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城镇建设必须在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凡在城镇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必须服从城镇规划,坚决执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一书两证”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规划的道路、广场、绿地、进行违法建设,房屋建设不得侵入道路红线,不得压占地下管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可以学习一些搞得好的城市的做法,组建城镇建设投资公司,使其成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主体,以便其开展贷款、融资等筹资活动,实行有偿开发,滚动发展。大力推行城镇建设与房地产开发相结合的建设方式,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五统一”原则,实行连片建设,只有这样才能提升城镇的品位和形象。
(3)城镇管理,重在队伍建设。在全县的8镇6乡中,2002年以前仅盘水镇有城管监察队伍。为加强对城镇的管理,2002年**县委常委就专门召开过会议进行研究,县编委以[普机编字(2002)05号]文件明确七镇一乡(楼下、青山、地瓜、三板桥、江西坡、龙吟、罐子窑、新店乡)设立城管中队,编制3—6人,人员实行聘用制,自收自支。由于收费来源有限,自收自支难以养活城管队伍,自目前为此,除楼下、青山组建了城管中队外,尚有5镇一乡(地瓜、三板桥、江西坡、罐子窑、龙吟、新店)未组建城管机构,以致这些城镇成了无人管理的现象,城镇脏、乱、差、乱搭乱建现象严重,从最近的全县“整脏治乱”检查来看,充分地反映了这些问题。因此,在各城(集)镇组建城管队伍,是推进城镇建设和发展的迫切需要。
城管队伍是代表政府执法,每天都要和那些乱摆摊、乱设点、乱贴画、乱丢撒、乱搭建的行为作斗争,这支队伍必须要作风良、办事公、敢碰硬,要熟悉城镇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素质高,能够代表政府的执法形象。聘用临时小工不具有执法资格。要完善政策,在原来已明确编制的基础上,落实城管经费,从各乡镇的正式工作人员中择优选择素质过硬的人员进入城管队伍。要加强城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城镇建设“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管理”的有机结合,才能使**城镇化建设能够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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