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要全面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广安全实用技术,提高非煤矿山安全水平。各乡镇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对应关未关、明停暗开的矿山,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矿山监管部门,坚决依法取缔;对“三证”齐全、依法生产的矿山,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爆破规程和开采规范要求进行作业,坚决杜绝违章冒险行为,防止发生透水淹井、冒顶、炮烟中毒等事故;县安监、国土、经贸、乡企等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监督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并防止少数未停产企业超能力、超负荷生产;对井下开采的矿山,要严格通风、通讯等规定和标准,严格控制作业面人数,坚决消除违法违规行为;对未按期申请和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该关闭的,要尽快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已关闭的,要按照“三不留一闭毁”的要求落实好永久性关闭措施。同时*、国土、环保、安监等部门要形成执法合力,切实履行职责,严格矿山安全环保审批制度和行政执法,督促落实企业用工工伤保险和职业卫生安全制度,切实加强非煤矿山监管,确保不发生较大事故。
三是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烟爆的专项整治。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要加强对运输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坚决关闭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生产企业。加强对民爆烟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私制、私藏、私自运输炸药雷管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加强对单位和个人爆破资格审查,严格帐务制度,爆破物品按任务量供给,对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余量要妥善保管,确保万无一失。深入开展百天烟花爆竹集中整治活动,逐企业、逐库、逐营销点开展隐患排查,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安监等部门要盯死、管住有烟花爆竹作坊历史的村、组、户、人,严防非法生产小作坊死灰复燃;各有关部门要联合开展“地毯”式排查,“铁腕”式整顿,严查“围剿”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加工点和销售点,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口”。
四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交通部门要把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及时制定和落实冬季雾、冰、雪等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制预案,进一步加强人、车、路综合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要结合年终车辆和驾驶员的年检工作,集中时间对驾驶员、运输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要加大对高速公路沿线群众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严防柞小高速公路通车后群众翻越护栏进入高速公路。二是全面落实县内各类车站、道路、车辆的安全监管责任。交通部门要在险要路段准备足够的防滑物料,做好险要路段上的排险除患工作;加强对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管,对不合格的客运车辆绝不允许上路行驶。客运场站要切实做好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工作,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安全行车日志制度。*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强道路通行管理,特别要加强对主要干线道路、交通拥堵和事故易发路段的交通管理;要对山区三级以下及不具备安全行驶条件的道路及时公告,设立醒目路牌,告知有关企业及业主禁止夜间通行;要结合年检对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农用车进行严格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行车条件的,依法封停或强制报废。三要加大路面巡查监管力度。*、交通部门要加大冬季特别是春运期间对车辆超速、客车超员违法行为的查处,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检查和夜间巡查力度,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四要积极做好高速开通应对工作,全面治理和解决县城区交通行车拥堵、车辆乱停乱放的现状,提高县城区交通运载能力和通行质量。
五是开展公众聚集场所、群体性活动安全专项整顿。*、安监、工商、卫生、文化、消防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对人流密集的歌舞厅、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网吧、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进行一次重点安全检查,要突出检查消防安全管理状况,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等。加强店铺及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店铺、仓库,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达标通过验收后才能开门营业。
六是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和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整顿活动。城建、交通等部门要督促各建筑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各环节、各部门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现场排水、运输道路、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设备、施工用电以及临时设施等关键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严防高空坠落、施工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等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整治工作力度,做好排查记录、上报和隐患建档工作,制定和落实隐患治理整改措施。要根据气候变化,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计划,严防赶工期、赶进度违规施工引发安全生产事故。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经济制度,尽快完成六大建筑企业的风险抵压金征收工作。质检部门要严格按照行业技术标准,对锅炉、电梯、起重机、吊车、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隐患,先关闭停用,再限期整改,确保生产经营安全。
七是开展行业安全自查活动。教育主管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所有学校普遍进行一次大检查,发现纠正用火、用气存在的安全漏洞,严防煤气中毒,加强食堂卫生监管,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乡镇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严防冬季森林火灾,确保全县林区安全。电力、质检、水利、环保、卫生等部门,也要结合行业实际和特点,开展行业安全自查,全面排查隐患,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从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根据商洛市安委会发(20*)13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安监、交通、建设、国土、工商、质监、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力量,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活动。检查整治活动打击的重点:一是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非法经营行为,二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行为的,三是蓄意瞒报事故、隐瞒事故真相行为的,四是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以及安全隐患长期整改不到位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坚持密切配合,对检查出有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企业,该提请政府关闭的坚决提请政府关闭,对已停产和关闭的企业要停实关死不留后患;对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必须立即叫停,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隐患长期整改不到位的要从重予以处罚,同时*机关要重拳出击,更狠更准地打击抗拒安全执法、偷采盗采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秩序,积极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大环境。
(三)深入开展冬季治安防范工作。
冬季治安防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紧密配合,宣传和发动社会力量全力投入冬季治安防范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派出所等单位配合具体实施,全力加强对辖区群众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积极排查化解婚姻家庭、奸情矛盾和高速路建设遗留问题纠纷,防止矛盾升级,努力做好越级上访、群访案件的稳控和调处化解;加大对基层涉及枪支、民爆烟爆、危险品个案的查处力度,做好对村组干部等重点人群、矿山企业等重点单位的排查检查,严防涉爆案件发生;加强对乡镇辖区机关、金融机构、生产经营单位贵重物品、现金保管情况的安全检查,防范盗抢案件发生;加强对学校、餐饮业和农村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检查,严防食物中毒、煤气中毒等事故发生;加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防范和消除农村农用车载人等现象;全面加强冬季森林防火,严密监测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冬季治安防范和严打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积极推进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
四、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冬季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和易发期,各乡镇、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转变作风,强化安全监管,狠抓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的落实,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找准定位,始终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安全生产是硬任务、硬指标,县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必须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做到经济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搞好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好安全生产同样也是政绩,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相关领导要协同抓,通过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夯实安全责任。主要包括夯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乡镇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主管部门的直接监管责任、行业和许可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以及综合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辖区安全生产负总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分管领导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大事来抓,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做到工作部署到位、检查督办到位、支持协调到位、奖惩兑现到位。乡镇政府其他负责人员要履行“一岗双责”,除了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外,必须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经常过问,协同抓好。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切实做到制度完善,执行有力,手段科学,工作有效,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冒险生产行为,确保人人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办事、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生产。
(三)狠抓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和基础,基层基础工作的重点在企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更是安全生产的关键。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企业单位一定要从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入手,把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切入点,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继续深化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民爆烟爆等专项治理整顿,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巩固治理工作成果。安全生产工作是实实在在的事情,来不得半点虚假。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的领导干部和具体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时刻不能疏忽、放松、更不能延误的观念,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扎实有效地抓工作落实。要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严格安全工作责任制的检查和考核,加强跟踪督办,切实把各项工作抓深抓细,不放过任何可能造成事故的环节和因素,一定要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制度真正落实到位,通过强化政府执行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
(四)注重工作创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思路和视野,积极探索、建立和创新适宜于*发展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机制。各乡镇政府要完善协调安全生产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林业站、工商所、国土所、安监站等部门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完善安全监管工作方法,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定期巡查、月通报等制度,重点强调行政执法效果落实;全县各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要增强企业安全管理意识,牢固树立企业单位不仅要生产经济效益,还要生产安全和平安产品的经营新理念,展示安全生产主人翁的姿态,提高企业单位自身经营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重视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各类用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重视将安全生产与工伤保险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加大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开展工伤预防,完善工伤保险机制,推进工伤保险扩面。特别是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转变观念,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单位效益发展与劳动用工合法权益保障并重并抓;县劳动保障、安监、经贸、乡企、城建、交通、工商、工会等部门以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县工伤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依托加强全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全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安全生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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