日本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惟一合法政府,日本的法院是否可以受理台湾代表中国的诉讼?

(3)日本京都地方法院1977年的最初判决是否符合国际法?

(4)1982年及其后日本各级法院对光华寮案的判决或裁定符合国际法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1)台湾当局不具有独立的国际地位。不能代表中国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

(2)日本法院不能受理台湾代表中国的诉讼。

(3)1977年的判决符合国际法。

(4)1982年及其后的判决或裁定不符合国际法。

理由请各位同学结合国际法的主体条件、地位等内容进行回答。

国际公法形考作业2答案

一、不定项选择题

1.关于国家行使自卫权,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BC)。

A.仅指单独自卫 B.可以单独自卫,也可以集体自卫 C.必须以受到外国干涉为前提D.自卫不向安理会报告

2.国际法上的承认在承认国与被承认国之间引起一系列法律后果,因此(AD)。 A.承认仅仅是单方面的行为B.承认意味着建交

C.承认不具有溯及力 D.承认表明了建交的愿望但不等于建交 3.公海法律制度的基础是公海自由,这就决定了公海是(AC)。 A.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B.是“无主物”

C.是国家不享有权利的海域D.国家可对其享有部分管辖权的海域

4.人权的含义是指(A)。

A.人所享有或应享有的基本权利B.天赋人权

答案要点:(1)使馆馆舍不得侵犯;(2)使馆档案及文件不得侵犯;(3)通讯自由;(4)行动及旅行自由;(5)免纳捐税、关税;(6)使用国旗和国徽。

2.试述国际组织的决策方式。P.329

答案要点:主要有投票表决和协商一致两种方式。,投票表决方式中又包括全体一致和多数表决方式。

五、课堂讨论(完成课堂讨论后自行撰写)

请用国际法有关知识分析近期国际上发生的一件大事。

请各位同学根据课堂的要求完成。

作业四

一、不定向选择题

1、D 2、B 3、ABCD 4、D 5、BCD 二、填空题

1、决策机关、执行机关、行政机关

2、189,51

3、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秘书处 4、政治方法、法律方法 5、诉讼管辖权、咨询管辖权 三、名词解释

1、条约的保留:是指一国在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条约时作出的单方声明,无论措词或名称如何,其目的在于摒除或更改条约中的若干规定对该国适用时的法律后果。

2、斡旋:是指由第三方为争端当事国提供有利于它们接触和谈判的便利条件,提出自己的建议或转达各方的意见,从而促使当事国开始谈判或者重开业已停止的谈判。但斡旋者不参加当事国的谈判。

3、仲裁:国际仲裁又称国际公断,此处特指当国家间发生争端时,经各当事国同意,将争端交付给由它们自己选任的仲裁人处理,并相互约定服从其裁决。仲裁是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法之一。

4、战时封锁:是交战国以兵力切断敌国的或敌国占领的海港以及海岸的交通,使所有国家的船舶和航空器不能出入。

四、简答题

1、简述条约无效的理由

答:(1)违反国内法关于缔约权限的规定;(2)违反自由同意:A、错误:条约中出现了错误,这种错误并非指条约的文字错误,而是指与缔约时假定存在并构成异国受条约拘束的必要根据的事实或情势有关的错误。B、诈欺:是指缔约一方故意以虚假的陈述或事实欺骗另一方诱使其缔结条约的行为。C、贿赂:是指缔约一方直接或间接贿赂另一方谈判代表,使其同意与之缔结的行为。D、强迫:强迫包括对一国谈判代表的强迫和对国家的强迫。(3)条约的内容违反国际法强行规则。

2、简述安理会的表决程序

答:(1)程序事项由15个理事国中的9个可决票决定;(2)程序以外的事项由15个理事国中的9个可决票决定,但要包括5个常任理事国。对于某一问题是否属于程序问题,常任理事国可以行使否决权,否认其为程序问题。此即为 “五大国一致 ”原则和 “双重否决权 ”。

五、论述题

试述国际法院的职权

答:国际法院的职权包括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1、诉讼管辖权。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审理争端当事国提交的诉讼案件的权利。(1)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包括以下三类国家:A、联合国会员国;B、非联合国的会员国的《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C、其他国家,预先向国际法院交存声明,表明承认国际法院管辖权,保证执行国际法院的判决的国家。(2)国际法院受理的案件有:A、各当事国提交的一切案件;(自愿管辖),B、《联合国宪章》或其他现行条约及协定中所特定的一切案件;(协定管辖);C、根据《国际法院规约》提交的案件。(任意强制管辖)。2、咨询管辖权。联合国大会、安理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经联合国大会授权的联合国机关及其专门机构只有权请求国际法院就其职权范围内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任何联合国会员国无权请求,亦不得阻止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法院的意见是咨询性的,原则上没有法律拘束力。

六、课堂讨论

1、战犯指在战争中从事违犯战争法规和惯例行为的实施者,主要包括领导者、组织者、教唆者、共谋者等。战争犯罪是破坏世界和平,危害人类安全的犯罪,属于国际性罪行。

2、因为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对德国战犯的审判实践时国际社会依据国际法对战争犯罪的各种行为进行审判和处罚的成功范例,其不仅创立了惩治战犯的各项原则,还表明

国际法庭惩治战争犯罪是一种使国际得以遵守和执行的良好形式,为以后建立国际审判罪犯的机制积累了经验。3、1945年《关于控诉及惩处欧洲各轴心国家主要战犯协定》及其附件《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4、(1)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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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庭惩治战争犯罪是一种使国际得以遵守和执行的良好形式,为以后建立国际审判罪犯的机制积累了经验。

3、1945年《关于控诉及惩处欧洲各轴心国家主要战犯协定》及其附件《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

4、(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2)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3)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4)禁止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原则;(5)集体协助原则;(6)普遍遵守原则;(7)不干涉内政原则。

没有侵略便不会有国际战争,没有国际战争便不会有杀伤、破坏、虐待俘虏、残害平民等各种战争罪行,战争犯罪是危害全人类的最严重的国际罪行,确定其概念和性质,有利于惩治这类犯罪,追究犯罪者的责任,同时也使后人遵守国际法成为顺理成章之事。

平时作业一

一、不定项选择题

1、C;2、B;3、D;4、ABC;5、AB;6、ABC;7、ABCD;8、ABC;9、B;10、C

2007年7月印刷的作业答案:1C 2D 3AB 4BC 5ABC 6ABCD 7C 8AB

二、名词解释(提示的是答案在教材上的页码) 1、P4 2、P24 3、P58 4、P61 2007年7月印刷的作业答案:

1威斯特伐里亚公约的签订格老秀斯巨著《战争与和平》的发表 2司法判例 权威公法学家的学说 国际组织的决议 3 国家 国际组织 争取独立的民族解放组织 4十八 十九 第一次国际海牙和平会议 三、简述题

1、P3-4,P4-7 2、P47-48 3、p65-66 四、论述题

1、 P60 2、 P76-77 五、案例分析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台湾当局不具有独立的国际法主体地位,因而不能代表中国在日本法院起诉。 (2)日本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即构成国际法上的政府承认,其法律效果对日本国内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日本法院不能受理台湾当局代表中国的诉讼,否

则就违反了国际法的准则。

(3)日本京都地方法院1977年的最初判决符合国际法。因为日本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所以前中国政府对中国国家财产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已经转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4)1982年及其后日本各级法院对光华寮的判决或裁定不符合国际法。它违背了国际法有关政府承认和政府继承的基本规则,违背了日本政府应承担的相应国际义务,并且以司法判决的形式制造了“一中一台”或“两个中国”,构成对中国内政的干涉,从而违背了国际法基本原则。 平时作业二 一、不定项选择题

1、 BC;2、D;3、A;4、ACD;5、B;6、ABCD;7、ABC;8、ABCD;9、AB;10、CD

二、 名词解释(提示的是答案在教材上的页码) 1、P86 2、P97 3、P132 三、简述题

1、 P147 2、 2、P185-188 四、论述题

3、 P126-127 4、 P172-176 五、案例分析

(1)韩国将中国被劫持的96好民航机及机组人员和乘客及时潜还给中国政府,符合《海牙公约》的规定。

(2)韩国拒绝引渡卓长仁等罪犯不违反国际法。因为中韩两国并

无外交关系,更无引渡条约可言。根据《海牙公约》的规定,对卓长仁等劫持民航机的犯罪行为,作为被劫持飞机降落国的韩国也有管辖权,当两国无引渡条约时,被请求国有权“自行选择”是否以公约作为引渡的依据。且韩国方面已根据“或引渡或起诉”原则,对卓长仁等罪犯予以起诉并依其国内法作出相应判决。应该说韩国当局的这一做法是符合《海牙公约》的规定和国际法的引渡规则的。但韩国法院在法院判决书中强调所谓“动机”、“自卫”,且判刑太轻,与《海牙公约》规定的“以本国法任何严重性质普通罪同样方式作出处理”不符,有偏袒犯罪人之意。 (3)中国和韩国都是《海牙公约》的成员国,根据概公约有关危害民用航空器犯罪行为管辖权的规定,作为96号民航机的登记国,对该犯罪行为享有管辖权,且该犯罪行为属于可引渡的罪行。据此,中国可以请求引渡卓长仁等罪犯。

(4)所谓“或引渡或起诉”原则,是指在其境内发现被指称的犯罪嫌疑人的缔约国,如不将此人引渡,则不论罪行是否在其境内发生,应无例外的将此案件提交主管机关以便起诉,该机关应按照本国法律以对待任何严重性质的普通犯罪案件的同样方式作出决定。这一原则的确立,意味着危害民用航空器安全的犯罪不得以政治犯论处,应以严厉的刑罚予以惩处。这对于打击危害民用航空器安全的犯罪行为,维护国际民用航空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平时作业三 一、 定项选择题

1、D;2、B;3、C;4、;5、AB;6、ABC;7、ABD;8、ABD;

9、AB; 10、ABCD

二、 名词解释(提示的是答案在教材上的页码) 1、P200 2、P203 3、P250 三、 简述题

1、 P214 2、 P204-205 四、 论述题

1、P262-264 2、P329-330 五、 课堂讨论 (可以参考的讨论题目)

1、美国为首的北约,在科索沃战争中轰炸我驻南联盟大使馆事件。 提示:(1)使馆的主权地位及对我国主权的干涉; (2)使馆及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问题; (3)北约行为的性质; (4)我国可以采取的措施。

2、 美国等绕开联合国安理会对伊拉克采取军事行动。

(提示)(1)联合国安理会的性质及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职责及功能; (2)美国等绕开联合国安理会对伊拉克采取军事行动在国际法上的性质及危害。 平时作业四 一、不定项选择题

1、D;2、B;3、C;4、D;5、C;6、ABCD;7、ABCD;8、ABCD;9、AB;10、BCD

二、 词解释(提示的是答案在教材上的页码) 1、P296-297 2、P366 3、P409 三、简述题

1、P279-280 2、P310-280 四、论述题

1、P300-301 2、P373-375 六、 案例分析

(1)战犯是指犯有战争罪行的人。而战争犯罪是在战争中违犯战争法规和惯例的行为。战争犯罪是对全优类的最严重侵害,是严重国际犯罪。

(2)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对德国战犯的审判,不仅创立了惩治战犯的各项原则,而更重要的是使国际法,特别是战争法付诸实施并得到了发展。它还表明建立国际法庭惩治战争犯罪是一种使国际法得以遵守和执行的良好形式,为以后建立国际审判罪犯的机制积累了经验。 (3)纽伦堡法庭审判德国战犯的根据,一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二是《关于控诉及惩处欧洲各轴心国家主要战犯协定》及其附件《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

(4) 1946年联合国大会确定的七项原则是:(见P30)

(第二种是旧版的答案)

http://hi.http://m.njliaohua.com//fairyhao/blog/item/4197d2ca64ded147f21fe71f.html 2007-06-04 13:49 国际公法

作业1

一、选择题:1C,2B,3D,4AB,5ABD,6AB,7BD,8ABC,9B,10C。 二、名词解释:

1、国际法的效力依据:国际法的效力根据:是指国际法具有法律拘束力或法律效力的依据。

2、国际法的主体:也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

3、复合国:又称复合国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州、邦或加盟共和国等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合国家。 4、国家豁免权:又称国家及其财产的管辖豁免或国家主权豁免,简称国家和面或主权豁免,泛指一国不受他国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管辖,主要是指不受他国的司法管辖,即除非经过一国同意,他国司法机关不得受理针对该国或该国的行为和财产提起诉讼,也不得对该国的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 三简述题

1特征(1) 国际法的主体是国家,调整的对象是国家间的关系; (2) 国际法的创立方式是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 (3)国际法的强制执行依靠国家采取单独的或集体的措施

效力依据指国际法具有法律拘束力或法律效率的依据,传统国际法学派对此有三种观点: (1)格老休斯派:认为国际法的效力主要是来自于自然法其次是实在法 (2)自然法学派:认为自然法是国际法效力的唯一依据 (3)实在法学派:认为国际法是实际存在的法律原则和规则。

2、从理论上我们首先应看到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各自独立的法律体系,它们的主体、对象、效力根据、渊源和性质方面都是不同的,但它们是有密切联系的。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需要在国内得到遵守和执行。所以,国际法要求各国的国内法应遵守和执行国际法的规定,即使发生冲突也应适用国际法的规定。但不干预国内法,如果各国内法不执行国际法的规定,结果侵犯了他国或国际社会的利益,该国应负国际责任 3、国家承认,即对国家的承认,通常是指既有国家确认某一实体为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并表示愿意与之交往的行为。

(1)国际法上的承认意味着承认国对新国家的国家地位以及由此产生的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认可和接受;承认国在承认条件存续期间,对这些权利义务不得加以否认;

(2)国家承认还可以在承认国和被承认国之间确立某些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上的承认可以在两国间建立起全面的外交关系;

(3)国家承认对承认国的国家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具有约束力; 关于国家承认国际法上有“构成说”和“宣告说”两种理论。 四 论述题

1、国家的基本权利是国家固有的、不可缺少的、根本性的权利,是国家主权的直接体现。国家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独立权。即国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本国内外事物而不受他国或国际组织的支配和干涉的权利。 2平等权。是指国家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以平等身份和资格进行国际交往并承受国际的权利。 3自卫权。即有以武力防卫外国对本国的武力攻击和协助他国防卫武力攻击的权利。包括单独自卫和集体自卫。

4管辖权。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手段对特定的人、物、事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权利。他包括属地管辖,即有权对位于本国领土范围之内的一切不享有管辖豁免的人、物、和行为进行管辖;属人管辖,即有权对无论位于何处的一切具有本国国籍的人进行管辖;此外还可以对本国领土以外犯有危害本国安全、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和其他重大政治、经济利益的罪行的外国人进行管辖;还可以根据国际习惯规则或国际条约的规定,对在本国领域之外对本国人犯有某些罪行的外国人进行管辖;或对不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在本国领域以外所犯的某些国际罪行进行管辖。

2、答:国际不法行为,也叫做国际不当行为,是指国际法主体所作的违背其国际义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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