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整个实习期间,我旁听了大约场庭审,也可以是说对基层的情况有比较深刻的体会。先从程序上说起,比如说:庭审中被告缺席,并且在法官电话通知后仍拒绝到庭,而至缺席审判,我就看到三次。当然这和法院的工作是没有一点关系的,因为现在法院都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提前把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相应的法律文书用特快专递寄给当事人。所以,缺席审判的产生完全是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欠缺或者说得严重点是目无法纪导致的。而且可以看到,大约有一半左右的案件,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迟到十分钟甚至于半个小时以上,当然当地的交通条件还是比较优越的,即便是从最远的乡镇坐车到法院也不会超过一个小时,从迟到这一点也可以说明人们的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庭审中,就更能发现问题了,举个简单的案例为证。在一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案件中一个村民小组的多户农民,都到了现场,在庭审过程中,旁听席上的一位农民兄弟举着农村土地负担监督卡,大声喊道:“法官,我要说话”。被法官制止以后,他仍不满足,仍在喊:“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讲几句话呢?……”话未说完,又被法官打断,法官责令其不得发言,于是台下的多位旁听者开始喧哗,最后还是在法官法槌的威慑下才停止。法官就问他们你们有没有出庭通知书,你们是不是证人?回答当然是否定的。最后庭审结束,那些人仍极度不满,愤愤不平抱怨他们在法庭不能说话,甚至当庭辱骂律师。虽然这只是个案,当事人的情绪也显得比较过激一点,但类似的情况在其他案件的庭审过程中,也是屡见不鲜的。这一方面说明:我们广大农村的农民兄弟的法律意识是极度欠缺的,从他们内心看仍然缺乏对法律的足够的信仰,反过来看就是我们的普法工作路漫漫其修远兮,仍然有许多工作要去做。上面所说的只是程序方面的要求,如果这点还可以理解的话,可能对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利有一定影响,那么实体上的则对当事人影响就大了。
从诉讼的实体的一个重要方面来看,证据意识保护相当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和中国的人情社会是分不开的。在一个瑕疵担保的案件中,給付货物的一方(甲)提供的货物有瑕疵问题,但对方(乙)方发现后并未书面提出,因为甲和乙是熟人,只是电话通知了一下,也没有要求对方出示书面说明或者其他担保之类,现在乙方把货物供给了丙方,丙发现了问题,起诉乙,乙在喊冤,但苦于没有证据,想要鉴定产品却又存在其他的困难,最后这个案子虽然我走的时候还没有判决,但从成本的角度看,如果证据意识强些,就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因此,从程序和实体上看,我们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都很欠缺。朱苏力教授写《送法下乡》,虽然有些东西我还不懂,但其中表达的一个思想,就是要去做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我们确实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法院实习虽然很短暂,但体会到了学校和社会现实毕竟是有一段较大的距离,以前不懂社会的复杂,然而一个月使我感受到很多。在我实习期间,我和好几个法官谈过,他们抱怨说自己的案子太多了,太辛苦了。我的感觉就是他们凭着一腔热血去办案,一旦出了一点问题,全年的评先进之类的,就别指望了。一个指导我的法官,他也是政法院校毕业的,他去年全年审结了多件案,这在我们市整个法院系统,可以排第三。
但在我实习期间,他因为一个管辖权异议的案件被中院裁定改变后,他全年的努力可以说是要受到很大的影响。但他并没有消极的去工作,仍然充满热情去做好自己的工作。别的地区我不敢说,因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但是就在我实习的法院我感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还是相当敬业。每天早上八点是上班时间,在八点之前,绝大多数人已经到了办公室,除去一些在外地办案的人员。这可能也和严格的管理有关系,因为每天所有法院的人员都需要在入口处打卡计时。虽然我在那实习也听到律师和当事人请法官吃饭这种不良的现象,可是我现在比以前更能够理解这些现象。
这是社会的潜规则,暂时还是没法改变的。谴责和制裁是应该的,但有时我们不能不看到人的无奈,不能忽视我们的国情去大谈法官有多么的铁面无私,这恐怕也是社会变革所需要经历的一个阶段。我个人觉得作为一个法官起码应该有条须做到:原则,良心,灵活性。所谓原则,我的理解就是法官必须遵守法律,不可逾越法律进行枉法裁判,徇私舞弊;所谓良心,就是法官内心要有一种正义感,这是一种实质正义,在正义的天平上,两边等重在有些情况下或许不是最佳状态,这需要法官根据实质正义观去衡量;而灵活性,就是要求法官是有一种解决纠纷的灵活性,不可过分拘泥于具体的规定。康德曾经伫立于旷野,仰望满天星辰而泪流满面——因为他深为自己生活在如此有序,自由的宇宙中而感到庆幸。如果他活到现在,也许他会失望,但绝不会因此而绝望。因为一种制度的变革不是那么容易的,总要经历阵痛,就像一个新生命的诞生总是要经历那么多磨难。
其次,我们在学校能够学到的东西毕竟是太有限了,远远不够我们去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不像我们所想的光用逻辑和理论凭逻辑三段论来推导一下就可以了,记得一位美国的智者就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特别是对非讼案件中,它对法官的社会经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强调其亲和力,说服能力和控制能力。指导我的另一个法官,是庭长助理,也是有着八年审判实习经验的年轻法官,在他手下调解,撤诉的案件有七成以上。在跟他学习的一个月里,我更加体会到了这一点,有时调解成功完全是因为双方当事人都很信任法官,能够被他个人的能力和经验所征服。
第三,书到用时方恨少。平常的学习虽然也经常看些案例之类的,但一旦进入角色,即发现自己所学的欠缺。当我从学校走入社会,才觉得在象牙塔中的平静与安逸太久了,似乎很难体会到现实社会的惊涛骇浪。这也是我今后要努力的一个方向,法律脱离了实际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和应有的生命力。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段重要经历,也是自己踏入社会所获得的第一笔财富,是我第一次直面社会,体验社会万象。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开阔了我的视野,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了较好的理解。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帮助我的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法官,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 女 | 20岁
居住地:上海
电 话:
最近工作
公 司:xx旅游有限公司
行 业:酒店/旅游
职 位:导游最高学历
学 历:本科
专 业:旅游管理
学 校:上海师范大学
求职意向
到岗时间: 一个月之内
工作性质: 全职
希望行业: 酒店/旅游
目标地点: 上海
期望月薪: 面议/月
目标职能: 出境领队
工作经验
20_ /8—至今:深圳xxxx有限公司 [1年8个月]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物流
计调部 导游
1、负责设计国内各地区景点旅游线路;
2、负责跟进团队吃、住、行、游、购、娱等六大环节;
3、负责酒店商务会议、订房;
4、负责给省内各大小组团旅行社报价、团款核算;
5、负责协助公司搞大型推介会,作宣传推广工作;
6、负责监督团队、处理投诉,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正常运转。
20_ /7—20_ /7:xx旅行社 [2年]
所属行业:酒店/旅游
高端商务部 导游
1、负责做好外宾谈判 会议等商务方面的安排;
2、负责提前做景点门票,酒店,餐厅预定等各类费用的预算;
3、负责严格按照客人与旅行社签订的协议行走行程,执行社里的所有安排;
4、负责提供旅游购物环节的服务,做到无投诉无事故;
5、负责处理旅游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使旅行社和客人的损失最小;
6、负责客户资源的维护,于进一步的挖掘潜藏的客户资源;
7、负责了解旅游行业的发展动向有预知力,各竞争对手的营销策略有预判力。
教育经历
20_ /9——20_ /7上海师范大学旅游管理本科
语言能力
英语(熟练)听说(熟练),读写(熟练)
自我评价
本人毕业于旅游管理专业,能够独立、果断地处理旅游当中出现的问题,熟悉办理出入境的相关手续,熟知各个国家的地理、景点、酒店并且熟练办理各个国家或地区出入境手续,熟悉酒店,旅游景点及周边配套设施预订流程。理解能力及学习能力较强,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性格开朗,有上进心,喜欢有挑战的工作。
拓展阅读:个人简历中哪些有争议的项目
编写个人简历有其一般固的模式,以及不可缺少的项目内容,例如个人简历上的基本个人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特长技能、专业能里、兴趣爱好等等,这些都是一些必要的项目,不可缺少。此外,在个人简历中也有一些项目是具有争议性的,所谓争议性也就是之有的人认为可以有,而有的人则认为不能有,那么就针对其有争议的项目,下面来简单的分析一下。
其一,个人简历中的相片
在个人简历中能不能有照片是很多求职者所纠结的问题,一来在个人简历中贴上照片,如果效果不好反而会有发作用,二来海投的个人简历如果每张上都有照,则成本也很大,也会影响到个人隐私问题。不过,在个人简历中一般都会留有照片的空间,于是就有了争议。
一般来说当没有要求贴照片的情况,如果自己没有适合的证件照,可以不贴。而过企业单位在招聘上要求要在个人简历上附带照片,那么都就一定要贴。当然贴也是很有讲究的, 你所选择的照片,必须要是证件照,尽量不要ps修图。
其二,自我评价
在很多个人简历中都能够看到这个项目,此项目也是很多人争议的焦点。有人说自我评价是写个人简历的一个环节,还有人说自我评价没有任何价值。我们可以从hr的角度来看,个人简历的自我评价往往都是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写的好会带有很大水分,对方肯定不会有好感,而写的不好则更不会有好感。如此分析而来,的`自我评价就没有添加的必要了,不过在排版上可以配合板式而来。例如当内容超过一页, 而第二页的内容很少,则可以添加自我评价作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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