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矿石采选项目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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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项目背景及特点

在国家加大西部矿业开发政策的指导下,bb为了矿业开发的可持续发展和资源的有效利用,2008年出台了为充分发挥大企业和实力强的企业作用,鼓励矿产资源整合的政策。bb方脉矿业有限公司在这样的背景下,响应政府号召,收购了bb彩虹铜矿,并对该矿区内多个矿体进行资源整合开发,使采矿产能达到1000t/d(30万t/a)。矿山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7月15日取得自治区环保厅批复,批复文号:新环函[2015]815号。

为解决矿石出路,原彩虹铜矿在bb县库米什镇东约8km处建有一座矿石处理能力300t/d的选矿厂。选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0年3月25日通过自治区环保厅审批,批复文号:新环评价函[2010]132号;2012年12月通过自治区环保厅验收,验收批复文号:新环验[2012-HJY-030]。

目前经过资源整合后的矿山开采规模达到1000t/d,现有选厂处理能力已不能满足矿山开采要求,经企业研究决定,拟对现有选厂进行扩建,将矿石处理能力由300t/d提升至1000t/d。

本项目扩建后仍采用采用“碎矿--磨矿--浮选--脱水”浮选工艺,最后精矿采用先浓缩再过滤两段脱水流程得到铜精粉。

(2)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受bb方脉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了“bb方脉矿业有限公司日处理1000吨铜矿石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项目组立即编制工作方案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主要工作过程:接受委托后成立项目组--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工程分析--现场踏勘--工程分析--影响预测--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写等,按照导则要求编制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编制完成的环评报告书呈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将作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企业实施环境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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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3)主要关注环境问题及评价重点

本项目属于采掘类环评-选矿项目,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的特点及污染物排放方式,结合厂区周围环境特征,确定本次评价的重点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环境风险分析等内容。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施工期施工过程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厂区交通运输等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如粉尘、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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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有破碎厂房的破碎设备、筛分设备、出料口、皮带运输机转载点及粉料仓产生的粉尘;尾矿渣排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生活污水用于绿化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等。报告书对这些影响都做了相应的分析、预测和评价。

评价重点:

①原矿运输装卸、堆存、破碎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②选矿水综合利用可行性分析; ③尾矿库依托的可行性。 (4)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为铜矿选矿项目,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2011]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本项目铜选矿厂项目采用采用“碎矿--磨矿--浮选--脱水”浮选工艺,最后精矿采用先浓缩再过滤两段脱水流程得到铜精粉,排放的尾矿依托现有尾矿库(已通过审批、验收)堆存,将环境风险降低到最小。项目改扩建投运后可带动当地人员就业及相关行业发展,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取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属于可接受水平,评价认为,从环保的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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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论

1.1编制依据 1.1.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8.29); (10)《中国的矿产资源政策白皮书》(2003.12.23);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3.3.1);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11.07);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1996.10.30); (15)《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环发[107]号,1999.4.2);

(16)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土资源部、卫生部“环发[2005]109号”文:关于发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及附件,(环发[2005]109号,2005.9);

(17)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04]24号,2004.2.12);

(18)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07]37号,2007.3.15);

(19)《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3.3.1);

(20)《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21)《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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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部门规章及相关规定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

(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国家环保总局)。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1.29)。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第33号令,2015.6.1)。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国家环境保护部第5号令,2009.3.1)。

(6)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2000.10.25)。

(7)《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科技部、财政部、建设部、农业部、水利部、教育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2004.1)。

(8)《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7.3)。

(9)《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2002.11)。

(10)《bb环境保护条例》(bb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3号]2012.2.1)。 (11)《bb生态功能区划》。

(12)《中国bb水环境功能区划》(2005.1)。

(13)《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1号,1992.8.17)。

(14)《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

(15)《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2011.7.1。

(16)《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2]32号,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

(17)《bb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试行)》。 (18)《bb主体功能区规划》。

(19)《bb吐鲁番地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2-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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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深入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21)《bb有色金属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2)《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

(23)《bb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方案》(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2014]35号)。

(24)《bb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实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 1.1.3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50433-2008)。 (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9)《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ZBJ1-90,建标字第695号)。 (10)《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740-2015)。 (11)《尾矿库闭库管理规定》。

(12)《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AQ2030-2010)。

(1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 (14)《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规范(试行)(HJ652-2013)》。

(15)《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16)《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192-2015)。 1.1.4其它文件

(1)《关于方脉矿业日处理300t铜矿石浮选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评价函[2010]132号,2010年3月25日)。

(2)《bb方脉矿业有限公司方脉矿业日处理300吨铜矿石浮选厂项目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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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新环验[2012-HJY-030],2012年12月)。

(3)《bb方脉矿业有限公司日处理1000吨铜矿石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2015年6月)。

(4)关于对bb县安监局《关于转报bb方脉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审查意见和(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结论的报告》的批复(吐地安监矿字[2008]164号,2008年11月11日)。

(5)《关于bb方脉矿业有限公司bb彩虹铜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函[2015]815号,2015年7月15日)。

(6)其他有关工程技术资料。 1.2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1.2.1环境影响识别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施工期环境影响,基本上是短期、可逆与局部的;二是运营期对厂区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如粉尘、噪声污染,选矿工程中产生的尾矿存放在尾矿库中,对区域大气环境、地下水和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等。有利影响主要集中表现在促进工业发展,增加地方就业机会等方面。

根据项目工艺特点和污染源排放特征,各环境影响要素的识别结果见表1.2-1。

表1.2-1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

序号 影响环境的活动 施工期 1 2 1 2 3 4 5 6 工程占地 挖填方 选矿工艺粉尘 生活垃圾 生产设备噪声 生产、生活废水 公路运输扬尘 运输车辆排放尾气 生产服务期 影响车间及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等 日常置于垃圾池,定期拉至库米什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填埋处理,对项目区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影响声环境,并对在岗职工有影响。 影响区域地下水环境 影响大气环境、植被。 影响大气环境、植被。 损失土地资源 造成地表破坏及水土流失,加剧风蚀及扬尘 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7

1.2.2评价因子

根据环境影响要素的识别结果,结合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污染物排放种类及去向、项目区周围的环境概况,本次评价因子见表1.2-2。

表1.2-2 评价因子一览表

项目 现状评价 空气环境 污染源分析 影响分析 现状评价 水环境 污染源分析 影响分析 现状评价 声环境 污染源分析 影响评价 固体废物 生态环境 社会环境 影响分析 影响分析 影响分析 评价因子 PM10、SO2、NO2 粉尘 粉尘 pH值、总硬度、六价铬、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铅、镉、砷、汞、硒、铜、锌、铁、锰、总大肠菌群。 SS、COD、BOD5、氨氮、石油类、重金属 SS、COD、BOD5、氨氮、石油类、重金属 等效连续A声级 等效连续A声级 等效连续A声级 尾矿渣、生活垃圾 动植物、地形地貌、土壤、水土流失等 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等 1.3评价执行标准 1.3.1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标准值见表1.3-1。

表1.3-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 1小时平均 24小时平均 年平均 单位 SO2 500 150 60 ug/m3 NO2 200 80 40 ug/m3 PM10 / 150 70 u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标准 (2)环境噪声标准

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3-2。

表1.3-2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时段 标准值

昼间 65 8

夜间 55

(3)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下水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表1.3-3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 单位:mg/L(pH除外)

监测项目 总硬度 六价铬 氟化物 氯化物 硝酸盐氮 挥发酚 氰化物 铅 镉 砷 汞 硒 铜 锌 铁 锰 总大肠菌群 标准值 ≤450 ≤0.05 ≤1 ≤250 ≤20 ≤0.002 ≤0.05 ≤0.05 ≤0.01 ≤0.05 ≤0.001 ≤0.01 ≤1.0 ≤1.0 ≤0.3 ≤0.1 ≤3.0 1.3.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为铜矿选矿项目,废气排放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5、表6的浓度限值,标准值见表1.3-4、表1.3-5。

表1.3-4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mg/m3

污染物项目 颗粒物 生产工序或设施 破碎、筛分 限值 100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表1.3-5 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mg/m3

污染物项目 颗粒物 限值 1.0 (2)污水排放标准

废水排放标准《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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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浓度限值,标准值见表1.3-6。

表1.3-6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摘录) 单位:mg/L,pH值除外 污染物项目 限值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m3/t矿石 pH 6~9 6~9 SS 80 200 化学需氧量 60 200 1.0 NH3-N 8 20 总铜 0.5 1.0 (3)噪声排放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标准值见表1.3-7。

表1.3-7 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适应区域 厂界噪声 施工噪声 昼间标准值 65 70 夜间标准值 55 55 依据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

工程主要固体废物是尾矿,固体废物鉴别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鉴别》(GB5085.1-2007)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浸出液最高允许浓度)标准,有关标准限值见表1.3-8。

表1.3-8 项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浓度单位:mg/l GB5085.1-2007 腐蚀性鉴别 按照GB/T15555.12-1995制备的浸出液,pH≥12.5或pH≤2.0时,该废物是具有腐蚀性的危险物。 浸出液中任何一种危险成分的浓度超过下列浓度值,则该废物是具有侵出毒性的危险废物。 1 2 GB5085.3-2007 浸出毒性鉴别标准 3 4 5 6 7 铜 锌 铅 镉 铬 六价铬 镍 100 100 5 1 15 5 5 10

8 9 10 11 银 砷 汞 氟离子 5 5 0.1 100 一般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第36号)。 1.4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工作重点 1.4.1评价工作等级 1.4.1.1大气评价工作等级

(1)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估算

本项目为铜选矿项目,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粉尘。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模式进行估算。

本次评价选取主要污染物粉尘计算其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及达到标准限值10%所对应的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

Pi?Ci/C0i?100%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一般选用GB3096

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参数见表1.4-1,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见表1.4-2。

表1.4-1 估算参数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 破碎机 振动筛机 TSP TSP 源高m 15 15 出口内径m 0.6 0.6 计算点高度m 0 0 源强kg/h 0.51 0.6 城市/乡村估算模式 乡村 乡村 表1.4-2 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

序号 1 2 3 污染源名称 破碎机 振动筛机 各源最大值 下风距离(m) 309 311 311 TSP 浓度 0.01349 0.01606 0.01606 占标率 1.5 1.78 1.78 11

(2)评价工作等级按表1.4-3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按前面小节公式计算,取其最大者和对应的D10%。

表1.4-3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Pmax≥80%,且D10%≥5km 其他 Pmax<10%或D10%<污染源距离厂界最近距离 (3)评价等级确定

根据估算模式计算出污染因子中Pmax=1.78%,<10%,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4.1.2水环境评价等级

(1)地表水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的划分根据下列条件进行,即: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各种受纳污水的地面水域的规模以及对它的水质要求。

项目区无地表水体,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生活区绿化,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评价工作分级原则,本项目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2)地下水

根据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程度与范围的大小,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一、二、三级。

1)建设项目分类及分级 ①建设项目分类

根据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特征,将建设项目分为以下三类。 Ⅰ类:指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的建设项目;

Ⅱ类:指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并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建设项目;

Ⅲ类:指同时具备Ⅰ类和Ⅱ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征的建设项目。 厂区生产供水水源为依托现有自打井取水,井深160m;生活污水经地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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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粪池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灌溉,不外排;尾矿水下渗可能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因此,本项目属Ⅲ类建设项目。

②评价等级

评价导则要求根据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程度与范围的大小,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一、二、三级。

其中Ⅰ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根据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污水排放量与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等指标确定。建设项目场地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等涉及的场地。

(2)Ⅰ类建设项目等级判定参数 ①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

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按包气带中岩(土)层的分布情况分为强、中、弱三级,分级原则见表1.4-4。

表1.4-4 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

分级 强 中 弱 包气带岩(土)的渗透性能 岩(土)层单层Mb≥1.0m,渗透系数K≤10-7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岩(土)层单层0.5m≤Mb<1.0m,渗透系数K≤10-7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岩(土)层单层Mb≥1.0m,渗透系数10-7cm/s<K≤10-4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岩(土)层厚度不满足上述“强”和“中”的条件 项目尾矿库采用800g/m2两布一膜土工防渗布,进行防渗处理,对碾压坝的内坡采用500g/m2的土工布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K≤10-7cm/s,包气带为“强”防污性能。

②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

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分为易、中、不易三级,见表1.4-5。

表1.4-5 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分级

分级 易 中 不易 项目场地所处位置与含水层易污染特征 潜水含水层且包气带岩性(如粗砂、砾石等)渗透性强的地区;地下水与地表水联系密切地区;不利于地下水中污染物稀释、自净的地区。 多含水层系统且层间水力联系较密切的地区。 以上情形之外的其他地区。 根据收集资料,项目现有自打井,井深为160m,由于地下水埋深较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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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遭受污染,不属于潜水含水层埋深浅的地区,含水层污染特征为“不易”。

③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分级原则见表1.4-6。

表1.4-6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分级 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敏感 的水源地)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较敏感 的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以及分散式居民饮用水水源等其它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 不敏感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 本项目所在地场地地下水不属于生活供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及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地下水级别为“不敏感”。

④建设项目污水排放强度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强度可分为大、中、小三级,分级标准见表1.4-7。

表1.4-7 污水排放量分级

分级 污水排放总量(m3/d) 大 ≥10000 中 1000~10000 小 ≤1000 本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水排放量为3.2m3/d,污水排放总量为小。 ⑤建设项目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

根据建设项目所排污水中污染物类型和需预测的污水水质指标数量,将污水水质分为复杂、中等、简单三级,分级原则见表1.4-8。当根据污水中污染物类型所确定的污水水质复杂程度和根据污水水质指标数量所确定的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不一致时,取高级别的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级别。

表1.4-8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分级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级别 复杂 中等

污染物类型 污染物类型数≥2 污染物类型数≥2 14

污水水质指标(个) 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 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

中等 简单 污染物类型数=1 污染物类型数=1 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 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 本项目水质污染物类型为1,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复杂程度级别为“简单”。 ⑥地下水评价等级判定结果

根据以上参数筛选结果,本次地下水评价等级判定结果见表1.4-9。

表1.4-9 地下水等级判定结果 建设项目场评价级别 三级评价要求 本项目特征 地包气带防污性能 中 强 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 不易 不易 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不敏感 不敏感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 小 小 建设项目水质的复杂程度 简单 简单 按照Ⅰ类项目判定,本项目属三级评价。 (2)Ⅱ类建设项目等级判定参数

Ⅱ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根据建设项目地下水供水(或排水、注水)规模、引起的地下水水位变化范围、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大小等条件确定。

①建设项目供水、排水(或注水)规模

建设项目地下水供水、排水(或注水)规模按水量的多少可分为大、中、小三级,分级标准见1.4-10。

表1.4-10 地下水供水、排水(或注水)规模分级

分级 供水、排水(或注水)量(万m3/d) 大 ≥1.0 中 0.2~1.0 小 ≤0.2 本项目 0.09356 ②建设项目引起的地下水水位变化区域范围

建设项目引起的地下水水位变化区域范围可用影响半径来表示,分为大、中、小三级,分级标准见表1.4-11。

表1.4-11 地下水水位变化区域范围分级

分级 地下水水位变化影响半径(km) 大 ≥1.5 中 0.5~1.5 小 ≤0.5 本项目 <0.5 ③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分级原则见表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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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4-12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分级 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生态脆弱区重点保护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1;重要湿地、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等。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较敏感 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以及分散式居民饮用水水源等其它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2。 不敏感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 本项目 不敏感 注:1.表中“地质灾害”系指因水文地质条件变化发生的地面沉降、岩溶塌陷等。2.表中“环境敏感区”系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敏感 ④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

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包括:区域地下水水位下降产生的土地次生荒漠化、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海水入侵、湿地退化等,以及灌溉导致局部地下水位上升产生的土壤次生盐渍化、次生沼泽化等,按其影响程度大小可分为强、中等、弱三级,分级原则见表1.4-13。

表1.4-13 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分级

级别 强 中等 弱 本项目 可能造成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 产生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海水入侵、湿地退化、土地荒漠化等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含水层疏干现象明显,产生土壤盐渍化、沼泽化。 出现土壤盐渍化、沼泽化迹象 无上述环境水文地质问题 弱 本项目影响范围内无水文地质问题,级别为弱。 (5)判定结果

本次地下水评价等级判定结果见表1.4-14。

表1.4-14 地下水等级判定结果 建设项目供水、评价等级 三级判定要求 本项目特征

建设项目引起的地下水水位变化区域范围 小-中 小 16

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较敏感-不敏感 不敏感 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大小 弱-中 弱 排水(或注水)规模 小-中 小

按照Ⅰ类项目判定,本项目属三级评价;按照Ⅱ类项目判定,本项目亦属三级评价。本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1.4.1.3声环境评价等级

选矿厂周围地形特征属低山地貌,且项目区为空旷的无人区,声环境执判定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主要噪声源为破碎车间、磨矿车间及浮选车间等,噪声值一般在80dB~100dB之间。经隔声降噪后,噪声增加值低于3dB(A),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评价等级确定原则,确定本项目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 1.4.1.4生态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地处山区边缘区域,项目区及周边环境为荒漠自然生态系统,附近无自然保护区及其它需特殊敏感区,项目对区域生态影响以占用土地、破坏植被、改变地形地貌等影响为主;项目选厂用地面积为82483m2,小于2km2,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级别判为三级,判定依据见表1.4-15。

表1.4-15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特殊生态敏感区 重要生态敏感区 一般区域 面积≥20km2或长度≥100km 一级 一级 二级 面积2~20km2或长度50km~100km 一级 二级 三级 ≤2km2或长度≤50km 一级 三级 三级 1.4.1.5风险评价等级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别按表1.4-16进行划分。

表1.4-16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别划分(一、二级)

类别 重大危险源 非重大危险源 环境敏感地区 剧毒 危险性物质 一 二 一 一般毒性 危险物质 二 二 一 可燃、易燃 危险性物质 一 二 一 爆炸 危险性物质 一 二 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本项目生产期间不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生产场所非重大危险源,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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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名录》中规定的需特殊保护地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及社会关注区,项目属非环境敏感地区,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依据《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740-2015),本项目尾矿库环境风险等级可表征为“一般”,见第十章分析。 1.4.2评价重点

根据项目所处区域的环境状况、工程分析以及环境影响识别和筛选结果,对项目投产后评价区域内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价和分析,其中对“环境影响预测”、“污染防治措施分析论证”等进行重点分析和评价。

1.5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 1.5.1评价范围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大气评价范围:以选厂厂址为中心,半径2.5km圆形区域。 (2)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项目区无地表水体,地下水以尾矿库范围为主,并向该区域地下水流向扩展500m。

(3)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厂界外1m范围。 (4)生态影响评价范围

生态影响评价范围:以厂区和尾矿库及周边500m范围内敏感目标。 (5)风险评价范围

尾矿输送管道两侧100m范围。 1.5.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5-1,保护目标分布图见图1-1。

表1.5-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1 2 保护目标 居民 农田 相对位置 北/1.3km 东/2.3km 环境特征 最近民房 保护要求 不受项目建设影响 18

3 4 5 区域地下水 厂区内人工绿化 地表水 厂址及尾矿库 厂区内 评价范围内无地表水体 地下水 人工绿化带 / GB 14848-93中Ⅲ类 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 1.6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所在区域没有制定环境功能区划,本次环评主要参考《环境控制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等以及主要环境要素现有环境标准执行情况确定本项目所在区域执行的环境标准。

(1)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环境控制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大气环境质量功能区分类方法,项目区内没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属于一般区域,应划分为二类区,大气环境质量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水环境功能区划

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Ⅲ类标准。 (3)声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及《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项目区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应当划分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应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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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原有工程概况

bb方脉矿业有限公司原有选矿厂位于bb县库米什镇东约8km处,矿石处理能力300t/d。选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0年3月25日通过自治区环保厅审批,批复文号:新环评价函[2010]132号;2012年12月通过自治区环保厅验收,验收批复文号:新环验[2012-HJY-030]。

现有选厂于2009年4月开始建设,2013年建成投产。 2.1工程组成 2.1.1选矿厂

选厂规模为日处理铜矿石300t,年生产250天,年产1300t铜精粉(品位)18%,采用“碎矿--磨矿--浮选--脱水”浮选工艺。由生产系统(主厂房、破碎、球磨、浮选、分级、原矿场、精矿场、沉淀池、循环水池、尾矿库等)和辅助系统(清水池、输电线、运输设备、办公生活设施等)组成。 2.1.2尾矿库

选矿厂尾矿库,地处选矿厂西约80m山体低凹处,沿东北向西南长540m×宽260m,主坝长260m,库型为山谷型尾矿库。尾矿库所在区域地貌上属于山前洪积陡倾斜平原,丘陵状山体,地形总体由南向北倾斜,地形坡降为1.5%左右,库区海拔高程为902~912m。尾矿库建筑坝高8m,坝顶宽4m,坝顶标高为912m,为不透水坝,一次性筑坝。最大库容97.94万m3,有效堆存库容81.42万m3。尾矿库于2009年10月竣工试运行,并于2009年12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通过了工程质量验收(见附件)。

尾矿库采用800g/m2两布一膜土工防渗布,进行防渗处理,对碾压坝的内坡采用500g/m2的土工布进行防渗处理。尾矿输送采用无压自流方式输送,库内回水采用“浮船--电潜泵--回水蓄水池--回水泵站”回水方式。尾矿库周围建有围栏,并安装警示牌。

选矿厂尾矿排放采用管道重力输送,尾矿排水采用回水池-回水管泵至选厂循环水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1)尾矿类型:设计选矿厂选矿规模1000t/a,30万t/a,排放的尾矿为25%的湿尾矿,尾矿粒度较细,-200目粒度的占65%,尾矿比重2.8t/m3,尾矿堆积密度为2.5t/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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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 尾矿排放系统 公用工程 办公生活设施 尾矿排放管道、尾矿回水管道、尾矿库。 配电室、机修间 办公楼、食堂、职工宿舍 依托 辅助工程 依托 破碎、筛分车间未按照《方脉矿业日处理300t铜矿石浮选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尚未安装水膜收尘器除尘净化,不符合环保要求。 本工程矿石堆场要求设置封闭性堆场,设计储存量为15天,占地面积废气处理 5100m2(85m×60m)。 项目目前采用节能型民用水暖煤炉,废气未采取脱硫脱硝处理措施,环评要求拆除节能型民用水暖环保 工程 污染物排放浓度不符合《锅炉大气煤炉,项目生产期间,天气寒以新带老建设封闭性堆场 以新带老建设2台布袋除尘器 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冷时节办公室、宿舍内配备电及《关于印发bb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4(35)号要求。 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处理站:地埋式化粪池。 生产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生活垃圾收集池。 固废处理处置 尾矿渣依托托现有尾矿库。 根据现场调查,尾矿库且尚未布设监测井。环评要求在尾矿库边沿上游、中游、下游各建一地下水水质监测井。 依托 暖气,采用电热水器供职工洗浴。 3.3主要设备

(1)破碎、筛分设备选择 破碎、筛分设备的选择见表3.3-1。

表3.3-1 破碎、筛分设备

序号 1 2 3

作业名称 粗碎 细碎 筛分 现有设备名称及规格 额破400*600 圆锥破Jp100 震动筛15mm*20mm 31

现有数量 2台 1台 1台 扩建后设备名扩建后数量 称及规格 更换成额破1台 600*900 更换成圆锥破1台 pydf1308 依托现有工程 1台

(2)磨矿、分级设备选择 磨矿、分级设备选择见表3.3-2。

表3.3-2 磨矿、分级设备

序号 1 2 作业名称 磨矿 分级 现有设备名称及规格 球磨机2440 分级机2.4*10m 现有数量 1台 1台 扩建后设备扩建后数名称及规格 量 增加球磨机2台 2145 增加2台 1.5*11m (3)浮选、搅拌设备选择 浮选、搅拌设备选择见表3.3-3。

表3.3-3 浮选、搅拌设备

序号 1 2 3 4 5 6 作业名称 粗选前搅拌 粗选 精选 扫选一 扫选二 扫选三 现有设备名称及规格 搅拌槽2.5*2.5m 4槽sf4立方 4槽sf4立方 4槽sf4立方 3槽sf4立方 2槽sf4立方 现有数量 1台 4 4 4 3 2 扩建后设备名称及规格 没变 更换成8立方 更换成4立方 更换成8立方 更换成8立方 更换成8立方 扩建后数量 1台 3 4 3 2 2 3.4辅助工程

(1)实验室与化验室

选矿厂试验室主要根据日常入选矿石性质可能的变化,进行重选、浮选选别工艺条件及药剂条件的试验,为生产提供合理的操作条件从而改进选别工艺和提高生产指标。

选矿厂化验室主要承担选矿厂的各种样品成分分析和检验工作。化验室分析的样品主要是选矿厂正常生产样品,同时兼顾选矿快速分析、地质、采矿、外销精矿及部分生产考查和内检等样品。

(2)计量与技术检查

为加强选矿厂的生产管理和控制金属平衡,需对每日的原矿进行计量。原矿计量以安装在球磨机给矿皮带上的计量秤进行计量和控制调节,外售铜精粉的计量使用厂区的地中衡。

技术检查站通过对选矿厂主要工艺技术参数的监测,以加强选矿厂技术管理和生产管理,使选矿厂各项经济指标达到最佳水平。技术检查站备有必要的取样、筛分、烘干和称量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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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维修设施:为维护选矿作业的连续性,选矿厂机修能力配置按主要生产设备及辅助生产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需进行的日常维护、小型机修过程中急需的备品、备件的加工能力考虑。

选矿设备在生产中需按时更换的易损件(标准配件)及生产过程易发生的消耗件(指设备配置过程按生产工艺性质已考虑的消耗件),由外购或外委解决。 3.5公用工程

本改造选矿生产线供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全部依托选厂原有设施。 3.5.1供配电及通信

(1)供电

外接库米什镇网电,外接网35KV变电所降压10KV后送本项目,在厂区建10KV变电所降压后,输往各用电设备。

(2)通信

厂区处于移动信号覆盖区域,因此厂区外部通讯使用移动电话。 3.5.2给排水

依托厂区现有的供排水设备,可满足生产、生活需要。厂区生产供水水源为依托现有自打井取水,井深160m。尾矿废水输送至尾矿库,库内澄清水全部回用于选厂。精矿过滤和浓缩水流入沉淀池后回用于浮选工艺。生活区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 3.5.3供暖

项目目前采用节能型民用水暖煤炉,废气未采取脱硫脱硝处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浓度不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及《关于印发bb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4(35)号要求。

环评要求拆除节能型民用水暖煤炉,项目生产期间,天气寒冷时节办公室、宿舍内配备电暖气,采用电热水器供职工洗浴。 3.5.4维修(机修)

为维护选矿作业的连续性,选矿厂机修能力配置按主要生产设备及辅助生产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需进行的日常维护、小型机修过程中急需的备品、备件的加工能力考虑。为满足日常维护及小型机修过程的需要,选矿厂建机械修理间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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