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一步增强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四公开:一是招标信息公开。通过电子大屏幕、互联网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为施工企业获取招标信息和建设单位选择施工队伍提供畅通渠道;二是报名情况公开。将报名的施工企业的资质、业绩和信誉等,通过验证后公布,防止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单位报名;三是开标程序公开。不断制定和完善科学、规范、严谨的招标工作程序,并向社会公布;四是评标结果公开。评标结果出来后,当众宣布中标单位,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的再发中标通知书。
3、严把招标审批关。对办理招标的工程项目,要严格审批程序,层层把关。如对业主单位的性质、资金来源、建筑物用途等等要严格审查。确保应招标工程的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工程的公开招标率这两个数字的真实性,堵住规避招标、违规邀标的漏洞。实行纪检、城建、计划、土地、工商、照标办等部门共同参与把关。同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针对招标审批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制订更加严格规范的审批制度。
4、加大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双责任制”的督促检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严格实行廉政责任书制度。凡参加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按工作程序分级负责,实行“一岗双责”,既对工程建设负责,又对廉政建设负责。对重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做到教育在先,防范在前,预防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三)通过查处,使人不敢腐败。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以及“暗箱操作”、营私舞弊等行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导致不公平竞争和腐败现象的滋生。因此必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构筑全方位的招投标监督网和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1、建立健全全方位的招投标监督网
①加强招投标现场监督。主要把住“四关”:一是把好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标准及定标原则的审查关,看有无违反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的问题;二是把好开标关,看是否依照法定开标程序进行;三是把好评标关,看评委是否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进行评分,如有评委打人情分和感情分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四是把好定标关。看是否按规定的原则定标。并对招投标的全过程做好原始记录,对其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人员要及时指出,并督促纠正。
②建立招投标权利制约体系。根据现有条件,从保持招投标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出发,可以通过建立招标人、政府监管部门、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服务交易中心“四位一体”的体系来达到对招投标工作权利的制约,使之成为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有机结合体,通过高效的专业代理服务和有力的政府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努力创建一个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有形建筑市场。
③加强信访举报监督。对有实际内容的信访举报,要认真调查核实。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监督电话,网上监督,鼓劲群众特别是建筑企业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操作实行举报,扩展信访举报渠道和窗口。通过信访举报,了解有关信息和案件线索,对招投标违法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要及时调查核实,查清事实,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2、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大查处力度。可采取执法监察、专项检查、财务审计和鼓励群众举报等多种手段,积极发现案件现索,对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一查到底,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决不能心慈手软,逐步把有形建筑市场的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百度搜索“70edu”或“70教育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70教育网,提供经典工作汇报浅谈如何创新监管机制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招投标监管体系(2)在线全文阅读。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