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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合格后无息返还。若不按期进行履约担保,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施工单位在中标公示后15个工作日内,在长兴岛管委会楼下交通银行或长兴岛新港小区大连银行建立工程进度款专用账户,以备工务中心监管。
11.本工程实行质量与诚信考核制度,按此制度考核所得成绩作为企业在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今后投标重要评标依据。
12.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要整改达标,扣合同总价款的1%,并赔偿相应损失。 13.安全:轻伤一人罚款1-3万元,重伤一人罚5-10万元,死亡一人罚30万元。 14.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承包人应先解决农民工及工人工资,如因此问题造成任何纠纷和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同时不得对发包人造成任何声誉和经济的影响。否则,承包人按应付工人工资的双倍赔偿给发包人,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同时发包人保留因此诉讼解决的权利。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及大连市政府关于建筑施工工地及建筑工人的管理规定组织管理,如因承包人管理不力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15.奖励制度:对评为大连市市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市优工程,奖励工程造价0.5%,省优工程奖励1%,国优工程奖励2%。
16.本合同包含预留金,金额为 万元。在没发生设计变更和不可抗力的情况下不拨付给承包人。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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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签定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承包商在质量缺陷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具体质量缺陷保修范围和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全部工程范围 二、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
质量缺陷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缺陷保修期。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如下: 两年 三、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 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缺陷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 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 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合理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费用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费用及相关损害责任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工程的工程 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5 %,具体为:
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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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写):
六、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的支付
发包人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无息返还给承包人。 七、其他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事项: 无 。
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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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 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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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招标范围?的有关规定。
1.4 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 无 。
2.投标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
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4 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无 。 2.5 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无 。
3.其他说明
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和格式不许增减和修改,投标人确认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计算误差或认为与施工图纸存在不一致、不明确,影响工程造价1%以上,应在投标截止日前15天,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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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招
建设单位: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代理机构: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GWJ2010006)
二〇一〇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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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会审表
建设单位: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审核人: 负责人:
投资部门:大连长兴岛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审核人: 负责人:
监督部门: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局
审核人: 负责人:
监察部门: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监察审计局
审核人: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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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 第六章 图 纸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招标范围 第四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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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卷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产业区1#路(城八线-3#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GWJ20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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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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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
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按要求做好上述项目的保护工作,承担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责任及损失。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及发包人的相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遵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承担因违反规定造成的各项责任和罚款。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1.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3日提供 工程师确认时间: 报送后2日内 12.施工准备
12.8 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工地范围、时间及次序约定:合同工程红线内范围,开工时全部提供。
12.10红线外临时占地租用费用承担约定: 承包人自理,工程结束后承包人应恢复至使用前状态。 五、施工工期
13.开工及延期开工
13.1单项工程工期约定: 不采用
13.3 延期开工损失赔偿费及限额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延期开工的,发包人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延期开工,损失自负,并不顺延工期。
16.工程竣工
16.3 提前竣工的约定: 不采用 六、材料设备供应
1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7.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清单(可另附页): 不采用 17.5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不采用 1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所有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当在材料设备运进现场前向发包人及监理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备案证等品质合格证明、生产厂家的质保承诺及安装使用维护的技术资料、样品,并应当按国家、地方规定或发包人或监理方的要求进行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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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试验、测试、复检。在使用材料设备前向发包人及监理方提供相应的试验、检测、复检报告。否则,相关的材料、设备不得使用,发包人或监理方发现使用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无论该材料、设备是否质量合格,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相关的材料、设备在使用中,发包人有权进行复检,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与招标文件主材、设备要求不符的,承包人必须更换并承担相应材料设备价款5%违约金的违约责任。
19.材料设备的检验 19.3 检验费用的约定:
(1) 承包人承担检验费用的材料、设备: 检验、检测设备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担检验费用的材料、设备: 不采用 七、工程质量和检验
24.工程试车
24.1工程试车内容和费用的承担: 不采用。 八、安全与文明施工
25.安全施工
25.1承包人安全责任的约定:承包人应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的相关规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5.2发包人安全责任的约定: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安全负责。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九、合同价款与支付
30.合同价款
30.2 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可在确定的方式打√,其它打〓) √固定价格合同 □可调价格合同 □ 成本加酬金合同 合同价款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30.3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全部含在合同价款中。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不采用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不采用
30.4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不采用 30.5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约定: 不采用 31.工程量的确认
31.1 本工程采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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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不采用
31.3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0号向发包人提供本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2份(附带电子版)。
32.工程款支付
32.1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 不采用。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比例: 不采用。
32.2双方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数额:每月20日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次支付至75%,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付至90%,经财政(投资公司)审定工程决算,工程档案齐全并全部移交给甲方后付至95%,保修期满后付清全部合同款(扣除预留金)。
32.7发包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造成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十、工程变更
34.确定变更价款
34.2工程量变更幅度: 详见补充条款。 增加部分工程量的项目单价确定方法 : 详见补充条款。 减少部分工程量的项目单价确定方法 : 详见补充条款。
合同中每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的项目单价,变更价款确定方法: 详见补充条款。 十一、竣工验收与结算
35.竣工验收
35.1承包人提供竣工资料的约定: 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提交3套竣工文件,隐蔽工程、地下管网位臵等竣工图。
35.9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的约定: 不采用 十二、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详见附件3《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 十三、违约、索赔和争议
38.违约
38.1 通用条款第32.1款约定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采用。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2.2款约定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逾期付款应承担与本工程同期贷款利息,延误工期予以顺延,并承担停工、窝工等直接损失。 本合同通用条款36.5款约定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率,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约定: 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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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通用条款16.2款承包人未按时竣工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工期每超期一天,承担工程总价0.1%的违约金。最高罚款限额不超过合同额的百分之十。
通用条款第20.1款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详见补充条款。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约定: 不采用。 40.争议
40.1解决争议的约定:本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不采用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施工分包
41.施工分包
41.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分包;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转包和分包工程,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合同解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十五、不可抗力
42.不可抗力
42.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以国家有关部门认可为准 十六、保险和担保
43.工程保险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不采用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不采用
(3)承包人投保内容: 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规定的劳动保险。
44.工程担保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为: 不采用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汇票或支票,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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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不采用 十七、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
49.合同份数
49.2 合同副本份数: 正本2份,双方各1份;副本10份,双方各5份 。 十八、其它
51.补充条款(篇幅不够可附页)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修理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保修金内扣除,超出部分由承包人承担。在保修期内,由于工程质量原因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2.承包人承诺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和目标如未能实现,将视情况处以承包人合同价1%~3%的罚款。
3.当出现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造价调整或工程出现不可预见情况时,调整按管委会规定执行。详见《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新增分项子目的综合单价,标内有相同或类似单价的,执行标内单价;标内没有相同或类似单价的,则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及发包人认可,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此部分的计价原则:(1)工程消耗量(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可参照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2)材料费原清单项目有的,按原有清单计取,没有的按建设当期的市场价格计取;(3)管理费和利润参照投标书报价水平执行;(4)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的让利承诺,工程结算应同等水平执行。
4.本项目工程价款最终按政府财政部门(投资公司)审定额结算。
5.施工单位须按照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求做好现场各标段之间的穿插工作。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管理须按照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拟定的《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投资项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执行。
6.本工程招标文件(含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及承诺书(与招标文件相抵触的除外)都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有等同法律效力。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相抵触的条款,以施工合同为准。
7.本工程在长兴岛当地交纳税款。
8.本工程所有的开竣工手续在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建设局基建科办理,所有工作及费用均由施工单位自理。
9.履约担保期限从合同签订开始到竣工验收合格且全部竣工资料移交完毕在工程竣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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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附表3—5 项目商务标评审表 序号 1 2 商务报价得分(100分)及商3 务部分扣分项 4 管理班组人员有在建项目扣分项 暗标包封扣 分项 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未到场 投标单位名称及评审得分 分项 评审内容及分值(总分100分) 工程量清单报价得分(满分10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2.0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0分,不足1%的插值计算)。 按照大建委发[2008]75号文件规定计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并且不低于标准90%,在措施费中明确列项,每发现一项低于90%的扣0.2分,最多扣1.0分。 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主材技术标准进行投标,并注明主材单价与品牌(见招标文件《主材技术标准及参考品牌表》),每有一项不合格,扣0.2分,最多扣1.0分。 主要材料单价合理性:选择占工程总造价比重大的8项材料进行评审,以甲方给定参考价格作为基准价,基准价+5%和-15%以外,每有一项超出扣0.2分,最多扣1.0分。 项目管理班组(除项目经理以外的)其他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有在建项目,一经发现按每人次扣0.3分处罚。 暗标评审的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标书包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扣1.0分。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未参加开标会议,扣1.0分。 小 计 合 计 评委签字: 日期: 注:1、参与评审的主要材料及参考价格:详见《主要材料价格及品牌选用表》。
2、商务标中采用的主材标准及品牌,须按第七章中的《主材技术标准及参考品牌表》所列选用。
备注 5 6 7 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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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价格及品牌选用表
序号 1 材料名称 SBS改性沥青混凝土 沥青混凝土 荷兰砖 球墨铸铁管 II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 钢筋 铸铁混凝土复合井盖 管网闸阀门 型 号 (AC-16F) (AC-25F) 100〓200〓60mm DN400 DN800 螺纹钢∮20 ∮700轻型 DN200 单 位 m3 m3 m2 m m T 个 个 参考价格(元) 1100 800 35 395 250 4110 280 1350 投标品牌及型号产地 投标报价 2 3 4 5 6 7 8 注:1、投标人需根据本表顺序进行相应的填写,单独打印并附于投标文件商务标的最后一页; 2、以此表中给定参考价格作为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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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审标准
2.1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1.1 分值构成
见评标办法附表(3-2)、(3-3)、(3-5); 2.1.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 2.1.3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表(3-5);其它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表(3-2)、(3-3)。 3. 评标程序 3.1 技术标评审
(1)技术标符合性审查:见评标办法附表(3-1); (2)施工组织设计量化评审:见评标办法附表(3-3);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面试及班组人员素质:见评标办法附表(3-2); 3.2 商务标评审
商务标符合性审查:见评标办法附表(3-4); 商务标详细评审:见评标办法附表(3-5)。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细微偏差修正
(1)细微偏差是指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符合性投标文件虽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及数据,并且修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可以于评标结果宣布之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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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的细微偏差进行修正,若投标人拒绝修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为有效的投标文件,若存在个别计算或累计方面的算术错误可视为投标文件存在细微偏差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正。
②单价金额和工程量乘积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通常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合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③分项报价金额累计与投标总价金额不一致时,通常以分项报价金额累计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投标总价为准,并修正分项报价。 (4)按照上述修正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代表签名确认后有效。
(5)投标报价单位精确到“元”,评标有效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值(招标人有特定要求的除外)小数点后超过两位的数值按4舍5入进位。 3.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推荐2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表
技术标主要评分因素
总体概述:项目概况及贯彻落实《大连长兴岛1 临港工业区投资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 相关制度: 1、项目概况:一定要结合实际及施工现场情况论述。 2、《长兴岛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要就该规定的九章二十五条如何贯彻落实规定中的特色管理,选取不少于10项制度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给予论述。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2 解决方案,具体的施工工艺卡 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深刻、表述全面准确,解决方案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可操作性强,保障措施得力,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准确,应用到位,阐释清晰。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工艺卡格式,提供不少于10项重要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卡(如:路基、水稳、沥青砼路面层、道边石、人行步道、检查井、污水、雨水、给水、路灯、中水、预埋过道管等以及其他重要分项工程)。 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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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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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管委会投资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预留金:元) ¥(小写): 元 (其中预留金: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招投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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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文件 (适用招投标工程)
4.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预算书(适用招投标工程)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 修责任。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备案 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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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公章)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承包人:(公章)
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0411 -85280809 传 真:0411 -85280809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116300
合同备案情况:
备案机构(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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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详见通用条款)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如下:
2.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本合同协议书;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有关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最优先解释适用。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不采用语言文字。
3.2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有关规定。 4.适用标准、规范
4.1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发包人不提供标准、规范。本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部、辽宁省及大连市的最新行业标准及规范。不一致者以标准高者为准。
4.2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承包人编制相应方案由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5.图纸
5.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套数: 4套(包括3套图纸用于竣工图纸的编制)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开工前3日提供。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密。 6.通知
6.1 承包人地址: 6.2 发包人地址: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 工程师地址: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 二、工程管理人员
7.工程师
7.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7.2发包人代表的工程师姓名: 7.3 其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权力: 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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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目经理
8.1 项目经理名称: 三、双方一般权力和义务 9.发包人工作
9.3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施工现场主要障碍清理完毕并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人提供接驳点至位臵,其它工作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承包人自理,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3日内提供,但须承包人核实其真实性,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仅供参考。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办理完毕。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承包人接到施工图纸一周内。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不采用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不采用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不采用 10.承包人工作
10.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不采用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0号向发包人提供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进度2份,并报下月的工程进度计划表各1份。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承担因未履行义务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所发生的费用。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承包人必须为监理和业主及其代表提供10平方米的办公室2间,房间内配备必须的办公用品,业主不另行支付。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费用。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担竣工验收合格前已完成工程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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