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6.2.2.13矿灯房负责人职责:根据灯号和检身室人员核实井下人数及姓名,及时报调度室,并停止发放没有特别许可人员的矿灯。
6.2.2.14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我公司自动成立如下应急小组,具体响应如下:
应急救援组由公司自愿救护队队组成,与长治市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联合作业。负责事故现场的勘察、人员撤离、事故的控制,提供事故现场信息,营救遇难人员。
物资供应组由供应科长担任组长,负责根据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及时准备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如:开关、水泵、风机、风筒、电缆等,按照指挥部的命令运至救灾地点。
医疗救护组由公司指定的县中医院医务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治疗和组织药物的供应及危重伤员的转院治疗工作。
警戒疏散组由公司保卫科长担任组长,当地派出所和公司保卫部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疏散围观群众,维持抢险救灾正常秩序。
善后处理组由工会主席负责,由工会及矿办公室成员组成,负责对遇难人员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及其他相关事宜,并完成遇难人员抚恤与家属接待和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2.2.15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事故地点和救援工作的需要,请示是否调动县级以上矿山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如矿山应急救援专家组、矿山救援基地、矿山医疗救护中心、矿山抢险排水站等。
6.2.3扩大应急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应急指挥部必须组织技术人员对矿井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估,必须对紧急情况下物资供应、设备配备情况、人员配备、消防设备、个人防护设备、破拆设备等进行具体评估,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抢救组和现场指挥部要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应急指挥部需请求县、市政府部门进行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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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急预案,实施扩大应急响应。
6.3处置措施
6.3.1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事故地点的人员必须要沉着、冷静,及时配戴好随身携带的自救器,在有经验的老工人的带领下,按照矿井避灾路线进行撤退,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找就近的电话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并尽可能描述清楚事故地点的基本情况、范围、人员受伤情况和撤退路线等,沿着进风流方向撤退。
6.3.2如果瓦斯爆炸范围较大,现场人员来不及躲避,受瓦斯爆炸威胁区域的人员应保持头脑清醒,搞好自救,迅速背向空气震动的方向俯卧倒地,面部紧贴巷道底板,屏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火焰吸入肺部,尽量用衣服盖住身体,减少肉体外漏的面积,以便减少烧伤,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出准确判断,如果爆炸暂时威胁不到自身,应当机立断采取措施,进行撤退,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有组织地沿着规定的路线撤到安全地点。
6.3.3公司领导和值班调度员在接到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报告后,要迅速根据该地区的地理位置和现场情况的做出正确判断,同时根据事故地点和可能涉及的地区,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撤出险区,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待命,迅速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分析事故可能演变的基本情况,及时与现场取得联系,稳住现场局面,等待救援。
6.3.4如果瓦斯、煤尘爆炸威力较大,安全出口无法通过,人员被困井下时,而救援人员又未到达之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营救措施中的要求,迅速分成若干个小组分开躲避,并确立现场负责人,必须听从现场负责人指挥进行应急处理。
6.3.5采取瓦斯排放措施,防止封闭区瓦斯积聚。 6.3.6采煤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的紧急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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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6.3.6.1采煤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时,事故地点的队长应保持头脑清醒,根据现场情况做出准确判断,避开空气震动的方向,机智果断地采取措施,避免人员误入危险区。
6.3.6.2在工作面发生小型瓦斯爆炸事故时,进、回风巷一般不会被堵死,爆炸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较易排除,遇到这种情况,处在进风侧的人员一般不会严重中毒,处于回风侧的人员应迅速佩戴自救器,经最近的巷道进入进风侧,以防呼吸有害气体过多,造成中毒,现场负责人应及时与地面取得联系,等待救援。
6.3.6.3当工作面发生严重瓦斯爆炸时,可能造成巷道严重的冒顶,通风系统会被破坏,爆炸点的进、回风侧都会聚集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该范围内的所有人员都有中毒危险,因此,爆炸发生后,现场人员应迅速佩戴自救器,处在进风侧的人员应在现场负责人的指导下向逆风流撤出,处在回风侧的人员要在现场负责人和有经验的老工人的带领下设法经最短路线撤退到新鲜风流中。如果巷道冒顶严重,撤出困难,可在较安全的地点待救。附近有独头巷道时,也可进入暂避,并尽可能用木料、风筒等设立临时避难点,将矿灯、衣服等挂在显眼处,静卧待救。
6.3.7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时紧急处理措施
6.3.7.1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威力不大时,处于掘进巷道中的人员,应立即佩戴好随身携带的自救器,在巷道未造成支架损坏和冒顶,安全出口能通过时,现场负责人应迅速组织受威胁区域的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在安全撤退时负责人员的组织纪律,保证人员全部安全撤出,并使用就近的电话向调度室汇报。
6.3.7.2当掘进工作面发生严重的瓦斯爆炸时,造成巷道破坏严重,退路被堵,处在工作面的人员应立即佩戴随身携带的自救器,躲避到安全地方,发现有受伤人员,未受伤人员应及时给受伤人员佩戴好自救器,防止有毒有害气体呼吸过多而中毒,现场负责人要千方百计组织人员疏通巷道,尽快撤出,若巷道难以疏通,要坐在支架良好的地方,相互安慰,稳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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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绪,等待救援,并应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建立临时避难硐室,等待救护队的救援。
6.3.8避险与组织撤退
6.3.8.1发生瓦斯爆炸后,处于灾区的职工应立即打开自救器,避开受损坏的支架和变形的墙体,可以寻找有压缩气空气管路或风筒的巷道、硐室躲避。
6.3.8.2避灾的一般原则: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应迅速背向空气震动的方向俯卧倒地,面部紧贴巷道底板,屏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火焰吸入肺部,尽量用衣服盖住身体,减少肉体外漏的面积,以便减少烧伤。
6.3.8.3当发生瓦斯爆炸时,工作面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和强大的冲击波,现场人员应佩戴好自救器,避开波峰,及时躲避到安全地点。
6.3.8.4在撤退中如发现巷道破坏严重,一时难以撤出灾区,需要在某一安全地点暂时躲避等待救援,或因退路隔断,无法撤退时,大家要尽量节约使用食品和水,想尽一切办法,照顾好伤员。
6.3.8.5灾区队长、分队长应及时通过电话核实现场人员情况及灾情变化情况,听从指挥部的命令,同时要做好人员的思想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现场人员有秩序的撤退。
6.3.9其它规定
6.3.9.1救护人员下井前必须了解矿井的基本情况,在进入矿井要沿着规定线路进入灾区,并用专用电话及时汇报井下的基本情况,听从总指挥命令,进行处理。
6.3.9.2进入爆炸区域前,从进风流中接入局部通风机向灾区供风,稀释工作面的有毒有害气体,打开通风孔向工作面供风。
6.3.9.3在处理事故时,巷道受损严重,有人被困工作面,由瓦斯员先检查该区域的有毒有害气体涌出情况,准确判断该区域有无可能发生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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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爆炸,在确定安全的前提下,救护人员应由外向里维护棚架,救护受困人员。
6.4井下发生灾变时人员避灾路线
受灾威胁区(工作面)→采区溜煤巷→轨道运输巷→南大巷→井底车场→地面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应急物资包括担架、救护车、压风管、局扇、风筒、洋镐、急救氧气瓶等,其数量必须按照综合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充足。
金星煤业应急救援物资清单(见表4) 金星煤业医疗急救物品清单(见表5)
7.2应急物资管理必须由应急指挥中心(调度室)值班员负责管理,日常物资库房钥匙由库房管理员负责保管。
7.3应急救援物资必须经常保证检查维维护,如检查发现有损坏、失效、过期等现象,必须由检查人员下达检查整改书,然后由库房管理员填写请修单进行及时维护。
7.4应急救援物资使用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实战演练,并建立培训和演习档案。
附件2
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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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第一章
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完善应急救援体制,及时、科学、有效指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的依据是《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方法》、《山西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长治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201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煤矿防治水规定》(2009)及长安局应急发[2007]112号文件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事故总结。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瓦斯爆炸事故、煤尘爆炸事故、火灾事故、顶板事故、水灾事故等。
1.4应急预案体系
1.4.1本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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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锅炉爆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外部衔接预案:山西襄垣金鑫能源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襄垣县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4.2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1.4.2.1本公司应急救援系统为: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急救援预案、应急培训和演练、应急救援行动、应急预案的管理。
1.4.2.2本应急救援预案由三部分组成:
一是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总预案,是针对本公司可能发生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所需的应急准备和应急行动而制定的指导性救援方案,主要阐述应急救援的方针?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和程序,作为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总体指导我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是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主要针对我矿某种特有或具体的事故?事件或出现其它紧急情况,应急而制定的救援预案?即瓦斯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煤尘爆炸事故、井下火灾事故、顶板事故、水灾事故、锅炉爆漏事故6个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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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应急子预案组成,是我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的具体专项救援。
三是矿井灾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主要针对我矿现场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即地质灾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机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提升运输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现场处置方案、顶板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水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现场处置方案、民爆物品现场处置预案、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地面火灾现场处置方案、井下火灾现场处置方案,以上11个子预案是我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的现场处置方案。
1.5应急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5.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金星煤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全权负责本矿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所属各科室在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分管事故灾难的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
1.5.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5.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生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与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1.5.5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综合性地开展纵向和横向的工作,应急 管理工作应纳入属地政府管理,形成政府预案与企业预案的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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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矿井概况
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襄垣县古韩镇东南上村,地处东南上村村北,行政区划属长治市襄垣县古韩镇所辖,是集体民营煤矿。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关于长治市襄垣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晋煤重组办发[2009]30号)为单独保留矿井。又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煤重组办发[2011]19号)文件,调整产能,由60万吨/年调整为90万吨/年。山西省国土资源厅2012年11月7日为该公司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09111220044797)有效期2014年11月7日。批准开采3#-15#煤层,生产规模90万t/a,井田面积为5.7886km2。现开采3号煤层,主要产品为原煤,煤种属贫、瘦煤,是优质的配焦用煤。
从业人员:
全矿职工423人,在岗职工423人。
矿井各类特殊工种持证齐全,取得特殊作业人员共计115人,其中:爆破工13人、安全检查员35人,井下电钳工20 人,水枪手6人,主提升司机8人瓦斯检查工18人、探放水工9人、检测监控6人。
四邻关系:
兼并重组后3号煤井田范围西南部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三元古韩永丰煤业有限公司为邻;15号煤井田范围西南部则与潞安矿业集团五阳煤矿为邻。(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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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2.1.1矿井生产状况
隶属关系:山西金鑫能源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外部救援:长治市矿山救护大队。 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瓦斯监控系统:我公司现有KJ78N瓦斯监控系统一套,并与县煤炭局进行联网,并实现了瓦斯与视频双监控,现已安装、使用。
压风自救系统:地面安装了二台FLOGO-90F(MLGF-20/7-110G)型空气压缩机(两备一用),敷设无缝压风管路至井下各作业地点,用于压风自救,地面压风管路通到井下各工作面及避灾硐室,并在工作面安装压风自救站;为职工配备有隔离式KZ-30自救器200台,备用280台。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安装KJ236(A)矿用人员位置监测与管理系 统,系统由地面中心站、无线编码发射器、无线数据监测站、接收探头及 电源、电缆等辅助设备组成。所有设备已全部安装到位,调试合格并启用。
供水施救系统:采用静压供水,由地面水池采用无缝钢管经主、副、井底车场、大巷通往井下各作业地点处,满足各处的用水需要。
通信联络系统:地面通讯系统,安装有20部与矿外直通的电话。井上 下通讯系统,采用TLD-2000D数字程控调度机,铺设了一趟通讯专线。井下各硐室,工作面,水仓,各运输设备转载处,均安装了直通矿调度室的程控电话,通讯系统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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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4.1.4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跟班入井进行全面巡回检查。 4.2技术管理措施
4.2.1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实行分区通风。矿井、采区应有足够的风量,采掘工作面配风量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消除采掘工作面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加强巷道贯通后的通风管理和局部通风管理工作,杜绝巷道出现无风、微风和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现象。
4.2.2严格落实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停送电的安全措施。因临时停电或其他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制定瓦斯排放措施。
4.2.3排放瓦斯前必须制定专门的瓦斯排放措施,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报批,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4.2.4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现象。巡回检查人员要按规定时间、线路进行检查。
4.2.5矿井按规定配齐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下井人员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4.2.6煤与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瓦斯涌出异常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瓦斯。
4.2.7加强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保证系统完好正常运行。各采掘工作面和机电硐室等要按要求上齐、上全监测探头,瓦斯断电功能做到数据准确、灵敏可靠。
4.2.8配齐安全监测机房值班人员,保证安全监测机房24小时有人值班,并应确保监测主机超限声响报警功能正常。当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产,迅速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将瓦斯超限的原因、处理情况、防范措施等反馈给安全指挥中心。
4.2.9加强掘进工作面瓦斯管理,消灭掘进头瓦斯事故。掘金面必须完善“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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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4.3预警行动
4.3.1预警信息发布的方式及流程
4.3.1.1现场一旦发生瓦斯超限异常现象时,瓦斯监测员及安全员等安全责任人一定要首先向矿调度室发出报警,报警时启用矿井防爆通讯、通信系统。
4.3.1.2值班调度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值班人员必须在短时间内汇报矿长,严格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进行上报。
4.3.2预警级别的划分
瓦斯爆炸红色预警:有可能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0人以上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2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社会影响特别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瓦斯爆炸橙色预警:有可能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人以上、19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19人以下死亡,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瓦斯爆炸黄色预警:有可能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人以上、9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瓦斯爆炸蓝色预警:有可能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人以上、2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1人以上2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5信息报告程序
5.1公司调度室24小时值守电话:0355—7418732。 5.2井下员工的事故情况告知程序
首先要让井下员工知道发生了紧急情况,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以最迅速有效的方式,向可能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并用防爆电话统一通知井下每个作业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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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5.3如果某个采区内发生事故,首先通知本采区的所有队组,然后按照受灾害影响范围的大小程度依次通知其它采区的各个队组,按照本应急救援预案和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进行有组织的避灾和撤离
5.4通过电话在一小时内,将瓦斯爆炸的初步情况上报至襄垣县煤炭工业管理局、襄垣县安监局。并随时补充事故发展情况。
5.5如事故可能波及周边矿井,也应在短时间内通知其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5.6及时向长治市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襄垣县中医院、公安交警等政府部门发出救援信息。联系方式见附表3。
6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I级响应: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0人以上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2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社会影响特别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II级响应: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人以上、19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19人以下死亡,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III级响应: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人以上、9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IV级响应: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人以上、2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1人以上2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6.2响应程序
本矿应急响应的过程可分为初级响应、基本应急、扩大应急。 6.2.1初级响应
6.2.1.1事故发生后,井下人员按撤退路线有秩序的撤退,同时紧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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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动距事故地点最近的队、班、组长、安全员迅速尽可能的帮助受灾人员的撤退和救助,如巷道破环受阻,要到避难硐室等待援救。
6.2.1.2安全指挥中心值班矿长要立即调动公司内管理人员,成立救灾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确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通知、汇报有关人员。同时迅速查清井下可能利用的电话,通过各种渠道查清事故地点、波及范围、人员撤退和被困等情况。
6.2.1.3如发生局部地点瓦斯爆炸,要立即停止受波及范围人员作业,迅速安排受灾人员撤到进风侧,如条件允许,必须马上组织机电人员安设局扇,以冲散有害气体,创造救援环境,供给受灾人员新鲜空气,最大限度降低伤亡程度。
6.2.1.4在发生火灾时灾区人员要:立即佩戴自救器,按照避灾路线迅速撤离灾区。通知火灾可能影响的井下工作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区。迅速汇报安全指挥中心。条件允许时,要立即切断火区电源。
6.2.1.5对于外因火灾初起阶段,现场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汇报通风科和公司调度。及时通知其他井下工作人员。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扑灭火灾。
6.2.1.6当发生顶板事故后,工作面班组长、队长、安全员、瓦检员要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并通知距离较近的工作面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参加救援,同时马上汇报公司安全指挥中心值班员。
6.2.1.7当发生水灾事故时,井下职工要有组织的沿着规定避灾路线,避开压力水头,迅速撤退到涌水地点的上部水平或地面等安全地点,如出路被封堵,要当班负责人应安排人员到安全地点等待救援。
6.2.2基本应急
6.2.2.1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及应急指挥部成员在接到通知后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安全指挥中心(调度室),在了解事故严重程度的同时,在矿井入口处设置现场指挥部,并安排实施先期自救应急措施工作。
6.2.2.2应急办公室主任及其成员在得知属III级响应级别以上的生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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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全事故后,要提请总指挥向长治市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求援,并按要求向襄垣县安全监管机构及煤监机构汇报事故发生情况,以得到当地政府更多的应急资源。
6.2.2.3一旦发生属综合应急预案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无论响应级别大小,各应急组织成员均应赶赴现场指挥部,随时待命履行各自的应急工作。响应级别的划分对本公司只是事故的严重程度提示。
6.2.2.4常务副总指挥组织各应急组织待命,保证各应急小组的正常运作和应急器材的及时到位。
6.2.2.5应急办公室主任(调度室主任)及时组织公司自愿救护队成员现场待命,随时开展企业自救工作,并及时完成总指挥安排的各项任务。
6.2.2.6安全科科长组织收集现场事故资料,做好向上级部门汇报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根据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对抢救工作和入井人员严格控制,认真监督,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并完成总指挥安排的其它任务。
6.2.2.7机电科科长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矿井主要通风机、各台排水水泵的正常运转及其它重要设备的安全供电,依据各种灾害的蔓延,控制并及时制定受灾区域的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
6.2.2.8生产科科长准备好必要的图纸资料(如井上井下对照图等),并根据总指挥命令完成测量打钻的准备工作。
6.2.2.9监控中心主任保证监控通讯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准确提供井下各点瓦斯变化动态,及时抢修所必要的中断通讯线路及设施,井下抢险要避免非防爆通讯器材的使用(如非防爆的对讲机、照明、照相机及摄影机)。
6.2.2.10通风科长负责矿井通风工作,组织完成必要通风工程,执行通风瓦斯方面的有关应急措施。
6.2.2.11防治水科长准备好详细的水文地质图纸,在组织排水时,应切断电源,加强通风,排除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并加强检测和防止一切火源,当排水接近硐室或车场时,要防止瓦斯和有害气体涌出。
6.2.2.12财务科长做好应急期间的资金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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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8.5.5.3如果事故灾难需要更高级的专家提供技术支持时,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向地方人民政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申请,再由地方人民政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请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委派或聘请高级专家组成矿山应急救援专家组,来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8.5.6医疗保障
8.5.6.1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职工医务室协助县中医院,配备医护急救人员、医疗器械和医药用品等。
8.5.6.2每年与襄垣县中医院签订医疗救护协议。
8.5.6.3襄垣县中医院不能收治的伤员,可立即转往潞安矿业集团总医院和市属医疗机构。
8.5.6.4在以上医疗机构仍不能满足现场应急救援需要时,可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向上级申请市级以上医疗专家组,到矿参加应急救援活动。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应急培训的要求
针对性:针对可能的事故情景及承担的应急职责,不同的人员应培训不同内容;
周期性:培训时间相对短,但有一定周期,一般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定期性:定期进行技能训练; 真实性:尽量贴近实际应急活动;
救护队每月至少进行1次佩戴氧气呼吸器的训练,每次佩戴氧气呼吸器的时间不少于3小时;每季至少进行1次高温浓烟演练训练。
9.2演练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人员疏散、医疗救护、消防、通信。其他应急功能依实际需求不定期展开演练。演练前要制定演练计划,做好相应记录,并写出应急演练评价结果、应急演练总结与演练追踪记录。
演练内容分为:瓦斯事故演练、井下顶板事故演练、井下火灾事故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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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练、其他演练。
9.2.1演练目的及频次
公司针对可能发生的较大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练,根据假想事故,编制演练计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每年至少还必须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演练主要目的是:验证预案的可行性,发现问题,改进预案;检验指挥部的应急能力;检验各抢险组响应紧急情况的能力和适应性,各抢险队之间相互支援协调性,提高救援队伍救援能力;提高应急抢险技术、救护技术及自救能力。
9.2.2演练总结
参与演练的每个应急救援队伍和演练组织指挥机构根据演练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应急救援演练指挥部根据演练各环节出现的问题以及各救援专业队伍的总结报告,汇总为综合报告。演练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通过演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对演练总体情况的评价;对本预案有关程序、内容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9.2.3预案改进
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组织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将应急预案修订的详细内容及时通知所有与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有关的单位、部门和人员。
10奖惩
10.1在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组织有序、到位及时,避免了次生或衍生灾害扩大。对贡献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5000-10000元奖励。
10.2在应急演练工作中,组织演练有序、到位及时,全面完成了应急演练科目,达到了应急演练的目的。对组织或参加演练的部门或个人,给予300-1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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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0.3在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发生组织不力、只考虑局部利益、不服从应急指挥部指挥调度等,导致灾害扩大或发生次生、衍生灾害。给予部门负责人撤职处分,并给予相关部门10000元处罚,给予相关责任人1000元的处罚;视性质严重程度按国家相关法律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
10.4在应急演练工作中,对组织演练不认真、演练到位不及时、应急装备和物资保管不善,致使应急演练科目不能进行或使应急演练被迫中断。给予组织或参加演练的相关责任人以警告处分,视情节并给予相关部门2000-5000元的处罚,给予相关责任人500-1000元的处罚。
11附则
11.1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应报长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后,抄报长治市煤炭局、长治市煤监分局、襄垣县安监局、襄垣县煤炭工业局等部门存档。
11.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预案
瓦斯涌出:由受采动影响的煤层、岩层,以及由采落的煤、矸石向井下空间均匀地放出瓦斯的现象。
煤尘:在采煤过程中巷道中飞扬着的煤粉。
透水:地下有隐藏的地下水形成的水库,被打穿或者是放炮崩开之后涌出来就是透水,一般水量很大,足以淹没矿井发生矿难。
矿井瓦斯:是成煤过程中的一种伴生气体。是指煤矿井下以甲烷(CH4)为主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有时单独指甲烷,是一种能够燃烧和爆炸的气体。
瓦斯爆炸:就是空气中的氧气(O2)与瓦斯(CH4)进行剧烈氧化反应的结果。瓦斯在高温火源作用下,与氧气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二氧化碳(氧气不充分或反应不充分时,产生大量有剧毒的一氧化碳)和水,并放出大
量的热,这些热量能够使反应过程中造成的二氧化碳和水蒸气迅速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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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成高温、高压并以较高的速度向外冲击而产生动力现象。
井下火灾:凡是发生在矿井井下,威胁到井下安全生产,造成井下皮带、设备、棚子、物体等着火、煤炭自燃等非控制燃烧均属矿井井下火灾。
11.3预案维护与更新 11.3.1本预案每年修订一次。
11.3.2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及时修订。
11.4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由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制定和修订,一年一次公司内部评审,三年一次外部评审。
11.5应急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经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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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生产安全事故专项预案
附件1
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瓦斯是煤形成过程中伴生的气体,具有易燃易爆性,瓦斯灾害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一大安全隐患。我公司为低瓦斯矿井,2011年瓦斯等级鉴定报告中,绝对CH4涌出量为1.75m3/min,相对CH4涌出量为1.44m3/t。
1.1事故类型:瓦斯窒息、瓦斯燃烧及瓦斯爆炸等。
1.2事故地点: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容易产生瓦斯积聚的地点。 1.3事故诱因:存在引燃瓦斯的点火源(瓦斯最低点火温度650—750℃)或火花(瓦斯最低点火能0.28mJ);环境中气体的氧气浓度大于12%:瓦斯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5%—16%。高温火源的存在,是引起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之一。井下抽烟、电气火花、违章放炮、煤炭自燃、明火作业等都易引起瓦斯爆炸。
1.4危害程度:瓦斯爆炸的危害主要有产生高压、冲击波、摧毁巷道、损坏设备,造成人员直接伤亡;产生高温、烧伤人员、烧坏设备、可能引起井下火灾;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使井下人员中毒死亡;能够引起煤尘爆炸。
1.5预防措施:防止瓦斯超限有两道防线,一是注意现场瓦斯管理与控制,配备足够的瓦斯检查员,保证现场检查监测到位;二是做好通风瓦斯管理,杜绝发生瓦斯超限的严重隐患,在春秋两季,由于气候变化明显,造成井下通风管理困难,可能导致发生局部和系统瓦斯管理困难,在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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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况下有可能发生瓦斯超限导致发生事故,因此春秋两季的通风瓦斯管理是煤矿瓦斯管理的重点阶段。各作业班组要杜绝井下抽烟、明火作业,严格控制电气火花、违章放炮、煤炭自燃现象的发生。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救援人员应按照“安全撤退、救人优先、妥善避难、紧急救灾”的原则抢险救灾。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志 愿救护矿山救 护队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指挥机构
应急救援指挥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安全指挥中心 应急救援组物质供应组医疗保障组警戒疏散组善后处理组 供应科 相关科队矿医务室县中医院矿保卫科集团保安队财务科 生活科 总 指 挥: 矿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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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常务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副 总 指 挥: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工会主席 通风助理 安指中心主任
指挥部成员: 副 总 工 调度副主任 生技科长 机电科长 通风科长 技术科长
办公室主任 保卫科长 培训中心主任
财务科长 供应科长 矿医务负责人 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指挥中心 主 任:中心主任
副主任:生技科长 通风科长 机电科长
成 员:安 全 科 生 技 科 通 风 科 机电科的专业工程师 3.2.2职 责
3.2.2.1总指挥(矿长):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总指挥,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在应急处理中拥有绝对指挥权。当突发事故超出本矿处置能力时,依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并请求地方政府支援及长治市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进行扩大应急救援。
3.2.2.2常务副总指挥(矿总工程师):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常务副总指挥,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应急办公室相关成员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在总指挥因特殊情况不在现场时,履行总指挥职责。
3.2.2.3安全矿长:是矿长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助手,在矿长的领导下,参与作战计划和措施的研究。并根据作战计划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入井救援人员安全保障进行有效监督。
3.2.2.4生产副矿长:参与作战计划和措施的研究,根据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好处理事故所需要的人员,并在指定地点待命;及时调集处理事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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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需的器材;严格执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作战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控制入井人员人数,签发抢救事故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3.2.2.5机电副矿长:参与作战计划和措施的研究。在发生机电运输方面的生产安全事故时,一方面,根据作战计划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好机电运输方面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执行好安全技术措施的相关要求;另一方面,负责收集整理好各种技术资料,分析和提出处理方案,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实施各种处理意见。
3.2.2.6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在矿长的领导下协助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的工作,参与作战计划和措施的研究。在发生顶板方面的生产安全事故时,一方面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好采掘方面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执行好安全技术措施的相关要求;另一方面,负责收集整理好各种技术资料,分析和提出处理方案,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实施各种处理意见。
3.2.2.7矿长助理(通风队长):负责在矿长的领导下协助总工程师的工作,参与作战计划和措施的研究。发生在“一通三防”方面的生产安全事故时,一方面,根据组织计划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好“一通三防”方面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执行好安全技术措施的相关要求;另一方面,负责收集整理好各种技术资料,分析和提出处理方案,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实施各种处理意见。
3.2.2.8工会主席:根据救灾计划安排,组织好本管辖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组织好抢险救灾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保证事故抢险顺利进行,并积极提出建议。
3.2.2.9应急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勘察、人员撤离、事故的控制,提供事故现场信息,营救遇难人员。
3.2.2.10物资供应组:负责根据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及时准备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如:开关、水泵、风机、风筒、电缆等,按照指挥部的命令运至救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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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3.2.2.11医疗保障组: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治疗和组织药物的供应及危重伤员的转院治疗工作。
3.2.2.12警戒疏散组: 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疏散围观群众,维持抢险救灾正常秩序。
3.2.2.13善后处理组: 负责对遇难人员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及其他相关事宜,并完成遇难人员抚恤与家属接待和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2.14应急办公室:参与作战计划和措施的研究,根据矿长的命令,参与事故处理,调查了解事故原因,性质及造成的危害,收集现场资料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3.2.2.15通风科:参与作战计划和措施的研究,按照矿长的命令改变 通风方法方式,注意矿井主扇风机通风系统状态、组织完成必要的“一通三防”工程,执行与“一通三防”有关的其它措施。协助救护队构筑必要的通风设施,以利于救灾或恢复通风系统。
3.2.2.16生产技术科:参与作战计划和措施的研究,协助生产矿长进行抢救和生产安全事故处理;负责准备必要的图纸资料,迅速完成救灾工作设计及实施的技术安全措施编制;并根据矿长的命令完成地质调查和测量工作。
3.2.2.17机电科:参与作战计划和措施的研究,协助机电矿长进行抢救和生产安全事故处理;负责安排、协助好机房工作人员及时改变矿井主要通风机工作方式,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和安装机电设备;执行井下管路铺设的命令;保证提升、压风等工作正常;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3.2.2.18各采掘辅助队队长:执行救灾指挥部或调度室的应急处理措施,负责查明本工作区域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将在现场所见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报告安全指挥中心,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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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襄垣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3.2.2.19井口检身工、矿灯房负责人: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查明各单位滞留井下人员的姓名和人数,并迅速报告安全指挥中心;随时将人员出入情况进行汇报,严禁向无特别许可证的人员发放矿灯,对持证人员严格登记,严禁发放失爆矿灯。
3.2.2.20矿医务室(襄垣中医院):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负责护理和药品供应,对重伤人员要积极转院治疗。
3.2.2.21工会、矿办公室:负责事故处理的思想工作和相关资料调集;安排护理伤员工作;接待外单位来矿协助救灾人员;解决救灾人员生活事宜,安置遇险人员及家属。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井上下安设瓦斯报警断电仪,对井下重要地点及主要目标,设施进行适时监测、监控,按《煤矿安全规程》报警、断电、复电浓度范围予 以布控。
井下各地点瓦斯允许浓度
地点 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 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 采掘工作面风流 放炮地点20m以内风流中 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 瓦斯浓度% 达到0.75 达到1 达到1 达到1 达到1.5 超过允许浓度时必须采取的措施 矿总工程师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停止作业由矿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有效 措施进行处理。 停止打眼,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禁止放炮 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只有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4.1.2各作业地点设立专职安全员、瓦检员应及时不间断检查,同时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4.1.3井下主要作业场所及巷道设立巡回检查员,以便检查各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及监控管理人员的工作质量,劳动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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