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技术方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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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据处理后再上传至LSC。现场监控单元(FSU)具有数据存储能力,在FSU和LSC中断通讯后,在FSU端可以保存数据7天。或者采用中心协议处理方式: FSU将数据采集后通过透明数据通道上传至LSC,通过LSC进行统一处理和存储。(注:应标厂家应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应标和报价)

本次工程利用以上传输组网,若发生传输组网结构变化导致监控系统组网变化时,在监控传输网正常的情况下,对于基站FSU监控设备和各级监控用汇接设备不应有现场人工进行参数调整的情况,应保证监控数据正常上传到LSC。

3.2.3. LSC(各地市中心)和CSC(省中心)组网要求

CSC和LSC主要由数据库服务器、监控业务台、通信主机、传输等设备组成,监控业务台(指用户操作终端)应可以根据监控局(站)的数量规模、维护地点和维护分工的需求,设置一台或多台;设置地点可以在CSC和LSC的监控中心机房(与服务器同址),也可以在本地区的其它机房,成为一个分控中心;每台监控业务台监控的局站、设备类型可以根据用户的维护分工进行自定义。

可以根据各个地市需监控基站的规模设置一个或多个监控业务中心。

LSC和CSC之间、不同的LSC之间采用独立网段隔离,LSC只允许与CSC进行通讯,各个LSC之间不能相互访问。

3.3. 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本监控系统能够对通信局(站)内的电源、空调设备及环境量进行遥测、遥信、遥控、遥调,实时监视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状态,记录和处理相关数据,及时侦测故障,通知人员处理,从而实现移动通信基站的无人值守,以及电源设备的集中监控维护管理,提高动力系统的可靠性,保障通信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1) 监控系统的软、硬件应采用模块化结构,使之具有最大的灵活性和扩展性,以

适应不同规模监控系统网络和不同数量监控对象的需要,根据工程需要,可实现系统规模的方便扩容。

(2) 监控系统的采用不应影响被监控设备的正常工作;不应改变被监控设备的自动

控制功能,并以自身控制功能为优先。

(3) 监控系统应具有良好的电磁兼容性。被监控设备处于任何工作状态下,监控系

统应能正常工作;同时监控设备本身不应产生影响被监控设备正常工作的电磁干扰。

(4) 监控系统应能监控具有不同接地要求的多种设备,任何监控点的接入均不应破

20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坏被监控设备的接地系统, 不应破坏或降低原有设备的电气绝缘隔离性能。

(5) 监控系统应能适应通信网络提供的多种传输方式,不应对正常的通信传输产生

影响。

(6) 监控系统应具有容错和自诊断功能,对数据紊乱、通信干扰等可自动恢复;对

通信中断、软硬件故障等应能诊出故障并及时告警;监控系统故障时不应影响被监控设备的正常工作和控制功能。

(7) 在LSC接入的FSU数量小于2000个的情况下,从告警发生时开始到LSC上能够显示

到告警的时间为10秒,其中不包括智能能设备产生告警的时间。当LSC接收到告警到CSC显示的告警时间为10秒,其中LSC从接收到FSU的告警到LSC送出告警的时间为3秒,LSC到CSC的传输时间为4秒,CSC接收到告警到显示3秒。

(8) 监控系统的测量精度要求为:

AI:直流电压应≤0.5% ;其他电量应≤2% ;非电量一般应≤5%;温度应≤1℃;在环境温度为25℃、湿度范围为30%RH~80%RH时,湿度应≤5%RH,当湿度超出30%RH~80%RH时,湿度应≤10%RH。

DI:准确率100% DO:准确率100%

(9) 监控系统的硬件可靠性指标MTBF应大于100000小时,MTTR应小于0.5小时; 整

个监控系统的可靠性指标MTBF应大于20000小时。现场监控单元FSU、地区监控中心CSC、省监控中心CSC的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应分别不低于100000小时;平均故障修复时间(MTTR)应小于0.5小时;监控系统硬件发生故障时,不影响被监控设备的正常工作;

(10) FSU节点设备应支持2M环路组网模式应用,具有传输链路保护功能和故障自动隔

离功能,在基站传输电缆中断、节点设备自身掉电或发生故障的时候,不能影响整个系统链路中其它节点的正常工作。节点设备自身应能够实现数据自愈环网运行,E1通道中断和数据保护切换时间应小于2秒(从通道中断到数据传输恢复正常的时延)。节点设备应具有完整的PCM线路故障自动检测告警功能,故障产生光报警。

(11) FSU节点设备应能安装在19”标准机架内或挂墙式安装,并能够支持-48V,+24v

电源模式。

(12) 系统应用软件应具有较强的抗误操作能力,不能因误操作而影响系统的正常运

行、死机或退出。。

(13) 监控系统有关年份的记录应用四位数表示。

(14) 基站应具有磁卡(电子钥匙)开门功能;具有对于门磁、红外、图像、直流灯

控等监控的布防/撤防刷卡功能(非接触式ID卡,读卡器安装在基站内,本文简

21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称为布防/撤防单元),撤防时以上监控不产生告警,但LSC和CSC应真实记录撤防状态下的监测点状态供查询分析;LSC和CSC应记录布防/撤防时间、卡号(对应持卡人员),供查询分析;布防/撤防延时时间应可编程;LSC和CSC具有对布防/撤防功能的用户进行增加、删除、修改的功能(单个基站刷卡用户数量满足至少10个),定义持卡用户的有效时间段(超出该时间段不能进行布防/撤防的功能),相关信息应实时下载到FSU;具备非法刷卡、失效卡刷卡的告警功能,记录告警卡号、刷卡时间;LSC和CSC应能准确记录对布防/撤防刷卡系统的各项操作管理事件。(维护卡座功能)

(15) 本期基站监控系统暂不配置图像监控功能,但是系统应具备此项功能并预留相

应接口等资源。

(16) 对现网基站原有的监控设备,如智能门禁系统、油机调度系统、巡检考核系统

等设备必须要整合到本次监控系统中。如能接入本次监控系统则利旧原设备,如不能接入本次监控系统则更换为本次新增设备。

(17) 本期基站监控系统应有完善的防盗功能,对空调室外机等基站设备进行防盗监

控,具备声光震动告警等功能。具备完善的告警联动功能,门禁、红外、灯控等能完全配合并能及时将信息上传至LSC。

(18) FSU应将采集到的告警信息及时主动的上报至LSC,其他信息采用轮巡的方式上

报至LSC。

(19) 具备告警信息过虑功能,能将无用的告警信息过虑,减少网络的压力。 (20) FSU应预留足够的监控接口,满足以后监控内容的扩容(例如智能新风系统等)。

3.4. 监控系统功能

3.4.1. 基本功能

3.4.1.1 监控功能

监控系统应能收集各被监控对象的性能数据(工作状态、运行参数等),各级监控中心(CSC、LSC)应能迅速、准确显示其监控范围内的被监控对象实时工作状态、运行参数,并进行相应的操作。

对于具备智能化接口的被监控设备,应采用这些设备所提供的接口,并实现其接口通信协议提供的功能。 3.4.1.2 显示功能

(1) 监控系统操作界面应采用简体中文界面,应能够使用图形交互方式和文本表格

形式显示被监控对象的实时数据。

(2) 监控内容可通过树状方式及图形分层方式访问,应具有按地区、基站名称、设

22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备等分层访问的功能。

(3) 监控系统应提供方便、灵活的组态功能,分为界面组态、报表组态和监控点组

态,使用户能通过简单的操作定制监控系统图形显示界面及文本表格。

3.4.1.3 数据管理功能

监控系统应具有各类数据实时显示、存储、查询、备份、恢复、处理和统计功能。其中,数据查询和统计应能根据用户需求按时间段(开始与结束的时间段:年、月、日、时、分、秒)、局(站)名称、被监控设备类型及监控点类型等因素进行单项和多项综合查询。其中,对于每一类查询条件都可以进行全部或部分查询。 3.4.1.4告警管理功能

本工程告警分为三个等级:紧急告警,重要告警,一般告警。 其中,每种告警级别的颜色可设置。 3.4.1.5告警功能要求

(1) 无论监控系统控制台处于任何界面,均应及时自动提示告警、显示并打印告警

信息,告警信息包括告警局(站)名称、告警设备、内容、告警等级、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确认人、确认时间、告警触发值等。所有告警一律采用醒目的可视、可闻声光告警信号。

(2) 不同等级的告警信号应采用不同的显示颜色和告警声响。

(3) 发生告警时,应由维护人员进行告警确认。提供记录告警维修处理结果的功能,

可在数据库服务器上存储相关处理数据。

(4) 所有告警信息,可根据条件(告警局(站)、局站类型,告警设备、告警信号、

告警等级等)自动通过手机短消息等形式通知相关人员。

(5) 具有多地点、多事件的并发告警功能,不应丢失告警信息,告警准确率为100%。 (6) 系统应能对不需要做出反应的告警进行屏蔽、过滤,同时对相关监测量的状态

进行记录。

(7) 系统应能根据需要对各种历史告警进行查询、统计和打印,查询条件同2.4.1.3,

各种告警信息不能在任何地方进行更改。

(8) 监控网管系统能够对通讯故障提供自诊断并发出告警。

(9) 系统具有根据用户的要求,能方便快捷的进行告警查询和处理功能。 (10) 系统应具有告警联动功能,在检测到故障并告警时,应同时产生如下联动:

a) 自动弹出文本及图形化的告警信息描述窗口(文本描述应为详细的告

警信息,当前告警与已经恢复正常的历史告警应采用不同的色彩区分,同一图文框内的告警信息应有明确提示区分“已确认”和“未确认”告警;图形描述以平面布置图、系统图等方式提示告警点)。 b) 弹出该告警相应的专家指示信息和排障建议;对该专家指示系统,维

23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护人员能手动添入维护经验。

c) 显示界面能够由用户选择是否自动切换到告警发生处的图像界面。 d) 可根据工程需求开启中心的声光告警系统。 e) 告警现场联动自动开灯。。

f) 离告警发生处最近的摄像机对准告警点开始摄录,摄录时间可手动设

置。(可选功能)

g) 对于自动弹出的告警信息描述窗口及专家指示信息可根据用户需求

进行屏蔽(此时可通过下拉菜单或其它方式进行查询),该功能屏蔽时应在监控界面的固定位置设置当前告警窗口显示当前最新的告警信息,当前告警窗口应不影响监控主界面的正常操作,未经确认的当前告警应根据告警级别采用不同的色彩闪烁直至被确认。

(11) 告警应100%准确,无漏报、误报发生。 3.4.1.6告警设定

告警条件、告警等级、告警上下限值以及开关量逻辑状态的真值可根据现场情况由系统管理员设置和修改。 3.4.1.7配置管理功能

(1) 配置管理功能用于监控对象、监控系统自身的增加、修改和删除的管理。配置

管理要求操作简单、方便、扩容性好,可进行在线配置,不中断系统正常运行。

(2) 监控系统应具有远程监控管理功能,可在中心或远程进行现场参数的配置及修

改。同时,监控设备具有远程复位功能。

3.4.1.8安全管理功能

(1) 监控系统应具有系统操作权限的划分和配置功能,至少具有系统管理员(最高

级)、系统操作员与一般用户3级。系统管理员可增删下级各级操作人员并根据需求分配适当的权限。当操作人员取得相应权限时,方可进行相应操作。

(2) 对于各级操作人员,每人具有单独的工号与口令。

(3) 系统对于各种操作记录(除操作人员口令)具有查询与统计功能。

(4) 监控系统应有设备操作记录,设备操作记录内容包括操作人员工号、被操作设

备名称、操作内容、操作时间、操作结果等。

(5) 监控系统应有系统操作记录,对于监控系统自身的任何操作应有详细的记录。

例如操作人员的增加、删除,操作人员权限、口令的修改,操作人员登录、退出记录等。

(6) 监控系统应具有容错能力,不因用户误操作等原因使系统出错、退出或死机。 (7) 监控系统的任何操作记录不能被修改、删除。

(8) 监控系统应具有对本身硬件故障、各监控级间的通信故障、软件运行故障自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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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河南广电集团

2010年基站动力环境监控系统

技术方案书

中。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目 录

1. 总则 ........................................................................................................................................... 3

1.1. 概述 ........................................................................................................................... 3 1.2. 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要求 ................................................................................... 3 1.3. 监控系统的规范依据 ............................................................................................... 3 1.4. 技术规范书有关问题的说明 ................................................................................... 4 1.5. 投标人资格 ............................................................................................................... 4 1.6. 报价 ........................................................................................................................... 4 1.7. 解释权 ....................................................................................................................... 5 2. 本期工程建设规模 ................................................................................................................... 6

2.1. 基站监控系统现状 ................................................................................................... 6 2.2. 本期工程建设规模 ................................................................................................... 6 2.3. 工程责任分工 ........................................................................................................... 7 3. 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 8

3.1. 监控对象及内容 ....................................................................................................... 8 3.1.1. 温湿度技术指标要求 ......................................................................................... 10 3.1.2. 烟雾传感器技术指标要求 ................................................................................. 10 3.1.3. 水浸传感器技术指标要求 ................................................................................. 11 3.1.4. 红外传感器技术指标要求 ................................................................................. 12 3.1.5. 门磁/智能门禁技术指标要求 ........................................................................... 12 3.1.6. 交流电压变送器 ................................................................................................. 14 3.1.7. 智能电力采集模块 ............................................................................................. 15 3.2. 系统组网 ................................................................................................................. 17 3.2.1. 网络拓扑结构管理 ............................................................................................. 17 3.2.2. 接口规范 ............................................................................................................. 18 3.2.3. 系统传输方案 ..................................................................................................... 19 3.2.4. LSC(各地市中心)和CSC(省中心)组网要求 ............................................ 20 3.3. 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 20 3.4. 监控系统功能 ......................................................................................................... 22 3.4.1. 基本功能 ............................................................................................................. 22 3.4.2. 监控单元(FSU)功能 ....................................................................................... 25 3.4.3. 地区监控中心(LSC)功能 ................................................................................... 26 3.4.4. 省监控中心(CSC)功能 ....................................................................................... 28 3.5. 应用功能 ................................................................................................................. 30 3.5.1. 电子派单管理 ..................................................................................................... 30 3.5.2. 安全防范管理 ..................................................................................................... 30 3.5.3. 基站用电分析管理 ............................................................................................. 30 3.5.4. 负荷预警管理 ..................................................................................................... 30 3.5.5. 门禁管理 ............................................................................................................. 31 3.6. 硬件 ......................................................................................................................... 31 3.6.1. 基本要求 ............................................................................................................. 31 3.6.2. 可靠性 ................................................................................................................. 32 3.6.3. 可扩充性 ............................................................................................................. 32 3.6.4. 电磁兼容要求 ..................................................................................................... 32 3.6.5. 防御雷电要求 ..................................................................................................... 36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3.7. 软件 ......................................................................................................................... 37 3.7.1. 基本要求 ............................................................................................................. 37 3.7.2. 系统开放性 ......................................................................................................... 37 3.7.3. 安全性 ................................................................................................................. 38 3.7.4. 可靠性 ................................................................................................................. 38 3.7.5. 稳定性 ................................................................................................................. 38 3.7.6. 可扩展性 ............................................................................................................. 38 3.8. 图像监控规范(需具备功能,本期暂不实施) ................................................. 39 3.8.1. 系统功能 ............................................................................................................. 39 3.8.2. 性能指标 ............................................................................................................. 43 3.8.3. 测点需求 ............................................................................................................. 43 3.8.4. 图像系统传输组网 ............................................................................................. 43 4. 培训和技术文件 ..................................................................................................................... 43

4.1. 技术培训 ................................................................................................................. 43 4.2. 培训内容 ................................................................................................................. 44 4.3. 培训计划 ................................................................................................................. 44 4.4. 技术文件 ................................................................................................................. 45 5. 质量保证体系 ......................................................................................................................... 45

5.1. 概述 ......................................................................................................................... 45 5.2. 质量保证要求 ......................................................................................................... 45 6. 工程实施 ................................................................................................................................. 45

6.1. 工程施工 ................................................................................................................. 45 6.2. 设备清单 ................................................................................................................. 46 6.3. 装箱单 ..................................................................................................................... 46 6.4. 包装 ......................................................................................................................... 46 6.5. 运输 ......................................................................................................................... 47 6.6. 到货 ......................................................................................................................... 47 6.7. 开箱验货 ................................................................................................................. 47 6.8. 技术文件 ................................................................................................................. 47 6.9. 系统施工调测 ......................................................................................................... 47 6.10. 初验 ......................................................................................................................... 48 6.11. 试运行 ..................................................................................................................... 48 6.12. 终验 ......................................................................................................................... 48 6.13. 售后服务和升级扩容 ............................................................................................. 48 6.14. 其它 ......................................................................................................................... 49

附件一:报价模型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1. 总则

1.1.

概述

本文件为广电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广电)2010年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一期工程技术规范书。本技术规范书是河南广电(以下简称招标人)向为拟建的“河南广电2010年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一期工程”提供设备和工程建设的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的总的技术要求和工程询价。本规范书将作为投标人提出技术建议和报价的依据。根据此文件,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具体的点对点应答、技术建议和详细的报价。

1.2. 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本规范书的要求分别提供对本规范的点对点应答和技术建议书。关于点对点应答,投标人首先应对本规范各种要求的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作出“满足要求”、“不满足要求”、“遵循”等应答,然后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技术建议书的要求见本文件相关章节。在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建议书中还应有反应监控系统和监控设备性能的具体技术指标,提供设备配置的计算方法,并保证设备配置的品种、数量准确无误,如有错漏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提出的点对点答复将作为合同附件。

1.3. 监控系统的规范依据

投标人所提供的系统、设备、软件及服务等,还应符合原邮电部、信息产业部颁布的下列技术规范,如有不符之处,请投标人在技术建议书附件中逐项加以说明,并提出替代方案或解决办法;如投标人未有声明,则视投标人所提供的系统、设备、软件及服务等满足下列技术规范的要求。

如下列标准、规范与本技术规范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技术规范书为准。 ? YD/T1363-2005 《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 ? YD/T5027-2005 《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设计规范》 ? D5098-2005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 通信集团公司2007年5月编制的《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技术规范(V3.0.0)》。 ? YD1051-2000《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

3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1.4. 技术规范书有关问题的说明

投标人所提供设备的各项功能、性能应完全符合或高于招标人在本规范中的要求。 本规范对于软件、硬件、培训、服务和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所涉及的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招标的投标范围之内。如果投标人没有提供明确的报价,可以认为上述要求所需要的费用由投标人免费提供。(具体内容详见商务文件)

对于本规范书中未能提出的系统性能指标,投标人应在建议书中加以补充和说明,并提供有关详细资料。

1.5.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已获取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经过现场验证过的,经过一年以上满意运行。

投标人必须具有应具有省一级的一级安防工程施工、维护资格证书。

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能力及产品质量保证措施的描述。生产能力包括:注册资金,总资产,研发、生产和管理人员数量(对于电信设备综合供应商,需要详细说明动力监控产品情况),本次监控设备的规格型号,年生产能力,供货周期。

投标人必须提供其在国内各省、直辖市设备销售和使用情况,列出自2005年至今所有与之签订过销售合同的省、直辖市,包括购招标人单位名称、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时间、设备配置、设备数量、使用情况等。

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各种证书(信息产业部入网许可证、相关执照产品授权书、产品生产、销售许可证、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法人授权书等)的彩色复印件(投标时应持原件供招标人检查)。

投标人必须提供其在河南境内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并说明其售后服务能力。

投标人代表应持企业法人授权书参加本次招标;如果是代理设备,投标人应同时提供设备生产厂商的授权书及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保障书。

投标人的建议书中还应包括:建议签定合同后的工程进度表(包括到货、施工队伍项目负责人、每队人数、安装、调测、验收等进度安排)、人员培训计划、买方和卖方责任分工及卖方认为应说明的其他问题。

1.6. 报价

本次工程建设规模为基站及相关监控中心。本次投标分两个标段进行,第一标段为省公司监控中心(CSC),第二标段为地市监控中心(LSC)和基站监控单元(F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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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投标人应对系统内各种设备费(含材料费、工程费、运保等各项费用)、培训费等费用详细分项报价,其中设备费包括监控主设备、辅助材料、资料文件、工程安装、调测、验收等各项工程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商务文件)

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组网方式明确列出FSU、LSC、CSC的详细配置和报价,包含选用设备的品牌、型号。投标人根据技术规范书以及附件一报价模型中的规模进行报价。

1.7. 解释权

招标人有权在签订最终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本规范书,修改后的最终稿件将作为合同附件。招标人保留对规范书的修改和解释权。

5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2. 本期工程建设规模

2.1.

基站监控系统现状

在GMS 11B工程之前的基站全部采用干节点半永久组网方式对机房环境进行监控,同时通过GPRS短信组网方式建设了智能门禁项目;GSM 11B工程之后的基站采用GPRS短信方式组网对机房环境量和智能门禁进行监控,同时保留干节点组网方式。组网方式见下图:

2.2. 本期工程建设规模

本期工程需要建设

(1)1个省级监控中心(CSC),满足至少40个LSC和40000个FSU的接入能力; (2)17个区域(地市)监控中心(LSC),单个LSC满足至少6000个FSU接入能力; (3)拟建设5610个FSU,包括对现网一类和二类VIP基站(采用干节点和GPRS短信组网方式)的监控系统进行改造,并对2008年需要建设的宏蜂窝基站进行监控。

如数量与现有统计有出入,以工程开始进行后实际勘查数量为准。

对于需改造的站点,招标方将安排各投标方在郑州对上述两类十三期工程前的典型基站进行现场勘查,作为改造基站标准站型。

6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2.3. 工程责任分工

配套的施工场地的提供和整治、设备安装机房人员配合及本工程所需电源、中继传输设备等均由招标人(建设单位)负责。

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监控的动力设备,相关动力设备厂商应免费提供通信协议并向投标人(监控系统设备提供商)提供技术支持。

投标人(监控系统设备提供商)负责各种监控设备、电缆及辅助材料的提供;监控设备的安装及加固,传输电缆、交直流电力电缆及信号线等的连接和布放;监控系统的调测,安装工程现场督导和系统优化;负责提供监控系统图、信号采集及接线图,供工程验收和维护资料归档用。

7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3. 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本章对投标人提供基站动力环境监控系统提出总的技术指标、传输组网和功能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监控系统必须满足相关要求。

3.1. 监控对象及内容

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的建设,目的是对基站的动力设备及环境运行参数进行监控,保障基站系统的正常运行。系统应能实现对下列测点的监控:

基站智能设备监控测点:

序号 设备大类 设备子类 类型 进线柜 1 低压配电设备 稳压器 测点 三相输入电压、三相输入电流、功率因数、频率、有功功遥测 率、电度 遥信 开关状态、市电状态、油机发电状态 遥控 开关分合闸 三相输入电压、三相输入电流、三相输出电压、三相输出遥测 电流 遥信 稳压器工作状态(正常/故障、工作/旁路) 遥调 输出电压 三相输出电压、三相输出电流、输出频率/转速、水温(水遥测 冷)、润滑油油压、润滑油油温、启动电池电压、输出功率、液(油)位 工作状态(运行/停机)、工作方式(自动/手动)、主备用机遥信 组、自动转换开关(ATS)状态、皮带断裂(风冷)、启动失败、过载、紧急停车、市电故障、充电器故障 遥控 开/关机、紧急停车、选择主备用机组 遥调 输出电压、频率 遥测 3 不间断电源(UPS) 三相输入电压、蓄电池组电压、三相输出电压、三相输出电流、输出频率 2 柴油发电机组 遥信 故障告警 4 5 逆变器 直流-直流变换器 直流输入电压、直流输入电流、交流输出电压、交流输出电流、输出频率 遥测 输入电压、输入电流、输出电压、输出电流 三相输入电压、三相输出电流、输入频率、输出总线电压、遥测 模块单体输出电流、总负载电流、蓄电池电流、主要分路电流 模块单体状态(开/关机、限流/不限流)、模块单体故障/正遥信 常;系统状态(均/浮充/测试)、系统故障/正常、一次下电开关状态、监控模块故障、主要分路熔丝/开关故障 遥测 6 整流配电设备 8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序号 设备大类 7 8 9 设备子类 类型 测点 遥调 均充/浮充电压设置、限流设置 遥控 模块开/关机、均/浮充、电池管理 遥测 方阵输出电压、电流 太阳能供电设备 遥信 方阵工作状态(投入/撤出) 遥控 方阵(投入/撤出) 遥测 温度 遥信 空调工作状态、工作模式(通风/制冷/加热/除湿) 普通空调设备 遥调 温度设置 遥控 空调开/关机 遥测 室内/外温度、室内/外湿度 智能热交换设备 遥信 风门状态、风机状态、开关机状态 遥控 开/机控制 基站非智能设备监控测点: 序号 设备大类 设备子类 进线柜 1 低压配电设备 稳压器 2 3 4 5 6 7 油机 逆变器 直流-直流变换器 蓄电池组 太阳能供电设备 普通空调设备 类型 遥测 遥信 遥测 遥信 遥信 遥测 遥测 遥测 遥测 遥测 遥信 遥测 遥信 遥控 测点 三相输入电压、三相输入电流、功率因数、频率、有功功率、电度 开关状态、市电状态、油机工作状态(运行/停机) 三相输入电压、三相输入电流、三相输出电压、三相输出电流 稳压器工作状态(正常/故障、工作/旁路) 工作状态(运行/停机) 蓄电池电压 直流输入电压、直流输入电流、交流输出电压、交流输出电流、输出频率 输出电压、输出电流 蓄电池组总电压、蓄电池单体电压、标示电池温度 方阵输出电压、电流 方阵工作状态 空调工作电流 空调工作状态 空调开/关机 基站环境量测点 序号 1 设备类 环境 类型 遥测 温度、湿度 测点 遥信 烟感、水浸、门磁、红外、玻璃破碎、防盗告警 遥控 智能门禁、照明灯控 投标人在基站勘察时应作到以下要求:

1) 对于具有通信接口的设备,监控内容由通信协议确定。对于智能设备无法提供的重要监测量,在勘察时确定监测内容及监测点位置。

2)确定需要监控的非智能设备,确定其改造方式和施工要求。

3)请各投标人说明以上基站监测内容若采用非智能方式采集接入时要求移动公司应提供的工程条件,如是否可以带电操作、是否需要切断电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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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3.1.1. 温湿度技术指标要求

(1) 测温范围:-20℃~+80℃ (2) 测湿范围:0~100%RH (3) 测温精度:≤±0.5℃ (4) 测湿精度:≤±5%RH

3.1.2. 烟雾传感器技术指标要求

光电式烟雾传感器

(1) 工作电压: DC12V±10% 或DC24V±10%

(2) 光电式,正常情况下,报警器每隔5~10秒指示灯闪烁一下,当烟雾浓度接近报警值时,报警器开始进行智能运算,同时报警指示灯开始闪亮,运算结果达到或超过报警值报警器开始声光报警,并启动继电器。

(3) 静态电流: ≤100μA (4) 报警电流: ≤30mA

(5) 输出形式: 光电报警/无源触点输出 (6) 接线方式: 二线无极性

(7) 保护面积: 60m2(安装高度小于6m) (8) 工作温度: -10℃~+50℃ (9) 工作相对湿度: ≤95%(40℃±2℃) 烟雾传感器EMC要求 (1) 静电放电抗扰度要求

静电放电抗扰度按照IEC 61000-4-2 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试验电压:接触放电4kV,空气放电6kV

放电方式:原则上采取接触放电,无法采用接触放电时采用空气放电 放电对象:所有接线端子和可放电的金属部件。

放电次数:带电/不带电 状态下对每个接线端子和可放电金属部件用正极性电压和负极性电压各10次。

静电放电作用后,变送器不应出现损坏或变送器内部储存的信息改变,并能准确正常工作,技术指标符合本规范要求。在试验过程中允许变送器有短暂的性能降低或功能丧失,但应能自动恢复。 (2) 冲击抗扰性要求

冲击抗扰性按IEC 61000-4-5 规定,并在表6-1条件下进行

表6-1 冲击(浪涌)抗扰性试验等级

试验对象 所有端口 试验电压(kV) 线-线 1 线-地 2 试验波形 1.2/50 10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试验次数:正负极性各10次;重复频率:每分钟1次。 试验时,电压线路和辅助电源线路施加标称电压,

浪涌作用后,变送器应不出现损坏或内部储存信息的改变,并能准确正常工作技术指标符合本规范要求。试验过程中允许变送有短暂的性能降低或功能丧失,但应能自动恢复且不应产生告警状态。 (3) 资料要求

经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合格; 通过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质量认证; 提供消防证书。

3.1.3. 水浸传感器技术指标要求

电极式水浸传感器:

(1) 传感器原理:用电极探测是否有水存在,再用传感器转换成干接点输出 (2) 有常开、常闭接点输出。当电极探测到水时,继电器接点闭合发生告警信号,接点容量:DC30V,1A

(3) 工作电源:DC12V±10%或DC24V±10% (4) 功 耗:≤ 30mA

(5) 探测器输入、输出、电源之间相互隔离,隔离工频耐压不小于1000V/min﹒1mA (6) 探测灵敏度:40KΩ±10 KΩ (7) 一个探测器可带多个电极(10个)

(8) 安装方式:35mm导轨和盘面螺钉固定两种方式。

光电式水浸传感器:

(1) 传感器原理:采用红外线光电原理,当液体接触到圆顶部时,改变了光线路径,(2) 工作电源:DC12 V±10%或DC24V±10% (3) 工作电流:≤ 40mA

水浸EMC指标要求: (1) 静电放电抗扰度要求

静电放电抗扰度按照IEC 61000-4-2 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试验电压:接触放电4kV,空气放电6kV

放电方式:原则上采取接触放电,无法采用接触放电时采用空气放电 放电对象:所有接线端子和可放电的金属部件。

放电次数:带电/不带电 状态下对每个接线端子和可放电金属部件用正极性电压和负极性电压各10次。

静电放电作用后,变送器不应出现损坏或变送器内部储存的信息改变,并能准确正常工作,技术指标符合本规范要求。在试验过程中允许变送器有短暂的性能降低或功能丧失,但应能自动恢复。

11 电压开关接收的光线数量减少,输出信号切换,输出呈低电平吸收电流状态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2) 冲击抗扰性要求

冲击抗扰性按IEC 61000-4-5 规定,并在表7-1条件下进行

表7-1 冲击(浪涌)抗扰性试验等级

试验对象 所有端口 试验电压(kV) 线-线 1 线-地 2 试验波形 1.2/50 试验次数:正负极性各10次;重复频率:每分钟1次。 试验时,电压线路和辅助电源线路施加标称电压。

浪涌作用后,变送器应不出现损坏或内部储存信息的改变,并能准确正常工作技术指标符合本规范要求。试验过程中允许变送有短暂的性能降低或功能丧失,但应能自动恢复且不应产生告警状态。

3.1.4. 红外传感器技术指标要求

(1) 原理:多元或双鉴,避免误报 (2) 探测器角度:90度 (3) 探测范围: 12米×12米

(4) 探测距离:可调/从25%到100%(3米到12米) (5) 工作温度: -5℃ ~ +55℃,预热60秒

(6) 功耗: 工作电流<20mA;告警电流< 36mA 电源12VDC

(7) 告警继电器:NC型(固态与线圈均可),可承受0.1A/24VDC, 接触电阻<18欧姆

(8) 防拆开关:NC型,50mA/30VDC (9) 安装高度:2.15 ~ 4.50 米

(10) 工作电压:12 VDC±10%或DC24V±10%

3.1.5. 门磁/智能门禁技术指标要求

3.1.5.1精度要求

告警准确率:100% 开门识别正确率:100%

3.1.5.2基站前端门禁设备性能、指标

? 监控状态:该状态下,门禁主机通过开门感应器监控基站门状态,盗情传感器、

警示器工作,

? 屏蔽状态:该状态下,门禁主机不监控基站门的开关状态,盗情传感器、警示

器不工作。

12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 合法工作人员进入基站后,系统自动由监控状态转入屏蔽状态 ? 合法工作人员撤离后,系统自动或简单手动转入监控状态;

? 超过1小时处于屏蔽状态后,系统可自动转入监控状态,转入前发出提示信号,

如半分钟内有正确应答,则不转入监控状态、否则即可转入监控状态。 ? 无论门禁系统处于屏蔽状态还是监控状态,都不影响门禁主机对电子门锁的控

? 门禁主机在监控状态下,一旦感应到基站门处于开启状态,门禁主机将立即产

生持续的门禁告警,同时将告警信号送往移动网络监控中心。门禁主机发出门禁告警后,仅工作人员在用有效的电子钥匙读卡之后停止告警。

3.1.5.3存储要求

? 主机内储存已授权的电子钥匙信息,用于对电子钥匙鉴权认证;

? 主机内能储存5000条以上开门信息,储存的信息包括时间(准确到分钟)、卡

号;

? 在主机断电情况下,储存的信息须完整保留一年以上; ? 要求支持用设置卡或短信将挂失的数据设置进主机。

3.1.5.4告警发送要求

? 将门禁主机发出的门禁告警上传到监控中心的动态响应时间应不大于10秒; ? 可以使用开关量传送告警信息,可以在选择告警时发送的是开路或闭路电平信

号;

3.1.5.5主要指标

? 工作电压:- 48VDC 瞬间工作电流:《2A ? 整机功率:《8W 相对湿度:0%RH~90%RH

? 室内主机工作温度: 0℃~+55℃ 室外读卡器(或主机)温度:-30℃~

+55℃

? 海拔高度:2500m

3.1.5.6开门感应器技术要求

? 感应准确率为100%;

? 在基站门受到强烈撞击,但门没变形、开启的情况下,门磁不该发出开门感应

信号;

? 门锁开启,门未打开时发出感应信号;

? 一套门禁系统可以驱动2个以上(含2个)的门开感应器,要求必须支持双门

或进出刷卡考勤;

? 开门感应器能满足于-30℃~+55℃的环境下使用。

3.1.5.7电控门锁技术要求

13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 电子门锁接到门禁主机的开门驱动信号后,在0.5秒内门处于非闭锁状态,并

持续数秒以便开门。至多持续10秒后,锁恢复闭锁状态,以便关门; ? 安装、拆除、搬迁成本较低,对房屋墙体破坏小;

? 电控锁的安装需与原使用的基站门兼容,对原基站门的强度、防盗、防撬等安

全性能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 当门禁主机失效时,门锁应为闭状态。此时可用机械钥匙开门; ? 电控锁具备防水功能。

? 门锁应具备高安全性能,应采用三方向同时锁止的门锁(如天地。

3.1.5.8读卡器技术要求

? 读卡器要求能隐蔽安装,具备防潮、防腐设计

? 电子钥匙读取器的元器件要求内置在主机内,或直接嵌于门锁内部组成一体化

电动锁,以解决隐蔽安装读卡器工程施工问题。 ? 由门禁主机直接供电 ? 读卡响应时间需小于1秒;

3.1.5.9电子钥匙性能要求:

? 要求始终保持进最近开门180条考勤记录

? 要求选用国际通用安全级别高、体积小、轻便、易携带的非接触式射频IC卡

或ID卡。

? 开门权限可设置时间限制,该限制信息储存在电子钥匙上; ? 电子钥匙内储存的信息须加密保护; ? 电子钥匙须无法复制;

? 电子钥匙授权、管理、权限修改功能只能在系统管理中心上操作; ? 电子钥匙可设置为工程卡,可以同时独立任意指派500个以上的基站开门权

限。

? 电子钥匙可以设置为超级卡,此时该钥匙被赋予打开所有的基站门的权限。

? 在正常的使用情况下,卡上信息能完整保存2年以上;

3.1.6. 交流电压变送器

(1) 准确度:±0.5% (2) 输入(AC):0V~500V

(3) 输出:电流型DC 4mA~20mA , 电压型DC0V~DC5V (4) 辅助电源:DC12V±10%或DC24V±10% (5) 输入频率:50Hz±5Hz

(6) 输入端防雷指标:输入线对保护地3000A的标称放电电流,使用8/20us电流波形,

14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正负级各5次。

输出端以及辅助电源端承受浪涌电压:2000V,使用1.2/50us电压波形,正负级各5次。

3.1.7. 智能电力采集模块

采集输出信号:

电压:单相/三相相电压、线电压 电流:三相电流

功率:单相/三相的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视在功率 电度:单相/三相分时电度 通信接口:RS232或RS-485 通信协议:ModBus协议

通信波特率: 4800bps、9600bps、19200bps

智能电力采集模块精度及范围 参 数 电压 电流 功率 功率因数 频率 准确度 0.5% 0.5% 1.0% 1.0% 1HZ 量程 220V/380V 1~5A 45HZ~55HZ 备注 采集更大的电流配互感器 功能要求:

供电系统的采样模拟信号与内部电路隔离,具备接口防雷性能 具备电度统计功能,可远程读取 具备清零功能

实时测量电压、电流、电度等多个电参数 可单相、三相三线、三相四线等多种接线方式 可编程设定功能

LED指示灯对工作状态进行监视:运行/电源/通信发送/通信接收 认证要求: 国家计量检验CMC EMC指标要求:

(1) 静电放电抗扰度要求

静电放电抗扰度按照IEC 61000-4-2 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15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试验电压:接触放电6kV,空气放电8kV

放电方式:原则上采取接触放电,无法采用接触放电时采用空气放电 放电对象:所有接线端子和可放电的金属部件。

放电次数:带电/不带电 状态下对每个接线端子和可放电金属部件用正极性电压和负极性电压各10次。

静电放电作用后,产品不应出现损坏或变送器内部储存的信息改变,并能准确正常工作,技术指标符合本规范要求。在试验过程中允许产品有短暂的性能降低或功能丧失,但应能自动恢复。 (2) 冲击抗扰性要求

冲击抗扰性按IEC 61000-4-5 规定,并在下表条件下进行

冲击(浪涌)抗扰性试验等级

试验对象 所有端口 试验电压(kV) 线-线 2 线-地 4 试验波形 1.2/50 试验次数:正负极性各10次;重复频率:每分钟1次。 试验时,电压线路和辅助电源线路施加标称电压。

浪涌作用后,变送器应不出现损坏或内部储存信息的改变,并能准确正常工作技术指标符合本规范要求。试验过程中允许变送有短暂的性能降低或功能丧失,但应能自动恢复且不应产生告警状态。 (3) 绝缘要求要求

用500V兆欧表测量直流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M。

试验施加于:所有输入端子(连接在一起)与所有输出端子(连接在一起)之间 (4) 抗电强度要求

施加AC 2Kv, 漏电流1mA,时间1min,不应有击穿,飞弧,闪烁等现象。 试验施加于:所有输入端子(连接在一起)与所有输出端子(连接在一起)之间 其他要求:

额定适用电压:220/380V

额定适用电流:0~2000A(可根据实际测量范围选择合适的对应线圈) 独立工作电压:+24v/-48v自适应电源 功耗:≤5VA

工作环境: 温度-10℃~+50℃,湿度20%~95%无凝露 通讯响应时间:<500ms

安装配件:电流互感器(安装方便) 安装方式:35mm导轨安装或螺钉固定

16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3.2. 系统组网

3.2.1. 网络拓扑结构管理

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应采用逐级汇接的三级网络拓扑结构,由集中监控中心(CSC,设在省会城市)、区域监控中心(LSC,各地市)和现场监控单元(FSU,监控设备)组成,如图2-1所示。同时,本监控系统还应满足与其它网管、EMOS系统互联的要求。

一般一个地区的监控系统(包括LSC、FSU)由一个监控厂商承建,而负责省中心(CSC)建设的厂商则需要实现与区域中心(LSC)的互联。根据相关标准的规定,需要双方都要遵循C接口的规范,方便的实现系统的互联,满足CSC对全国各类通信局(站)的监控与管理。请各投标人列举本公司C接口(原B接口)互联的案例。

D接口CSCE-OMSC接口LSCLSCB接口FSUA接口FSUFSUFSU监控对象(智能设备)监控对象(非智能设备)

图2-1 监控系统网络拓扑结构

17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3.2.2. 接口规范

系统应支持A接口、B接口、C接口、D接口(E-OMS)、D接口(文本方式)、数据库接口。

3.2.2.1 接口定义

A接口:为现场监控单元(FSU)与被控设备(主要指智能设备)之间的接口。 B接口:为区域监控中心(LSC)与现场监控单元(FSU)之间的接口。 C接口:为集中监控中心(CSC)与区域监控中心(LSC)之间的接口。

D接口:为区域监控中心(LSC)或集中监控中心(CSC)与其他网管或电子运维系统之间的接口协议,可以分成D接口(E-OMS),D接口(文本方式)两种协议接口。

数据库接口:为CSC访问LSC配置和历史数据的协议接口。 3.2.2.2 A接口互联

互联说明:A接口指FSU与智能设备之间的通讯接口;FSU通过该接口获取智能设备的各种数据并通过协议控制智能设备进行某些动作。FSU获取这些数据后,可以通过内嵌的协议转换模块转换为标准的B接口协议,传送到LSC;也可直接将数据透明传输到LSC解析。

组网结构:FSU可以通过RS-232、RS-422、RS-485接口与智能设备通讯,也可采用IP接口与智能设备通讯。一个FSU可以接入多个智能设备。当智能设备支持总线联网时,可以采用总线方式联网;当不支持总线方式时,采用点对点连接组网。

接入双方要求:FSU和智能设备的通讯接口应满足YD/T 1363.3-2005标准。智能设备

18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协议说明及接口定义,必要时提供技术支持。智能设备厂家应提供的调试工具确认提供的协议是正确的。

智能设备供应商提供智能设备的通讯协议和调试工具。 3.2.2.3 B接口互联

互联说明:B接口是FSU到LSC之间的接口,通过B接口实现多厂家无缝连接。 组网结构:B接口可以通过串口、IP、全E1或E1时隙方式进行传输。串口方式和IP接口方式都可通过透传方式进行通讯。

通过全E1或E1时隙方式,在FSU侧,可以分成采集设备和传输设备,其中采集设备利用传输设备透明传输到监控中心。

接入双方要求:FSU与LSC之间的通信应采用B接口通信协议,一个LSC下可接入多个厂商的FSU,通过B接口实现多厂家无缝连接。 3.2.2.4 C接口互联

互联说明:C接口为LSC与CSC之间的通讯接口。 组网结构:LSC与CSC之间通过TCP/IP方式互联。 接入双方要求:LSC做服务器,CSC做客户端。 3.2.2.5 D接口互联

E-OMS接口为LSC或CSC与电子运维系统之间的接口协议,具体协议遵循中国移动制定的E-OMS规范标准。

文本协议是LSC或CSC与其它网管的告警接口协议。 3.2.2.6 数据库接口

数据库对外接口的ID编码规范按C接口规范提供,CSC直接通过访问数据库表结构获得配置数据,历史数据,告警历史数据,操作历史数据,统计数据。

各个接口应符合《中国移动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修订稿)》的要求.

系统传输方案

? 现场监控单元(FSU)和监控对象间采用总线方式、点对点连接等连接方式;

? 区域监控中心(LSC)和现场监控单元(FSU)间通信应根据实际的传输资源状况,合理

选择稳定、可靠、传输资源利用率高的传输组网方式;本次工程原则上要求选择IP方式2M双向环(全TCP/IP组网方式,一个2M环上的基站共享2M带宽)连接方式。对于传输资源比较紧张的基站,可采用GPRS短信连接组网等其他方式。 ? 监控中心(CSC)和区域监控中心(LSC)间的通信选择DCN方式或者选用2M(E1)方

式。

? 现场监控单元(FSU)可采用底端解析处理模式:FSU具有本地数据处理能力,将数

19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断功能,并给出告警提示。

(9) 监控系统的各级监控设备应具有来电自启动功能。

(10) 提供在线帮助、事件打印、远端监控等功能,并对各类远程登录进行显示、记

录、查询。

3.4.1.9维护管理功能

维护管理功能主要通过报表等辅助工具实现,用户利用监控系统工具软件,自动或手工生成并打印出各种统计资料、交接班日志、派修工单及曲线图。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管理体制的需要自定义生成报表,并可以将这些表格做成EXCEL文件进行存储。 3.4.1.11打印功能

(1) 出现告警立即打印; (2) 屏幕拷贝打印;

(3) 打印信息在显示屏幕上应有所提示。打印内容包括:

a) 告警报告;

b) 日、月告警和监测数据统计报表。

3.4.1.12 帮助功能

对监控系统的功能、应用、操作等提供完整的中文用户手册。

3.4.2. 监控单元(FSU)功能

(1) FSU应具有一定数量的AI、DI和DO接口,完成非智能设备的模拟量、数字量采集

和控制;同时具有一定数量的智能设备接口(RS-232C、RS-422、RS-485、LAN、USB等方式),与智能设备通讯,完成智能设备的监控。

(2) FSU应预留一定的IP接口,满足后续维护功能的扩展。

(3) FSU 通过连接各种电源设备、空调设备等智能或非智能设备以及各种环境量的

采集器,完成对监控对象的数据采集,并且能接收监控对象的的告警数据(包括事件),通过B接口把这些数据上行传送给区域监控中心LSC。

(4) FSU通过B接口接收区域监控中心LSC下行传送过来的控制命令(包括设置命令

等),FSU把这些控制命令发送至受控设备及环境量采集器(或通过翻译之后把这些控制命令发送至受控设备及环境量采集器),对受控设备及环境量采集器直接进行控制。

(5) 接收上级指令,从远端下载本机配置和软件予以执行,并按照指令重新启动。 (6) FSU设备本身出现问题时,现场应提示告警,将告警信息上传到监控中心。 (7) FSU应具有与传输设备连接的通讯接口,完成与LSC通讯功能。

(8) FSU应将采集到的告警信息及时主动的上报至LSC,其他信息采用轮巡的方式上

报至LSC。

25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9) FSU应能够统计各个监测数据每小时的最大值、最小值和平均值,并将这些统计

数据定时(主动,每小时一次)或按要求(被动)上传到监控中心(LSC)。

(10) FSU支持的组网方式应能够根据河南移动的需求,可采用E1抽取时隙方式、链形

总线方式、环形保护环方式、IP方式、无线方式、专用2M方式、串行总线(RS422/485)等。

3.4.3. 地区监控中心(LSC)功能

基站动力环境监控系统根据以地区为维护单位的原则设置监控中心LSC,负责对本地区所属基站电源设备的维护及图像监控,采用从监控单元FSU直接连接地区监控中心LSC的方式。

LSC监控中心的服务器采用双电源供电,网络接口应考虑一定的预留数量,便于扩展监控单元FSU和接入本地网网管中心。 3.4.3.1监控功能

(1) LSC通过B接口接收现场监控单元(FSU)上行的数据,动态显示监视对象的当前

状态及参数。

(2) LSC通过各种人机接口方式,接受管理维护人员发出(或预先设置)的设备控制、

参数设置命令,通过B接口下行向现场监控单元(FSU)发送的设备控制、参数设置命令,来实现对设备的控制及参数设置功能。并根据要求,可保存设备控制、参数设置命令的历史操作记录,下载相关的配置文件到通信局(站)FSU,从通信局(站)FSU上载相关配置文件。

(3) LSC通过C接口上行传送给集中监控中心(CSC)。

(4) LSC通过C接口接收集中监控中心(CSC)下行传送过来的控制命令、参数设置、

数据查询、时钟校准等信息,并在需要的时候,通过B接口发送给现场监控单元(FSU)。

(5) LSC具备监控系统的基本功能:遥信、遥测、遥控和遥调功能、告警管理、配置

功能、安全管理功能、报表功能、通信管理功能、显示功能和打印功能。

(6) LSC能够设立图像/图片监控功能。

(7) LSC中的告警数据、操作数据和监测数据等具有保存六个月以上数据的能力,系

统应能对数据库按一定周期进行自动备份。

(8) LSC能够向E-OMS或其他网管系统,按接口D提供派单(通过E-OMS接口)及告警

信息(通过接口D文本方式)。

(9) LSC提供登录用户的管理功能,包括增加、删除、修改、级别定义和密码修改。 (10) LSC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局站和设备进行分类处理。 (11) LSC应具有电池管理、空调管理、负荷统计等功能。

26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3.4.3.2告警功能

(1) 告警分成三级:紧急告警,重要告警,一般告警。 (2) 可对任一监测量设定告警等级、告警门限值或阈值。 (3) 告警应100%准确,无漏报、误报发生。

(4) 无论监控系统业务台处于任何界面,均应及时自动提示告警,显示并打印告警

信息。所有告警一律采用可视、可闻声光告警信号。

(5) 发生告警时,应由维护人员进行告警确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根据通信线路

情况确定)未确认,可根据设定条件通过短信、语音等形式通知相关人员。

(6) 系统应能对不需要做出反应的告警进行过滤。不仅告警显示的信息可以进行过

滤,发送到短信、语音等信息也能够进行告警过滤。

(7) 系统应能对具有将因其它告警引起的告警进行屏蔽,只上送主要告警。 (8) 具有多地点、多事件的并发告警功能,不应丢失告警信息,告警准确率为100%。 (9) 系统应能根据需要对各种历史告警的信息进行查询、统计和打印,同时能够查

询与告警相关的遥测量及遥信量数据。

(10) 系统产生的告警信息不能在任何地方通过监控系统进行更改。 (11) 系统本身的故障应能自诊断并发出告警,能直观地显示故障内容。

(12) 告警产生条件、告警等级及告警门限值可在线配置和修改并可分别定义到每一

个信号量。

(13) 当系统的容量超出系统的限制后,发出预警提示,如服务器性能无法满足现有

组网要求时发出预警提示。

3.4.3.3配置管理

(1) 配置管理功能用于监控对象、监控系统自身的增加、修改和删除的管理;应具

有批量修改配置参数的功能。

(2) 配置管理要求操作简单、方便、扩容性好,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3) 在线配置系统经常需要更改的信息,如告警级别,告警门限,告警屏蔽及告警

过滤条件。

(4) 监控系统应具有远程监控管理功能,可在中心或远程进行现场参数的配置及修

改。

(5) 所有修改配置的操作系统必须记录用户名、帐号、修改时间、修改时的终端名

等信息。

3.4.3.4统计报表功能

(1) 用户利用监控系统提供的工具软件,生成并打印出各种告警记录报表、统计资

料、交接班日志、派修工单、操作日志及测点曲线图等,可以统计油机发电时长并生成并打印统计报表。

27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2) 系统应具有配置参数报表、被监控设备资源报表、在网监控局站统计报表。 (3) 报表需要有用户自定义的能力。 3.4.3.5维护管理功能

(1) LSC具备以片区、以设备类等管理功能,可结合用户权限功能,实现分片区维护

和设备类维护的代维管理模式。

(2) LSC通过分片区维护和设备类维护将告警分类,提交不同用户,实现对代维业务

的支撑。

(3) LSC具备基站停电判断、油机调度管理、统计发电时长功能。 3.4.3.6性能指标

(1) 在LSC接入的FSU数量小于2000个的情况下,从告警发生时开始到LSC上能够显示

到告警的时间为10秒,其中不包括智能能设备产生告警的时间。

(2) LSC发布控制命令到被监控设备收到时间:小于15秒 (3) 接入能力:单LSC接入FSU数量不小于6000个

(4) 服务器的处理能力:在服务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CPU占用率应小于60%。 (5) 数据库存储空间预警:剩于空间小于20%时,应提示维护人员,自动或手动导

入外存。

3.4.4. 省监控中心(CSC)功能

本期动力监控系统建设应充分考虑河南广电现有干节点方式及短信方式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简称老系统)的融合,新建省监控中心(CSC)应能实现老系统的监控信息的管理功能。

3.4.4.1监控功能

(1) CSC通过C接口实现将多个不同厂家的LSC接入到CSC, 通过C接口发送下行的数

据到各区域监控中心LSC,接收各区域监控中心LSC按照C接口上送的数据,并通过文字、图形、声音等各种人机接口方式,真实表现监视对象的当前状态、告警信息。

(2) CSC通过各种人机接口方式,接受管理及维护人员发出的设备控制、参数设置和

时钟校准命令,通过C接口下行到区域监控中心LSC,并将这些命令通过B接口转发给现场监控单元实现对设备的控制及参数的调整。

(3) CSC具备监控系统的基本功能:遥信、遥测、遥控和遥调功能、告警功能、配置

功能、安全管理功能、通信管理功能、显示功能和打印功能。

(4) CSC可以接入多个区域监控中心LSC的数据。并在同一操作平台上、同一界面上

显示和管理。

(5) 时钟校准命令,CSC可手动/定时(每24小时)向区域监控中心LSC下发。

28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6) CSC能够向综合网管按接口D提供告警及派单等信息。

(7) CSC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局站和设备进行分类处理,具备以片区和设备类管理功

能,可结合用户权限功能,实现分片区维护、分设备类监控和管理。

(8) CSC可以查看所有从LSC获取的配置信息。 3.4.4.2告警功能

(1) 告警分成三级:紧急告警,重要告警,一般告警

(2) 无论监控系统业务台处于任何界面,均应及时自动提示告警,显示并打印告警

信息。所有告警一律采用可视、可闻声光告警信号。

(3) 发生告警时,应由值班人员进行告警确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根据通信线路

情况确定)未确认,可根据设定条件通过短信、语音等形式通知相关人员,对于不同级别的告警可以发出不同的告警提示声音。

(4) 具有多地点、多事件的并发告警接收功能,不应丢失告警信息。 (5) CSC告警需与LSC告警保持一致。

(6) 系统产生的告警信息不能在任何地方进行更改。 3.4.4.3权限管理功能

(1) CSC可对每个用户的权限和密码进行管理;可以为每个用户分配管理的片区和设

备类权限。

(2) CSC对系统控制、登陆等操作进行权限验证和日志记录。 3.4.4.4配置功能

(1) CSC可以增加LSC节点本身的配置。

(2) 可以根据C接口,获取区域监控中心LSC管辖的监控对象配置。 (3) CSC可以通过D接口网管EOMS系统互联,实现自动派单 (4) CSC支持配套设备资源电子化管理功能

(5) 配套设备配置、运行情况管理电子化,按设备类计算设备运行质量,形成厂家

故障响应服务评价

(6) CSC提供维护考核平台 (7) CSC支持专家经验库系统 3.4.4.5统计报表功能

(1) CSC支持电源系统负荷统计功能 (2) CSC支持闭环派(催)工单功能

(3) 可提供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可用率,及LSC、FSU基站、智能设备监控中断率等

维护质量KPI指标,实现通信电源维护质量指标的量化与客观化。

(4) 用户利用监控系统提供的工具软件,生成并打印出各种告警记录报表、统计资

料、交接班日志、派修工单、操作日志及曲线图等。

29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3.4.4.6性能指标

(1) 当LSC接收到告警到CSC显示的告警时间为10秒,其中LSC从接收到FSU的告警到

LSC送出告警的时间为3秒,LSC到CSC的传输时间为4秒,CSC接收到告警到显示3秒。

(2) 接入能力:CSC可至少接入40个LSC和40000个FSU。

3.5. 应用功能

投标人监控系统应具有以下各项应用功能,若本次配置了相关监控设备,则应实现该应用功能;若本次未配置相关监控设备,则应能根据招标人要求,在仅增加相关监控设备硬件投资后,实现该应用功能。 3.5.1. 电子派单管理

通过互联接口,将监控告警传给E-OMS 系统,并由E-OMS 系统自动生成故障告警工单,并派发。

告警派单应分为监控系统自动派发故障工单和手工派发故障工单两类(也可称作自动派单和手工派单)。自动派单是指在系统中制定自动派单规则,由监控系统根据规则自动判定是否是需要自动派发工单,并由E-OMS 系统自动派发到受理方。手工派单是指监控用户在告警界面中人工确定是否要由该告警派发故障工单,并人工确定、填写派单受理的相关信息。 3.5.2. 安全防范管理

提供基站安防监控功能,包括基站环境(门磁、红外、烟感)实时监控,空调室外机防盗监测,基站图片监视,基站安防告警联动,包括触发警灯、警铃、短信通知等,基站巡检记录。

3.5.3. 基站用电分析管理

提供远程电子抄表功能,包括每个基站的市电引入用电量、基站主设备和空调等其他相关设备的耗电情况,并能根据每个基站的用电单价核算出一定周期内基站使用电费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

对油机发电的时长进行统计,并可以生成报表分析管理。 3.5.4. 负荷预警管理

提供电源系统负荷实时监控功能,当监控系统检测到电源系统负荷超过预先设定的阈

30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值,则产生一个告警进行提示。

同时提供电源系统负荷的统计功能,记录每天电源系统的平均负荷,最大负荷和最小负荷,用户可以按周、月、季度输出基站负荷统计报表。 3.5.5. 门禁管理

提供门禁监控功能,包括门开关状态实时监控,合法开门统计,非法闯入监测,安防告警联动,包括触发警灯、警铃、短信通知,以及门禁卡权限管理和统计功能。

3.6. 硬件

系统主要硬件设备指监控中心的监控主机、数据库服务器、通信局(站)的接口转换设备、采集器及通信前置机等。

为完成监控系统的各项功能,可能配备的硬件设备包括打印机、多媒体设备、路由器、交换机、网桥、传感器、变送器等。 3.6.1. 基本要求

(1) 系统硬件的设计应以结构化、规范化、模块化、集成化的方式实现,以提高系

统的可靠性、可维修性和维护保障性。某一子系统、子网络发生故障时,不影响其他子系统、子网络的运行。

(2) 系统硬件设备的总体结构应充分考虑安装、维护和扩充或调整的灵活性,应实

现硬件模块化。设备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其安装固定方式应具有防震和抗震能力。应保证设备经常规的运输、储存和安装后,不产生破损、变形。

(3) 系统硬件设备尽量采用通用部件,计算机和服务器硬件系统要求稳定可靠。 (4) 系统前端硬件设备应采用支持固件在线升级的产品。设备异常时应能自动重新

启动或后端远程启动,且重启后原有活动告警不再重新上传。

(5) 系统硬件应具有良好的电磁兼容性,监控设备本身不应产生影响被监控设备正

常工作的电磁干扰。

(6) 系统硬件应能监控具有不同接地要求的多种设备,任何监控点的接入均不应破

坏被监控设备的接地系统。

(7) 系统硬件应不影响被监控设备的正常工作,应不改变具有内部自动控制功能设

备的原有功能,并以自身控制功能为优先。

(8) 系统硬件应能在安装现场给出的基础电源条件下不间断地工作。 (9) 监测环境使用的消防传感器和消防设备应经过公安消防部门的认可。 (10) 系统硬件应满足下列工作环境要求:

31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工作温度:-10℃~+50℃(基站),15℃~30℃(监控中心) 相对湿度: 10%~90%(非冷凝) 海拔高度:≤5000M

3.6.2. 可靠性

(1) 监控系统的硬件设备应具有很高的可靠性,同类设备年故障率应小于3%。 (2) 监控系统的局部故障不应影响整个监控系统的正常工作;监控系统故障时不应

影响监控对象的正常工作和控制功能。

(3) 监控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和自恢复功能,对数据紊乱、通信干扰等可自动恢复;

对软、硬件故障及通信中断等应能诊出故障并及时告警。

(4) 监控系统应有很好的电气隔离性能,不得因监控系统而降低被监控设备的交直

流隔离度、直流供电与系统的隔离度。

(5) 监控模块的机箱外壳应接地良好,并具有抵抗和消除噪声干扰的能力。 3.6.3. 可扩充性

(1) 系统硬件设备应实现硬件模块化,以便适应网络规模的发展。

(2) 构成系统的计算机,要求能通过增加少量部件(如存储器、硬磁盘等)来扩充

系统的容量,而不是整机更换。

(3) 构成系统的计算机有较强的外部通信能力,通信口的数量可根据需要扩充。 3.6.4. 电磁兼容要求 3.6.4.1性能判据

a) 性能判据A(连续现象):在试验过程中,设备的工作完全正常。

b) 性能判据B(瞬态现象):在试验中,设备受干扰影响产生了暂时性的功能降低,

但撤消干扰后,设备的功能可以自动恢复正常(设备DO误动除外)。

c) 性能判据C(中断):在试验中,设备受干扰影响产生了暂时性的功能降低,但干

扰撤消后,设备的功能需要人工复位后方能恢复。

d) 性能判据D(损坏):在试验中,受干扰的设备产生了不可逆转的损伤,包括元器

件的损伤、软件或数据丢失等。

测试评估:对于第一种情形,必定通过。对于第四种情形,必定不通过。第二、三种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3.6.4.2 EMS测试

a) 静电放电抗扰性试验(ESD)

32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符合标准:GB/T 17626.2-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其中接触放电的严酷等级符合标准中‘5 试验等级’的‘表1 试验等级’3级要求,试验电压6kV;空气放电的严酷等级符合标准中‘5 试验等级’的‘表1 试验等级’3级要求,试验电压8kV;

如下:

静电试验等级

接触放电 等级 1 2 3 4 X 试验电压(kV) 2 4 6 8 特殊 空气放电 等级 1 2 3 4 X 试验电压(kV) 2 4 8 15 特殊 适用等级 √ 结果判定:在试验过程中监视EUT工作状态,满足性能判据A和B的要求为通过。

b) 电快速脉冲群抗扰性试验(EFT)

符合标准:GB/T 17626.4-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工程实际连接电缆的长度可能超过3米的端口需要通过电快速脉冲群抗扰性试验;对于由电网直接供电的设备、安装在室外或电力机房的设备、或附近有大功率开关电源的设备,它们的供电电源端口、保护接地的电快速脉冲群抗扰性试验的严酷等级符合标准中‘5 试验等级’的‘表1 试验等级’3级要求,电压峰值2kV,试验频率5kHz,I/O信号、数据和控制端口的电快速脉冲群抗扰性试验的严酷等级符合标准中‘5 试验等级’的‘表1 试验等级’3级要求,电压峰值1kV,试验频率5kHz;对于其余环境使用的设备,供电电源端口、保护接地的电快速脉冲群抗扰性试验的严酷等级符合标准中‘5 试验等级’的‘表1 试验等级’2级要求,电压峰值1kV,试验频率5kHz,I/O信号、数据和控制端口的电快速脉冲群抗扰性试验的严酷等级符合标准中‘5 试验等级’的‘表1 试验等级’2级要求,电压峰值0.5kV,试验频率5kHz。如下: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等级

等级 1 2 3 4 5 电源和保护地端口 电压峰值(kV) 0.5 1 2 4 特殊 重复率(kHz) 5 5 5 2.5 特殊 信号和控制端口 电压峰值(kV) 0.25 0.5 1 2 特殊 重复率(kHz) 5 5 5 5 特殊 适用等级 基本 加强 结果判定:在试验过程中监视EUT工作状态,满足性能判据A和B为通过。 33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c) 冲击抗扰性试验(SURGE)

符合标准:GB/T 17626.5-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对于在中心机房的设备和在基站的设备的冲击抗扰度如下:

冲击抗扰度试验等级

设备位置 端口类型 直流电源端口 在中心机房的设备 交流电源端口 差模 其余信号端口 直流电源端口 在基站的设备 交流电源端口 差模 其余信号端口 共模 共模 共模 共模 共模、差模 共模 共模 等级 2 2 1 2 3 3 2 3 开路试验电压(kV) 1.0 1.0 0.5 1.0 2.0 2.0 1.0 2.0

d)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符合标准:GB/T 17626.11-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交流电源端口需要通过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对于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应符合标准中的‘5.1 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的‘表1 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试验优先采用的试验等级和持续时间’的70%UT要求,电压暂降持续时间为:0.5秒、1秒、5秒、10秒、25秒、50秒;对于电压变化应符合标准中的‘5.5 电压变化(供选择)’的‘表2 短期供电电压变化的时间设定’的40%UT要求,电压降低所需时间、降低后电压持续时间、电压增加所需时间分别为:2±20%秒、1±20%秒、2±20%秒。

如下:

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试验优先采用的试验等级和持续时间

试验等级(%UT) 0 40 70 短期供电电压变化的时间设定

电压试验等级(%UT) 40 0 电压降低需时间 (s) 2±20% 2±20% 降低后电压维持时间(s) 1±20% 1±20% 电压增加所需时间(s) 2±20% 2±20% 适用等级 √ 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UT) 100 60 30 持续时间(s) 0.1、1、5、10、25、50 适用等级 √ 34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X X X X 注:X表示一个未定的持续时间,由产品规范给出 结果判定:满足设备的相应产品规范。 e)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参考标准:GB/T 17626.3-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指标要求:基站监控设备应通过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试验等级符合标准中“5 试验等级”中“表1 试验等级”的3级要求,试验场强为10V/m,如下:

辐射抗扰度试验等级

等级 1 2 3 X

结果判定:试验过程中监视EUT,满足性能判据A为通过。 f) 射频电磁场传导抗扰度试验

参考标准:GB/T 17626.6-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指标要求:基站监控设备应通过射频电磁场传导抗扰度试验,试验等级符合标准中“5 试验等级”中“表1 试验等级”的3级要求,试验电压为10V,如下:

传导抗扰度试验等级

等级 1 2 3 X 试验电压 V 1 3 10 特定 适用等级 √ 试验场强 V/m 1 3 10 特定 √ 适用等级 注: 频率范围 80 ~1000MHz,1.4~2GHz 注: 频率范围 0.15~80 MHz

结果判定:试验过程中监视EUT,满足性能判据A为通过。 3.6.4.2 EMI测试

传导骚扰、辐射骚扰应符合标准:GB 9254-199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

35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量方法》。电源端口的传导骚扰需要到达标准中‘5.1 电源端子骚扰电压限值’的‘表1 A级ITE电源端子传导骚扰限值’的要求,如下:

电源端口传导骚扰限值

频率范围 (MHz) 0.15~0.50 0.50~ 30 限值 (dBuV) 准峰值QP 79 73 平均值AV 66 60 其余电信端口的传导骚扰需要到达标准中‘5.2 电信端口的传导共模骚扰限值’的‘表3 A级端口传导共模(非对称)骚扰限值’的要求,如下

电信端口传导骚扰限值

频率范围 MHz 0.15 ~ 0.5 0.5 ~ 30 电压限值dB?V 准峰值 97 ~ 87 87 平均值 84 ~ 74 74 电流限值dB?A 准峰值 53 ~ 43 43 平均值 40 ~ 30 30 辐射骚扰需要到达标准中‘6 辐射骚扰限值’的‘表5 A级ITE在10m测量距离处的辐射骚扰限值’的要求,如下

辐射骚扰限值

频率范围 (MHz) 30~230 230~1000 准峰值限值 (dBuV/m) 40 47 测试距离 m 10 10 注:当测试距离为3m时,准峰值限值应增加10dB。 3.6.5. 防御雷电要求

(1) 对于基站监控设备,因为雷电环境特别恶劣,要求各个厂家的FSU进行单独的防

雷入网测试,试验标准:

a.YD 5098-2005 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设计规范,参考项目:标称放电电流要求。

b.GB/T 16927.1-1997(eqv IEC 60-1:1989)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一部分:一般试验要求,参考项目:冲击电流发生器要求。

c.GB/T17626.5-1999 (eqv IEC 61000-4-5:1995)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参考项目:试验方法。

(2) FSU防雷指标

36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试验端口 冲击电流 8/20us 正负级各5次 全部IO口 差模2KA 共模3KA DC电源口 差模5KA 共模5KA 串口 差模2KA 共模3KA E1接口 差模2KA 网口 差模2KA 共模3KA 共模3KA 试验设备为8/20us冲击电流发生器,在试验过程中可能需要调整其电路参数以确保流过受试样品的电流为标准的8/20us冲击电流,应模拟典型运行情况来进行试验接线。

除非另有规定,雷击试验应在带电情况下进行,即设备应处在正常工作状态。 对受试样品施加10次波形为8/20us的冲击电流,正负极性各5次,两次冲击间的时间间隔为1min。

3.7. 软件

3.7.1. 基本要求

(1) 软件系统采用分层的模块化结构,便于系统的扩容和升级。

(2) 要求系统具有良好的人机界面,以便于用户进行操作管理,提供详细的用户手

册。

(3) 系统应具有较好的开放性。

(4) 系统应具有完善的防范措施及较强的容错能力,还应具有内部安全管理机制,

能够防止非法用户的访问。

(5) 本工程应用软件应满足不同维护管理场合的需求,分为监控中心和通信局站的

应用;

(6) 现场监控单元(FSU)应具有连接便携式计算机或PC的接口,通过该接口能够对

现场监控单元(FSU)进行基本操作。

(7) 省监控中心(CSC)和地区监控中心(LSC)接收到的故障告警信息应给予醒目

的图形用户界面提示,并应给出可闻声响。

(8) 所有交付用户使用的软件都必须提供中文操作界面和中文用户手册。

(9) 数据库选用大型关系型数据库,如Oracle、Sybase、Microsoft SQL Server等,

操作系统应选用实时多任务操作系统,如Windows、UNIX、Linux等。

(10) 配套的操作系统、杀毒软件必需为正版软件。 3.7.2. 系统开放性

(1) 监控系统的计算机所采用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网络通信协议和程序

设计语言等必须采用国际上通用的系统,便于监控网络的统一规划、管理。

37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2) 监控系统本身通过开放高层数据协议,提供用户二次开发数据接口。 (3) 系统应具备与本地网管的接口,以便将本系统纳入本地网管平台。 (4) 系统应提供用户自定义报表的生成功能。 3.7.3. 安全性

(1) 系统应具有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对系统管理和维护人员进行多级权限分类,

以区分限制各级别用户对系统的访问能力;具有完善的密码管理功能,以保证系统及数据的安全;还应具有内部安全管理机制,能够防止非法用户的访问。

(2) 监控系统的低层管理软件或硬件设备上应具有设置禁止远端遥控的功能。 (3) 系统能够发现并抵制外来软件(病毒或非法用户)的攻击。 3.7.4. 可靠性

(1) 系统软件应具有较强的抗误操作能力,不能因误操作而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2) 当系统软件局部功能模块发生故障时,应不影响其他模块的正常运行。 3.7.5. 稳定性

(1) 系统软件具备良好的稳定性,容错能力,不能频繁死机或出现通讯故障而影响

系统的正常运行。

(2) 系统软件应合理利用资源,各进程之间配合良好,不能因资源争用或进程冲突

而导致系统错误。

3.7.6. 可扩展性

(1) 版本升级时,要求应向下兼容,原有系统的各类硬件应能够正常使用,各级中

心保存的历史数据、统计数据、报表、曲线等应能够正常查询、分析。

(2) 系统可以通过标准的接口,实现接入和接出第三方系统。

38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3.8.

图像监控规范(需具备功能,本期暂不实施)

3.8.1. 系统功能

以下所阐述的功能为系统基本功能。对于技术进步而产生的新功能,系统应提供标准开放的接口或控件等形式进行功能扩充。

本次工程在基站可采用图像和图片监控系统。以下内容除非特别指明,适用于机房监控和基站监控。

3.8.1.1监控中心功能要求

这里的监控中心主要指区域监控中心(LSC),本工程CSC具有对各地市新增图像(片)监控的功能(LSC到CSC传输带宽采用10M,应满足同时观看一个地区至少8路图像),请投标人说明互联的方案及以往案例。

目前基站图像主要有两种方式:实时图像与抓拍两种方式。两种方式都是IP输出,可直接接入中达传输设备(提供2路RS232与2路IP接口)。如采用实时图像,须在现场安装视频服务器,我公司在武汉移动、河南移动、辽宁移动等地实现以上方式。如采用抓拍方式,须在现场安装图片抓拍侦测板,我公司在辽宁联通使用。

如果视频信号全部入IP网,则此IP网任一台计算机,可通过权限控制的方式实现监控。 可根据工程需求接入DLP、液晶显示屏或CRT显示墙。

39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4.4. 技术文件

投标人应提供设备全套技术文件、说明书等文件资料,并提供安装及维护手册。技术文件报价包含在设备费内。

5. 质量保证体系

5.1.

概述

投标人应采用符合ISO9000系列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投标人应在执行合同的全过程(从开始供货到最终验收),对所有供货和服务的质量负责,即要保证所有供货和服务的质量符合合同中有关技术、交付、验收所规定的要求。

5.2. 质量保证要求

(1) 投标人质量保证系统应首先由合同双方之外的第三方确认符合ISO9000系列要

求,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2) 招标人应能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与投标人接触,应有机会检查质量系统并及时

提出新的要求。招标人有权进行现场考察,以就目前状况、具体事宜、进度等与投标人达成协议。

(3) 招标人应能直接得到所有相关文件,包括质量和生产检验指标以及合同规定的

其它技术文件,以这些文件作为依据来确保质量执行过程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一致。

(4) 投标人应提交设备提供公司质量手册、厂方的相关质量控制系统。投标人所提

供的产品质量性能应不低于投标人所承诺的标准。

6. 工程实施

6.1.

工程施工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工程由投标人施工时,投标人应安排有相当技术经验的本公司技术人员负责工

程实施,未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给其他公司。

45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2) 安装工艺必须满足招标人的验收要求。 (3) 投标人应负责监控系统的安装调测开通。

(4) 投标人按审定的施工图编制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并将总进度计划提交招标

人。

(5) 工前必须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工程联系会,并提交工作计划。参与设计交底,编

制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搭建施工临时设施。

(6) 由投标人负责提供的材料,投标人需向招标人及监理提供出厂合格证、抽检报

告等相关证明。由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在交付投标人前,投标人应负责检验货品质量。

(7) 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指定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理。

(8) 按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和相关部颁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

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9) 严格按照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法规》进行安全生产施工,出现的

一切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全责。

(10) 按时向招标人提交开工报告、周进度表、交(完)工报告和竣工资料。 (11) 准确收集,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在提交交(完)工报告两周内提供监理单位认

可的竣工技术文件,为工程的验收投产创造必要条件。

(12) 工程完工后,清理现场,结清相关账目。 (13) 投标人在施工期间必须统一着装,挂牌施工。

6.2. 设备清单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提出合同设备的详细配置清单,并对设备配置负责。

6.3. 装箱单

装箱单应按站分套,并注明每站的名称编号,收货地点,每箱设备的详细目录及数量。并应在到货前一个月分别寄至河南移动公司,否则造成的差错由投标人负责。

6.4. 包装

(1) 包装一定要注明每箱设备的收货人全称、合同编号、工程名称及编号、装运标

志、运达目的地、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毛重/净重、运输尺寸(长×宽×高,厘米计算),并按照每个站分别包装。

(2) 若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46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6.5. 运输

设备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按时运至河南移动指定地点。若因投标人错发或漏发设备,应免费将错发、漏发设备运至正确地点。影响安装或调测,招标人将推迟到货付款,直到设备到齐,并且延长相应站初验、终验时间及保修期。

6.6. 到货

(1) 投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自然日内,将全部设备运抵合同指定安装地

点。

(2) 到货以系统设备完整到齐之日为到货日期。

(3) 招标人根据到货延误的时间,可适当延长相当的初验、终验时间及保修时间。

6.7. 开箱验货

(1) 投标人点货人员要求为熟悉设备配置和安装的技术人员,招标人为熟悉设备清

单的人员。

(2) 投标人应在设备到货后一周内与各招标人人员一起到达现场,依照合同确定的

详细设备清单,对照装箱单开箱验货,并双方签字。

(3) 若一方不能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间到达验货现场,另一方可以单独开箱验货,未

参加验货方应对开箱验货结果予以认可。

(4) 在点验中,若发现有设备缺损,投标人应立即无偿补发,因此所产生的运输等

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支付;若造成工程延误,则延长相应站的初验、终验期及保修期。

6.8. 技术文件

投标人应在设备安装前一周将安装调测验收文件直接寄(送)至招标人,其中要求有安装调测的方法、步骤等详细描述,尤其是要按部颁规范制定的初验、终验要求,有测试的内容、步骤和指标。

6.9. 系统施工调测

(1) 安装必须符合安装规范要求。

(2) 投标人负责系统调测工作,招标人派人配合并随工验收。调测合格后双方签字

认可。若招标人不能派人予以配合,应给予书面答复,由投标人调测人员单独

47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进行调测,测试结果招标人予以签字认可。

(3) 对在网运行的各站,安装调测及割接不能影响设备运行,更不能造成各站系统

中断。在安装调测中,若要影响系统运行,应提前2天书面通知招标人,由招标人认可后方可进行。

(4) 投标人应在设备到货后9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工程。

6.10. 初验

(1) 投标人应在设备调试开通并投入使用一周后,及时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初验要求。

招标人确认后,由投标人与招标人共同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双方签署安装调试合格证书。

(2) 若初验安装、测试不合格,应予返工,并在双方商定时间内予以解决,直到安

装测试合格后,按上款组织复验。

6.11. 试运行

(1) 试运行期自初验后开始计算,时间为六个月。

(2) 投标人应在试运行期间解决初验清单中的全部遗留问题及试运行期间所发生的

问题。若系统在试运行期间中断,则试运行期自中断时间起重新计算。

6.12. 终验

终验应按合同全部工程试运行期满后统一进行,投标人应在终验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招标人,要求终验,招标人确认后与投标人共同进行终验,验收合格后签署试运行稳定报告。否则投标人应在双方商定时间内予以解决,并组织复验。

6.13. 售后服务和升级扩容

(1) 硬件保修期为终验后三年,保修期满后,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签定保修期满证

书。

(2) 在设备运行期间,投标人应提供至少按季(一年四次)的巡检服务,并向招标

人相关部门提供有招标人维护人员签字的巡检报告。保修期内免费服务,保修期外服务视具体情况适当优惠,并提出具体的优惠条件。

(3) 投标人应与其他相关厂家密切配合,作好设备的巡检服务。

(4) 设备一旦发生故障,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检修或更换;凡是由于设

备自身原因造成的故障,一律免费检修或更换;由于非设备自身原因造成的故

48 河南广电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工程技术规范书 障,由投标人提出具体的检修或更换设备及附件的优惠条件。

(5) 本次工程终验后,对于因传输系统割接使本工程基站监控系统进行的调整,投

标人应于24小时内响应并免费进行监控系统的割接。

(6) 经返修后的设备应保证正常工作1年以上。

(7) 投标人应在省会城市设立常驻办事机构及人员,负责合同执行、工程实施、售

后服务、技术支持等事宜的协调联系工作。

(8) 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具备专用备品备件库,保证在接到

设备故障通知后,于48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

(9) 投标人应说明是否有其它优惠条件,若有,请提出具体的执行条款。 (10) 招标人将把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情况作为下期设备招标的依据。

(11) 保修期满后,投标人应在10年内以不高于本次中标价的价格提供系统所必须的

备件。

(12) 招标人在将来继续购买设备和服务时,投标人应以不高于本次中标价的价格提

供所需设备。

(13) 投标人应对监控软件等进行免费升级和维护。对新增的智能设备协议应免费进

行解析。

6.14. 其它

投标人应说明是否有其它优惠条件,如赠送等。若有,请提出具体的执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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