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利己主义与伦理利己主义的理论探析
【摘要】由于存在两种不同的利己主义学说:心理学利己主义和伦理学利己主义,本文借鉴当代西方伦理学的一些研究成果和作者的研究心得,探讨了几个问题。第一,心理利己主义和伦理利己主义的由来;第二,心理利己主义和伦理利己主义的区别;第三、探讨其论证的合理性问题,最后从其认识论根源进行批判,以更系统深入的分析了解这种理论。
【关键词】心理学利己主义;伦理学利己主义
一、心理利己主义和伦理利己主义的由来
利己主义的历史悠久,古希腊普罗塔哥拉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命题和伯利克里“人是第一重要”的主张已包含以自我为中心的观点。德谟克利特、伊壁鸠鲁所主张的快乐主义、幸福主义中,就提出了趋乐避苦是人的本性,是人的主要动因,社会生活要以利己的原则为基础的观点。16 世纪,意大利的马基雅弗利第一次提出完整的人性恶的理论,他认为人不但是自私的、利己的,而且现代文明人都必然是一个不择手段的利己主义者。英国的霍布斯运用唯物主义感觉论论证人的本性是利己的,认为人的生理机能决定人性必然趋利避苦,自爱自保。在生活中,利己本性表现为人人追求个人的私利,决不会为他人牺牲自己的利益,人对人就像狼一样。孟德维尔认为,“所有行为( 包括所谓德行) 都是出自虚荣和利己的动机。”法国的爱尔维修和霍尔巴赫继承发展了霍布斯的观点,他们认为人的肉体的感受性决定人的行为都是趋乐避苦、自爱自保的[1]。
而现代则更为详细地把利己主义区分为:心理利己主义和伦理利己主义。雅克·蒂洛说:“我们应当区别一下心理利己主义和伦理利己主义,前者不属于理论学理论。有些伦理利己主义者企图把自己的利己主义理论建立在心理利己主义的基础上,所以,考察这种看法是否正确,确实弄清‘人们怎样行动’和‘人们应当怎样行动’的区别,是十分重要的。[2]”
二、心理利己主义和伦理利己主义的区别
1.心理利己主义
台湾学者林火旺给心理利己主义下的定义是:所有人类的行为都是出自于自我关怀[3]。心理利己主义认为,唯一可能让任何人当成最终目标去追求或实现的东西就是他自己的利益,也就是说,所有人类的行动都是出自于利己的动机,不自私的行为根本不存在。心理利己主义只是关于人的本性或者说关于人的心理的描述性理论,它的正确与否、真或假,取决于它所描述的东西是不是事实。但是什么使我们相信心理利己主义的主张是正确的? 这种支持心理利己主义的论证又能否被驳倒呢?
其中有一个支持心理利己主义的主要论证就是快乐主义的捍卫,心理利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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