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班教室、多功能教室的门洞宽度不应小于1500mm。 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均不宜设置门槛。
位于楼梯平台处的采光窗,窗下墙高度小于1100mm的应设安全护栏。 第二十六条 建筑装修 建筑内装修。
1、室内装修的构造和装修材料应满足安全、防水、和环保等要求; 2、室内装修不得破坏结构主体;
3、所有内墙的阳角和方柱均宜做成圆角。
4、墙面、顶棚一般宜做普通装修,门厅可做中级装修。
5、音乐、语言、计算机、视听等专用教室可根据需要及经济条件做普通或中级装修。 6、走廊、门厅、楼梯间内均宜做高度不低于1200mm,易清洗、不易污损的墙裙,饮水间、浴室、厕所宜做高度不低于1500mm,便于冲洗的墙裙。
二、建筑外装修。应根据城乡建设规划和校园景观的整体要求,因地制宜地进行装修。装修材料应能防止雨水渗透,其色彩应与周围建筑环境协调。室外装修不应采用大面积玻璃幕墙。
第二十七条 厕所。 1.师生厕所应分设
2.新建教学楼应每层设水冲式厕所。独立设置的厕所与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食堂相距30米以上。
室内厕所及前室应分别设污水池、地漏、洗手台和镜台。校园较大的学校,宜同时设置适量厕位的室外厕所,其位置应在教学、办公区的下风方向,并保持适宜的距离。 厕所宜采用瓷质的大小便糟,大便厕位宜设隔板。要妥善解决厕所的排气问题。
3.女生应按每15人设一个蹲位;男生应按每30人设一个蹲位,每40人设1米长的小便槽。
4.厕所内宜设置单排蹲位,蹲位不得建于蓄粪池之上,并与之有隔断;蓄粪池应加盖。小学厕所蹲位宽度(两脚踏位之间距离)不超过18厘米。
5、厕所结构应安全、完整,应有顶、墙、门、窗和人工照明。
第二十八条 停车场宜在建筑物内设半地下室解决。 停车场地应平整、坚实、防滑、并应满足排水要求。 半地下停车库最低处净高不应低于2m. 第二十九条 室内环境 一、采光。
1、应保证教室、图书阅览室及实验室等主要教学用房的最佳建筑朝向,避免室内直射阳光。
2、教学用房宜双侧采光,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左侧,主要采光窗窗台高度宜为900mm。
3、教学及办公用房的采光玻地比(窗户的透光面积与室内楼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并应防止眩光。 二、照明。
教学用房照明灯具的数量、功率、布置方式和悬挂高度必须满足照度均匀度的要求,达到规定的照度标准。
教室黑板应设黑板灯,黑板灯对学生和教师均不得产生直接眩光。
教学、办公用房应采用配用保护角灯罩的荧光灯具,不得用裸灯;灯具悬挂高度距桌面不应低于1700mm(阶梯地面的合班教室除外);教室灯管排列应采用长轴垂直于黑板的方向布置。
坡地面或阶梯地面的合班教室,前排灯不应遮挡后排学生视线及产生直接眩光。 生物实验室的实验桌上宜设局部照明。前排灯对后排学生不得产生直接眩光。 对于识别颜色有较高要求的教室,如美术教室等,宜采用高显色性光源。 教学用的照明要能够分楼、分层、分部位控制。 各类用房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表5-29-1的规定。
表5-29-1 各类用房平均照度表
教学、办公楼等应设置适应教学、办公手段现代化的电器插座和分楼、分层或分部位控制的广播线路。劳动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科技活动室、厨房等用房,宜根据设备运行需要设置动力电源插座。 三、通风换气。
教学、办公用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必须保持室内有良好的空气质量。 教学用房应有换气设施,确保室内空气中CO2的浓度低于1.5‰。 炎热地区可采用开窗换气;温暖地区宜采用开窗与开启小气窗相结合的方式换气;寒冷和严寒地区应在外墙(或采光窗上部)和内走廊墙上设置小气窗(或门头采光通风窗),或在室内设附墙竖向排气道换气。外墙上的换气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面积的1.67%,设于走廊墙上的换气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面积的3.34%。当采用附墙竖向排气道时,排气口应设在每层排气道的顶部(临近天棚处)位置,排气口大小可视具体情况确定,并设调节风门。 化学实验室、药品贮藏室及贮藏柜、合班教室、多功能教室、体育活动室等应根据使用要求设置有效的排气装置。
四、室内温度。
必须保持教学和办公用房有适宜的室内温度,室内设计温度应符合GB 5701的有关要求宜在16℃-28℃。寒冷和严寒地区,采用热水供暖系统,供暖管道宜纳入地区集中供热管网。过渡地区、非集中采暖工区应因地制宜进行采暖。年日照时数大的地区可利用太阳能采暖。炎热季节应因地制宜设置降温设施,室内的电扇、空调等设备的安装均应符合国家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 主要用房固定设施配置
一、普通教室。室内前部应设置书写板、电视机架、投影幕挂购、讲台;后墙宜设置展示板;适当位置宜设置清洁柜、贮物柜和音箱等。
二、教师办公室。宜设洗手台、存衣柜、嵌墙式或悬挂式书柜。
第三十一条 教学、办公楼内应有归集垃圾的位置,垃圾宜分类收集和处理。 第三十二条 综合布线系统。
一、教学、办公楼应设置综合布线系统,或预留综合布线系统的设备位置及贯通的管线井道。
二、综合布线系统应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可靠,实现智能化。
三、综合布线系统应以校园主要建筑为平台,综合布线,满足校舍内信息通信网络的布线要求,支持通信网络和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建筑内应设置有线电视系统(包括闭路电视系统及广播电视卫星系统)、公用直线电话、内线电话和作息音响信号系统,应设置终端到校园各类校舍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和安全防范系统。 第三十三条 校舍建筑节能设计应符合国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改善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采暖设备和照明设备的效率,以保证室内环境,节约能源。校舍建筑总平面的布置和设计宜利用冬季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利用夏季自然通风。建筑的朝向宜选择最佳朝向或接近最佳朝向。
第 六 章 学校用地
第三十四条学校用地应包括建筑用地、体育活动用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各部分用地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用地、体育活动场地、绿化用地之间有绿化带隔离者,应划至绿化带边缘;无绿化带隔离者,应以道路中心线为界。
二、学校建筑用地应包括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屋后的零星绿地、小片课间活动场地。
三、学校运动场地应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体育活动的整片运动场地。 四、学校绿化用地应包括成片绿地和室外自然科学园地。
第三十五条学校建筑用地
一、学校的建筑容积率可根据其性质、建筑用地和建筑面积的多少确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容积率有关要求。
二、有住宿生的学校,宜有部分学生住宿用地。 三、学校的自行车棚用地应根据城乡交通情况决定。
四、当学校建在无集中供热的地段时,应留有锅炉房、燃料、灰渣的堆放用地。 第三十六条学校体育活动场地
一、运动场地应能容纳全校师生同时做课间操之用。 二、学校体育活动场地应包括环形跑道、直跑道;篮球、排球场地(兼部分课间操场地)、运动器械场地,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应有游戏场地。
三、学校田径运动场地规格不宜低于表6-36-(1.2.3)的规定
注:
1.300米以上的环形田径场应包括100米的直跑道,200米的环形田径场应至少包括60米直跑道。直跑到每组按6条或8条计算。小学两组60 m直跑道,中学两组100 m直跑
道。
2.田径场内应设置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长25~45米)。 3.器械体操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条件进行集中或分散配备。
4.因受地理环境限制达不到标准的山区学校,可因地制宜建设相应的体育活动场地。 5、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置游泳、网球、羽毛球和乒乓球等运动场地。 第三十七条 学校绿化用地
中小学校园绿地面积占学校用地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5%。
第三十八条、学校生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指标不宜低于表6-38-1的规定。
注①构筑物:通常情况下,所谓构筑物就是不具备、不包含或不提供人类居住功能的人工建造物,比如水塔、水池、过滤池、澄清池、沼气池等。一般具备、包含或提供人类居住功能的人工建造物称为建筑物。构筑物的称谓在给排水教科书中提得比较多。需要说明的是这个定义不是绝对的。在水利水电工程中就江河、渠道上的所有建造物都称为建筑物,比如水工建筑物。
注②还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建标[1996] 640号)、《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 102号)的规定
注③远离污染源的地段,主要指各种工、矿企事业单位所排放的各类有害物,如化学、生物、物理污染源。
化学污染源:指排出有害气体、液体的公厂对空气、环境及水源产生的污染。 生物污染源:指垃圾堆放站、粪便、传染病医院等疾病传染源。 物理污染源:指过强的声、光、热、电磁波等。
注④无障碍设计应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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