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研究:关于全省工商部门大数据应用情况的调查和思考
作为市场监管的“主力军”,工商部门具备大数据应用的独特数据资源优势,在履职过程中积累了市场主体准入、监管、消费维权等海量的数据资源。随着大数据应用的开展,这一独特资源将会释放出无穷能量,显现出巨大价值。借助大数据理念、资源和技术的引入,不仅可以加快信用制度建设,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还能通过科学研判为对相关部门准确判断经济形势,培育市场主体,调整产业结构,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合理调配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一、全省工商大数据应用基本情况 (一)市场主体数据 1、市场主体登记数据
工商部门在履行市场主体准入和监管职责过程中,采集和掌握了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从出生到消亡的整个生命过程中的主客体及行为信息。对应于自然人户籍登记,工商部门的市场准人工作,就是确立“经济户籍”的过程,由此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信息经过汇总就形成了“经济户籍库”。 XX省市场主体数据库已经建立完成,能够实现全省经济户籍信息资源的采集、汇集、比对、整合与动态更新。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317.8万户,其中,企业81万户,个体工商户230.5万户,农民专业合作6.2万户。
2、小微企业名录
我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2015年12月正式上线运行,截至目前,全省小微企业
库入库小微企业69.4万户、个体工商户194.1万户;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访问量累计达57万余次。小微企业名录是支撑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信息化平台,不仅是小微企业发展的晴雨表,也是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了通过省工商局一个节点向省、市、县三级政府有关部门按地区、按行业实施推送全省各级工商部门登记的当天小微企业名录信息,省、市、县三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托该平台向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提供扶持政策实施结果信息。截至2017年11月底,累计发布我省扶持政策文件828件、申请导航519项、公示企业享受扶持政策信息21万条,发布要闻动态575篇。有385个有关政府部门通过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查询省工商局推送小微企业名录数据信息3887次,累计涉及335万余户(次)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名录系统访问量累计达58.2万余次。
3、网络经营主体数据
全省工商系统通过搜索等方式建立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截至2017年年底, 网络经营主体存量37864户,网站38033个。累计为6062个网站核发工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目前,全省工商系统仍在继续利用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平台在线搜索的工商专搜引擎,依附天猫和阿里巴巴网站平台的搜素引擎等,进一步掌握我省网络经营主体相关信息变动情况。
4、商标数据
省商标数据中心能够实现全省商标登记注册情况、商标拥有企业情况等相关信息查询功能,以及数据汇总分析等功能等,目前还在继续建设完善中。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有效注册商标总量25.4万件,其中:地理标志商标114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392 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274件;认定XX省著名商标1718件。
5、市场数据
全省现有商品交易市场2497个,其中,已登记企业法人的市场1818个,国家级诚信示范市场27个,省级诚信示范市场170个。
(二)市场监管数据
1、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已全面建成,为社会公众查询企业信息和信用状况提供更加便捷的途径,便于扩大市场主体信息的透明度,有效解决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及社会公众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社会交易成本,维护交易安全,为大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工商部门自身企业归集的信息有五类,包括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行政处罚登记备案应当公示的信息;工商部门进行抽查和举报核查时企业不予配合且情节严重的有关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其他部门归集公示的部门涉企信息主要内容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这两类信息的具体项目。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3053个涉企行政管理部门纳入目录管理,其中2085个部门归集公示信息2290万条。社会公众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访问查询企业信息累计超过2.2亿次。工商部门向其他部门提供经营异常等违法失信信息76.5万条,依法限制违法失信主体办理业务4.6万户次,共13.4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企业年报数据
2013年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年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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