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测试试卷(二十八)
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共包括40题,每题1分,共计40分。) 1.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这句话强调( )。 A.立法的重要性 B.执法的重要性 C.司法的重要性 D.守法的重要性 【答案】A
【考点】立法的重要性
【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故答案为A。
2.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A.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B.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C.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D.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答案】D
【考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故答案为D。
3.现行宪法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向哪一个国家机关负责?( ) A.中共中央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 D.国家主席 【答案】C
【考点】中央军事委员会 【解析】《宪法》第94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4.依法治国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被最终确立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在党的哪次会议上?( ) A.党的十五大 B.党的十六大
C.党的十七大 D.党的十八大 【答案】A
【考点】依法治国的提出
【解析】1997年,党的十五大最终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
5.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随后,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对该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正。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又对该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结合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主要任务的内容,对以上行为表述正确的是( ) A.这是我国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进行的法律解释工作 B.这是我国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进行的法律配套工作 C.这是我国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进行的法律修改工作 D.这是我国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进行的法律汇编工作 【答案】C
【考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解析】题干中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改活动属于法律修改工作。法律解释和法律汇编不涉及对法律内容的变更,而法律配套则是就法律实施过程中的细则问题进行的进一步具体化,总体上不违背原法律的基本精神。
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是与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伴而生、相互促进的。关于二者关系的表述,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法律体系的构建提供内在需求和动力 B.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法律体系的构建提供实践经验和基础 C.法律体系的构建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法制环境 D.法律体系的构建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实践基础 【答案】D
【考点】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关系
【解析】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法律体系的构建提供实践基础,D项表述正好相反,故为错误。
7.拘传是依法对( )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A.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B.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 C.诉讼代理人 D.不配合调查取证的证人 【答案】A
【考点】拘传的对象。 【解析】拘传的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已经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进行讯问。故答案为A。
8.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 )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答案】C
【考点】监视居住的期限
【解析】刑诉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故答案为C。
9. 王某将房子卖给李某,房款是50万元。李某先行支付了20万元,剩余30万元一直未付,现王某诉诸法院,要求李某支付剩余房款30万元。现问,此案的诉讼标的指的是什么?( ) A. 王某卖给李某的房子和李某欠王某的30万元房款
B. 王某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王某与李某之间存在的房屋买卖关系 C. 王某要求李某支付剩余房款30万元
D. 王某、李某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 【答案】B
【考点】诉讼标的
【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标的理论。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其中A项是诉讼标的物;C项是诉讼请求;D项是诉讼法律关系。
10. 甲委托律师乙代理其进行民事诉讼,甲提交给人民法院的授权委托书中写明乙的代理权是“全权代理”,依此授权书,乙代理甲的诉讼中,有权代理甲进行哪些诉讼活动?( ) A.放弃诉讼请求
B.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 C.提供证据 D.提起上诉 【答案】C
【考点】代理权限 【解析】《民诉意见》第69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11. A、B、C拟共同出资1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ABC三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C,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AB二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C不能取得股东资格
B.C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 C.C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D.C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 【答案】C
【考点】本题考核股东名册记载事项的登记效力。 【解析】《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
不得对抗第三人。
12.股票和债券是我国《证券法》规定的主要证券类型。关于股票与债券的比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成为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主体 B.股票和债券具有相同的风险性 C.债券的流通性强于股票的流通性 D.股票代表股权,债券代表债权 【答案】D
【考点】股票与债券的区别
【解析】选项A错误。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有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
选项B错误。股票的风险性大于债券的风险性。债券只是一般的投资对象,其交易转让的周转率比股票低,股票不仅是投资对象,更是金融市场上的主要投资对象,其交易转让的周转率高,市场价格变动幅度大,可能暴涨暴跌,安全性低,风险大,但却能获得很高的预期收入,因而能够吸引不少人投进股票交易中来。 选项C错误。股票的流通性大于债券的流通性。
选项D正确。债券和股票实质上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有价证券,二者反映着不同的经济利益关系。债券所代表的是对公司的一种债权,而股票所代表的是股东的财产权。权属关系不同,就决定了债券的持有者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而股票的持有者,则有权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13. 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
A.省级地方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和未作规定的项目,都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在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可以因地制宜,严于或宽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C.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答案】B
【考点】污染物排放标准 【解析】《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可见,省级地方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和未作规定的项目,都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但是,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在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而不能制定宽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A选项正确,不当选。B选项错误,当选。C 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
14.甲、乙、丙、丁打算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
B.如乙仅以其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则不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C.该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以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商号或字号 D.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答案】B
【考点】普通合伙企业 【解析】选项A错误。《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据此可知,各合伙人可以以劳务作为出资。 选项B正确。《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据此可知,乙若以房屋使用权而非房屋所有权作为出资的话,不必须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选项C错误。商号,即厂商字号,或企业名称。商号作为企业特定化的标志,是企业具有法律人格的表现。商号经核准登记后,可以在牌匾,合同及商品包装等方面使用,其专有使用权不具有时间性的特点,只在所依附的厂商消亡时才随之终止。我国法律对商号权未有明确规定,因此,也未禁止或限制将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合伙企业的商号或字号。 选项D错误。《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15.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 )、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A.检查与预防 B.监测与预防 C.监测与预报 D.监测与预警 【答案】D 【考点】《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内容范围 【解析】《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条
16.监察机关依法提出的监察建议,有关部门无正当理由的( ) A.必须采纳 B.可以采纳 C.应当采纳 D.酌情采纳 【答案】C
【考点】监察建议
【解析】参见《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五条
17.我国对公务员的管理实行的是( )制度. A.党政干部单一的管理模式 B.对公务员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 C.分类管理
D.根据职位分类管理
【答案】C
【考点】国家对公务员的管理模式
【解析】第八条 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18.下列哪个部门不属于公务员主管部门( ) A. 人事部
B. 某县县委组织部 C. 某省人事厅人事处 D. 某市人事局 【答案】C
【考点】公务员管理机构 【解析】《公务员法》第十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19.地方政府规章是由( )制定的: A. 国务院 B. 国家部委
C.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省会城市政府、较大市政府 D.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 【答案】C
【考点】 地方规章的制定主体
【解析】 在我国,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省会城市政府、较大市政府 20.《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适用于( )。 7 N6 g0 t5 K0 N& t8 @2 NA.全国 ! V* L( ^5 O2 d B.香港特别行政区q4 P! N3 d! Y8 Z C.澳门特别行政区 \D.两个特区均可适用
8 q$ ^; C( g7 E3 t3 P【答案】A- 【考点】法的适用范围o0 s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适用于全国。
21.以下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的是( )。 A.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B.划拨存款、汇款 C.吊销许可证、执照
D.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答案】C;
【考点】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 W8 j4 p; A8 N
【解析】吊销许可证、执照属于行政处罚,不属于强制执行方式。《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22.根据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表述正确的是( )。
A.行政机关送达催告书后,可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行政机关可以自行政决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5日内受理
D.行政机关对法院不予受理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答案】C
【考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W8 j4 p; A8 N
【解析】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所以选C.(1)选项A:催告书送达10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选项B:3个月;(3)选项D:15天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23.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偿还借款12万元,并向法院提供了盖有乙的印章、指纹的借据及附件,后法院判决乙向甲偿还“借款”12万元。经乙申诉后查明,上述借据及附件均系甲伪造,乙根本没有向甲借款。甲的行为是( ) A.民事欺诈,不成立犯罪 B.诈骗罪 C.合同诈骗罪 D.票据诈骗罪 【答案】B
【考点】诈骗罪 【解析】《刑法》第266条规定了诈骗罪。《刑法》第224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1款规定了于票据诈骗罪。所谓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本题中,甲为了非法占有乙的钱,以虚构乙曾向甲借款12万元的事实并伪造借据等虚假证明材料的手段,骗取了人民法院要乙向甲偿还“借款”12万元的生效判决(题目中的“经乙申诉后查明”,这证明判决已经生效)。也就是说,甲此时已通过非法手段取得向乙主张财产的合法依据,甲向乙主张“偿还”借款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其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就可以得以实现。因此甲构成诈骗罪,故应选择B选项。
24.个体户华某在某市A区取得经营许可证,在B区违法经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B区行政机关应当在得到A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委托后依法对华某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
B.B区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A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处理 C.此案应由A、B区有关行政机关共同处理
D.B区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将华某的违法事实和处理结果抄告A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 【答案】D
【考点】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属地管理原则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64条规定,被许可人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将被许可人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抄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25.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对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C.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D.属于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答案】D
【考点】正当防卫
【解析】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已经丧失了攻击能力,张某已经不存在进行防卫的前提条件了,此时他再去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是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故答案是D。
26.我国刑法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是( ) A.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案】C
【考点】未遂犯的处罚原则
【解析】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是“可以”不是“应当”,是“从轻”,没有“免除”。所以答案选C。
27.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的儿童是指( )周岁以下的人。 A.18 B.16 C.14 D.12
【答案】C
【考点】拐卖妇女儿童罪犯罪对象
【解析】刑法上的儿童年龄是14周岁。故答案为C。
28.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轴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5万元,广告有效期10天。乙公司看到该则广告后于第3天自带金额为300万元的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甲公司的车此时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依照法律规定,有关本案的正确表述是( ) A.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承诺,甲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补偿乙实际支出的费用损失
C.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但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 D.甲发布广告的行为不构成要约,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B
【考点】要约与承诺
【解析】本题涉及要约与承诺的问题。依合同法第15条规定,商业广告符合要约内容的,视为要约。甲公司所发布的商业广告,标明了汽车的类型、数量、价款、销售期限,应视为具备要约内容的商业广告。依合同法第21、23条之规定,承诺的有效要件包括,对要约内容的同意,在要约期限内作出,向要约人作出。乙公司看到广告后3天内,自带现金前去购车,也未表明乙公司想变更甲之广告的内容,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故本题选项为B。
29. 某工厂向附近的一条小河排放工业废水,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向环保部门缴纳排污费。一次,由于技术员张某的错误操作,导致排出废水中的有害化学物质含量超标,工厂在河边装上围栏并贴出告示。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A.附近某村民甲因看管不严,其自家的牛越过围栏至河边饮水而死,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B.数日后该河段水质接近正常,附近某村民乙的一头牛因饮此河水而患病,丧失耕作能力,该厂要承担赔偿责任
C.该厂超标污染的河水流入附近某村民丙的农田,造成庄稼损失2000元,丙欲起诉,应该将厂和张某列为共同被告
D.该厂超标排污致使附近丁村的农作物大面积死亡、牲畜大量伤亡,只发生民事赔偿责任而不发生刑事赔偿责任 【答案】B
【考点】特殊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
【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6条:“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工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应承担责任,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选项C中的张某属于职务行为,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承担责任。因此C错误。选项D中的环境污染行为,后果严重的,会产生刑事责任,故不正确。
30. 为纪念“抗美援朝”五十周年,作家尚公于2000年2月写成报告文学《伟大的战略出击》一书的初稿,5月修改定稿,7月由出版社正式出版,9月经版权登记。尚公从何时起取得正式出版的《伟大的战略出击》一书的著作权?( ) A.2月 B.5月 C.7月 D.9月 【答案】B
【考点】著作权的产生
【解析】著作权的取得。本题所涉法条如下:(1)《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2)《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的表述为:“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3)《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条第1款规定:“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本题中,作家尚公应在完成创作之日起取得作品的著作权,而非在正式出版或经版权登记之日起取得,故可排除C、D项。至于A、B项之取舍,我们认为应以5月修改定稿为完成创
作。故本题可选B项。
31.甲乙双方约定,甲向乙提供优质大米1000吨,其中500吨由甲提供,另外500吨由丙直接将之交付给乙,现因甲、丙交付的大米质量都不符合约定引发诉讼,则( ) A.乙可直接要求丙承担其交付的部分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B.乙可直接要求甲就全部交付不合格承担违约责任 C.甲丙应共同承担连带的违约责任
D.甲丙各按其过错对乙按份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B
【考点】债的代为履行
【解析】本题涉及债的代为履行问题。依《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的代为履行与债务承担不同,债的代为履行中,债务人并没有退出债的关系,故应承担第三人代为履行不合格的责任。因此,本题选项为B。
32.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 ( )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准物权 【答案】B
【考点】物权的类型
【解析】本题考核我国物权的类型。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33. 甲、乙按20%和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二人将房屋出租给丙,丙取得甲和乙的同意将房屋转租给丁,现甲欲与转让自己的份额,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丙有优先购买权,丁无优先购买权 B.乙、丁有优先购买权,丙无优先购买权 C.乙、丙、丁都有优先购买权
D.丙、丁有优先购买权,乙无优先购买权 【答案】C
【考点】共有人和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解析】共有房屋的一部分所有权人与转让其财产权利的,原共有人和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都享有优先购买权。
34. 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 A.自愿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 【答案】B
【考点】诚实信用原则
【解析】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根据双方达成的交易习惯,标的物应当是交流电机。甲方没有恪守信用,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35.对某县公安局派出所以该县公安局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应由下列哪个所述机关管辖( ) A.该县公安局 B.该派出所
C.该县人民政府或某市公安局 D.某市人民政府 【答案】C
【考点】行政复议机关 【解析】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非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相对人可以选择向设立派出机构的政府工作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向该工作部门所属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县公安局派出所以县公安局名义作出行政行为,不是以自己名义,因此,可以选择向县公安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6.王某与赵某一直不合,一日两人相遇,又因言语冲突而发展到相互斗殴,被派出所双双拘留。因王某的表兄在派出所当民警,所以派出所将王某与赵某二人斗殴的责任归到赵某身上,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赵某作出拘留7日的决定,而第二天就将王某释放。赵某对派出所的处罚决定不服,向派出所的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欲将王某列为第三人,王某以赵某提起行政复议与自己无关为由,拒绝参加行政复议。对于本案中行政复议第三人的问题,下列哪一选项正确? ( ) A.本案中的行政复议只是赵某与派出所之间发生的争议,并没有直接牵涉到王某的利益,所以王某不应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B.王某的表兄因为没有公正执法,应作为行政复议的第三人参加本案的行政复议 C.王某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本案的行政复议
D.王某与其表兄应共同作为第三人参加本案的行政复议 【答案】C
【考点】行政复议第三人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本案中王某即是利害关系第三人。
37.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是( )。 A.国务院办公厅 B.国务院研究室
C.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答案】A
【考点】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
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以答案选A。
38.公民吴某住在楼兰市东城区,在该市西城区建有生产加工企业。某日,市人民政府所属有权行政机关(位于该市北城区)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停产,并予以查封。吴某对此决定不服,那么他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 A.向东城区法院起诉 B.向北城区法院起诉 C.向西城区法院起诉 D.向楼兰市中院起诉 【答案】B
【考点】行政诉讼的管辖 【解析】本题考查了行政诉讼管辖。本题涉及到的行政处罚行为是针对公民吴某所拥有的企业,对该企业予以停产、查封处罚。一般情况下,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但依《行政诉讼法》第19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的关键是,责令该企业停产并予以查封算不算涉及不动产?应该理解为不涉及,因为涉及不动产是指涉及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者行政行为涉及不动产本身,但本案中的行政行为只是对企业的经营权进行了限制,故仍应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39.甲、乙两村分别处于不同的两县,因土地所有权归属产生纠纷,向
市人民政府申请解决,市人民政府作出了争议的土地所有权属于甲村的裁决,乙村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决定改变了市人民政府的裁决,将争议的土地所有权裁决给乙村。对此,甲村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此案哪个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 A.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B.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D.争议的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答案】D
【考点】行政诉讼的管辖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 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0.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决定将由区工商局管理的国有茶厂出售。茶厂的承包人以侵犯其经营自主权为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 ) A.市人民政府 B.区人民政府
C.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D.市工商局 【答案】A
【考点】行政复议机关 【解析】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本题中,某市某区政府作出出售茶厂的决定,因此,应向某市政府申请复议。
二、多项选择题(本部分共包括10题,每题4分,共计40分。)
1. 下列关于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正确的表述是( ) 。
A.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 B.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行
C.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D.国家法律严于党规党纪,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要求自己 【答案】ABC
【考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解析】见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第七部分第二点,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所以A选项表述正确。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行,所以B选项表述正确。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所以C选项表述正确。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要求自己,所以D选项表述错误。因此本题选ABC。
2. 下列关于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正确的表述是( ) 。
A.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B.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C.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领导作用
D.高举民族大团结旗帜,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 【答案】ABD
【考点】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解析】见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第五部分第二点,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所以A项表述正确。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所以B项表述正确。高举民族大团结旗帜,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所以D项表述正确。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所以C 项表述错误。因此本题ABD项。
3.以下关于宪法本质的论述正确的有( ) A.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B.阶级力量的强弱对比关系决定宪法的历史类型和宪法的本质 C.阶级力量对比的质的变化,必然引起宪法本质的改变
D.与阶级力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各种社会集团的力量也对宪法的本质产生一定影响 【答案】ABCD
【考点】宪法的本质
【解析】宪法是规定民主国家根本制度、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宪法表现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但统治阶级不能肆意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而是必须考虑本国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并以其为依据确定宪法的某些基本内容。因此,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A项论述正确。(1)政治力量对比首要是阶级力量对比。阶级力量对比包括阶级力量的强弱对比关系和阶级力量强弱悬殊程度的对比关系。前者决定宪法的历史类型和宪法的本质,后者决定
本质相同的各种宪法之间的形式和内容方面的差异,故B项论述正确。(2)宪法所体现的阶级力量对比关系,也表现为宪法随阶级力量对比的变化而产生相应的改变:阶级力量对比的量的变化,只产生宪法形式的改变;阶级力量对比的质的变化,必然引起宪法本质的改变。故C选项正确。(3)政治力量对比并不局限于阶级力量对比。政治力量既包含着与阶级力量有直接联系的同一阶级内的各阶层、各派别的力量,也包含着与阶级力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各种社会集团的力量等。故D项论述正确。
4.依法治国是依照法律规范治理国家的原则和方法。依法治国首先要加强立法,将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下列关于依法治国与立法之间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
A.立法为依法治国提供前提和基础 B.依法治国为立法提供前提和基础 C.立法为依法治国提供动力和源泉 D.依法治国为立法提供动力和源泉 【答案】AD
【考点】依法治国与立法
【解析】依法治国与立法之间的关系是:立法为依法治国提供前提和基础,依法治国为立法提供动力和源泉。
5. 张某依照法律规定办完了所有法律手续,在马路旁开设了一家美容店,后该县工商部门认为该美容店营业执照的办理手续存在问题,查封了该店,在查封过程中,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将美容店的窗户、仪器损坏。赵某于是向法院起诉,法院撤销了该工商部门的查封决定。张某要求行政赔偿。请问,该县工商部门应该赔偿哪些损失?( )
A.假设张某因美容店被停业而生病住院,该县工商部门需支付张某的医疗费 B.赔偿张某损坏的仪器,并支付修复窗户所需的费用 C.支付这美容店停业期间必要性开支
D.支付张某根据前几个月利润计算出的停业期间的利润损失 【答案】BC
【考点】侵犯财产赔偿金
【解析】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8条的规定,对于侵犯财产赔偿金的计算,责令停产停业的应当支付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所以选项C正确。同时,对于财产权的其他损失,应当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所以损坏的仪器、门窗在赔偿的范围之内,而预期利润则不再赔偿范围之内,所以选项B在赔偿范围之内,D不在。而选项A不属于直接损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内。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B、C。
6. 在行政程序中,当行政决定的人是( )时,应当回避: A.本人
B.与本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 C.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 D.同学
【答案】ABC 【考点】行政回避
【解析】D项同学表述过泛,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答案为ABC。
7.下列情形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有:
A.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C.对行政机关变更农业承包合同不服的
D.公务员李某对单位作出的撤职处分不服的 【答案】ABC
【考点】行政复议的范围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一)、(二)、(六)项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因此,ABC项应选。根据《行政复议法》第8条的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而不得申请行政复议。因此D项不应选。
8.行政问责应当坚持( )的原则。 A.权责统一 B.公平公正 C.有错必究
D.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答案】ABCD
【考点】行政问责的原则
【解析】行政问责应当做到权责统一、公平公正、有错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9.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使用集体土地从事建设不需要经过国家征收?( ) A.兴办乡镇企业 B.村民建设住宅 C.乡村公共设施建设 D.乡村公益事业建设 【答案】ABCD
【考点】本题考核集体土地使用权。 【解析】《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10.公务员的管理,坚持( )并重的原则. A.严格管理 B.奖惩制度 C.任人唯贤 D.德才兼备
【答案】CD
【考点】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解析】《公务员法》第六条, 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三、判断题(正确的划“√”,错误的划“×”,本部分共包括20题,每题2分,共计40分。) 1.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可以从事执法活动。( ) 【答案】×
【考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故错误。
2.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 【答案】√
【考点】宪法的实施
【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故正确。
3.国家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一样,连续任职可以超过两届。( ) 【答案】×
【考点】任职期限 【解析】《宪法》第79条第3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 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4.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 【答案】√
【考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发展历程 【解析】见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
5.孙志刚直接导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是社会现象推动法治建设的典型。( ) 【答案】√
【考点】法治建设
【解析】孙志刚事件发生于2003年,是一则非常典型的由社会现象推动法治建设的案例。
6.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公安机关必须派员在场。( ) 【答案】× 【考点】会见
【解析】为保障律师会见权,强调“看守所应当在48小时以内安排律师会见到在押犯罪嫌疑人”,保证律师能够在法定期限内确实会见到在押犯罪嫌疑人。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不得监听”的基础上,《程序规定》要求公安机关不得派员在场。 7.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利害关系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 ) 【答案】×
【考点】申请宣告其失踪
【解析】申请宣告其失踪案件,应当向该公民的住所地基层法院申请,以便好调查取证。
8.物权关系都是绝对法律关系。( ) 【答案】√
【考点】物权关系的属性
【解析】物权关系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因此是绝对法律关系。
9.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 【答案】√
【考点】查封、扣押
【解析】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10.借贷合同是无偿合同。( ) 【答案】×
【考点】借贷合同的法律属性
【解析】借贷合同是有偿合同,借用合同是无偿合同。
11.对于弃婴案件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 【答案】×
【考点】故意杀人罪
【解析】不一定,取决于弃婴行为是否让婴儿的生命遭到迫切的危险。如果有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没有就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故错误。
1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可以收取工本费。( ) 【答案】×
【考点】行政许可的费用
【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13.诬告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 【答案】×
【考点】诬告陷害罪
【解析】诬告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客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故错误。
14. 我国《民法通则》在民事立法中具有普通法的性质,故其应属形式意义的民法,是我国尚待修订和完善的民法典。( ) 【答案】× 【考点】《民法通则》的法律性质
【解析】民法通则非民法典,其性质为单行法规。
15. 中国公务员制度实行职务晋升与级别晋升“双轨制”。( ) 【答案】√
【考点】公务员的晋升制度
【解析】对德才表现、工作实绩较好,任现职时间和工作年限较长的公务员,可在其职务级别范围内,确定较高的级别。
16.张三与李四有仇。某日,张三见李四前往公用的水井打水,便抢先一步在水井中下毒,想杀死李四,结果导致李四饮水后腹泻。张三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 【答案】×
【考点】投放危险物质罪
【解析】尽管张三在井中下毒是为了杀害李四,但张三是在公用水井中下毒,其行为还危害了公共安全,因此,行为人同时触犯投放危险物质罪。故本题错误。
17.民事责任的责任形式均可适用于侵权责任。( ) 【答案】×
【考点】民事责任的形式
【解析】民事责任的责任形式有10种,除了支付违约金与修理、重作、更换适用于违约责任外,其他方式均可适用于侵权责任。
18. 一般侵权行为须具备四个要件,即过错、侵权行为、损害结果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 【答案】√
【考点】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解析】根据民法理论,一般侵权行为须具备四个要件,即侵权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侵权行为、损害结果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19. 不可抗力与正当防卫一样均为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 ) 【答案】√
【考点】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
【解析】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因欠缺主观过错要件而使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情况下因欠缺违法性而使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故二者都可以成为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因此本题正确。
20.根据党指挥枪的原则,民族自治机关不得组建任何一支武装力量。( ) 【答案】×
【考点】民族自治机关
【解析】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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