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大3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5-04-26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uecool-com或QQ:370150219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划款指令,托管人有权根据实际发生额(以开户费发票为准)在基金成立后直接从基金托管账户中扣收。

(三)不列入基金业务费用的项目

1.管理人和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管理人和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一致,可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调整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如若调高费率,则需与投资人协商一致。

(五)基金管理业务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投资人应缴纳的税收,由投资人负责,管理人不承担代扣代缴或纳税的义务。若法律法规将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节 基金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存续期内不进行收益分配。

第十九节 份额持有人会议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组成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 (1)管理人被依法取消资产管理资格或管理人失联超过20个工作日; (2)托管人被依法取消资产托管资格或托管人失联超过20个工作日;

(3)法律法规、本合同或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事项。 2、除上述列明的事项之外,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审议。 (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代表基金份额50%以上(不含5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25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3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50%以上(不含 5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应于会议召开前 10 个工作日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予以配合, 不得阻碍基金管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

(四)通知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最迟应于会议召开前10个工作日通知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出席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代表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 等)、送达的期限、地点;

(4)会务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5)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6)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书面表决意见的寄交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五) 召开方式、会议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

2、通讯方式开会应当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具书面表决意见并送达给基金管理人的,视为出席了会议。

(六)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 1、现场开会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基金总份额 2/3 以上(含 2/3)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表出席会议,现场会议方可举行。未能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通知重新开会的时间。

2、通讯方式开会

管理人以网站公告等形式将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提案送达投资人处,即视为通讯方式的会议已经召开,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份额占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基金总份额2/3以上 (含2/3) 的,通讯方式的会议视为有效召开。

(七)表决

1、议事内容: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事先未通知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26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2/3)通过方为有效;但更换基金管理人应当经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全体通过。

4、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效力

基金管理人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决议,自基金管理人通知之日起生效,并自生效之日起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均有约束力。

基金份额持有人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决议自通过之日起,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有约束力;该等决议内容通知至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日起,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约束力。

(九)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披露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决定的事项,应通过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或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通知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

(十) 本基金存续期间,上述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召开事由、召集、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决议的效力、决议的披露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规定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或者相关部分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相冲突, 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审议。

第二十节 信息披露

(一)信息披露的形式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可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进行,并自披露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视为送达投资人:

1.包括但不限于在托管人、管理人、基金业协会网站等公布; 2.在管理人营业场所存放备查; 3.寄送给投资人。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时间

1.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成立后在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网站上或其他书面形式发布基金成立的公告。

27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2.基金成立后,管理人于每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以公告形式向投资人出具基金年度管理报告。基金成立不足3个月的,无需出具年度管理报告。

3.基金终止,管理人应于基金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基金事务的清算报告,并以公告形式送达投资人。

4.管理人在基金成立后,应于每个估值核对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管理人公司网站上向投资人披露基金份额净值。

5.除了上述条款规定的信息披露内容,管理人应承担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人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一节 风险揭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的投资可能面临下列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市场风险

基金财产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本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甚至存在基金本金亏损的可能。

2.法律与政策风险

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资本市场政策和监管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调整与变化将对经济运行和投资项目产生一定影响,可能直接或者间接影响投资收益和基金财产。

3.管理风险

在本基金财产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研究水平、投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基金财产收益水平,如果基金管理人对经济形势和投资市场判断不准确、获取的信息不全、投资操作出现失误,都会影响基金财产的收益水平。

4.经营风险

本基金投资的天津瑞信创展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可能因管理不善,利润减少,资产价值降低等原因无法保证充足的营业收入和现金流,从而影响本基金的投资利益。

5.特定风险

5.1本基金财产用于认购天津瑞信创展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份额,最终受让新美大的老股股份,并通过企业上市、并购、企业分红等方式实现退出。天

28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津瑞信创展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经营状况以及发展的各种因素,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人员素质、技术能力等,可能影响其盈利和运作能力,从而导致其发生亏损、净资产降低,进而影响其利润分配,可能给基金财产带来风险。

5.2若天津瑞信创展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按照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向基金管理人分配利润的,可能影响基金财产的流动性,并可能给基金财产带来风险。

6.提前收取管理费、托管费、外包服务费的风险

根据本合同约定,本基金成立后一次性收取3年的管理费、托管费、外包服务费,成立第4年对日收取1年的托管费、外包服务费,如本基金提前终止,已收取的管理费、托管费、外包服务费不予退还,投资者的投资收益甚至本金将受到不利影响。

7.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可视为一种综合性风险,它是其他风险在较紧急财产管理和公司整体经营方面的综合体现。

在某些情况下某些投资品种的流动性不佳,由此可能影响到基金财产投资收益的实现。 本基金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赎回(包括违约赎回),对于投资者来说,具有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8、操作或技术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在本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注册登记机构等。

9.监管风险

本基金可能因监管机关禁止或限制基金的财产管理运用方式等原因无法成立。 10.基金本身面临的风险 10.1法律及违约风险

在本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因基金托管人等合作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者相关合同约定而可能对基金财产带来风险。

10.2购买力风险

本基金的目的是基金财产的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则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

29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04061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投资人:

管理人:北京春华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认购风险提示函

管理人——北京春华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感谢您对北京春华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的信任并加入“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为维护您的利益,特别提示您在签署《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前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仔细、认真、全面阅读《基金合同》及本风险提示函等文件(以下简称“文件”),确保您对本基金项下的投资目标及范围、保障措施、投资风险有了充分、全面的了解和理解,并对您签署该等基金文件及加入该基金后的所有权利、义务有了明确的认识。本基金投资具有高风险性,适合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极端情况下,投资者很可能损失本金。

二、本基金所募集的基金财产用于认购天津瑞信创展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份额, 再由天津瑞信创展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自贸区ODI(对外直接投资)投资境外新美大股权。您应知晓、理解并充分评估在投资过程中,本基金存在法律和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外汇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及技术风险、提前终止与延期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存续期间不设开放期,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您应充分评估:(1)本基金项下投资标的可能存在担保措施不足的风险;(2)极端情况下,因投资标的未能按时还本付息及/或市场行情产生波动的,则本基金项下投资的实现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情况下本基金将自动延期;基金管理人根据最后实际到达资金账户的金额进行清算,因此尽管基金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意味着承诺资产管理财产运用无风险。您投资于本基金,既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损失的风险。

三、投资天津瑞信创展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份额特定风险 (1)本基金财产用于认购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及发展的各种因素,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人员素质、技术能力等,可能影响其盈利和运作能力,从而导致其发生亏损、净资产降低,进而影响其利润分配,可能给基金财产带来风险。(2)若有限合伙企业未按照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向基金管理人分配利润的,可能影响基金财产的流动性,并可能给基金财产带来风险。基金管理人根据最后实际到达资金账户的金额进行清算,因此尽管基金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意味着承诺资产管理财产运用无风险。您投资于本基金,既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损失的风险。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郑重提示如下:

1.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本基金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

2.您应当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申购本基金,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认购/申购本基金。您对认购/申购资金应当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和支配权。

3.您已充分理解本基金文件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您向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前述信息资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您同意及时书面告知基金管理人。

4.本委托事项符合您决策程序的要求,并且您已就签署及履行《基金合同》获得了一切必要的批准或授权。

5.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文件管理、运用基金项下委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项下委托财产承担。

6.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次基金运作情况提前结束基金或延长基金期限,且最终以实际到达资金账户的资金为限进行分配。

7.认购基金需要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包括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 8.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9.本基金管理人承诺该投资不涉及内幕交易、利益输送。

10.本基金投资托管人无投资责任,对任何本基金投资行为(包括不限于投资相关的尽职调查、风险评估、投资决策、投后管理)或其投资回报不承担任何责任。托管人不承担任何因管理人违规投资所产生的有关责任;也不承担本基金投资产生的任何风险及损失。本基金涉及投资品种的可行性、真实性,托管人和外包服务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三、在签署本提示函和《基金合同》前,您应当仔细、认真、全面阅读基金文件以及其他备查文件,在充分风险评估及风险测评后独立作出是否签署《基金合同》的决策。您对该《基金合同》及本风险提示函的签署,将表明:您已充分了解并有能力承担该基金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且表明您已认真、仔细、全面阅读并完全理解所有的基金文件和备查文件,并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愿意受上述法律文件的约束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您将资金委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其运用于本基金文件确定的投资范围,是您的真实意思表示。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投资者风险承担申明书

投资人申明:

(一)投资人已详阅并准确理解本提示函及相关基金文件所提示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引致的全部后果。

(二)投资人承诺:

1. 投资人保证其位列本基金合同中所明确的合格投资者范围;

2. 投资人以自己合法所有资金 _____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并未非法汇集他人资金认购本基金。

(三)管理人已履行了风险提示义务,投资人已知悉并接受其提示的所有内容,并独立做出与管理人签署《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决定。

(四)投资人在此同意并授权与本基金合同相关的对外诉权统一由管理人行使。 本投资人郑重申明:“本人/本机构已认真阅读并准确理解所有基金文件,承诺符合基金合同中关于投资人资格的要求,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基金投资风险。”(请投资人抄写以上声明完成风险确认)

投资者(自然人签字或机构盖章):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3.估值依据

估值会计政策比照证券投资基金现行政策执行。符合本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法律法规未做明确规定的,参照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业通行做法处理。估值数据依据合法的数据来源独立取得。

4.估值对象 基金财产。 5.估值方法

(1)银行存款每日计提应收利息,按本金加应收利息计入资产。

(2)有限合伙份额以成本列示,实际收到收益时计入收入。 (3)货币基金以成本估值,每日按前一交易日的万份收益计提红利。

(4)固定收益类产品,按照固定收益率每日计提收益;定期公布单位净值的产品,按估值日前一工作日公布的单位净值进行估值,估值日前一工作日单位净值未公布的,以此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单位净值计算;既无固定收益率,也不定期公布单位净值的产品,按成本估值。

(5)如存在上述估值约定未覆盖的投资标的,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与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该投资标的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估值程序

管理人于每个估值核对日的次工作日计算估值核对日的基金财产净值并以传真方式或其他管理人和托管人认可的方式发送给托管人。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盖章并以传真方式或其他管理人和托管人认可的方式传送给管理人。

7.估值错误的处理

如管理人或托管人发现基金财产估值违反本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投资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协商解决。

当基金财产估值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和托管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基金财产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财产净值的0.5%时,管理人应该立即报告投资人,并说明采取的措施,立即更正。如管理人和托管人对基金财产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披露基金财产净值的情形,以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披露,由此给投资人和委托财产造成的损失,托管人予以免责。

由于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另一方当事人在采取了必要合理的措施后仍不能发现该错误,进而导致基金财产净值计算错误造成投资人的损失,以及由此造成以后交易日基金

20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财产净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投资人的损失,由提供错误信息的当事人一方负责赔偿。

由于注册登记机构等机构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管理人和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财产估值错误,管理人和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管理人和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8.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管理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管理人、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财产价值时;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9.特殊情况的处理

(1)管理人按本合同的约定依照公允价值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登记结算机构、注册登记机构等发送的数据错误,管理人和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财产估值错误,管理人和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管理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二)基金的会计政策

基金的会计政策比照证券投资基金现行政策执行: 1.管理人为本基金的主要会计责任方。

2.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 5.本基金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6.管理人及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按照本合同约定编制会计报表。

7.托管人定期与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第十七节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资产管理业务费用的种类 1.托管人的托管费。 2.外包服务商的外包服务费。 3.管理人的管理费。 4.管理人的业绩报酬。

5.与基金相关的资产评估师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审计费、印刷费及其他费用。

21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6.银行账户的资金结算汇划费、账户维护费。 7.基金财产开立账户需要支付的费用。 8. 信息披露费及基金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9. 因基金财产或本基金事务而产生的纠纷所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拍卖费或其他形式的资产处置费用;

10.召集份额持有人会议发生的会议费、交通费、餐饮费等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税、费。 (二)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托管人收取的托管费率为年化0.05%,分时段收取,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成立日:应计提托管费=基金成立日投资人的初始委托本金×0.05×3 临时开放日:应计提托管费=该开放日新增投资人的委托本金×0.05%×3 第四年:应计提托管费= E×0.05%

自基金成立日第五年对日起:按日计提托管费: H=E×R÷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托管费 E 为计提日的基金总份额×1 R 为本基金的年托管费率

在基金成立日以及临时开放日,按照上述托管费收取规则,一次性收取3年的托管费,管理人出具划款指令,托管人根据管理人的指令从基金中于5 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给托管人。基金成立后的第四年对日,按照上述计算公式,托管人一次性收取第四年度的托管费,管理人出具划款指令,托管人根据管理人的指令从基金中于5 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给托管人。第五年,托管人按照投资人的委托本金,按日计提,产品清算日支付剩余的托管费。具体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当期托管费划款指令,托管人根据管理人的指令从基金资产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托管人。本基金提前终止的,已收取的托管费不退还。

托管费设置最低值,最低值为每年1.5万元;基金在每年的最后一个自然日或基金终止日进行检查核对,如截止核对日全部托管费不足1.5万元×截止核对日的存续天数/当年天数,则在最后一个自然日或基金终止日补提,补提金额为已计提托管费与最低值的差额。

2.外包服务商的外包服务费

本基金外包服务商收取的外包服务费率为年化0.05%,分时段收取,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成立日:应计提外包服务费=基金成立日投资人的初始委托本金×0.05%×3 临时开放日:应计提外包服务费=该开放日新增投资人的委托本金×0.05%×3 第四年:应计提外包服务费=E×0.05%

自基金成立日第五年对日起:按日计提外包服务费:

22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H=E×R÷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外包服务费 E 为计提日的基金总份额×1 R 为本基金的年外包服务费率

在基金成立日以及临时开放日,按照上述外包服务费收取规则,一次性收取3年的外包服务费,管理人出具划款指令,托管人根据管理人的指令从基金中于5 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给外包服务商。基金成立后的第四年对日,按照上述计算公式,外包服务商一次性收取第四年度的外包服务费,管理人出具划款指令,托管人根据管理人的指令从基金中于5 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给外包服务商。第五年,外包服务商按照投资人的委托本金,按日计提,产品清算日支付剩余的外包服务费。具体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当期外包服务费划款指令,托管人根据管理人的指令从基金资产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外包服务商。本基金提前终止的,已收取的外包服务费不退还。

外包服务费设置最低值,最低值为每年1.5万元;基金在每年的最后一个自然日或基金终止日进行检查核对,如截止核对日全部外包服务费不足1.5万元×截止核对日的存续天数/当年天数,则在最后一个自然日或基金终止日补提,补提金额为已计提外包服务费与最低值的差额。

3.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费率为年化1%,分时段收取,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成立日:应计提管理费=基金成立日投资人的初始委托本金×1%×3 临时开放日:应计提管理费=该开放日新增投资人的委托本金×1%×3 自基金成立日第四年对日起,管理费按日计算公式如下: H=E×R÷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 E 为计提日的基金总份额×1 R 为本基金的年管理费率

在基金成立日以及临时开放日,按照上述管理费收取规则,一次性收取3年的管理费,管理人出具划款指令,托管人根据管理人的指令从基金中于5 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基金成立后的第四年对日直至产品清算日,按照上述计算公式计算每日应提取的管理费数值,但暂不计提。在产品清算日,管理人按照投资人的委托本金,一并提取自基金成立后的第四年对日直至产品清算日期间应提取的管理费。具体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管理费划款指令,托管人根据管理人的指令从基金资产于产品清算日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其中管理费作为基金运营成本,优先于本金分配进行提取。在产品清算日本基金提前终止的,已收取的管理费不退还。

23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管理人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春华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37431516010000120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二环支行

以上收款账户如有变更的,管理人需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以告知函的形式通知托管人,账户变更生效日为托管人收到告知函的次一工作日。

4.管理人的业绩报酬

本基金终止时(包含提前终止日、延期终止日),,若持有期年化收益率小于等于8%,则不计提业绩报酬;若持有期年化收益率大于8%,则管理人对超出部分按10%比例提取业绩报酬。对于投资净金额大于或等于600万的投资者,免收业绩报酬。

年化收益率R的计算公式如下: R=

??1? ??0365???

×

??

×100%

P1 为业绩报酬计提日的基金累计单位净值; P0 为该笔份额参与日的基金累计单位净值; P*为该笔份额参与日的单位净值;

T 表示该笔份额参与日到本次业绩报酬计提日的自然天数; 业绩报酬计提如下:

年化收益率 R≤8% 8%

募集期参与的每笔份额首次计提业绩报酬的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日指注册登记人确认募集期参与数据之日;存续期参与的每笔份额首次计提业绩报酬的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日指参与日。

管理人的业绩报酬的计算和复核工作由管理人完成,托管人复核。业绩报酬核算完成后,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托管人于收到指令后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

5.本节(一)中5-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按时支付。第7项费用如由托管人垫付的,无需管理人的

24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3)办理或者委托其他注册登记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事宜; (4)管理人应严格按基金文件约定,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5)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能力的人员进行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6)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及管理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与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财产和管理人固有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7)除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管理人及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托管人的监督;

(9)以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0)按照本合同规定进行基金会计核算;

(11)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财产,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基金财产及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12)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3)按照本合同规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照本合同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5)管理人因违反基金文件约定管理、运用基金财产致使基金财产遭受损失的,管理人应予以赔偿;未赔偿的,管理人不得要求支付基金管理费和业绩报酬;

(16)当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17)管理人应按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进行信息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18)管理人应按基金文件约定向基金投资人分配基金收益;

(19)管理人应妥善托管基金业务交易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材料,保存期限为基金终止日起15年;

(20)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托管人 1.托管人概况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邮政编码:518000 注册资本:82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法定代表人:何如

10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联系人: 周文帅 电话:0755-82130833 网站:www.guosen.com.cn 2.托管人的权利

(1)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足额获得资产托管费;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监督及查询管理人对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发现管理人的投资或清算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其改正或拒绝执行;对于管理人违反本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财产及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

(3)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依法保管基金财产;

(4)托管人有权提出解除托管职责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管理人并经管理人同意。

(5)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3.托管人的义务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资产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资产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及管理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其所托管的其他基金财产相互独立;

(4)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5)按照管理人的指令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6)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7)除依据法律法规、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托管人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8)按规定开设和注销基金的资金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9)复核基金份额净值,复核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财产的投资报告,并出具书面意见; (10)编制基金的年度托管报告;

(1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根据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包括对投资人到期分配收益及本金);

(12)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资料;

(13)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基金的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但法律法规、本合同及监管机构另有要求的除外;

11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14)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监督及查询管理人对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发现管理人的投资或清算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其改正或拒绝执行;对于管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财产及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

第十节 基金份额的登记及转让

(一)本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的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账户管理、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交易确认、收益分配、建立并保管基金客户资料表等。

(二)注册登记机构的职责

1.建立和保管投资人账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客户资料表等,并将客户资料表提供给管理人。

2.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3.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4.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计算业绩报酬,并提供交易信息和计算过程明细给管理人。

5. 保管基金客户资料表及相关的认购/申购和退出等业务记录10年以上。

6.对投资人的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投资人、管理人、托管人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及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披露的情形除外。

7.按照本基金合同,为投资人办理非交易过户等业务,提供基金收益分配等其他必要的服务。

8.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注册登记业务的相关规则。 9.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三)基金份额的转让

基金份额经管理人书面同意后,可以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转让,但份额转让之后不能出现任一基金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少于100万份的情形。相关资金的划转通过募集账户实现,注册登记机构对转让资金的划转承担操作义务。注册登记机构完成份额注册登记变更。基金份额的转让行为不影响收益计算的连续性。投资人办理份额转让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等事项,以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12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注册登记机构向份额受让方按每笔转让的基金份额发行面值的0.05%收取过户费,但单次转让交易需缴纳的转让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

第十一节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通过实施本基金,投资人将合法自有资金委托给管理人,由管理人对基金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运用或处分,从而为投资人获取基金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所募集的基金财产用于认购天津瑞信创展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份额,投资资金闲置时可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及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此授权并同意:基金管理人有权代表本基金以自己的名义与相关方就本基金投资签署相关协议,并以自己的名义代表本基金办理相关权属登记及变更手续。基金管理人仅代表本基金签署相关协议,相关协议的权利义务全部由本基金实际享有和承担。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实际归属于本基金,相关财产权益、投资收益、风险或亏损亦由本基金实际享有和承担。

(三)投资比例限制 本基金无投资比例限制。 (四)项目简介

本基金认购的天津瑞信创展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通过自贸区ODI(对外直接投资)投资境外新美大股权。

新美大简介 :

新美大是大众点评网与美团网战略合作后的名称。2015年10月8日两者联合发布声明,宣布达成战略合作,共同成立“新美大”。新美大将实施联席CEO制度,美团CEO王兴和大众点评CEO张涛同时担任联席CEO和联席董事长,两家公司将保留各自品牌和业务独立运营,包括以团购和闪惠为主体的高频到店业务。

(五)投资期限

本基金的预计投资期限为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 3+1+1 年,其中 3 年为投资期,2 年为退出期,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或延长投资期限,实际投资期限与预计投资期限不一致的,以实际投资期限为准。投资人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后至投资期限届满前,不得要求赎回基金份额或退回认购/申购资金。

(六)风险特征

高风险,本基金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七)投资交易安排

13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当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投资事宜,要求基金托管人从托管资金账户向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指定收款账户,并需向基金托管人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基金管理人公章):

1. 《天津瑞信创展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协议》; 2. 收款账户相关证明文件。

在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基金财产划拨至收款账户后,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使用基金资金等行为不承担责任。

(八)资产变现

1. 对于本基金的投资及所投资的资产变现时,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交相关交易合同或协议、成交确认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基金管理人有效印章),并通知基金托管人相关资金的到账时间。基金管理人保证以上所提供的作为划款依据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基金托管人对此类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作实质性判断,仅作形式审核。

2. 基金管理人应指定本基金的托管资金账户为本基金投资款项本金、产生的投资收益以及其他收益的唯一收款账户。

3. 基金托管资金账户当日若有应收款,在约定时间内未入账的,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相关当事人进行催收。若规定期限内有关款项仍未到账的,由此而对基金财产产生的风险和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4.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划款指令后,对于基金的投资交易结果不负监督责任。

(九)投资政策的变更

如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证券市场或者其他品种,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管理人在经投资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规定。

(十)投资禁止行为

本基金财产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投资人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4.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本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十一)投资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行使基金财产投资必须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十二)基金资金自到达托管账户之日至基金资金为投资之用途划出托管账户期间的活期存款利息,归属于投资人,在投资结束时予以返还。

(十三)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该投资不涉及内幕交易、利益输送和关联交易。 本基金涉及投资品种的可行性、真实性,托管人和外包服务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14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十四)其他

本基金进行投资时,管理人可以以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与投资方签订投资协议,管理人应在各类投资协议中明确是代表本基金投资;投资协议为格式文本无法修改的,管理人应与各投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委贷银行、信托公司、标的企业、交易对手方等拟定补充协议或说明函,明确原投资协议与本基金的直接关系。无法提供以上合规投资协议、补充协议或说明函的,托管人有权拒绝执行投资划款指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管理人负责。

第十二节 基金财产

(一)基金财产的保管与处分

1.基金财产是独立于管理人、托管人的固有财产,由托管人专户保管,管理人、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2.除本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外,管理人、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3.管理人、托管人可以按本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托管费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管理人、托管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法律责任时,其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和其他权利。管理人、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4.基金财产产生的债权不得与不属于基金财产本身的债务相互抵消。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管理人、托管人不得主张其债权人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上述债权人对基金财产主张权利时,管理人、托管人应明确告知基金财产的独立性。

(二)基金财产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托管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有关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管理人应配合托管人办理开立账户事宜并提供相关资料。

(2)托管人在商业银行代理开设托管账户,保管基金的银行存款。该账户的开设和管理由托管人负责,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退出金额、支付基金收益等,均需通过该账户进行。管理人在确定托管账户名称时应考虑满足三方存管、银行间市场开户要求等需要。

(3)托管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托管业务的需要。托管人和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与本基金无关的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任何银行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托管账户的管理应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2.投资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5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因业务发展或投资运作而需要开立的投资账户,由托管人或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注册机构的规定开立。如该账户是以管理人名义开立、且由管理人负责开立和管理的,管理人应保证该账户专款专用,并由管理人承担该账户的汇划费用。相应的投资回款,也由管理人负责及时原路划回托管账户。管理人开立此类账户后需及时通知托管人。对于非由托管人管理的账户,托管人不承担保管职责。

第十三节 划款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一)交易清算授权

管理人应事先向托管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指定有权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的被授权人员,包括被授权人的名单、权限、电子邮箱、预留印鉴和签章样本、划款指令样本及变更授权人的通知方式。授权委托书应加盖管理人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注明生效时间。

(二)划款指令的内容

划款指令是在管理基金财产时,管理人经由被授权人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支付的指令。管理人发给托管人的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到账时间、金额、收款账户信息等,加盖预留印鉴并由被授权人签章。

(三)划款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划款指令由被授权人代表管理人用传真方式或被授权人以本人工作邮箱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或其他托管人和管理人认可的方式向托管人发送。管理人有义务在发送指令后与托管人以短信、电邮、传真的方式之一进行确认。传真以获得收件人(托管人)书面确认该指令已成功接收之时视为送达收件人(托管人)。因管理人未能及时与托管人进行指令确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清算所造成的损失,托管人不承担责任。托管人依照“授权委托书”规定的方法对指令进行表面审慎验证确认指令有效后,方可执行指令。

管理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授权委托书,发送人应按照其授权权限发送划款指令。对于被授权人依照授权委托书发出的划款指令,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为托管人留出执行指令所必需的时间。如管理人要求当天某一时点到账,则交易结算指令需提前2个工作小时发送。管理人在上述截止时间之后发送的划款指令,托管人尽力配合执行,但不保证划款成功。由管理人的被授权人原因造成的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划款所需时间,致使资金未能及时清算所造成的损失由管理人承担。

托管人收到划款指令后,应根据本协议约定,根据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审核该划款指令。托管人对划款指令以及管理人提交的与划款指令相关的所有材料进行表面一致性审核。

托管人应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一是划款指令要素、印鉴和签名是否正确完整;二是划款指令金额与指令附件投资协议等证明文件中约定的投资金额是否一致;三是划款指令中的收款账户信息与指令附件投资协议等证明文件中约定的收款账户信息是否一致(若有)。若

16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指令附件投资协议未约定收款账户信息的,划款指令中的收款户名应与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方向一致。管理人向托管人出具划款指令时,须提供相应的投资协议。上述材料应加盖管理人印章。管理人应保证以上所提供的作为划款依据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托管人对此类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作实质性判断。

托管人收到管理人发送的指令后,应对传真划款指令进行形式审查,验证指令的书面要素是否齐全、审核印鉴和签名是否和预留印鉴和签名样本相符,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执行,不得延误。若存在异议或不符,托管人立即与管理人的被授权人进行电话联系和沟通,暂停指令的执行并要求其重新发送经修改的指令。托管人可以要求管理人传真提供相关交易凭证、合同或其他有效会计资料,以确保托管人有足够的资料来判断指令的有效性。托管人待收齐相关资料并判断指令有效后重新开始执行指令。管理人应在合理时间内补充相关资料,并给托管人执行指令预留必要的执行时间。

管理人向托管人下达指令时,应确保本基金托管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对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托管人发出的指令,托管人可不予执行,并立即通知管理人,托管人不承担因为不执行该指令而造成损失的责任。

在本基金财产参与/认购开放式基金时,管理人应在向托管人提交划款指令的同时将经有效签章的基金参与/认购申请书以传真形式送达托管人。

(四)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托管人发现管理人发送的指令违反《基金法》、本合同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时,不予执行,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纠正,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管理人承担。

(五)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包括指令发送人员无权或超越权限发送指令及交割信息错误,指令中重要信息模糊不清或不全等。托管人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发现管理人的指令错误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通知管理人改正。

(六)更换被授权人的程序

管理人撤换被授权人员或变更被授权人员的权限,必须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使用传真方式或管理人和托管人认可的其他方式向托管人发出加盖管理人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名的书面变更通知,同时电话通知托管人,托管人收到变更通知并确认有效当日通过电话向管理人确认。被授权人变更的通知须列明新授权的起始日期。被授权人变更通知,自管理人收到托管人以电话方式或其他管理人和托管人认可的方式确认时开始生效。变更授权文件的有效日以被授权人变更的通知上列明新授权的起始日期与托管人确认日期孰晚原则确认。管理人在此后3个工作日内将被授权人变更通知的正本送交托管人。变更通知书书面正本内容与托管人收到的传真不一致的,以托管人收到的传真为准。

(七)划款指令的保管

17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划款指令若以传真形式发出,则正本由管理人保管,托管人保管指令传真件。当两者不一致时,以托管人收到的指令传真件为准。

(八)相关责任

托管人正确执行管理人生效的划款指令,基金财产发生损失的,托管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在正常业务受理渠道和指令规定的时间内,因托管人原因未能及时或正确执行符合本合同规定、合法合规的划款指令而导致基金财产受损的,托管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银行托管账户余额不足或托管人如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

如果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存在事实上未经授权、欺诈、伪造或未能按时提供划款指令被授权人员的预留印鉴和签章样本等非托管人原因造成的情形,只要托管人根据本合同相关规定履行形式审核职责,托管人不承担因执行有关指令或拒绝执行有关指令而给管理人或基金财产或任何第三人带来的损失,全部责任由管理人承担,但托管人未按合同约定尽形式审核义务执行划款指令而造成损失的情况除外。

第十四节 交易及交收清算安排

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时,有足够的头寸进行交收。基金财产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所需的合理时间。在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本合同的指令无合理理由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如由于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基金财产无法按时支付投资交易清算款项,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基金托管人承担,但基金托管人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

对委托财产的资金账目,以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约定方式核对,确保相关各方账账相符。

第十五节 越权交易

(一)越权交易的界定

越权交易是指管理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违反或超出本合同约定而进行的投资交易行为,包括:

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进行的投资交易行为。 2.法律法规禁止的超买、超卖行为。

如发生上述因管理人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情况,托管人有权通知管理人,管理人应在10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

管理人应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权限内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管理,不得违反

18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超越权限从事投资管理。

(二)越权交易的处理程序

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进行的投资交易行为

托管人发现管理人的划款指令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权拒绝执行,通知管理人并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托管人发现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划款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权通知管理人并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管理人应向投资人和托管人主动报告越权交易。在限期内,投资人和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管理人改正。管理人对投资人和托管人通知的越权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托管人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2.法律法规禁止的超买、超卖行为

越权交易所发生的损失及相关交易费用由管理人负担,所发生的收益归本基金财产所有。 (三)托管人对管理人的投资监督

1.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对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2.托管人对基金财产的监督和检查自本基金建帐估值之日起开始。托管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对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进行监督。

3.托管人发现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权拒绝执行,通知管理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托管人发现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划款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权通知管理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或纠正,并以书面形式向托管人进行解释或举证。

4.托管人发现管理人可能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但难以明确界定时,有权报告管理人。管理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管理人在3个工作日内未予以答复的,托管人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5.在限期内,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管理人改正。管理人对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托管人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十六节 基金财产的估值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财产的估值 1.估值目的

基金财产估值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财产的价值。 2.估值时间

本基金的估值核对日为基金终止日。

管理人、托管人应于估值核对日的次工作日计算估值核对日的资产净值。

19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胀抵消,从而影响到基金财产的增值。

10.3 基金管理人不能承诺基金保本及收益的风险

基金利益受多项因素影响,包括市场价格波动、投资操作水平、国家政策变化等,基金既有盈利的可能,亦存在亏损的可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管理人不对基金的投资者作出保证本金及其收益的承诺。

10.4基金终止的风险

如果发生本合同所规定的基金终止的情形,管理人将卖出基金财产所投资之全部品种,并终止基金,由此可能导致基金财产遭受损失。

10.5汇率风险

基金存续期间,若境外投资对应的币种相对于人民币发生贬值,将导致基金财产的人民币价值下降,从而对基金财产的本金和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10.6收益率波动及本金损失风险

由于交易对手违约而导致投资标的提前终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宣布本基金及/或其中的某期基金提前终止,在此情况下,同样可能会影响基金投资人的预期利益。

在发生所揭示的风险及其它尚不能预知的风险而导致本基金项下委托财产重大损失的,各类投资人甚至可能发生委托资金的本金损失的风险。

10.7本基金提前终止或延期风险

因基金项下投资项目问题而导致基金提前终止的,可能造成本基金项下各类受益人不能取得预期投资收益。

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有权单方决定提前终止本基金及/或其中的某期基金,由此可能导致投资人预期投资收益遭受损失。

如本基金中的某期基金终止时,本期基金项下财产中的现金部分不足以分配届时应支付的税费、负债及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管理人有权决定将本期基金期限延长至变现的基金财产足以分配届时应支付的税费、负债及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之日,或至本期基金项下财产全部变现之日止(以先至之日为准),存在无法满足受益人预期利益实现的风险。

10.8 其他风险

本基金在基金成立后按成立时总规模预付相应的管理费、托管费、外包服务费,若本基金提前终止,不退还多付的管理费、托管费及外包服务费。因此本基金实际支付的管理费、托管费、外包服务费可能会高于其实际费率。

11. 相关机构的经营风险

30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11.1 基金管理人经营风险

按照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管法律规定,虽基金管理人相信其本身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营运及管理,但无法保证其本身可以永久维持符合监管法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如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无法继续经营基金业务,则可能会对基金产生不利影响。

11.2 基金托管人经营风险

按照我国金融监管法律规定,基金托管人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方可从事托管业务。虽基金托管人相信其本身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营运及管理,但无法保证其本身可以永久维持符合监管部门的金融监管法律。如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托管人无法继续从事托管业务,则可能会对基金产生不利影响。另外,基金存续期间,若基金资金托管机构出现经营情况恶化、不按基金文件约定管理基金资金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则可能因此对基金财产造成不利影响。

12.关联交易风险

本基金可能投资于由基金管理人的关联方管理的产品或者与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进行交易,这构成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的关联交易,存在关联交易风险。

13. 外汇管制风险

外汇管制及相关政策影响或影响基金投资,尤其是投资海外公司股权,存在因外汇因素使投资资金不能认购投资标的之股权,致使投资未能如期进行。该因素归属于外部不可抗力,不应追究基金管理人责任。如发生此类风险,基金管理人应返还投资者相应原认购金额。

14.其他风险

本基金不排除其他政治、经济、法律、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基金财产产生影响的可能。

(二)风险的承担

1、管理人按基金文件约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承担。

2、管理人违背基金文件约定管理、运用和处分基金财产,导致基金财产遭受损失的,由管理人以固有财产负责赔偿。但管理人赔偿以基金财产的实际损失为上限,并不得超过基金财产本身。管理人固有财产不足赔偿时,由投资人自担。

3、基金存续期内,如遇重大政策调整致使基金财产不能获得或实现预期收益时,双方应采取友好协商原则,积极有效寻求改进措施,尽量减少因风险带给基金财产的损失。

31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4、本基金投资托管人无投资责任,对任何本基金投资行为(包括不限于投资相关的尽职调查、风险评估、投资决策、投后管理)或其投资回报不承担任何责任。托管人不承担任何因管理人违规投资所产生的有关责任;也不承担本基金投资产生的任何风险及损失。

本基金涉及投资品种的可行性、真实性及相关投资风险,托管人和外包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别提示:即使管理人已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揭示,但本基金仍可能存在未能揭示的风险,基金本金存在部分亏损甚至全部亏损的可能。同时本基金项下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过往业绩不代表该基金产品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该产品存在较大投资风险,仅适合具有较强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认购,投资人应充分认识加入本基金的投资风险,管理人不保证最低收益或基金本金不受损失。

第二十二节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一)合同变更和终止

1、本基金成立后,除基金相关文件或法律另有规定,未经管理人同意,投资人不得随意变更、撤销、解除或终止基金。

2、本基金成立后,如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发生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资产管理人可与资产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并由管理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投资人披露变更的具体内容。

3、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本基金终止: (1)基金期限届满;

(2)管理人职责终止,并未能按有关规定产生新管理人;

(3) 在管理人综合分析各种原因,认为投资无利可图时,管理人可宣布基金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4、其他对资产委托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情形的变更,或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需要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的,资产管理人可与资产托管人协商后修改资产管理合同,并由资产管理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资产委托人披露变更的具体内容。

5、对基金合同进行重大的变更、补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变更或补充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二)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下列事项:

1、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未能依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

32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规定选任新的基金管理人的;

2、基金管理人被依法取消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相关资质,未能依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选任新的基金管理人的;

3、基金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未能依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选任新的基金托管人的;

4、基金托管人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未能依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选任新的基金托管人的;

5、本基金存续期届满而未延期的;

6、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市场行情等情况决定终止的; 7、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终止后基金财产的清算、归属和分配

(1)自基金终止之日起,管理人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在基金终止日,若仍有非现金类资产不能变现的,则本基金期限自动延长,待非现金类资产处置完成后再进行清算。

(2)因清算而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由基金财产承担,管理人将直接从基金财产中扣除。

(3)管理人应于基金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清算报告,并按基金约定将清算报告向相关当事人进行披露。投资人同意管理人可出具未经审计的清算报告。

(4)清算后的可分配基金财产首先用于分配基金本金,剩余部分按基金文件约定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方式进行分配。

(5)托管人应在基金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管理人的指令将投资人享有的基金财产以现金形式原路划回至投资人账户。

2.基金终止至基金财产兑付期间,基金财产产生的且未被列入基金清算财产的存款利息,用于支付基金财产清算、分配期间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等,若有结余,归管理人所有;若不足,由管理人支付。未被取回的基金财产由管理人代为保管。代保管期间管理人不得运用该财产。代保管期间的利息收益归投资人所有,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被保管的基金财产承担。

第二十三节 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

(一)违约责任

33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1、当事人违反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合同其他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属本合同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其他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在发生一方或多方违约的情况下,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本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 非违约方当事人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非违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3、管理人如因违反本基金合同相关约定,致使基金财产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由于管理人、托管人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管理人和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财产或委托人损失,管理人和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是管理人和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4、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非法使用其他合同当事人的商标、标识、商业信息等知识产权,否则相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违约方追究责任。

5、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仅承担法定的以及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及义务,基金管理人不得对基金托管人所承担的责任进行虚假宣传,更不得以基金托管人名义或利用基金托管人商誉进行非法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收益等违规活动,否则托管人有权向管理人追究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二)争议解决方式

1、有关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及对本合同项下条款的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为本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法规) ,并按其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且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争议处理期间,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34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第二十四节 基金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成立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投资人为法人的,本合同经投资人、管理人和托管人加盖公章(合同章)以及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本合同经投资人本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管理人和托管人加盖公章(合同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成立。基金托管人的职责自基金成立之日起生效。(二)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基金起始运作之日起生效。 本基金合同生效应当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本合同经投资人、管理人与托管人合法签署;

2.投资人认购或申购资金实际交付并经管理人确认成功,投资人获得基金份额; 3.投资人认购或申购的基金依法以及根据本合同约定有效。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投资人、管理人、托管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三)本合同壹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节 其他事项

(一)工作日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各相关截止日期若不是工作日,应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申明条款

各当事人申明:在签署本合同时,各当事人已仔细阅读本合同,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无异议,并对当事人之间的基金关系及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三)基金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即为管理人处理基金事务过程中与投资人联系的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投资人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文件形式通知管理人,若在基金期限届满前发生变化,应在两天内以书面文件形式通知管理人;若投资人未将有关变化及时通知管理人,投资人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

35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和损失负责。

(四)若投资人账户信息发生变化,投资人须及时到管理人处办理变更手续,否则,投资人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负责。(以下无正文)

36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投资人务必确保填写的资料正确有效,如因填写错误导致的任何损失,管理人和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人请填写: (一)投资人信息

1. 自然人

姓名:

证件名称: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投资人授权之代理人(投资人授权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 证件名称: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2.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37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二)投资人账户

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的划出账户与退出基金的划入账户,必须为以投资人名义开立的同一个账户。特殊情况导致认购/申购和退出基金的账户名称不一致时,投资人应出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书面说明。 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名称(具体到支行):

(三)投资金额

签署本合同之基金投资者,承诺认购/初始申购如下金额(不含额外缴纳认购费): 人民币万元, (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如涉及额外缴纳认购费,则额外缴纳的认购费为:

人民币万元 , (大写人民币元整)。

38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本页无正文,为《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签署页) 投资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管理人:北京春华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签署日期:

39

年 月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自然人)

客户姓名: 证件号码:

尊敬的客户:

您好!为了给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请您花费几分钟的时间,如实填写以下调查问卷,本表可协助评估您对私募基金及投资目标相关风险的态度,确定您对投资风险的适应力,进而为您挑选更适合投资的产品。衷心感谢您对北京春华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支持与信任。

重要提示:

1、请投资者认真阅读问卷内容,了解评分规则,并确认所填写内容表达真实。 2、本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对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作出是否匹配的检查和提示。本次调查结果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或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形成实质影响。 3、投资有风险,可能导致投资者产生亏损,请投资者在购买过程中注意根据调查结果核对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风险匹配情况。无论投资者是否根据调查结果进行投资,均属投资者的独立行为,相应的风险亦由投资者独立承担。

4、本问卷共设计了10道问题,每题5个备选答案,得分依次为2、4、6、8、10。投资人得分越高,说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越强。

首先,请投资者确定是否为合格投资者:是□,否□

如选择是,请您确认符合以下哪种条件:

???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

???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测试题目(所有题目均为单选,请在选定答案上打“√”)

1.您目前的个人及家庭财务状况属于以下哪一种:( ) A、有较大数额未到期负债(2 分) B、收入和支出相抵(4 分) C、有一定积蓄(6 分)

D、有较为丰厚的积蓄并有一定的投资(8 分) E、比较富裕且有相当的投资(10 分)

2.您个人目前已经或者准备投资的基金金额占您或者家庭所拥有总资产的比重是多少:(备注:总资产包括存款、证券投资、房地产及实业等)( ) A、80-100%(2 分)

40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B、50-80%(4 分) C、20-50%(6 分) D、10-20%(8 分) E、0-10%(10 分)

3.您的年收入是多少:( ) A、20万元以下(2 分) B、20万元至50万元(4 分) C、50万元至150万元(6 分) D、150万元至500万元(8 分) E、500万元以上(10 分)

4.您计划中的投资期限是多长:( ) A、少于1年(2 分) B、1-2年(4 分) C、2-3 年(6分) D、3-5 年(8分) E、5 年以上(10 分)

5.您是否有过基金专户、券商理财计划、信托计划等产品的投资经历,如有投资时间是多长:( )

A、没有(2 分)

B、有,但是少于1 年(4 分) C、有,在1-3 年之间(6 分) D、有,在3-5 年之间(8 分) E、有,长于5 年(10 分)

6.您投资基金专户、券商理财计划、信托计划等产品主要用于什么目的:( ) A、平时生活保障,赚点补贴家用(2 分) B、养老(4 分) C、子女教育(6 分) D、资产增值(8 分) E、家庭富裕(10 分)

7.您希望获得的年收益率是多少:( ) A、相当于储蓄存款收益率(2 分) B、相当于通货膨胀率(4 分)

C、高于通货膨胀率,只要保值并略有增值即可(6 分) D、接近或相当于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8 分) E、大大超过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10 分)

8.以下几种投资模式,您更偏好哪种模式:( ) A、收益只有5%,但不亏损(2 分) B、收益15%,但可能亏损5%(4 分)

41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C、收益是30%,但可能亏损15%(6 分) D、收益50%,但可能亏损30%(8 分) E、收益100%,但可能亏损60%(10 分)

9.如果您的股票型基金投资暂时亏损了30%,你怎么办:( ) A、无法承受风险,准备赎回或卖掉(2 分)

B、3 个月到6 个月内如果还是亏损30%,就准备赎回或卖掉(4 分) C、1 年之内还是亏损30%,就准备赎回或卖掉(6 分) D、2-3 年之内都可以持有,等待机会(8 分) E、没关系,可以长期持有,等待机会(10 分)

10.您的家人或朋友认为您在投资中是什么样的风险承担者:( ) A、无法承受风险(2 分)

B、虽然厌恶风险但愿意承担一些风险(4 分) C、在深思熟虑后愿意承担一定的风险(6 分) D、敢冒风险,比较激进(8 分) E、爱好风险,相当激进(10 分)

投资者(客户)得分:分;(并在客户风险类型处打“√”) 得分 20-40 风险类型 □保守型 说明 ●希望本金安全,能接受较小的价格波动; ●愿意尝试得到大于定期存款的回报并承担较小风险,希望投资本金不因通货膨胀而贬值。 ●能接受适中的价格波动; ●能承受较高的投资风险; ●偏好投资兼具成长性及收益性的产品。 ●资产市值波动比较大,可能会低于原始投资本金; ●能承担全部收益包括本金可能损失的风险,预期收益率较高; ●偏好投资高成长性的产品或投机性产品,希望投资较快的增长,尽可能获得最高回报。 41-60 □稳健型 61-100 □积极型 □本人接受调查问卷的结果:____________________。 客户声明:

1、本人愿意接受此问卷的调查方法,并已如实回答;

2、如本人所选择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超过本人的风险承受等级时,本人确认此投资行为为本人意愿行为,自愿承担此投资的风险。

客户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

42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

客户名称: 证件号码:

尊敬的客户:

您好!为了给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请您花费几分钟的时间,如实填写以下调查问卷,本表可协助评估您对私募基金及投资目标相关风险的态度,确定您对投资风险的适应力,进而为您挑选更适合投资的产品。衷心感谢您对北京春华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支持与信任。

重要提示:

1、请投资者认真阅读问卷内容,了解评分规则,并确认所填写内容表达真实。

2、本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对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作出是否匹配的检查和提示。本次调查结果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或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形成实质影响

3、投资有风险,可能导致投资者产生亏损,请投资者在购买过程中注意根据调查结果核对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风险匹配情况。无论投资者是否根据调查结果进行投资,均属投资者的独立行为,相应的风险亦由投资者独立承担。

4、本问卷共设计了10道问题,每题5个备选答案,得分依次为2、4、6、8、10。投资人得分越高,说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越强。

首先,请投资者确定是否为合格投资者:是□,否□

如选择是,请您确认符合以下哪种条件: ??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测试题目(所有题目均为单选,请在选定答案上打“√”)

1.贵机构的净资产为:( ) A、5000万元以下(2 分)

B、5000万元(含)至1亿元(4 分) C、1亿元(含)至10亿元(6 分) D、10亿元(含)至50亿元(8 分) E、50亿元(含)以上(10 分)

2. 贵机构面临的现金流压力如何?()

A、现金流短期压力很大,有可能需要随时将投资变现弥补现金流(2 分)

43

友道新美大融发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B、现金流短期有一定压力,需要流动性较高的投资 (4 分)

C、现金流长期有一定压力,需要一定的投资收益弥补现金流(6 分) D、现金流长期较充裕,短期内不会有压力,长期压力较小(8 分) E、现金流长期充裕,几乎没有压力(10 分)

3.贵机构资产负债率情况:( ) A、资产负债率90%以上(2 分) B、资产负债率60%—90%(4 分) C、资产负债率30%—60%(6 分) D、资产负债率10%—30%(8 分) E、资产负债率0—10%(10 分)

4.贵机构在过去的投资中,投资期限一般多长:( ) A、少于1年(2 分) B、1-2年(4 分) C、2-3 年(6分) D、3-5 年(8分) E、5 年以上(10 分)

5. 在过去两年中,贵机构投资金额占比较高的产品类型是:( ) A、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的现金管理产品(2 分) B、风险中低的债券类产品(4 分)

C、风险中低的类固定收益类产品(如信托等)(6 分)

D、风险中高的由专业资产管理人管理的产品(如证券投资基金等)(E、风险较高的投资产品(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10 分)

6.下面哪一种表述最符合贵机构对今后三年投资表现的态度:( ) A、期望获得较大收益(2 分) B、期望至少能略有回报(4 分) C、难以容忍任何亏损(6 分) D、能承受适度亏损(8 分) E、不介意亏损(10 分)

7.贵机构目前的投资规模是:( ) A、500万元以下(2 分)

B、500万元到1000万元(4 分) C、1000万元到5000万元(6 分) D、5000万元到1亿元(8 分) E、1亿元以上(10 分)

8.在未来五年内,贵司预期主营业务收入会有何变化:( ) A、显著下降(2 分)

B、可能会有所下降(4 分) C、保持不变(6 分)

44

8 分)

百度搜索“70edu”或“70教育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70教育网,提供经典综合文库新美大3在线全文阅读。

新美大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本文链接:https://www.70edu.com/wenku/192353.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0-2025 70教育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370150219 邮箱:370150219@qq.com
苏ICP备16052595号-17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单篇付费下载
限时特价:7 元/份 原价:20元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xuecool-com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