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学院学生心理互助中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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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学院学生心理互助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名称:茂名学院学生心理互助中心,简称互助中心。

第一条 性质:学生心理互助中心为茂名学院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下属的校级学生机构,直接受学生处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的领导和指导。

第二条 宗旨: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目的在于:与学生建立紧密联系,使健康者更健康,不健康者能得到及时的帮助,提高大学生的生活品味。

第三条 组织文化:积极主动、勤恳活跃、敢于创新

第四条 主要职责:配合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的日常工作,领导和指导各二级院系学生心理健康组织,与学生建立紧密联系,通过开展一系列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让正确的心理健康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和优化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校园文化环境,使之形成群体心理健康的大环境。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五条 部门结构:设置主任、副主任,及秘书部、调研部、宣传部、公关部、编辑部、网络部和咨询部7个部门。 第六条 职位功能 :

(一)互助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1、统筹全局,主持互助中心全面工作,贯彻执行互助中心的决议; 2、制定互助中心工作计划,负责部署、检查和监督各部门工作; 3、举办学生干部培训班,考核互助中心学生干部;

4、加强与外部及二级院(系)相关组织的联系、合作,扩大辅导中心和互助中心的影响力。

(二) 副主任的工作职责

1、协助主任做好互助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2、制定每个星期的周程工作表; 3、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4、组织策划好各项大型活动,包括活动前期准备、经费预算、工作安排、活动后期的总结、汇报,协调、监督好相关工作的开展。

(三) 秘书部的工作职责

1、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助主任做好互助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和监督工作;

2、负责中心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与实施,负责互助中心档案资料图书、杂志的管理工作;

3、负责互助中心财务及固定资产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4、做好会议的筹备、通知、组织、记录、考勤和归档工作; 5、负责大型活动的准备和后勤工作; 6、做好一些临时安排的任务和协调工作。

(四) 调研部的工作职责

1、负责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和统计及全校的心理测评工作,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工作提供依据;

2、做好与各二级院(系)心理联络员助理的联系工作,管理、考核各心理联络员助理;

3、管理心理健康状况反馈系统(可由网络部负责开发相应的后台管理程序);

4、搜集心理健康知识和相关工作的信息和资料,研究和探索心理

健康活动开展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5、主持心理委员培训班。并针对在校学生的心理状况,策划组织各种教育培训活动;

6、心理电影播放工作,及其它相关工作。

(五) 宣传部的工作职责

1、协助各部门,负责全校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工作如板报、标语、横幅、海报等工作,多角度多方位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2、负责大型活动的全程宣传工作;

3、辅导中心办公室内外板块的更新工作,及其它工作。

(六) 编辑部的工作职责

1、《心海导航》报及手抄报编辑出版工作; 2、与网络部配合做好网络电子期刊的制作工作;

3、在校广播台、二食堂广播台设立专栏节目,为定期播放心理健康相关知识提供稿件; 4、力争在校报开设专栏;

5、与宣传部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七) 公关部的工作职责

1、负责与商家联系,为活动争取赞助;

2、加强同校外其它单位(如职校、中小学等)的联系; 3、重点做好与校内各校级学生机构的联络工作,每学期都要拿出指导性的意见; 4、其它相关工作。

(八) 网络部的工作职责

1、做好两个网站的开发管理工作:辅导中心网站、互助中心网站; 2、网页的改进、更新及日常管理和维护,不断提高网页技术含量,

做好版面编排;

3、大型活动中负责做好网上宣传工作、幻灯片的制作; 4、定期出版电子刊物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5、协助调研部做好心理测评工作和调研资料的分析工作; 6、配合各部门搞好各项网上宣传工作以及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九)咨询部的工作职责

1、配合辅导中心做好我校学生心理普查后续工作,包括心理排查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收集、整理危机干预档案,贯彻保密原则。 2、协调辅导中心做好各项办公室事务;整理、保管辅导中心内各类资料;统筹管理辅导中心值班人员,并做好对其相关培训及工作指导。

3、协助辅导中心开展朋辈咨询工作,包括对朋辈咨询员的选拔和培训。统筹管理朋辈咨询员,负责朋辈咨询的工作安排及考核。 4、紧密联系心理咨询老师,帮助咨询老师的工作;并总结、整理各类咨询反映的普遍问题,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供依据。 5、做好对内开展学习心理知识的培训工作;及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 学生干部的任职条件与选拔程序

第七条 学生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一定的理论及政策水平;

(二)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勤奋刻苦。一般要求学习总平均成绩排名列班级学生总数前50%,没有补考科目;

(三)积极主动地组织和参与各类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较强的素质能力;

(四)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没有违纪现象;

(五)有团队精神,善于合作,敢于竞争;有创新精神,勤于思考,勇于开拓;

(六)有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七)需具备互助中心各部门要求的相关技能。

第八条 学生干部的选拔,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学生干部任职条件。 第九条 选拔助理的方式为竞争上岗。竞岗的程序如下: (1)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在换届改选前由互助中心制定招聘计划和发布招聘信息,其中招聘信息包括招聘方式和职位职能分析;(2)竞岗人通过自荐或推荐的方式报名参选;(3)面试。面试可依据各部门的特色采取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评判的主要标准为:工作思路和设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业务知识掌握情况、协作能力、应变能力和仪表气质等;(4)为期三周的试用期对竞岗人进行考核,考核完毕后各部长向主任上交考核意见;(5)召开互助中心会议审核确定干部名单或干部候选人;(6)公示;(7)任职。 第十条 换届。学生干部实行任期制,每届为一任,每届一年,每任任期结束后进行选拔(调整)。换届先由全体成员选举中心新一届主任,再由新任主任组阁其余部长及副主任的任职。 主任任职程序:(1)原则上新一届主任在上一届的副主任、部长间产生;(2)竞选人上交申请书,由现职主任审核,年终考核未达80分者将取消其竞选资格;(3)召开选举会议。竞选人通过竞选演讲,

由中心全体成员进行投票,达到或超过2/3票数才能当选;(4)选举可采用多轮投票方式,每轮票数少于1/5总票数者将取消其下一轮的竞选投票资格;(5)公示;(6)任职。

部长、副主任任职程序:(1)部长、副主任原则上从现任助理中提拔产生;(2)竞选人提交申请书,由现任秘书部部长审核,对于年终考核未达70分者将取消其竞选资格;(3) 新任主任召开审议会议。由上一届部长、副主任及主任参与商议,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新任主任选拔新一届部长及副主任;(4)公示;(5)任职。 第十一条 干部选拔,一般必须任满一年以上才有资格。对于能力突出、成绩显著者可以破格提拔。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干部可以采取由辅导中心直接任命的方式产生。

第十二条 学生干部要无条件地服从组织的决定和安排。 第十三条 中心主任对部长以下(含部长)干部有任免权,且不受外界压力影响。

第十四条 各部门选拔助理时不得独行独断,必须在必要前提下参考中心其他成员的意见,如果有一半商议成员持反对意见,则不得录取。

第十五条 助理如果工作态度极差或行为影响中心形象。由部长提请,经主任审议通过,则可罢免该职位。

第十六条 部长如果表现不好,或者无法胜任该部门工作,则由中心主任或过半部长共同提请,经全体会议讨论,有2/3以上中心成员通过,则建议其在一定时间内自动辞职。如果不肯自动请辞的,则由中心罢免其职务,并予以内部公布。

第十七条 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者、组织或参与邪教、伪科学及封建迷信活动,及其它违反国家法律、

校规校纪及其组织章程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给予撤职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转交学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自由散漫者、拉帮结派、闹不团结、消极抵触阻挠正常工作者;以职权谋取私利、失职渎职、生活作风不严谨、对组织造成不良影响者;无故或随意借故不参加中心的各种活动和会议累计达5次者;无故或随意借故不完成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累计达3次者;连续2次干部考核不称职者;均作免职处理。

第十八条 罢免干部后所空缺的职位可由各部、各班推荐适当人选,或者由中心成员尽快选拔人选,经中心2/3成员讨论通过则可任免。

第十九条 中心主任在行使干部任免权时,不得违背中心大体意向。

第二十条 中心主任(包括副主任)如无法胜任中心领导工作,则由中心其他全部成员讨论通过,经报辅导中心审批,则建议其自动辞职。如果不肯自动请辞的,则由辅导中心罢免该职位,并予以内部公布。

第四章 学生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学生干部享受下列权利:

(一)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通过学校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学生的意见;

(二)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事务,沟通心理辅导中心与广大学生的联系,促进学校辅导中心的学生工作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工作权利;

(三)组织学生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以及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 (四)对互助中心组织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并有权要求其改进工作;

(五)参与茂名学院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学生干部年度统一评优的权利;

(六)评优时,在同等条件下,学校根据贡献大小,给予优先推荐; (七)有维护集体、他人及自身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八)各种心理健康知识培训的权利; (九)优先录用为辅导中心朋辈咨询员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学生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宣传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呼声,做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和维护者;

(三)团结广大同学,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

(四)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 (五)做好本职工作,完成组织安排的任务; (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造性地进行工作;

(七)努力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领导感染力和社交能力;

(八)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九)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

第五章 例会制度

第二十四条 部长会议:每月3日召开部长例会(根据实际情况,

也可为部长扩大会议,暨邀请各二级院系相关组织的负责人参加)。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主要负责,期间可适当安排各部长轮流主持。会议具体安排每个部门在该月的工作,讨论组织的长远发展和内部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全体会议:每月5日及20日召开全体例会,会议主要总结前期工作以及具体部署下一步工作,各部门上交工作总结和计划书。主任做好内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开展系列素质培训。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负责,适当安排部门轮流主持。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增加本会议次数。

第二十六条 部门会议:各部门可以不定期召开本部门的工作安排或讨论会议。

第二十七条 联络员助理会议:每月25日召开联络员助理例会,由调研部主持,主任或副主任做好各方面的交流和工作协调。 第二十八条 每次召开例会干部应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并到秘书处签到。

第六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对中心所有学生干部和各二级院(系)心理联络员助理建立个人档案,并定期更新,以做期末考核和学年评优备用。各二级院(系)心理联络员助理由调研部负责建档。

第三十条 对每一活动都建立档案或存档。做好纸质材料以及电子文档的整理和存放。

第七章 活动策划制度

第三十一条 活动必须建档,存档。

第三十二条 活动的策划必须包括:活动目的、具体时间地点、

参与人员、流程、工作细节安排分工、经费预算以及后备方案。秘书部需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该项活动的存档工作。

第八章 工作总结制度

第三十三条 每学期各部门和个人需提交大型活动的活动总结与及阶段性的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包括电子文件与书面资料,由秘书部负责回收整理和存档。

第三十四条 每月30号,各部门需提交本部门的工作总结,内容大体包括:总结该月的工作状况、工作的改进方案以及下个月的工作计划或建议。

第三十五条 每学期末个人需提交该学期的个人工作总结。期末总结则应在学期最后一次全体会议后七天内提交。

第三十六条 活动总结。在干部培训、心理剧等大型活动结束以后,个人需提交相应活动总结(其他活动是否需写活动总结由主任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个人活动总结在活动结束后五天内上交。 第三十七条 延迟或不交总结。个人延迟将每天扣2分,部门则延迟每天扣5分。扣分在该月在助理月得分或部长月得分中相应扣除。

第九章 请假制度

第三十八条 每次活动(包括会议)要求参与人员准时到达指定地点,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第三十九条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填写请假申请书交给秘书部部长。若会前临时有急事,必须电话(不受理短信)与秘书部部长联系,并于次日补交请假书,规定时间内未补交者,按缺席处理。请假需到办公室领取由中心统一编制的请假条,用其他形式

的请假条一律无效。

第四十条 每次活动(包括会议)请假人数不得超过5人。若超过5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推迟会议,推迟会议需提前告知主任。如在缺席5人的情况下召开会议产生的不良影响和后果,一切责任由秘书部承担。

第四十一条 秘书部要做好例会考勤记录(会前签名,会后确认签名),并做出相应扣分,无故缺席10分/次,请假缺席4分/次,早退6分/次。迟到15分钟以内扣2分,15分钟以上到会按无故缺席扣10分。

第四十二条 无故缺席者,第一次给予警告,要求其说明缺席原因并附上检讨;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经中心讨论后给予罢免或留职查看处理。

第十章 干部考核制度

第四十三条 干部考核实行量化管理,分别有助理量化评分、部门量化评分和监督量化评分,实行100分制。每个月评一次,每学期做一次学期总评。各学生干部需严格遵守相关评分规则,细则见附表一、二、三。 第四十四条 部门量化评分。

副主任、秘书处和各部长都给各部门(不包括本部门)评分,计算方式:部门量化得分=分管副主任评分*50%+各部门评分平均分*20%+秘书处评分*30%(注:秘书处不属于分管部门范围) 秘书处部门量化得分=主任评分*35%+副主任评分*40%+各部门评分平均分*25%

第四十五条助理量化评分由个人量化评分和部门量化评分组成。 个人量化评分=部长评分*70%+同部门助理评分*30%

第四十六条 监督量化评分:由各部门的助理给本部门的部长评分;

各部门部长、副主任给副主任(本人除外)评分,计算方式=分管部门评分*40%+ 同级副主任评分*30%+秘书长评分*30%; 副主任、秘书长给主任评分,计算方式=副主任评分*60%+秘书长评分*40%

第四十七条 附加分管理。个人或部门提出相关创新活动的意见,并整理成策划书,经全体会议通过即可获附加分10分/人。 第四十八条 减扣分管理。按照《请假制度》、《工作总结制度》相应地扣分。 第四十九条 月评。

助理月得分=部门量化得分*40% +个人量化得分*60% +附加分-扣减分

部长月得分=部门量化得分*70% +监督量化得分*30% +附加分-扣减分

主任、副主任月得分=监督量化得分+附加分-扣减分

第五十条 学习成绩参考评分,总分为20分,以学期综合测评排名作参考。获一等奖或以上的加20分,获二等奖的加18分,获三等奖的加15分,专业排名前50%且无补考的加10分,专业排名后50%且无补考的加5分,有补考的加-5分。 第五十一条 总评细则。

(1)学期综合加分。以各成员在该学期月得分的平均分为综合加分依据,细则见附表四。 (2)学期总评:

各成员的学期总评得分=各成员平均月得分*80%+学年学习成绩参

考评分

(3)学年总评。学年总评为辅导中心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依据: 各成员的学年总评得分=各成员两学期的学期总评得分的平均分 第五十二条 主任、各部长及副主任在评分是需按照以下方面客观评分:(1)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2)工作态度及作风。(3)参加活动积极程度。(4)活动的执行情况。

第五十三条 部门量化得分三次或三次以上排名前两名的可评为优秀部门,中心将给予该部门适当的奖励。

第五十四条 干部考核实行量化评分由秘书部统一负责评分,并负责保管加分材料。秘书部务必做好干部考核工作,每月必须整理该月考核资料,并于次月1号发至主任处。因秘书处问题不能按时提交考核资料的,在其部门该月量化管理考核中扣除10分。每月部门量化得分在办公室内部公布。

第五十五条 秘书处根据考核制度制定相应的评分登记表格,其中必需包括:部门量化管理评分表(月、学期、年度),助理量化考核评分表(月、学期、年度),干部日常行为登记表(主要记录日常个人加分扣分事迹)。其他,秘书处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制定相应表格。所有表格应具有电子文档和纸张文档两种形式,由秘书处负责管理和存档。

第十一章 经费预算、报销制度

第五十六条 学期预算:主任制定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各部门根据总体计划制定本部门学期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将经费预算交秘书部汇总——主任审核总预算——报辅导中心审批。 第五十七条 每月经费预算及报销流程:(1)部门预算(月工作计划出台后,各部长在接到工作计划后五日内将预算发到秘书部

长邮箱)——(2)秘书部做好本月总体预算交主任审核——(4)秘书部向辅导中心预支经费——(5)各部门必要时可向秘书部预支经费——(6)各部门支出——(7)报销——(8)秘书部整理好发票(或票据)后上交辅导中心负责老师处。

第五十八条 经费结算:1、秘书部以月为单位做好经费结算; 2、每学期、学年末做好本学期和学年的经费汇总;3、中心副主任定期检查经费使用情况。

第五十九条 具体报销程序按《经费报销制度》执行。

第十二章 公文写作制度

第六十条 工作计划或总结必须按照规定格式打印,纸质资料与电子文件一并保存。格式有(1)版头:茂名学院学生心理互助中心工作计划(或总结),黑体,三号,居中。可以有副(小)标题,黑体,四号,居中。(2)署名:部门及个人名字,小四,宋体,居中。在版头下面。(3)内容:宋体,小四,行距为1.5倍。(4)纸张:大小为16开。

第六十一条 对外文件或报刊务必校对全面,防止出现错误。如报纸、网页上的公布信息和宣传板等。

第六十二条 制度及对外文件等均需在网页上进行公示,收集意见。

第六十三条 副主任、秘书部做好相关的工作。

第十三章 心理联络员助理管理条例

细则见《茂名学院心理联络员助理管理条例》

第十四章 心理委员管理条例

细则见《茂名学院心理委员管理条例》

第十五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学院学生心理互助中心。

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从颁布日起实施。

茂名学院学生心理互助中心

2008年11月5日

附表一

助理量化管理(100分)

项目 第一时间执行力 工作完成情况 工作态度 分值 15分 20分 20分 备注 分四个等级:优20-16 良15-11 合格10-6 不合格5-0 工作完成质量 书写总结评分 创新能力 沟通能力 15分 10分 10分 10分 附表二

监督量化管理(100分) 项目 协调能力 管理能力 号召能力 工作态度 沟通能力 附表三

部门量化管理(100分) 项目 工作完成质量 部门和谐度 创新能力 亲善度/沟通能力 精神风貌 附表四

学期综合加分细则 月平均得分 职称 部长以上 助理 100—90 10 7 89--80 9 6 79--70 8 5 69--60 60以下 7 4 6 3 分值 20分 20分 20分 20分 20分 备注 分值 20分 20分 20分 20分 20分 备注

附表二

监督量化管理(100分) 项目 协调能力 管理能力 号召能力 工作态度 沟通能力 附表三

部门量化管理(100分) 项目 工作完成质量 部门和谐度 创新能力 亲善度/沟通能力 精神风貌 附表四

学期综合加分细则 月平均得分 职称 部长以上 助理 100—90 10 7 89--80 9 6 79--70 8 5 69--60 60以下 7 4 6 3 分值 20分 20分 20分 20分 20分 备注 分值 20分 20分 20分 20分 20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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