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增值税税务筹划
一:甲、乙两个企业为生产资料批发商,甲企业不含税年销售额为70万元,年可抵扣金额为60万元,乙企业不含税年销售额为60万元,年可抵扣金额为50万元,由于两个企业未达到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税务机关采取小规模纳税人征收方式,两个纳税人的年纳税额为3.9[(70+60)×3%]万元,如何对纳税人身份进行筹划?(合并后的增值税纳税额为3.4万元,比合并前节税0.5万元。)
解析:甲企业抵扣率=60÷70×100%=85.71%>82.35% 乙企业抵扣率=50÷60×100%=83.33%>82.35% 因为,甲乙两个企业的扣税率都大于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所以两者适宜选择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税收筹划,可以考虑将两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批发商,这样年不含税销售额可以达到130万元,而合并后的增值税纳税额为3.4[(130-110) ×17%]万元,比合并前节税0.5万元。
二:某锅炉生产厂有职工280人,每年产品销售收入为2800万元,其中安装、调试收入为600万元。该厂除生产车间外,还有锅炉设计室负责锅炉设计及建安设计工作,每年设计费为2200万元。另外该厂下设6个全资子公司,其中有A建安公司,B运输公司等,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方案一: 该厂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其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方案二:由于该厂是生产锅炉的企业,其非应税劳务销售额,即安装、调试、设计等收入很难达到销售总额的50%以上,将该厂设计室划归A建安公司,随之设计业务划归A建安公司,由建安公司实行独立核算,并由建安公司负责缴纳税款。请比较?(增值税负担率为10.2%,将该厂设计室划归A建安公司后税收负担率为3.48%)
方案一: 该厂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其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这主要是因为该厂属于生产性企业,而且兼营非应税劳务销售额未达到总销售额的50%。由此,该企业每年应该缴纳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为(2800+2200)×17%=8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40万元,应缴纳增值税税额为850-340=510万元。增值税负担率为:510/5000×100%=10.2%。由于该厂增值税负担率较高,闲置了其参与市场竞争,经济效益连年下滑。为了改变现状,企业对税收进行了如下筹划。
方案二:由于该厂是生产锅炉的企业,其非应税劳务销售额,即安装、调试、设计等收入很难达到销售总额的50%以上,因此要解决该厂的问题,必须调整现行的经营范围及核算方法。具体筹划思路是:将该厂设计室划归A建安公司,随之设计业务划归A建安公司,由建安公司实行独立核算,并由建安公司负责缴纳税款。
将该厂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划归A建安公司,将安装调试收入从产品销售的收入中分离出来,归建安公司统一核算缴纳税款。
结果如下:该锅炉厂产品销售收入为2800-600=2200万元,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200×17%=374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40万元,应纳增值税为374-340=34万元
A建安公司应就新锅炉设计费、安装调试收入一并征收营业税,应缴纳营业税为(60+2200)×5%=140万元
此时,税收负担率为(34+140)÷5000×100%=3.48%,比筹划前的税收负担率降低了6.74个百分点。
三:某木制品厂(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木质地板砖,并代客户施工,该厂2008年施工收入为50万元,地板砖销售收入为60万元,地板砖所用原材料含税价格3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假定该厂2009年生产经营状况与2009年8月基本相同,则该厂有两套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继续维持2008年的生产经营现状
方案二:将施工收入增加到60万元,地板砖销售收入降低为50万元
从税务筹划的角度出发,该厂2009年应当选择哪套方案?(方案一应纳税额12.782万元,方案二应纳税额=3.63万元)
答案:方案一是,根据增值税有关规定,该厂的生产经营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于增值税销售收入大于施工收入,因此全部收入应当合并缴纳增值税。该厂应缴纳税如下:销项税额=110/(1+17%)*17%=15.98万元;进项税额=30/(1+17%)*17%=4.36万元;应纳增值税=15.98-4.36=11.62万元;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1.62*10%=1.162万元;共计应纳税额=11.62+1。162=12.782万元。
方案二时,该厂的生产经营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于缴纳营业税的施工收入大于增值税销售收入,因此,全部收入应当合并缴纳营业税。纳税如下:应纳营业税=110*3%=3.3万元,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3.3*10%=0.33万元,共计应纳税额=3.63万元
四.某大型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促销欲采用三种方式:一是商品七折销售;而是购物慢200元赠送价值60元的商品(成本40元,均为含税价);三是购物满200元,返还60元的现金。假定该上场销售利润率为40%,销售额为200元的商品成本为120元。消费者同样购买200元的商品,仅考虑增值税负担时,对于该商场选择哪种方式最为有利呢?(方案一2.9元,二11.62元,三14.52元)
答案:1,打折销售时,商品七折,200元的商品140元,应纳增值税=[140/(1+17%)*17%]-[120/(1+17%)*17%]=2.9元;
2,购物满200元赠送价值60元的商品时,应纳增值税=200/(1+17%)*17%-120/(1+17%)*(1+17%)=11.62元。
赠送60元的商品视同销售,应缴纳增值税=60/(1+17%)*17%-40/(1+17%)*17%=2.9元 合计应缴纳增值税:11.62+2.9=14.52元
3,销售200元的商品,返还60元现金,应缴纳增值税11.62元。200/(1+17%)*17%-120/(1+17%)*(1+17%)=11.62元
上述三种,在只考虑企业增值税负担时,方案一最优,此时企业上缴的增值税额最少,后两种方案次之。
五.红枫纸业集团因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8月发生销售业务4笔,共计4000(含税)万元,货物已全部发出。其中,两笔业务共计2400万元,货款两清;一笔业务600万元,两年后一次结清;另一笔一年后付500万元,一年半后付300万元,余款200万元两年后结清。请结合直接收款、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具体规定,对该集团的增值税业务进行筹划分析。(如果企业全部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项税额581.20万元。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可以达到推迟纳税的效果,分别计算推迟纳税的销项税额具体金额及天数)
答案:首先,如果企业全部采用直接收款方式,则应在当月全部计算为销售额,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为:销项税额=4000/(1+17%)*17%=581.20万元 这种情况下,有1600万元的货款实际并未收到,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必须按照销售额全部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这样企业就要垫付上交的增值税金。
其次,对于未收到的600万元和1000万元这两笔应收账款,如果企业在货款结算中分别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即能推迟纳税,又不违反税法规定,达到延缓纳税的目的。假设以月底发货计算,推迟纳税的销项税额具体金额及天数为: (600+200)/(1+17%)*17%=116.24万元,天数为730天(2年)。 300/(1+17%)*17%=43.59万元,天数为548天(1.5年)。 500/(1+17%)*17%=72.65万元,天数365天(1年) 可以看到,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可以达到推迟纳税的效果,即能为企业节约大量的流动资金,又为企业节约银行利息指出近10万元。
第三章 消费税税务筹划
一.某酒厂主要生产粮食白酒,产品销售全国各地的批发商,按照以往的经验,本事的一些商业零售户、酒店、消费者、每年到工厂直接购买的白酒大约2000箱(每箱12瓶,每瓶500克)。企业销售给批发商的价格为每箱(不含税价)1200元,销售给零售户及消费者的价格为(不含税)1400元。经过筹划,该酒厂在本地设立独立核算的经销部,企业按销售给批发商的价格销售给经销部,再由经销部销售给零售户、酒店及消费者。已知白酒的消费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每500克0.5元。分别计算直接销售给零售户、酒店及消费者的白酒应纳消费税额,销售给经销部的白酒应纳消费税额,通过设立独立核算的经销部少缴纳消费税?(572000元,492000元,80000元)
答案:直接销售给零售户、酒店及消费者的白酒应纳消费税额 1400*2000*20%+12*2000*0.5=572000元 销售给经销部的白酒应纳消费税额 1200*2000*20%+12*2000*0.5=492000 元 通过设立独立核算的经销部少缴纳消费税 572000-492000=80000元
二.为了进一步扩大销售,信达公司辞去多样化生产策略,生产粮食白酒与药酒组成的礼品套装进行销售。2009年9月份,该厂对外销售700套套装酒,单价100元/套,其中白酒、药酒各1瓶,每瓶均为500克装(若单独销售,白酒30元/瓶,药酒70元/瓶)。假设此包装属于简易包装,包装费忽略不计,问该企业对此销售行为应当如何如何进行税务筹划?(根据消费税暂行规定,白酒的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药酒的比例税率为10%),方案一,先包装后销售;方案二,先销售后包装。请比较两个方案应纳消费税?(14700元 9450元)
答案:方案一,采取“先包装后销售”的方式 根据“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则应按最高税率征税”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药酒不仅要按20%的高税率从价计税,而且还要按0。5元/500克的定额税率从量计税。这样该企业应纳消费税税额为:100*700*20%+700*2*0.5=14700元
方案二,采取“先销售后包装”方式 即先将上述粮食白酒和药酒分品种销售给零售商,在此销售环节粮食白酒和药酒分别开具发票,在账务处理环节对不同的产品分别核算销售收入,然后再由零售商包装成套装消费品后对外销售这时,药酒不仅只需要按10%的比例税率从价计税,而且不必每500克按0.5元的定额税率从量计税。这样,应纳消费税:
30*700*20%+70*700*10%+700*1*0.5=9450元 方案二比一节税5250元,所以方案二是最优方案
三.某瓶装酒生产企业A,过去一直从另一白酒生产企业B购进散装白酒生产瓶装酒,企业A购进白酒1000吨,白酒的价格为4元/500克。如果A企业兼并B企业,年超额负担为100万元。如果A企业仍需外购白酒生产瓶装酒,方案一,A企业不兼并B企业,方案二, A企业兼并B企业 。如何进行税务筹划?(方案一A不兼并B ,B每年应纳消费税260万元。方案二A兼并B,可获得收益160万元)
答案:方案一,A企业不兼并B企业 B企业每年应纳消费税 1000*1000*2*4*20%+1000*1000*2*0.5=260万元
方案二, A企业兼并B企业 二者为统一家企业,B企业生产白酒再由A企业生产瓶装酒,属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前一自产过程可免征消费税260万元。虽然年增加超额负担100万元,但企业还是可获得收益160万元。因此,A企业应采用方案二。
第四章 营业税税务筹划
一.甲为建设单位,修大楼需要安装中央空调和电梯,中央空调、电梯的购置费总计1000万元,安装工时费300万元,安装业务由丙公司承接。怎样筹划才能节税。(甲付给丙1300万元时,丙应纳营业税39万元,甲付给丙300万元时,丙应纳营业税9万元)
答案:当其空调、电梯购置、安装全由丙进行,甲付给丙1300万元时,丙应纳营业税1300*3%=39万。当其空调、电梯购置由甲负责,仅安装又丙进行,甲付给丙300万元时,丙应纳营业税300*3%=9万,节30万
二.某展览公司为外地公司举办各种展览会,2003年3月份在广州市某展览馆成功举办一期出口产品展览会,吸引了300家课上参展,取得营业收入800万元,展览公司收入后,应还展览馆租金400万元。问如何税务筹划使得展览公司少交税?(40万,20万)
答案:1,展览公司的收入,属于中介服务,按照服务业计征营业税,应纳税额=800*5%=40万
2. 如果展览公司举办展览,让客户分别缴费,展览公司按400万给客户开票,展览馆按400万给客户开票。
应纳税额=400*5%=20万 少交了20万
第五章 关税税务筹划
一.甲公司向其关联的乙公司出售产品,按照正常销售价格为100万美元,假如关税税率为40%,那么乙公司的进口价是140万美元,请计算缴纳关税?但如果甲公司通过转让定价筹划法,按照80万美元的低价销售给乙公司,那么乙公司的进口价是120万美元,请计算缴纳关税并对比?
答案: 1. 40万美元 2,缴纳关税为32万美元,少缴纳了8万美元关税
二.某汽车公司是一家全球性的汽车制造商,该公司为了打开中国市场,在中国市场有所作为,2009年初,该公司董事会初步拟定了两套方案:
方案一:在中国境内设立一家总装配公司作为子公司,通过国家间转让定价,压低汽车零部件的进口价格,从而节省关税。这样也可以使中国境内的子公司的利润增大,以便更好地占领中国市场。
方案二:在中国设立一家销售企业作为宏达公司的子公司,通过国际间转让定价,压低汽车进口的价格,从而节省关税。这样使中国境内子公司的利润增大,以便扩大规模,占领中国汽车市场。 请问哪种方案合适?
答案:由于在通常情况下,原材料和零部件的关税税率最低,半成品税率次之,产成品的关税税率最高,如果通过进出口原材料而不是通过进出口产成品的方法,会节省更多的关税,尤其像汽车这种关税税率很高的产成品,所以,第一种方案中,由于汽车零部件的关税税率远低于汽车产成品,低关税税率可节省更多的关税,而且由于零部件比较分散,进行转让定价筹划更加容易,并且可在多个国家间进行转让定价筹划,不但可以降低整个集团公司的税负,而且还起到了减少关税的作用。因此,公司董事会通过了第一种方案。 三.某公司经批准投资3亿元建立一个新能源实验室,其中的核心设备只有西欧某国才能制造。这是一中高新技术产品,由于这种新产品刚刚走出实验室,其确切的市场价格尚未形成,该公司已确认其未来的市场价格远高于目前市场上的类似产品。因而,开发商预计此种产品进口到中国国内市场的售价将达到2000万美元。经过多次友好协商,该公司以1800万美元的价格作为该国技术援助项目购得该设备,而其类似产品的市场价格仅为1000万美元,关税税率为25%,银行美元汇率为1:6.852.由于该公司处于资金比较紧张的时期,希望能在资金上得到各方面的帮助,关税成为他们考虑的一个重点。目前的问题是虽然该项目是有关部门特批的,但是没有对关税减免的依据,这样,在保管环节应照章征收关税。如果按照交易的实际情况进行申报,计算该项设备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 由于税额太重,进行税务筹划后提出了新的申报方案:以900万美元的价格向海关申报,但海关认为其资料不真实,于是立案调查。
海关当局发现与该设备相近的产品市场价格为1000万美元。而该设备是一种刚刚研发的新产品,其价格应高于1000万美元,于是海关进行估定,确定其价格为1000万美元,计算应纳关税?
答案: 1,1800×6.852×25%=3083.4万元 2.这样进口这套设备应缴纳关税:1000×6.852×25%=1713万元,这样公司节约关税1370.4万元
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
一.上海一家公司某年初在武汉设立了一个销售分公司,这个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纳税人资格,年所得额汇总到总公司集中纳税。当年底,该公司内部核算资料表明,武汉销售分公司产生亏损50万元,而公司总部(不包括武汉销售分公司)盈利150万元,公司总部假设不考虑应纳税所得税的调整因素,适用所得税税率25%。计算该公司当年应交所得税?该例中,若武汉分支机构为子公司,实行单独纳税的话,计算当年公司总部应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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