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在煤电博弈中,火电厂为维护自己既得利益,极可能以限发电、少发电,制造“道德性缺电”向政府和煤矿施压。如此,我们怎么能对“煤炭价格彻底市场化”有过高预期?
电煤寻求根本出路 应取消联动机制
2006年6月30日,煤电价格二次联动终于在利益集团的推动下出台。按照发改委的解释,这次调整电价,主要解决煤价上涨、可再生能源发展、电厂脱硫改造以及电网建设资金不足等矛盾。电价的上涨对发电企业来说,确实是一个重大利好。经过初步预测,电价每上涨1分钱可以弥补约5%的整体煤价上涨,火电电力行业2006年的业绩有望提高10%。但是,长期受利于垄断的电力集团对于这次的电价调整仍觉得意犹未尽。一个电力集团负责人表示,此次电价调整由于受到电价总水平控制等因素影响,调整幅度仍低于原测算方案。
对于第二次煤电联动,业内人士表示,其实早在去年11月份,二次煤电联动的条件已经满足,但是有关方面却迟迟没有动作。一直拖延到今年的7月份。业内人士表示,拖延联动时间长达9个月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电价一年内连涨两次,虽然可以拯救火电企业于水火,但对下游产业将构成实质性重大利空,这是决策部门迟迟不能定夺的关键原因。
中国社科院一位专家告诉《能源思考》,第二次煤电联动实质上仍然是延续了行政审批的定价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只是体现了个别成本定价,与正在进行的竞价上网改革背道而驰。此前,中电联副理事长谢振华也指出,实施煤电价格联动,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煤电双方的价格矛盾,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发电企业的困境和煤电之争。而在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副会长武承厚看来,这样不断地“联动”下去,是计划经济的定价方法,“非常危险”。
“如果还要实行联动,岂不陷入‘一改就涨,一涨就改’的恶性循环?如此走下去,只能完全退回到成本定价而不是市场定价的老路上,电价改革将因此走上歧路。”武承厚说。
业内人士认为,即使国家实施了第二次煤电联动政策,如果没有电价改革和电力体制的改革为基础,煤电摩擦仍将继续,难道国家还要继续推行第三次、第四次、、、、、、?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部研究员钱平凡认为,第二次煤电联动政策是一种反市场行为,是一 种典型的成本推动价格的定价模式。煤电联动机制使得电价走上了“成本定价”的老路,主导部门在用“行政的手”干预市场。煤电价格联动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发电企业的压力,但这只是国家为缓解电力紧张采取的暂时措施,其实质是政府通过联动来干预电价,是以牺牲下游企业利益为代价的,要真正解决煤电矛盾,还是要通过煤电行业自身的改革,不能用计划经济的办法解决问题。
电力方面迫切推动煤电二次联动政策的第一说辞便是电力亏损。一改革电力就吆喝亏损,但说到底还是利益集团从中作祟。由于长期受国家保护,电力企业内部管理松散,电厂耗煤仍然偏高。现在电力管得太死,国家应该就此放手,将电价交由市场来定。中国能源研究会秘书长鲍云樵认为,如果科学的运行机制不建立,这个问题将永远存在,将大大损害老百姓的利益,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一位专家表示,煤电之争的关键是电力市场不健全,政府缺乏培育市场的决心。如果在不开放市场的前提下提高电价或实行煤电联动机制,则电力行业将永远被锁死在低效率的路径上。专家认为,政府长期的过度保护,造成了电力企业管理和技术改革的效率低下,政府必须放手,打破垄断,探求取消联动机制,积极寻求根本解决之道,才能使电力企业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通过节能降耗,提高效益,才能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还未捅破的一层纸是电价和电力投资这两大主要职能目前依然归口发改委主管。大型电力企业之所以敢于冒断煤停电的风险不签任何合同,原因在于他们深知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要冒更大的风险,承担更主要的责任,因为发改委目前依然是实质上的电力主管部门。这一点从目前电力管理体制即可一览无余。尽管《电力监管条例》去年已经出台,明确这两项职能的归口,但具体执行上,大家依然按尚未修改的旧《电力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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