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围绕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能力建设,大力实施队伍“素质提升”工程
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我们要主动研究和解决队伍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以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为抓手,以廉洁执法执业为重点,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整体水平。
一是要加强司法行政思想政治工作。要深入开展十八大精神学习教育活动。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精心设计载体,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司法行政特色,不断掀起学习贯彻活动高潮。要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宗旨观念教育,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实实在在地解决群众诉求。
二是要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职业化建设。要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职业素养和实战本领为着力点,以实施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大力构建职业化建设体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行政系统管理体制,创新和完善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双向选择等干部人事制度,健全完善对县(市、区)局的季度考核、年度考核机制和对干部职工的全员考核机制,激发全系统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热情。要完善干警职业行为规范,细化完善司法行政干警职业语言规范、职业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准则,规范司法行政队伍内务标准。要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按照“全员培训”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培训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机关公务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劳教人民警察的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要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工作执法标准体系,使每项业务都有可供遵循的统一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法程序,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落实好执法责任、执法工作考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合法适当。要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形成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良好氛围。
三是要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反腐倡廉工作高度重视,近期一批反腐大案要案的查处反映了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拓展延伸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加大专项治理和查办案件力度,开展好各类警示教育活动,确保司法行政队伍不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规定”、“六个严禁”,大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建设,改进作风文风、会风、话风,树立良好形象。要以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为抓手,规范、高效做好行政审批工作。要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访申诉机制。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抓作风促效能、抓重点解难题、抓基层强基础、抓改革保稳定的思路,积极作为,真抓实干,奋力开拓,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实现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济宁监狱全力推进安全文明现代化监狱建设,深入开展监管安全专项活动,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加强监狱指挥中心建设,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对罪犯考核方式进行重新修改和规定。已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和监外执行案件全部符合规定。推动网络办案平台建设,实现减刑假释案件平台办理。扎实做好教育改造工作。开展“学儒育新明礼年”活动,规范罪犯教育日制度,强化罪犯个别矫正工作,提高了教育转化率,实现了监狱监管的安全和生产的平稳运行。积极稳妥开展监狱退危工作。经过前期的准备工作,目前成立了济宁监狱退危工作领导小组和6各专项组,明确了责任分工,退危工作稳步进行。市强制戒毒所集中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活动,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行为规范养成,提供高质量的生活后勤保障和全方位的医疗救治工作,加大心理咨询工作力度,配齐心理咨询师,发挥孔孟之乡的地缘优势,开辟孔子学堂,运用优秀传统文化的力量教育感化戒毒人员,提高了教育矫治效果,推动解决市强解所迁建项目,新建选址已经确定,多次争取市领导支持,协调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已完成测绘,正在进行土地性质变更、整体设计工作。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全面提升。科学制定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xx-20xx)》《济宁市20xx—20xx年依法治市规划》。召开高规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督促各县市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迅速行动,“七五”普法开局良好。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与市委政法委、市法制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督促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自觉履行普法责任。依托阵地、活动、品牌“三位一体”格局,建设济宁特色法治文化。加大对各县(市、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督导力度,指导有条件的乡镇、村居加快建设体现地域文化特色、设置合理、功能多样、便捷民众的法治文化阵地。积极协调,把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范围。部署开展全市第三批“两个示范基地”创建活动,不断扩*治文化阵地的规模和影响。坚持以法治县(市、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行政示范窗口单位”等法治创建活动为切入点,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为重点,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构建点面结合、互促共进的法治创建格局。与市民政局联合命名了“全市第五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1个,开展第六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评选活动。
(三)法律援助工作提档升级。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组织中央转移支付法律援助经费的专项审计活动,持续开展“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进行服务窗口的提档升级。认真贯彻《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全面取消事项范围,进一步畅通申请渠道,运用网络平台等新兴传播工具解疑释惑。着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制定实行了“首问负责制”、“法律援助服务承诺制”等一系列标准化规章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引入同行评估制度,打造济宁法律援助“真情服务、应援尽援”服务品牌,指导全市建立乡镇工作站和村居联络员数据库,各司法所站点实现了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上墙。调整充实市高新区法院等站点,综合利用便民窗口、12348热线、服务直通车等多种形式,实现法律援助服务亲民便民。为特殊困难群体开辟服务“绿色通道”,利用电视、新媒体宣传力量,通过开辟宣传阵地、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让法律援助工作更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截至11月10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案件6529件。结案5535件,市直办结案件1397件,接受群众电话和来访法律咨询33065件次。
(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全面铺开。做好前期准备,集中安排部署。赴聊城、济南,江苏省徐州和无锡考察学习,与省厅进行工作对接,就实体平台建设到各县市区实地调研,就网络、热线平台建设与软件公司、电信运行商及相关部门论证座谈。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平台配置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研究建设计划、建设标准。积极协调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办发〔20l6〕43号),召开高规格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市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健全领导机制,纳入整体规划。市领导多次听取专项汇报,明确全市各级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调度和推进工作。市司法局组成了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了建设办公室,明确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服务平台的运行。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济司发〔20xx〕7号),把司法行政的各项业务工作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大盘。各县市区根据统一部署,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出台文件,提供财政保障,各项工作正全面铺开。
(五)基础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司法所“联创”活动。截止到11月份,指导67个司法所实现提档升级,目前,全市已建成司法行政工作室750余个。推进“济宁智慧民调”管理系统建设,评选“济宁市最美人民调解员”,“和为贵”人民调解室建设全面推进,截止11月底,全市村居完成率达到63.7%。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诉调对接”、“公调对接”工作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完成市物业纠纷调委会筹建工作。截止到11月份,调解矛盾纠纷16425件,达成协议16296,履行16223件,履行率99.55%。承担了全省社区矫正教育教材《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编写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双抓双促”活动,进行脱漏管专项检查,建立常态化联合检察制度,邹城市、微山县以及127个司法所实现了“零纠违”。开展“联合帮扶促回归”活动,制定了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考核办法,建立月督导、季通报制度,与公安局户政处建立预释放人员信息对接机制,推行汶上县心理学会参与安置帮教工作模式。截止到11月份,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0%以上。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目前,全市村居法治村主任或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六)法律服务工作转型优化。召开高规格的全市律师工作会议,深入开展“三牵手三促进”活动,继续大力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我市律师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数量同比增长20%以上。成立个体私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政法机关律师法律咨询团,大力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深入开展。完善“红黑榜”公布制度,及时发布奖惩信息。加强对投诉律师所、个人所的检查督导,实行律师事务所主任约谈制度。扎实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严肃投诉查处。组织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报名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27项,配合省厅、司法部司鉴所对3家鉴定机构物证鉴定项目开展能力验证现场测评,指导山东金盾司法鉴定所、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接受国家认可委认证认可评审。截止到11月份,共办理鉴定案件10414件,其中办理鉴定援助、调解、减免等便民惠民鉴定案件520余件。加强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推动人民监督员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机关开展的各项监督评议活动20余人次。公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累计拓展农村产权流转、金融赋强、预约协议等多项新业务,截至11月中旬,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8万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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