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安全生产事关我县经济突破发展和全县28万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始终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一如既往的保持敏锐的政治警觉性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全县“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不超越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指标红线”的工作目标,为保持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一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总结,并安排部署二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一、一季度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季度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1起,同比下降8.82%(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5起,同比下降28.57%;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4起,同比上升4.35%;工矿商贸事故2起,同比上升100%);一季度全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3人,同比上升50%(其中工矿商贸事故死亡2人,同比上升100%;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人,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352.45万元,同比上升207.31%。一季度,全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从事故统计分析来看,一是一季度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偏大,二是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呈现“两下降、四上升”特点(即: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呈下降趋势,工矿商贸事故、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呈上升趋势),三是道路交通仍然是我县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4月15日(金万茂物体打击事故)、18日(铭帝车辆伤害事故)又相继发生两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二、一季度全县安全生产主要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今冬明春和春节、“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强化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省、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县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12月至203月底前全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县安办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月14日县政府召开第76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今冬明春和春节、“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情况汇报;1月18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一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分析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二是强化工作督查。为确保今冬明春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由22名县级领导带队对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今冬明春和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1月28日,市安委办第四综合督查组对我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1.严格要求,严把煤气站节后复产复工关。煤制气在我县陶瓷企业广泛使用,已成为我县安全生产重点监管领域,针对陶瓷企业煤气站节前停产检修和节后复工安全生产事故易发的特点,1月21日,县安监局组织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夹江县唯安化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和全县31家陶瓷企业煤气站召开了煤气站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充分肯定了煤气站安全管理“一杜绝、三提升”工作成效(即:杜绝了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了煤气站安全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技防水平),明确了煤气站节前停产检修和节后复工安全要求和技术要求,开展了煤气站站长培训,确保了全县煤气站节前停产检修和节后复工“零事故”。
2.加强隐患排查,强化安全隐患挂牌督办。为落实“隐患整治年”工作要求,一季度,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针对全县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566处,其中煤气站362处、非煤矿山22处、危化品48处、冶金12处、道路交通和地质灾害312处、水上运输8处、建筑施工137处、学校58处、商场17处、水库23处、电力31处、其它618处,整改率96%;县安办对乡镇、部门和企业上报的涉及电力、房屋、水库、液化气等8处较大安全隐患进行了督办,完成整改7处,剩余1处正在整改之中;木华路安全隐患被列为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县安监局对群众举报的4起安全隐患及时进行了核实查处。通过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整改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
3.举一反三,开展道路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针对 “3.8”马边县S103线路边岩体意外垮塌事故,县政府办及时下发了《关于迅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地质灾害隐患路段和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面路侧安全隐患等进行了全覆盖排查,共排查道路地质灾害安全隐患312处。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治296处,剩余16处隐患正在整改之中,整改率达95%。
4.引导退出,落实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夹江县华头牛马溪煤矿属引导主动关闭退出煤矿,按照全市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紧急工作会议要求:夹江县关闭华头牛马溪煤矿,全县退出煤炭行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煤矿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于4月4日向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上报了夹江县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正式方案,县安监局多次与煤矿业主进行沟通,待县级“以奖代补”配套政策出台后,积极引导夹江县华头牛马溪煤矿年内关闭。
5.适应新要求,全面推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的紧急通知》和省安委办《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夹江县境内所有生产安全事故由县安监局统一按照“24小时入库、7日上报、30日内补报”的联网直报新要求,为防止瞒报、迟报、漏报,确保联网直报工作落到实处,县安监局组织召开了全县22个乡镇分管安全领导、安办主任和26个县级部门分管领导、具体统计人员参加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工作会,明确了联网直报工作的程序、时间和要求,建立了夹江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统计人员信息台帐,开展了联网直报培训工作。
6.落实新规,推进烟花爆竹“两关闭三严禁”工作。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办法》新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在同一建筑物内。对全县100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开展了“两关闭三严禁”摸底排查,建立了隐患台帐,为确保社会稳定,召开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两关闭三严禁”工作座谈会,注销了3家因经营门市到期无经营门市的零售经营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要求6月30日前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必须达到“两关闭三严禁”安全要求,做到店招店牌、安全设施、安全制度、安全条件、进货渠道“五统一”。
7.落实安全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修订完善了《夹江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内容、目标考核细则和考核奖惩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全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拟定了《夹江县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县、乡、村三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把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全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待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意后下发执行;二是拟定了《夹江县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了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以创建为载体,通过道路交通示范乡镇建设、安全社区建设和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乡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三是拟定了《夹江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企业(单位)评选方案》,并通过县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审定,将对全县13家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三、二季度全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
(一)立足当前,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我市2016年雨情汛情趋势通报,今年汛期提前,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易发多发,汛期安全生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县安委办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结合我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防汛和地质灾害:由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要按照“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要求,强化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测预报,严格落实“主动避让、提前避让”要求,加强库区和上下游之间的协调沟通,建立统一的防洪度汛调度机制,有效防范水淹厂房(值班房)等事故发生,确保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加强库区和下游影响范围内的巡查巡护,完善警示标志和通信广播等设施,特别是泄洪放水时,要提前预警预报,及时告知下游乡镇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防止汛期泄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抢险救灾处置有力。
2.非煤矿山:由县安监局牵头,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重点排查矿区及周边山体的地质灾害状况、工作台段及边坡的稳定性,严格执行“雨天停止作业、雨后排查治理后作业”的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矿区排水系统有效、边坡稳定,严防山体滑坡、垮塌等事故发生。
3.危险化学品:由县安监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确保防雷电、防洪措施落实到位。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发生。
4.在建工程:由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要加强建筑施工企业汛期安全监管,特别是水利、公路、铁路等施工单位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开展全面排查、超前防范、彻底治理,特别是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洪水威胁的施工工地,要采取撤离、搬迁等措施,主动避让;对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区域和岗位,要加强巡视检查,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暴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5.道路交通:由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水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加强道路交通路面管控力度,严查酒驾、疲劳驾驶、超载超员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沿江沿河、临水临崖路段的排查,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清除,加强对前期排查出的道路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治理。渡口、渡船要落实乡镇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救生衣”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加强对餐饮船舶、自用船等各类船只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
6.企业:由县经信局牵头,县安监局、县工质局、县气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加强汛期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汛期安全检查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应急救援准备到位,特别是要加强汛期企业厂房检修安全管理,确保登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现场管理到位,严防高空坠落事故发生。各煤制气生产使用企业要加强煤气站安全监管,确保煤气站安全运行、防雷设施可靠有效,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7.其他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自身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旅游景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特别是景区道路、游乐设施的防雷设施、防洪排洪设施等,确保游客的安全。要加强对电力、通讯、输油气管道等设施的检查维护、水利设施的除险加固、市政排水系统的疏浚和户外广告设施、玻璃幕墙的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安全。要加强对中小学危旧校舍、医院、养老院、寺庙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防雷、防火、防洪、防泥石流、防坍塌等措施到位。中小学要开展“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防止学生溺水等事故发生。
(二)提升安全意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要认真组织乡镇、部门、企业参加“安全生产咨询日”和“安康杯”知识竞赛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百度搜索“70edu”或“70教育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70教育网,提供经典演讲稿大全县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共20篇)(县长安全生产会议发言)(18)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